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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疼,周鹭四只爪子没有章法地胡乱扑腾半天,在挣扎中,她“不小心”按熄了电视的电源开关。
  然后,周鹭肥硕的身躯在地上滚了好几滚,她缩回沙发边,锲而不舍地继续去咬沙发腿。
  这只狗如果不是太傻就是太聪明。
  宋月笙看向狗崽子打滚时候沾上的满身碎屑与地板上它流的几大滴哈喇子,决定暂时还是把它归类到“太傻”里。
  一条狗会有预谋地自己开电视?
  他是疯了才会想到这种微乎其微的可能性。
  宋月笙把邓黎拿来的航空箱收拾好,用诱拐的方式将周鹭骗到了里面。
  他特地回来带狗崽子一起去公司。
  弄好出门后,宋月笙预约了一个保洁来家里。帮着邓黎养了两天狗,总感觉吃饭的时候都舔着一嘴狗毛,有洁癖的处女座要受不了了。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这条狗崽除了第一次认不清厕所,接下来再没有随地大小便过。
  看来作为一条狗,它也有羞耻心。
  周鹭被宋月笙打包进航空箱后,便一直处于动也不动的状态。由于她现在的体积小,航空箱还算宽敞。她摸摸白肚皮,在陪着宋月笙去公司的路上,安稳地睡了一觉。
  “宋总,你的狗好可爱,我可以摸摸它吗?”等周鹭被吵醒时,她已经安全到了公司。
  公司的前台夏珊珊姿态妩媚,一向仗着自己的姿色勇于与老板攀谈。这回见宋月笙拿着一只可爱的小狗狗,夏珊珊眼睛一亮,娇滴滴地向宋月笙问道。
  宋月笙的长相偏为秀梃俊美。他皮肤白皙,加上那双会说话的桃花眼,笑起来的时候眉目星光都有层层温柔,仿佛能让人感受到和风细雨,红情绿意。
  “你要想摸当然可以。不过,老话说同类相斥,它要是看到你,发起狂来抓伤了你的脸可不好。”宋月笙声音清澈地道。
  这句话可比眨着狗眼卖萌的小狗崽还要可爱百倍。夏珊珊嫩脸一红,果然不再提想要摸狗的请求。
  宋月笙父亲早逝,他早早出来混迹商场,生就了一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出众的样貌加万贯家财已足以让他在情场里所向披靡,何况宋月笙还不爱摆阔少架子,一般场合下,他很少会让女孩感到难堪。
  是以,他自己的公司里,暗恋老板的员工就有不少,夏珊珊便是妄图“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其中一个。
  周鹭眼见着姑娘的俏脸从白色变成艳丽的粉红,不由在心里唾弃起宋月笙。别人不知道,她自认还算是了解他。
  这人舌上舌下两套功夫,嘴里真真假假难以辨别,对着姑娘家的时候尤其明显,多少人因此错许了芳心。
  周鹭见夏珊珊有意识地将胸前的衣领拉低一些,故意露出胸前的沟壑,不禁翻了翻小狗眼。她露出一块眼白,对这类“狗男狗女”深表厌弃。
  从前台去办公室的一路上,周鹭碰到不少这类特殊问候,甚至有几个胆大的还私自将手放进航空箱里摸她的屁股!真是过分!
  周鹭将毛茸茸的屁股藏地隐蔽了点,这才减少了一些骚扰。
  到了宋月笙的私人办公室,他便把航空箱中的小狗崽放了出来。宋月笙的办公室里铺着一张卡其色的波斯地毯,触感柔软,在上面滚来滚去的滋味比家里要好多了。
  周鹭享受地从东边滚到西边,小狗眼同时觑了一圈办公室的规划。
  周鹭出道的时候被宋月笙变相地“包”过一年,虽然说他给予了她演艺上不少帮助,但是他的事业她识相地从不参与。
  一是为了避嫌,二是她对他头顶的光环确实没多大兴趣。别人想着丑小鸭变天鹅,她只希望能够尽量完善自己的前途。
  “要嘘嘘提前叫,不然把你从楼上扔下去哦。”在周鹭回忆过去的当口,宋月笙以免万一,对着小狗崽危言耸听了一句。
  周鹭不以为然地从鼻孔里喷气。她将自己团成团,趴在会客沙发下面。周鹭眼睛滴溜溜乱转,她意识到了,这是她逃跑的最好时机。
  早上的新闻里面已经说得很明确,周鹭的身体现在正在人民医院接受长期治疗,她想偷偷溜到人民医院去亲自探寻一下。
  此时,秘书敲门进来,将手上拿着的一份文件递给宋月笙:“宋总,今天十一点要开会,陈总他们都已经到了会议室。”
  宋月笙的秘书竟然是名男性,周鹭看着眼前的平头男人吃惊了一把。她以为至少会是个和前台一样的香艳美人。
  宋月笙理理衣领和袖边,拿起桌上的钢笔插在西装口袋里:“走吧。”
  说完,他用脚尖点了点缩在沙发下面的一团毛状物:“找个人帮我看着狗,别让它在公司里到处跑。”
  秘书点头,他抱起团成团的周鹭,将它交给了外面办公桌的一位年轻女孩子:“小楂,来,你比较细心。这是宋总的狗,一定看好了。”
  一个“宋总的狗”便能说明一切,叫“小楂”的女孩满心欢喜地接过狗,又是摸周鹭的小耳朵,又是摸她的大屁股,不时还伸手挠挠她的下巴。
  女孩明显养过小动物,接过手后特地喂了点水给狗崽子喝,摸它颈子的手法也很温柔,比宋月笙那种粗糙式养法强了不止百倍。
  周鹭乖顺地将水杯里的水舔干净。大厅的中央空调冷气很足,她收回挂在嘴边的小舌头,趴在桌上,脑子里已经在计划逃跑路线。
  因为小狗崽的存在,小楂全然成了办公室里的大半个焦点,不少好事之徒过来围观起周鹭——
  “真可爱,好像是柯基。
  “腿没有传说中那么短啊,可能是因为年纪还小吧,屁股倒是真挺大的。
  “我没吃早饭,好饿啊,看到吐司面包就更饿了。”
  ……你丫的屁股才是吐司面包!
  一种危机感油然而生,周鹭的小身子往后缩了缩,努力将自己的屁股缩小存在感。
  “昨天的新闻你们看了没?据说周鹭颅脑损伤,很难醒过来。”
  诶,七嘴八舌中难得发现一句有用的。
  周鹭听到自己的名字后,立刻竖起耳朵,她现在耳聪目明,很快便找到了开启这个话题的人。
  “看了,我还挺喜欢她的戏,闹成现在这样真是怪可怜的。因为《锦绣权》,她的粉丝疯狂地到处喷人,得罪了不少大腕儿。娱乐圈改朝换代那么快,再不醒,她的事业堪危啊。”
  “你小点声。”一个穿着花衣服的年轻人推搡了说这话的人一把,他伸出一根手指,做出噤声的手势,“别让宋总听见。”
  看来宋月笙这护短又顾念旧情的脾气,许多人都知道。
  周鹭舔舔自己肉乎乎的爪子,趁小楂不注意,她一口咬在了小楂办公桌的绿色盆栽上。
  花衣服的年轻人继续神秘兮兮地说:“我听说周鹭进医院的时候,宋总还去看过几次呢,咱们宋总就是好风度。要我说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传闻说不准有几分可信度。”
  这话一出,又是三三两两的议论声,周鹭却没心情再听下去。
  她见小楂也在看热闹,找准时机从办公桌跃到椅子,又从椅子跳到地上。她迈着爪子,开始往门口的方向狂奔。
  其实他们所谓的传闻周鹭心里一直很清楚,无非是什么“影后成名原是借力富少”的话。
  周鹭和宋月笙当初的一段,外围观众知道的不算多,因为大部分绯闻被宋月笙压了下来,但是贴近他们生活的一些人还是对这些事能如数家珍。
  他们两个从认识到分开,周鹭自觉没有对不起宋月笙的地方。当然,严格来说,宋月笙也没对不起她。至少作为一个浪荡的金主,他当初连“二奶”都没多包。
  唯一令周鹭顿觉不爽的地方便是,明明最后她吃亏比较多,分开以后,好名声却都被他宋月笙占去了。
  这也造成了周鹭对“传闻”生理性厌恶的一大原因。
  周鹭马不停蹄地跑啊跑,新的希望就在前方,在前方!
  “砰!”周鹭的小狗头不小心撞到了一双墨绿色高跟鞋上,高跟鞋前镶着的一颗钻打得小狗崽今早刚刚受伤的鼻子又遭重创。
  周鹭四抓朝天地瘫在地上,她捂着自己的黑鼻头,眼圈有点红。
  “谁家的狗,这么可爱?”一道女声在周鹭头顶上方响起。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昨天修了前文的对话内容,因为小宋爷的设定是伪·浪荡富二代,前面不小心把他写得有点冷,已经看到这里的宝贝就不用回头再看了,这只是对昨天频繁伪更给一个解释~
  以及,昨天评论区有人觉得蜡笔没有胖团好听,还怀疑作者君的审美(*'へ'*)阿书不服气啊,蜡笔难道没有胖团好听吗,胖团是随手胡诌的,蜡笔可是我想了很久的狗名!!
  第6章
  周鹭抬头一望,只见来人留着长度刚过下巴的短发,发尾微卷,刘海如半月型一般划过额头,发色也被染成了时尚的浅棕巧克力。
  这是宋月笙的亲姐姐,宋菁。
  周鹭以前和宋菁有过两面之缘,两次会面都不愉快,所以对宋菁,周鹭印象深刻。她从地上挺身而起,打算越过宋菁,继续寻找出口。
  然而,一只手却先一步抓住了不老实的小崽子。
  小楂诚惶诚恐地将小狗抱在掌心,起初发现它不见了的时候,可着实是吓了她满头大汗。
  捕捉到周鹭以后,小楂这才礼貌地向宋菁道:“宋菁姐好,这是宋总的狗。”末了,小楂又补充一句:“宋总和陈总都在会议室。”
  宋菁点点头,她言简意赅地道:“你去上班,狗给我。”
  宋菁今年刚过三十的岁数,因为保养得好,脸上并没有多少岁月的痕迹,她说话办事都很清爽利落。即使宋菁在公司不任职位,她大刀阔斧的作风也一向被众人所熟知。
  小楂听到宋菁主动开口讨要狗,哪有不依的,马上将手中的小狗崽送上。
  狗崽子挣扎一番无果后,稳稳地被转移到了宋菁手中。
  逃跑plana首次以失败告终。
  宋菁将狗崽子抱在胸前,周鹭的鼻子里上涌的全是宋菁身上的女士香水味,她的小狗头被埋在一层起起伏伏的“惊涛骇浪”中。
  想不到宋菁看上去瘦巴巴地,真实身材居然有这么多料。周鹭第一次以狗崽子的身份体验了一把大凶器。
  如果大凶器的主人不是宋菁,滋味说不定能更美妙一点。对于这管家娘一样的强势女人,周鹭没有好感,以前没有,以后也不想有。
  想到原来和宋菁不太愉悦的过去,狗崽子大张着嘴巴吐舌头,有意让口里的涎水留了几滴到宋菁刚做的指甲上。
  宋菁皱皱眉,却并没有像周鹭想象地那般大发雷霆。她把小狗崽带到宋月笙办公室后,去洗手间重新洗了遍手,而后便将和航空箱一起带过来的网球拿出来给周鹭玩。
  “你真是月笙的狗?”宋菁用高跟鞋把网球踢到周鹭嘴边。她蹲下身,兴致勃勃地拎起小狗崽的一只耳朵。
  周鹭没有理她,连声“嗷呜”都没叫。她晃晃脑袋,使自己的耳朵从宋菁手中挣脱出来。她用爪子扒拉住还在不停滚的网球,三步做两步地带着球一起扑到毛绒地毯。
  宋月笙怎么还不回来,周鹭边盯着滚动的球边想,虽然她也不喜欢和宋月笙独处,但当宋月笙对上宋菁,她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
  或许是狗崽子的怨念起了作用,在周鹭咬着球将小身子滚到办公室门口时,穿着黑西装的宋月笙终于姗姗归来。
  宋月笙身后还跟着平头秘书和一位周鹭以往从未见过的男人。不过……小狗崽的重点已不在这里。她“嗷呜”一声,四爪一弹,直直地往秘书手上的苹果扑去。
  “诶诶,蜡笔你下去,这是给宋姐吃的。”秘书低头注视着把自己的腿当成“树”来爬的小狗崽,口吻无奈道。
  周鹭用爪子巴着他的裤脚,小屁股还稳稳地坐在他的皮鞋上,她仰着小狗头垂涎欲滴地看着红苹果,模样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秘书都后悔看它的眼神了,他被狗崽这委屈的样子弄得动摇起来,原本打算给宋菁的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后缩。
  见队友变化如此之快,宋月笙干脆大手一挥:“算了,这个给它吧,你再重新替宋姐洗一个。”
  秘书觉得自己这是好不容易在“爱的注视”中解脱了,他把小苹果交到周鹭的爪子里,忙不迭要出去洗。
  宋菁拦住了他,她从沙发上坐起来,踏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向宋月笙身后的那位男人走去:“不用麻烦。我和知行约好吃午饭。一起,月笙。”
  午饭!
  刚刚“嘎吱”咬下一口苹果的周鹭立刻松开爪子,她睁大小狗眼,炯炯有神地看向自己此刻的“衣食父母”,不知道宋月笙有没有带她的午饭来。
  宋月笙从沙发处溜达到办公桌前的座椅上坐下。他活动期间,周鹭像个小尾巴亦步亦趋地跟着。
  宋月笙向宋菁指指桌前的文件,好看的桃花眼弯成了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他声音清润:“我这儿还有的忙呢,再说,也不好意思打扰你和姐夫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