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苏打开□□农场,点击一键收获,将刚种上的似血杜鹃全部都收入仓库。然后点开好友列表,挨家挨户的开始偷菜。
“哇塞,苏樱这个孙子,竟然把全部红土地都开开了。这小子够迅速的嘛!”点开苏樱的土地,竟然全部可摘。
“嘿嘿,哥们儿可就不客气了。”偷完菜,应苏心满意足的下了□□,穿上拖鞋打算出去买根冰棍。夏天的宿舍实在热得不行,只好下去买根冰棍消消暑。
穿着两根筋的背心儿,沙滩裤,本应青春活力的少年一脸的疲惫。一看就知道,昨天晚上肯定又是一夜没睡。现在的大学生,不是通宵泡妞,就是通宵游戏。
应苏是那种见了女生就害怕是类型,不是害羞,而是不敢招惹。在他看来,所有的女生都是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呀!
“老板,来根冰棍。”应苏掏出五元大钞,递给小卖部的老板,太阳热辣辣的在头顶作威作福,应苏抹了一把细汗。
“哟,真对不住了您。今天楼下集体停电,说是修电路呢。今儿的冰棍一早送到别处卖了,剩下的几根都化了。您还是上别处买吧!”小卖部的老板探出个脑袋,说完后又缩了回去,这热气,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
我x,应苏在心里咒了一句,抬头看了看太阳,反复做着选择。我是出去买呢,还是出去买呢,还是出去买呢?
于是,他出了校门,打算去商场狂狂,至少那里有空调,不会像宿舍这么热。
刚出校门,一阵喧哗从对街传来,应苏从小就是个爱凑热闹的主儿,于是他经不住诱惑,两只脚不受控制的向那边凑去。
可怜的应苏,难道你没看到别人都在往相反的方向跑么?
应苏拦住一个人问道:“哥们儿,出什么事儿了?”
“特警抓悍匪,据说都动上枪了。”
“真的假的?”
“我亲眼看见,还有假。快跑吧,子弹不长眼,说不定就崩着谁。”路人甲慌慌张张的跑了。应苏却偏偏好奇心更重起来。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特警抓悍匪,于是就向喧哗声处凑了过去。
然后,他听到一声急促的呼喊声:“小心。”
还没来得及回头,一枚子弹就穿透了他的胸膛,血花绽开时,他的脑袋开始晕眩。
应苏想,这下他该死了吧!
真是壮志未酬身先死,可惜了这么一个优秀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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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
巨痛!
撕心裂肺的巨痛!
应苏闷哼一声,揉着欲裂的头痛睁开眼睛,头顶上雪白的墙壁映入眼帘。
这是医院么?
可是,不对呀,自己明明是被一枪贯穿了心脏,怎么会头痛呢?
而且,一枪贯穿心脏,怎么可能还活得了?
刚这样想着,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同时脑袋上挨了重重的一击:“好小子,又在给我偷懒是不是?赶快去仓库里给我干活,口口声声说要来给我打工,结果来了以后整天就知道喝酒睡大觉。还有,你睡到哪里不好,偏偏睡到这张极品上下铺上,这可是六百年前的古董啊!睡坏了你赔得起么?我告诉你,你小子最好给我乖乖听话,否则,我明天就把你赶回学校去。让你那个扑克脸教授好好教训教训你。”
应苏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已经被推到一间仓库里,手里被塞了一块脏兮兮的抹布。
应苏站在原地愣了半天,他的第一反应是,我没死?第二反应是,我重生了?第□□应是,这是哪?
他从来没想过,重生这种狗血的事儿竟然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从前整天听着小表妹说重生重生,还一直笑话她网络小说看多了,如今这种狗血的剧情竟然遭遇在自己身上,一时间还真让他有些接受不了。
开玩笑?重生?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种狗血的剧情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过好在,他不用死了。至少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他觉得似乎自己应该先做点什么。不然,如果他重生的地方是像小说里写的那种非常恶劣的环境,来个出师未捷身先死,那么这趟重生还有什么意义?
如今之际,还是先了解一下,自己到底重生在了哪个地方的好。轻叹一口气,还是那句千篇一律的台词,即来之则安之吧!
看这仓库里的物品,似乎都是些旧货,有一张他上大学时用过的那种木质上下铺的床铺,还有许多塑料制品,铝制品,沙发,椅子之类的。
这个怪老头,收集这些旧货有什么用?难道他是收破烂儿的?
妈呀!这个结果可不好,如果自己重生到收破烂世家,那么,他以后的人生将会是怎样的杯具~
但是,看这个人的衣著,却不像是个落魄子弟的样子!摸着这衣料,好像纸一样轻薄,身上像没穿衣服一样。这种衣料,至少也得上千块才能买得上吧?还有他手腕上的那个装置,像手表却又不是手表,一看就知道是高科技电子产品。嗯,也许结果并没有自己想象的差。
应苏拿起手上的抹布,开始擦拭着这些旧货。这些旧货虽然破旧,却被清理的一尘不染,老头好像很爱惜这些东西。
应苏无意间撇了一眼墙上挂着的一个万年历,就是那种家里用的普通万年历,上面显示的时间竟然是2611年,整整快了六百年。应苏咕哝一声:“这老家伙,这种时间都不准的破万年历都拿来当宝贝,真是个老变态。”
他有一搭没一搭的擦着那些旧货,眼睛到处打量,企图找出一些关于自己重生在哪里的信息,却被角落里一个绿莹莹的东西吸引去了目光。
那只是一个普通的指环,塑料的,之所以会散发出绿莹莹的光,那是因为它是夜光的。就是那种他表妹小时候最喜欢玩的夜光玩具。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应苏却觉得十分喜欢。于是他戴到了中指上,反复欣赏着。
这时,奇怪的现象却发生了,那指环像是和他的手指融为一体似的,应苏企图把它拿下来,却无论如何都拿不下来。
“唔,该死的,这是怎么回事?”
他用力的往下摘了指环,却好像碰到上面的一个按扭,一阵绿光闪过,他眼前的场景立即消失。
应苏的第一反应是,难道我又被穿越了?但是打量着周围的场景,却是空空旷旷,没有任何事物,只是一片黑呼呼的肥沃土地,远处有个小山丘,山丘下一条小溪蜿蜒而过。难道是这个戒指的问题?应苏开始在那个戒指上反复摸索。
果然,在指环的外侧有一个小小的突起,这个突起毫不显眼,但是如果轻轻一按却能按下去。应苏眼前又是绿光一闪,又回到了刚刚处的那个旧货小仓库。
“哇,这太神奇了。”应苏又按了一下那个戒指的按扭,果然又回到了刚刚那片土地。
“难道这是,空间戒指?”应苏惊喜的打量着这个毫不起眼的戒指,然后又抬头看看那片空旷的土地:“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随身空间?”传说随身空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且种出来异常美味。
应苏欢呼一声:“太棒了,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玩真实版的□□农场了?”应苏想起来就觉得异常兴奋,除草,捉虫,修枝,剪叶,这可是生活在大城市里的应苏最最向往的生活啊!
“可是,去哪里买种子呢?”于是他想到了刚刚那个脾气不太好的老头,决定出去以后找他打听一下。然后他按动了指环上的按扭,绿光一闪,他就回到了小仓库。
应苏推开仓库的门走了出去,老头正坐在一把普通的木椅上休息,鼻梁上架着一幅眼镜,正拿着一个放大镜研究一个塑料瓶,就是那种普通的可口可乐的塑料瓶。真是个奇怪的老头,没事研究塑料瓶干什么?
“呃,老人家,您怎么对一个塑料瓶子感兴趣呢?”
老头听了他的话以后立即回过头来,将瓶子宝贝似的放到一个匣子里,站起身来在应苏的脑袋上摸了摸:“小子,你是不是昨天晚上脑子撞坏了?还是这几天老喝酒把脑子喝迷糊了?老人家?你还是叫我死老头吧!你猛的对我这么尊敬我还真有点受不了。”
呃,看来平日里这个身体的主人和这老头的关系还不错,而且性格也是那种没大没小的,这下倒好,不用费心思装了。
“切,死老头,你当我愿意对你尊敬?要不是昨天晚上撞到了头导致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才不会对你这么尊敬。”希望装暂时性失忆不会被怀疑。
这老头却并没有一丝惊讶:“昨天太空医院的陈大夫已经来看过了,说是没什么大问题,暂时性失忆而已。过段时间就想起来了。他已经帮你用了药,估计用不了多久你就能记起所有的事情。”
呃,难怪,难怪他醒来的时候会头痛欲裂,原来真的是撞到了头。看来找这样一个借口还真是找对了。应苏暗暗在心里庆幸,这样一来以后的日子就好蒙混过关了。就算谁都不认识,也不用被人怀疑。
估计这个身体的主人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让自己趁虚而入的吧?
应苏在心里忏悔了半天,希望这身体的主人来世能投一个好点的人家,或者找一个更倒霉的肉身去重生。否则真的会让他良心难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