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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幻想 > 穿成入赘小白脸 > 完美避开
  朱笙确实有很多毛病,有些上不来台面,但是他长得俊俏,还是很有可能的。
  香儿凝眉,“小姐说了,那些钱都是她给姑爷的,不要姑爷还,姑爷只要老老实实做好姑爷就是了。”
  杜笙没说话。
  香儿似乎想到什么,问:“姑爷该不会不想当这个姑爷吧?”
  杜笙沉默了,相当于默认,香儿登时愣住,半响急切问,“为什么?小姐对你这么好?为什么你不想做姑爷?做姑爷哪点不好?有吃有喝还有人帮你付钱,你什么都不需要操心,这么好为什么不愿意当姑爷?”
  杜笙被她打败,“别激动,我什么都没说。”
  香儿这才冷静下来,可还是感觉哪点不太对,“姑爷,你是不是想画画赚钱还给小姐然后离开?”
  杜笙摆手,“就算有这个想法也不行,十多万两呢,遥遥无期。”
  香儿松了一口气,是啊,十多万两银子呢,把他卖了也还不起。
  话是这么说,她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公子为什么不想做姑爷?是因为没有钱吗?其实你想要钱可以跟我说,只要不超过五两,我可以偷偷给你。”
  杜笙摇头,“我不要你的钱。”
  “为什么?”香儿不解。
  “我不想你看不起我。”
  香儿方才看他的眼神里有一丝不屑,他看得出来,第一次见香儿,香儿不可能露出这样的神情,很显然,是她对原主的印象。
  “去拿笔墨纸砚吧。”杜笙不想再就刚刚的话题聊下去,没意思,他现在只想着赚钱,就算还不了江清清,也能有些银子在手里,可以作为赌资,自己的钱花的也自在许多,起码没人看不起他。
  香儿站在原地,思考良久有些不情不愿离开,磨蹭了很长时间才回来,道,“没有纸了,要出去买。”
  杜笙有些无奈,“你觉得我画几张画就能把你家小姐的钱还完吗?把纸拿来,快去。”
  香儿撅着嘴,十分不满的跑开,没多久手里拿着纸回来。
  她果然藏了私心。
  杜笙想不明白,“我以为你会讨厌我,巴不得我走呢。”
  香儿摇头,“小姐喜欢你啊,其实只要你别闹着要死要活,我也可以喜欢你的。”
  她的喜欢是爱屋及乌的喜欢,因为喜欢小姐,所以连带着喜欢他。
  假如哪天江清清不喜欢他了,她也不喜欢了,属于小孩子的喜欢,杜笙没在意。
  他摔断了腿,行动不便,床上又没有桌子,想作画只能去矮塌上。
  香儿提前在矮塌上铺了被子,让他可以坐得舒服些,杜笙被她搀扶着走过去,小心翼翼挪到矮塌边。
  矮塌上有个茶几,把茶几上的东西去掉,正好可以够他作画。
  杜笙摆好文房四宝,一时竟想不出画什么,前世他家有钱,培养了他不少兴趣爱好,画画也是其一。杜笙会画素描和油画,水墨画也还行,不过意境不够,卖不上价钱,只能走新鲜路线,画素描。
  油画需要的色太多,他这里没有,素描是最好的选择。
  素描当然不能用毛笔,“香儿,有黛石吗?”
  他偶然间听人说起过,古时候有个厉害的画家因为没钱买墨,用黛石作画。
  黛石是女子用来画眉毛的,天然,效果还要尝试之后才晓得。
  “有啊,姑爷要这个做甚?”香儿一脸懵懂。
  “拿过来就知道了。”杜笙催促她,“跑快点。”
  香儿被他的语气影响,不由自主跑得快了些,很快将自己的黛石拿来,细细长长一根条子,另半边包着布,方便拿在手里。
  杜笙接过握了握,粗细正好,可以当笔用。他又让香儿拿来剪刀,将黛石的一头又磨又削弄尖,试着画了画,恰到好处才开始动笔,好久没画手有点生,先画了院里的几块石头练练手。
  素描画的优点在于层次感,然后一支笔画完一副画,中间都不带换笔的,可惜用的纸太薄,不适合画素描,尖尖的头有时会把纸戳破,戳破只能重画。
  杜笙不厌其烦的实验,用了各种纸,最后发现有一种叫做硬黄纸的纸又粗又厚,很适合画素描。
  工具齐全之后杜笙灵感如涌泉,先把前世喜欢画的东西画一遍,再寻些新鲜的东西画,从白天忙到晚上,终于画了几幅成品出来。
  想着赚钱所以努力了一些,而且画得都是熟悉的,以前练过无数次,黛石被他磨得又尖又细,颜色也深,画出来的东西有点像黑色水笔,干净,有线条。
  杜笙很满意,将画收起来,交给香儿裱,过两天好拿去卖。
  新鲜的东西刚开始肯定不好卖,杜笙的价格定的很低,能有个两三百文钱就好,几副画乐观一点给个一两银子,那也是非常愿意卖的。
  他不了解市场,纯粹瞎猜,到时候看情况更改。
  “姑爷,洗个手吧,该吃饭了。”香儿瞧他一双手宛如掏了泥似的,黑乎乎一片,体贴的打来水在一旁伺候。
  杜笙也没拒绝,他腿不方便,香儿便把水端到他面前,用架子撑住,杜笙洗了手,香儿又递来毛巾。
  收拾妥当后香儿才喊外面的丫鬟进来,四个丫鬟手里端着托盘,挨个将里头的饭菜摆在桌子上。
  “在屋里吃?”他以为像江家这样的大户都是一个大桌吃饭呢。
  香儿点头,“小姐说让姑爷跟大家一起吃,不是姑爷被气死,就是老爷和夫人被气死,而且姑爷的腿断了,不方便跑那么远。”
  江家是个大户,前前后后有上百个房间,占地好几亩,还自带后花园,真的靠杜笙一双断腿走,本来不严重也严重了。
  “娘子考虑的周到。”他已经跟江清清成亲,不好连名带姓的叫,想来想去只能喊娘子。
  “可不是吗?”香儿过来扶他,“知道小姐为什么让我留下来伺候姑爷吗?就是怕姑爷被欺负喽。”
  杜笙明白,朱笙以前做的那些事,江清清的七个哥哥和爹娘肯定知道,就算是福星,也不如疼爱江清清多一点,宁愿生意受挫,也巴不得早点弄死他,偏偏又碍着江清清喜欢,没办法下手,明面上不行,不代表暗地里也不行。
  如果没人跟着,他又是断腿,随便把他推进河里,他想爬都爬不上来,再推说是自己掉下去的,来个死无对证,那杜笙真的死得太惨了。
  才刚穿过来,还没来得及大展身手,所以为了这条小命着想,还是老老实实在房里吃饭吧,省得有人惦记。
  饭菜很简单,照顾他的伤,做得格外清淡,虾仁,蛋羹,稀饭,和水蒸鱼,杜笙吃完就被她扶上了床,左右时间还早,干脆让香儿拿本书过来看。
  前世玩的是手机,这辈子居然只能看书,古言文看起来很费劲,杜笙看了个开头便没了兴趣,正打算叫香儿换本书,膝盖突然一重,有什么东西隔着被子压在他腿上。
  杜笙抬头看去,发现是几件衣裳和披风,还有一些首饰,江清清坐在他不远处,手里把玩着木制的拐杖。
  拐杖是撑在腋下的那种,因为他的腿是骨折,不是扭着脚腕,走起路来很困难,撑在腋下可以让他不用弯膝盖,相对轻松些。
  只买了一个拐,毕竟只瘸了一条腿,用两个累赘。
  “拐杖买来了,”江清清将拐杖也扔过去,砸的被子陷下去一些,“试试看行不行?”
  杜笙拿过来握在手里,又用余光看了江清清一眼。
  前世他妈千挑万选,不知道拒绝了多少人,考察了多少人,只为了给他找个乖巧懂事、温柔听话的媳妇,结果……
  江清清似乎完美的避开了他妈开出的条件,既不乖巧,也不听话,连温柔都少得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