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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穿书后我养了个状元郎 > 第21节
  春草一个女娃,那里见过这么多钱。
  “嗯哼。”乔月扬眉,“我已经扣掉了布料绣线和我那一部分的钱,这一百六十五文是你的。”
  “我的?”春草看着那堆成小山的钱,脸都激动地涨红了。她原以为这是卖绣品全部的钱,没想到竟是给她的。
  一百六十五文,自己平时得绣四十幅绣品才能挣来呀!
  “那四幅绣品总共买了五百文,我除去了我买布料和绣线的钱,剩下的钱我俩一人一半,刚好是一百六十五文。”乔月将账摊开了算给春草。
  闻言,春草连忙推辞,“月月,这钱我不能要,你我是朋友,你更是我师父,你请我帮忙,我怎么能收钱呢。”
  况且,这绣品能卖这么好的价格,完全是乔月的设计以及布料好,她只是绣了一下,拿这么多钱,简直就是占便宜。
  “这有什么不好拿的,这完全是你的劳动所得。” 乔月说,“而且我还想着以后常请你帮忙呢,你要是推辞,那我就去找别人了。”
  听了这话,春草果然安静了下来,“请我帮忙?”
  “玲珑阁看上了我的设计,以后啊,我只负责画,你负责绣,每幅绣品给你一百文,你觉得怎么样?” 一百文,这也是乔月深思熟虑过的价格,不止是因为春草的绣功值,也是因为原主和春草是好朋友。
  一百文,算是一个成年男人三天半的劳动所得,已经不少了。
  “我,我能行吗?”
  “怎么不行,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乔月指了指桌上的荷包,“而且,你不是想攒嫁妆嘛,这可是好机会。”
  乔月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攒嫁妆,这可是春草的执念呢。
  果然,听到这话,春草脸上有些动摇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乔月趁机拿起荷包塞到春草的手里,“而且你只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就行,大概五六天的样子,不用像之前那样赶时间。”
  春草踌躇了片刻,终是没收住诱惑点了点头。
  “好,那就说好了啊,我明天就把绣品给你拿来。我家里还有事儿,就先走了。”乔月边说边起身。
  送走了乔月,春草将钱放进了她床下的那块烂木板的洞里,只留下了十文钱给她娘交差。
  前几天她做刺绣她娘看到了,若是不主动交钱,她估计又会来搜了。
  做好这一切,她刚说要起身烧水做饭,她娘张氏就从地上回来了。一进屋,就凶巴巴地看着她。
  “刚才乔月来过了。” 张氏问。
  “你咋知道?”春草有些疑惑,乔月走了明明有一段时间了。
  “她来干啥?”张氏没回答她的话,而是直接问,语气很不好。
  她方才从地上回来,远远地看见乔月从她家这条路上过去了。这个方向,除了她家还能是谁家。
  “来送刺绣的钱的。” 春草老实交代,随即又从袖口里摸出八文给了张氏,“这是给家里的?”
  “这么少?”张氏垫了垫手里的铜钱,有些不满意地问,“你留了多少?”
  她可见了,春草绣的那两幅刺绣的面料可是很好的,指定不止八文钱。
  “五,五文。”春草敛着眉眼说。
  两幅刺绣十五文,倒是也差不多,毕竟那绣品也不算大。
  不过她一个女娃,身上留这么多钱干啥。
  “再给我两文。”张氏说,态度很是强势。
  “娘,我想自己留点儿。”春草不乐意的说。
  “你一天吃家里的喝家里的,留那么多钱干啥。快点,再给我两文。”说着,她也不顾春草的意愿,直接扯着她的袖口就去掏钱。
  “娘!”春草无奈大喊,可张氏完全不管,因为她闪躲,还抬手拧了她两下,直到掏到了那两文钱,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春草站在门口,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这就是她明明打算给家里十文,却为何没有一次拿出来的原因。
  因为每次,她娘总会觉得她私藏钱了,从她身上再搜刮些回去。
  可纵使这样的场景已经有过很多次了,可每经历一次,她都会觉得难受委屈。
  可委屈也没用,谁让她是个女娃,她娘眼中的赔钱货呢!
  至于张氏,对于春草这样的委屈,就跟本无所谓。
  女娃子吗,最终嫁人了都是别人家的人,跟自己不亲,没必要待她太好。
  此时她正心情大好地从床下扒拉出一个上锁的木头盒子来,打开锁后美滋滋地将钱放进去,又数了一遍,差不多要二两银子了。。
  哎,马上就能攒够钱,给二儿子娶媳妇儿了!
  真好!
  第23章 chapter23相公
  搞定了春草这边,柳芽婶子那边自然是由沈母出马。
  柳芽婶子本就是个热心肠好说话,得知沈母的来意,稍稍推辞了下也就满心欢喜的答应下来了。
  每天只需一个时辰去沈家磨魔芋,就能有十文钱拿,又不耽误干活,多好的事儿。
  李家也不算富裕,哪怕李福会打猎,偶尔能猎着好东西,但到底是极少数。如今闺女大了要给她攒嫁妆出嫁,二狗子学习好,若是考中童生又得去县里上学,方方面面都得用钱。
  从春草家回来时,沈母已经在做饭了。
  沈青瑞也从书院回来了,听沈母说乔月的绣品一下子挣了五百文钱,而且还和玲珑阁签订了分红契约,一下子对乔月崇拜的不行,看向她的眼睛里都有星星在闪。
  那财迷的样儿,看得人可乐死了。
  沈青书不在,晚饭几个人都简单的对付了几口。
  如今春日渐深,山上的野菜也多了起来。沈母今天一早上挖了不少,摘干净在开水里面汆烫一下,拌上面粉后捏成一小团,蒸了做野菜粑粑吃。
  这玩意儿乔月小时候吃过,只是那时候家里条件也算好了,所以在乔月看来,那野菜粑粑其实味道很一般,只是一个对春天的仪式感。但对于沈母她们来说,野菜粑粑却是个不可多得的美味。
  乔月买回来的肉沈母没动。现在晚上还冷,沈母就找了根绳子将其吊在梁上,打算明日中午做了顺便给沈青书送点儿去。
  书院只管早上和下午的两顿饭,中午是不管饭。
  以前沈母要忙家里的活儿走不开,沈青瑞又要去书院,只是偶尔有时间才去书院给沈青书送饭,大多时候,他都是吃提前备好的干粮。
  但如今不同了,家里有乔月,只要是有闲时间,她都能去送饭。
  今日起得早,又溜达了一天,乔月也是累了,吃饭的时候就忍不住总打哈欠,沈母见她这样,就让她吃完了早点去睡,剩下的事儿,交给他们娘俩来就行。
  ——
  一觉到天明,乔月再醒来时,就听到外头有人说话,透过窗户一看才知道,原来是醉仙居的人来拉魔芋了。
  好家伙,她居然一觉睡到这么晚了。
  外头有人乔月也不好意思,等那店小二走了,她才起床洗漱。厨房里,沈母已经在瓦罐里温好了水,准备做饭。
  “娘,中午的饭我来做吧!”乔月进了厨房,边挽起袖子边对沈母说。
  “那正好,这肉我还不知道怎么做呢。”沈母说着,就将身上的围裙解下来递给乔月。
  她本来就厨艺不好,做饭味道都马马虎虎,哪怕是肉也做不出个名堂来。赵家光景好,应该是常吃肉的,她还是比较相信乔月的手艺的。
  乔月早就想好要做什么了,接过沈母递来的围裙系好,看着案板上那五花三层的五花肉,手起刀落,就切了一大半下来。
  她打算做顿红烧肉。
  这是她在现世最喜欢的一道菜,而且是颇有心得的一道菜。
  要想做到红烧肉油光红亮,炒好糖色是关键步骤,只不过家里没糖她也忘买了,所以这一步跳过。
  而要想让肉做到肥而不腻,齿颊留香,最重要的是把握火候,一定要大火煸炒出肉里面的油脂,等到水熬干了油色清亮,然后再放大料加水去炖煮。
  这是她外婆留下来的方法,乔月做了这么多年了,从来没有翻车过。
  在肉炖煮的间隙,乔月又拿了点沈母摘好的野菜,用瓦罐里已经开了的水烫了,拌了个小菜。
  如今家里已经有了进账,所以也不用顿顿都喝粥了,乔月蒸了干饭,不过是用黄米和白米混着蒸的。
  因为要去给沈青书送饭,所以饭熟了乔月先吃。
  以前总听人说一个人吃饭不香,但乔月觉得,那人指定是不饿不馋,若是馋得狠了,吃啥都香。
  毕竟,饥饿和馋是最好的佐料嘛!
  吃完饭,沈母给沈青书的饭也打包好了,一个小小的食盒,只有一层,里面有三个用木头做成的小盘子加一个小碗,十分精致。
  听沈母说,这玩意儿是沈父做的,为的就是将来沈青书考中童生去县里上学时给他送饭,只可惜还没到沈青书考中童生,他人就没了。
  想起往事,总让人心酸垂泪,乔月安抚了一会儿沈母,才带着饭盒去县城。
  到书院的时候,里面还没下学,乔月就站在门外等了一会儿。
  里面传来的朗朗读书声,让乔月不由得梦回学生时代,那时候她性子淘,总是逃课,或者找各种理由请假出去玩,为此没少挨她母亲大人的鸡毛掸子关照。
  只是后来父母离婚,她就跟着乡下的外公外婆生活,而父母各自有了家庭后,也就和她疏远了,一般除了逢年过节,几乎很少会见面
  后来外公外婆去世后,乔月便总觉得自己像是一叶浮萍,居无定处,直到后来自己挣钱买了房,这种感觉才慢慢消散。
  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次午夜梦回,她也会渴望亲情,渴望有一个温馨的家。
  沈家虽然穷困,但确实有一种家的气息,这让她很是眷恋。
  约么等了半刻钟,书院总算下学了,乔月站在门口,看着一群少年穿着书生袍,意气风发地从大门内涌出来,有说有笑地着实养眼得很。
  只是人太多,他们穿着打扮又过于相似,乔月伸长脖子看了半天,也没认出沈青书来。
  罢了,还是让他来寻她吧!
  门口送饭的人挺多,乔月往显眼处挪了挪,不免就被人碰到了食盒。盖子有些松动,她怕里面的饭菜凉了,刚说要拧紧就听见有人跟他说话。
  “哟,这不是桑妹妹吗,又来跟你哥送饭啊!”
  说话的人一身白色绣花纹锦袍,腰间一枚貔貅吊坠,满脸笑意,看起来有些放荡不羁之感。
  从原主的记忆中乔月知道,这人是赵天齐的同学宋阳。
  所以他嘴里的他哥指的是赵天齐。
  至于对方为什么觉得赵天齐是她哥,自然是那渣男觉得她童养媳的身份丢了他的人,让他脸上无光,故而在外人面前介绍她只是家里替叔叔照料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