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这些天买了不少豆腐,豆腐坊店主人大方地送他不少豆皮,足足几斤,林稚却是有些吃伤了,看着那几斤豆皮直发愁。
要是此刻手机在手,他一定会上网搜索:如何快速消耗大量豆皮。
愁着愁着,突然福至心灵:这么多豆皮,不正好可以做成辣条吗?
林稚当然吃过辣条,但没研究过做法,不过这些重油重辣的小食做法都大致相同,多放调料就是。
姜片、圆葱、八角、香叶、大蒜,一同油炸成焦糖色,趁热倒入混合花椒、胡椒、小茴香和孜然的料粉,浇上豆皮,最后放几勺茱萸酱,撒上芝麻,大宋版辣条就做好了。
虽然不能一比一完全复制后世的辣条风味,但也鲜辣爽口,很有味道。
本朝虽无辣椒,人们却无辣不欢,这样的辣味杂嚼,应该能得到食客们的青睐吧?
怀着略微忐忑的心情,林稚带着自制的辣条,在夜市出了摊。
作者有话要说:
稚稚:我也不想弯的,可是他有腹肌诶
第17章 一夜暴富
自己对亲手制作的东西总带有几分滤镜,俗称亲妈眼。同样担心自己的亲爹眼影响判断,林稚特意把沈小七喊过来加班。
看着面前颜色鲜艳的条状豆皮,沈小七好奇问道:“阿郎,这是什么?”
“辣条。”林稚想了无数个入乡随俗的名字,但还是觉得辣条最好。
“你尝尝,看看好不好吃。”
“阿郎做的,肯定好吃!”沈小七跃跃欲试地捏起一根,放进嘴里,刚嚼一口就瞪大了眼睛。
入口先是香辣,紧接着,孜然和芝麻的焦香、豆皮柔韧筋道的口感混合着在口腔爆发。许是加了些糖,仔细品味,还能尝到隐隐的回甜。鲜香麻辣,好吃极了!
看到他这个表情,林稚就放心了。
“好吃!”一根辣条吃完,沈小七意犹未尽,还想吃第二根,可想到林稚一会儿还要将这些辣条卖出去,只好讪讪收回了手。
小孩子的心思全写在脸上,林稚看一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笑了笑,把辣条往他面前一推:“吃吧,不差你这一口。”
沈小七欢呼:“小郎君最好了!”
他吃得欢实,吃相不夸张却也能看出十分享受,是真真正正沉浸在食物的美味当中,慢慢地竟也吸引了不少人来。
看着面前渐渐排起长队的人群,林稚愣愣地想:“难道这就是吃播效应?”
沈小七在这头尝鲜,那边就有人来询问,无非就是三种问题:“是什么”、“多少钱”、“好吃吗”。
辣条这东西本就造价低廉,林稚的定价也就不高,一根辣条一文钱,取个薄利多销。
谁知,或许是索价太低,竟意外打开了销路。
和后世一样,辣条的受众主要是小孩子,一般来说小孩子零花钱都不多,一文一根的辣条正好方便他们购买。
没过两日,林稚的辣条火爆临安城,走红的速度比起当初的鸡蛋灌饼有过之而无不及。
渐渐地,摆摊卖辣条赚得的钱,居然超过了卖鸡蛋灌饼。正好这批面粉和鸡蛋差不多用完,林稚就先暂停了早市出摊,全心全意卖辣条,要不然实在有些忙不过来。
不光是他,就连沈小七都加班加点忙了好几天,人都胖了——吃辣条吃的。
“吃播”的时候,尽管林稚再三和他强调“别吃了”、“吃多了对身体不好”、“适度适量”,就差给他抢过来了,可沈小七就是不听,还振振有词:“停不下来!”
这天,他盯着铜镜里自己的脸忧愁道:“阿郎,你说得对,我好像真的胖了。”
林稚在旁边打趣:“这叫什么,不听好人言,吃亏在眼前。”那么多辣条吃进肚子,不胖才怪!不过,脸颊上有点肉的沈小七,倒是比之前更受看了。
今日来买辣条的大多也是小孩子,偶尔有几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点倒是和前世一样。
林稚在队伍末尾瞅见两个熟人——孟淮安和程令宜。
队伍分成两列,两个人各排一列队伍,不约而同地双手抱胸把头扭向一边,谁也不看谁,既不像认识对方,更不像不认识。
“他们两个怎么认识的?”林稚默了默,想到对方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大约是在同一个国子监上学,认识也不奇怪,没准还是同窗呢。
只不过这番“我不想看见你”、“我也不想看见你”的架势……啧啧,小孩子啊。
很快排到他们,两个小朋友异口同声道:“林小郎君!”
林稚笑着应了:“程小郎君,孟小郎君。”
似乎无法接受自己的名字和对方并排在一起,两个人均是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程令宜先开口了:“林小郎君,先给我装吧,我不想和某个人同时出现。”
某个人不甘示弱,马上道:“我也不想!”
程令宜扭头看向孟淮安,挑眉一笑:“你也不想和自己这样的人同时出现?”
“我是说我也不想和你同时出现!”孟淮安气结。
“好了好了,不要吵架。”林稚出来打圆场,同时递给沈小七一个眼神,对方点了点头,动作飞快地装好了一纸袋辣条。
两包辣条同时递出去,孟淮安和程令宜伸手接过,又不谋而合地冲对方翻了个白眼。
为了缓和气氛,林稚没话找话:“你们两个都在国子监听学吗吗?”
孟淮安幽幽道:“我们是同砚。”
“……”同砚就是同桌,这个话还不如不找。
好不容易送走两个闹别扭的小朋友,又来一个小朋友,也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圆头圆脑的,穿得很喜庆,有点像福娃。
林稚对这位“福娃”很有印象——每次他来,无论剩下多少辣条全部包圆带走,可谓是头号粉丝,能不印象深刻吗?
“小郎君今日也是要包圆吗?”
谁知福娃却摇了摇头,“不包。”林稚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对方说:“我打算聘你去我家庖厨,专门做辣条给我吃。”
林稚傻了。
这大概就是幼年圆润版霸道总裁?
他还没开口,沈小七先不乐意了:“不行!我们阿郎不能跟你去!”
福娃疑惑地问:“为什么?我已经问过阿爹阿娘,他们同意了,还说每月都会给小郎君开一笔丰厚的月钱,绝对比你辛辛苦苦在这里出摊赚得多。”
林稚十分心动,然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好意思,这位小郎君,我确实不能去你家庖厨做事。”
这次轮到福娃不乐意了:“为什么!”
因为不自由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在慈幼局已经过了十年这样的生活,早就腻烦了。
况且若是去了,每天都要按照主人的口味,做些加糖缕肉羹之类的菜肴,想想就可怕。他宁愿天天摆摊。
这些话自然不能说出来,林稚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想了个折中的法子:“小郎君,我把做辣条的方子卖给你,怎么样?”
见他拒绝得决绝,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福娃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好吧,也行。”
林稚正思考该索价两贯钱还是三贯钱,就听对方问:“五十两够不够?”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要开店了!
第18章 开业大吉
林稚惊呆了。
五十两……这得煎多少套鸡蛋灌饼才能赚到!
就连旁边的沈小七都张大嘴巴惊叫出声:“我的娘啊,五十两!”
以为他们对价钱不满意,福娃皱了皱眉,整张小圆脸挤在一块儿:“你是嫌少?那八十两也行,我回去取……”
林稚连忙制止这小土豪的败家行径:“不少不少,已经够了!”
“那就行。”五十两银子在福娃眼里仿佛轻如鸿毛,他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张轻飘飘的银票,随手拍在桌上,“小郎君收好。”
尽管银牌摆在眼前,林稚仍有一种不真实感。
他愣愣地拿笔写下辣条的制作方法,愣愣地递给福娃,愣愣地拾起那张价值五十两的银票,直到福娃走了才反应过来——他一夜暴富了!
吃货的力量诚不欺他!
深吸一口气,林稚对沈小七道:“明天给你涨工资。”
虽然不知道工资是什么东西,但听起来是件好事,沈小七也很高兴。老板暴富,与有荣焉啊。
他呲着牙问:“阿郎,那我们明天还要去早市卖煎饼吗?”
“不去了。”林稚掷地有声,“我们开食店!”
要想在宋朝开一家食店,主要方法有两种,一是自立门户,二是在其他酒楼里租下一间商铺。
自立门户需得自己装修、采购酒水,还要花钱打广告,造价太高,属于他的终极目标,暂且不提。
眼下要想经济实惠地开个食店,最简单实惠的方法,就是去春风楼承包一间铺子。
春风楼是临安城最大的酒楼,客流量只多不少,而且已经装修完毕,一大笔装修费用省了下来,还不用打广告。
除了需要买扑之外,简直没有缺点。
买扑就是竞价投标。春风楼名气太大,申请租赁铺子的商贩繁多,竞争很激烈,因此需要竞价投标,谁出的承包费高就让谁经营。
风险很大,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赔个精光,但林稚还是决定去试试,看看能不能搏出辆摩托出来——搏不出来的话,大不了回来继续煎蛋饼。
春风楼共五层,约莫十丈多高,飞桥栏槛,明暗相通,是临安城最高的酒楼。
整座楼宇高低起伏,檐角交错,富丽堂皇。据说站在顶楼向西望去,还可以看见宫女在荡秋千。
宫女是不是在荡秋千林稚不知道,他抬头看着眼前飞檐斗拱的楼宇,心道:“以后就在这里工作了。”
好像还不错。
这样想着,他迈开腿走了进去。
春风楼店大不欺客,平日里大多招待来此游玩欢宴的富商豪门、王孙公子,但对于林稚这样的平头百姓,也很乐于接待。
当下便有个店小二模样的人来上前询问:“客官是要喝酒还是听曲儿?”瞧瞧,已经不问“打尖还是住店”这种初级问题了!
林稚笑了笑:“我是来租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