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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钓系美人成为炮灰攻后[快穿] > 钓系美人成为炮灰攻后[快穿] 第83节
  “血液里蕴含的光明力量,便不再对吸血鬼有所伤害……”
  “……并且,神职者的血液,会变得极度美味……”
  “堪称,完美血奴。”
  “实在是太可怕了,殿下,您是从哪里得到这些魔药的?简直是要将神职者……”
  “彻底毁掉。”
  信纸边缘泛光,竟是在光明力量的作用之下,渐渐燃烧殆尽。
  兰斯捂着脸,仿佛在嘲笑着谁般,喉中的笑声越来越大声。
  原来,他的小巫师,一直以来,从未放弃过,将他制作成最完美的血奴……
  也对,他从未正面回答过自己的一切问题,那些问题的答案,全都是他用自己的血液诱惑得来的……
  而这美味的、甜腻的血液,却又是通过巫师的魔药得来的。
  真是可笑……
  “圣子殿下!”莱斯特惊恐地大叫道,“您流血了!”
  泛黑的血液从兰斯嘴角源源不断地冒出,然而他却仍然笑着,“没关系,莱斯特。”
  那笑里,却没有一点情感。
  冰冷得不像是活人。
  他站了起来。
  发黑的金眸环顾过这间小屋,他为明昕织好的手套与袜子挂在墙上,兜帽和阿尼都被带走了,栓在墙角的咕噜兽也不见了踪影。
  明昕带走了一切,唯独抛下了自己。
  以及……他送给明昕的一切东西。
  莱斯特惊恐地看着,圣子殿下身上的光芒越来越亮。
  甚至于——仿佛就要把这间屋子刺穿的程度!
  在这刺目的、极度强烈的光芒之中,就连莱斯特,都忍不住眯上了双眼。
  周围的一切都被这道白光淹没,唯有金发青年站立其中,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明昕……”他喃喃道。
  “我会抓住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莱斯特:圣子殿下!大计如何?!我们杀回去夺了教皇之位如何?!!
  兰斯(泪)(颤抖)(自闭):我老婆不要我了……
  莱斯特啊,你摊上了个恋爱脑上司(悲)
  魔药只成功了一半
  成功了哪一半,你们懂哒,嘿嘿
  第67章 邪恶巫师19
  粗重的、濒死的呼吸声回响在空荡的神殿主殿中心。
  “呵呵……”大主教的声音在不断从口中冒出的血液中显得含糊不清, 他颜色浅淡的双眸瞳孔放大,边缘涣散,已是将死之态。
  “很好, 太好了……”
  他紧紧盯着面前的高大身影,那人早已褪去青年姿态,身穿辉煌高贵的神圣教皇礼服,手持权柄,垂下的眼眸中满是冷漠与轻蔑。
  “这样才对……兰斯……”他一边咳血, 一边笑道,“善良心软之人, 是当不好教皇的, 呵呵呵……”
  “你应该感谢我……是我,将你改造成这幅模样的……呵呵,呵呵呵……”大主教从喉口发出疯癫的笑声来。
  然而, 那双金眸, 却不因他的话语产生半分动摇,仿佛他不过是一只蝼蚁, 任何反抗,都如同一个笑话。
  为什么?为什么他不愤怒?
  在死亡之前,这个疑惑浮现于他心中。
  终于, 他看到, 面前的人微张薄唇。
  那是他死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凭你, 也想改造我?”
  教皇冷冷道。
  *
  “巫师,你在这里再等等, 我再去请求一次, 让他们把你调到我身边……”阿尼皱眉看向四周, 语气里满是嫌弃, “这里的环境也太差了……”
  这是个比阿尼当初窝缩的暗室还狭小的屋子,灰尘雾雾地遮蔽了视线,就连桌上都盖了一层灰尘。
  巫师站在床边,看着阿尼为自己套被单,扫地板擦桌子,最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巫师,你一定要等我啊!”
  明昕漆黑的兜帽口对着门口的阿尼,点了点头,阿尼这才放心离开。
  此时离他们逃离城镇,已经过去了一个月。
  这里已是血族领地,血族的统治呈金字塔形状,最顶上是尊贵的血族亲王,统领所有血族,其下是血统较次一等的侯爵、公爵、伯爵等,接着是比较普通的平民吸血鬼,最后才是数量众多的、身为人类的巫师。
  巫师在血族的地位极其低下,并且因为是人类,所有吸血鬼都能随意吸食他们的血液——不过,巫师们本身便乐见其成,他们本身就极度崇拜吸血鬼,幻想着自己能够成为吸血鬼,要是他们的血液喂饱了吸血鬼,说不定就能被转换为吸血鬼了呢,于是每个人都洗干净了脖颈,期盼着能被吸血鬼看上。
  ……也正因此,像明昕这样,浑身上下都裹得严严实实,一点皮肤都不漏出来的巫师,并且在来到血族领地之前,竟就有了一个相伴的吸血鬼的巫师,在他们之中,实属异类。
  第二天,当明昕走进用于熬制魔药的魔药室时,没有任何一个巫师和他说话。
  明昕却也毫不在意,他来到自己的位置,他的吸血鬼没有给他指派任何任务,于是他站在魔药锅前发了一会呆,突然开始动手熬制起了不知名的魔药。
  这是给兰斯喂食的一整份魔药配方中的最后一道魔药。
  如果兰斯喝下了,他的全部光明力量都会失去攻击力,成为最完美、最美味的血奴。
  明昕看着制成功的魔药,在无人可见处,眼底露出一丝笑意。
  可惜了,魔药,只成功了一半。
  当然了,教皇的光明力量怎么能失去对血族的威慑力呢?
  再成功的血奴。
  也只能是他一个人的。
  明昕看着药锅里的魔药,随意往里又放了一味药草,原本成功的魔药立刻萎缩干涸,呈现出失败的模样。
  一旁的巫师看了眼他失败的魔药,眼底透出一丝不屑。
  这种巫师,有什么值得那个吸血鬼在意的?
  忽然,魔药室外传来一道冷漠的声音:“所有巫师都出来!”
  “我们要招一个巫师或是吸血鬼,以整理宫殿图书馆的书籍。”那是个吸血鬼男爵,双手矜持地搭在腹前,在这群地位低下的巫师面前,脑袋高高的昂起,是极为高傲的姿态。
  他的话一出,巫师便立刻兴奋地嘈杂起来,在宫殿里整理书籍,那不是意味着,他们有机会能见到高等级的吸血鬼,甚至是被对方转化?
  “肃静!”男爵高声喝止了巫师的悄声细语,轻蔑道:“你们以为,这个工作,是随便谁都能做的吗?”
  他冷冷道:“所有人,把手伸出来,图书馆的书籍是只有尊贵的王爵才能阅读的,就算是整理书籍的手,也必须美丽得不至于玷污那些高贵的书籍!”
  其实,在来到魔药室之前,男爵便已不抱什么希望了。
  众所皆知,这群巫师,都是些长相丑陋的歪瓜裂枣,否则,也不至于生活在血族领地,还能保持人类的身份而不被吸血鬼吸食血液,那些血族,有一个算一个,都对美丽有着致命的向往,而对于这些丑陋的人类,哪怕是饥渴得快要死去,恐怕也不会下嘴。
  然而,男爵的目光,却忽然顿住了。
  在一排或粗短或干裂丑陋的手之间,竟是冒出了一双白皙的、美丽的手。
  男爵几乎以为自己看错了。
  等他反应过来时,他已站到了对方面前,就连严酷的、冰冷的声音都不自觉软了下来,“你的手……真漂亮。”
  周围的巫师都看了过来,眼底的嫉妒在看到明昕露出的手时几乎变成了实质。
  男爵忍不住伸出手,去触碰那个巫师的手。
  那手五指纤细修长,指甲盖犹如花瓣般覆于其上,指尖泛着粉,是只有高明的画师,才能描绘出的美色。
  手的主人甚至没有躲避,男爵便在触及那双手前,止住了自己的动作。
  他看着自己的手,第一次皱起了眉头。
  “你叫什么名字?”
  巫师抬头看着他,没有说话。
  一旁的人不无恶意地说道:“尊贵的男爵殿下就不要问他这么为难的问题了,他好像是个哑巴。”
  他以为男爵会因此嫌弃这个巫师。
  没想到,男爵眼中竟是透出一丝怜惜来。
  “下半夜,”他说,“你收拾好东西,就跟我到宫殿里去,我会在这里等你。”
  面前的巫师点了点头。
  等到下半夜,男爵如期过来了,明昕却慢了一步,才从魔药室中走出。
  男爵本欲斥责,可一看到小巫师拎着行李的手,就不自觉收住了训斥声。
  忽然,他闻到了一股血味。
  正从小巫师身上传来。
  他立刻皱起眉头:“是那群巫师?他们对你做了什么了吗?”
  明昕抬着头,静静地摇了摇头,忽地抬手,揪住了男爵的衣角。
  男爵的所有声音,都卡在了喉咙深处。
  终是没再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