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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科幻 > 九零之读心神探 > 九零之读心神探 第278节
  大家一边吃一边聊天, 话题内容基本都是蔚蓝之死。
  有觉得惋惜的,有幸灾乐祸的,有难过伤心的, 还有……抱着猎奇心理不断打听八卦的。
  一个身穿藏蓝色西服的中年男子走过来的时候, 大多数坐下的作协成员都站起来, 热情地和他打招呼:“袁会长。”
  省作协会长袁侃, 教授,知名作家,文章偏现实批判向,多篇中篇小说入选当代作家小说集, 拿各类文学奖拿到手软,在京都某大学中文系任教, 为人端方, 温文有礼,颇有君子之风。
  袁侃微笑点头, 一一回应众人的热情,他的眼睑处有了深深的青影, 眼皮略有些浮肿, 显然昨夜无眠。
  在几个人的簇拥之下,袁侃随便端一小碗汤粉,身旁一个面容清俊的年轻人给他端来热咖啡, 加了一袋奶精、两块方糖, 恭恭敬敬地说:“老师, 您请。”
  听口音, 年轻人是京都人。
  旁边有人笑眯眯地恭维:“会长教育有方啊, 带的研究生个个都这么尊师重道。”
  年轻人垂手站在一旁, 眼观鼻、鼻观心, 仿佛没有听到旁人的赞美。
  袁侃微微侧头,说了一声谢谢之后,对学生说:“于义,赶紧去吃点东西吧。”
  学生这才走到一旁,取了食物,单独坐一桌,吃了起来。
  这个名为“于义”的学生坐在赵向晚这一桌的左侧十点方向,赵向晚把他的面容表情看得清清楚楚。
  他吃东西的时候,仿佛带着愤怒,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哪怕只是吃一片培根肉,也要拿着刀叉,恶狠狠地戳成几片,再往嘴里送。吃馒头的时候更是拿牙齿撕咬,仿佛和食物有仇。
  隔着大老远的,赵向晚都听到了他那毫不掩饰的内心。
  【无耻、无耻!】
  【死得好,死得好。】
  【只恨不是我亲手结果的她!】
  身后还传来两道愤怒的心声。
  一道是老虫的,他似乎总在愤世嫉俗。
  【伪君子。】
  【今年不敢带女研究生来了,怕别人诟病吧?】
  【对蔚蓝那么奉承,谁知道是不是有一腿?】
  一道是书呆的,给现烤面包片抹果酱的书呆,表面上找老虫打听蔚蓝的生活细节,似乎对蔚蓝一无所知,其实是蔚蓝的地下情人。
  【看来,没有人知道我和清芬的事。】
  【唉!原本以为是花前月下会佳人,没想到成了凶神恶煞遇恶鬼。】
  【清芬前晚还和我厮混了一夜,都商量好了怎么和姓喻的谈离婚条件呢,今天却……】
  赵向晚一边倾听,一边留意着这些人的反应,对蔚蓝之死有了三点基本判断。
  第一,蔚蓝虽然是知名作家,在作协地位很高,袁会长甚至为了她把年会地点定在了罗县,但她其实人缘并不好。
  兴致勃勃说蔚蓝死了可惜、便宜了现任老公的老虫,内心对她十分不屑,暗自咒骂她死了活该;
  袁侃的学生于义,对蔚蓝充满愤恨,恨不得亲手杀了她,也不知道蔚蓝到底是哪里惹到了他。
  第二,蔚蓝的私生活比较混乱,道德感并不强。
  先前因为火车晚点来晚,错过与蔚蓝见面的胖子柴定山,应该是蔚蓝的初恋情人,这次相见就是为了叙叙旧情。
  书呆是蔚蓝的地下情人。原本两人约着趁着开年会的机会偷偷幽会,偏偏才厮混了一夜,蔚蓝就被人杀害,这让他很是惊慌,害怕被警方发现他与蔚蓝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结合老虫所说,蔚蓝给喻惠民当小三当了六年,先借势成名,后逼宫上位,宁可不生孩子,依然勇往直前,可见蔚蓝是个目的性非常明确、为名利可以将善恶是非抛之于脑后的女人。
  第三,蔚蓝现在有了与喻惠民拆伙的念头。
  《荒唐》杂杂志社编辑黄亮曾说过,是蔚蓝将他约到罗县芙蓉酒店,说要和杂志社以及背后的出版社商议长期合作的方案。这代表蔚蓝想要甩开丈夫所开的蓝玉出版社,单飞,
  像蔚蓝这么一个功利的女人,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让她下定决心要与喻惠民离婚拆伙?
  与书呆有情?赵向晚并不觉得清秀中透着柔弱的书呆,能够给蔚蓝这么足的底气。写了这么多年的爱情小说,蔚蓝绝不可能是一个恋爱脑。
  与喻惠民有了裂痕,喻惠民外面有人,或者说出了什么事,让蔚蓝感觉婚姻并不稳定所以打算悄悄拆伙?这倒是有可能。
  或者,蔚蓝有了更大的靠山,要把喻惠民甩了另起炉灶,这也有可能。
  总之,蔚蓝之死,将所有矛盾集中在了一起,多条线索并在一起,估计罗县警方很头痛。
  赵向晚有点手痒。
  这么有趣的案子,怎么就发生在罗县呢?
  以前赵向晚接手的案子,还真没有同时出现过这么多嫌疑人。
  ——为了蹲到蔚蓝签名蹲守在楼梯间的忠实男读者周浩漫;
  ——因为火车晚点耽误了与蔚蓝见面的出版社编辑黄亮;
  ——发了大财之后要与蔚蓝约会的初恋情人柴定山;
  ——同在一个作协,秘而不宣的地下情人书呆;
  ——不顾道德伦理,为她抛妻弃子的丈夫喻惠民;
  哦,还有一个外表谦逊有礼,实则满心都是愤怒的小研究生于义。
  只是随便这么一扒拉,可能的嫌疑人就有六个。
  这么一想,赵向晚决定对案件多多关注。
  就算不能亲自上阵,好歹也要与李明杨保持联系,随时了解进展。
  今天还有正事要办。
  吃完饭,赵大翠、范秋寒、赵伯文、赵仲武四个人来到酒店,领着赵向晚与季家人一起,赶往赵家沟。
  季锦茂这次带了三台车、三个司机,其中一台是商务车型,能够装六个人,一行人就这样浩浩荡荡开往赵家沟。
  钱淑芬、赵二福收到消息,可怜巴巴地等在屋檐下,伸长了脖子往村口方向张望。
  自从赵向晚91年上大学,寒假回来挑明真相之后,钱淑芬感觉日子越过越艰难。
  村里人只要一见到她,就边讽带刺地说:“昧良心把亲生女儿送到城里享福,还不肯好好对待别人家的孩子,结果呢?向晚聪明、勤快、心肠好,大学一毕业就进了公安局当警察,工作特别优秀,还自己赚钱买房咧。你家那个晨阳现在怎么样啊?是不是穿金戴银、年年大包小包拎回来孝顺、感谢你们让她过上了好日子?”
  一想到赵晨阳,钱淑芬就感觉脸上无光。
  这个四妹子没良心,走的时候甜言蜜语哄得他们做了恶人,她却拍拍屁股万事不管,从来没有回来过一次。
  看到村里其他有女儿的人家,即使出嫁了也经常回娘家走动,一到大年初二更是回门积极,大包小包地提回来,给爸妈买衣服、买保健品,帮着招呼客人,钱淑芬眼馋得要命。
  村委主任早就说过,赵向晚不必承担任何赡养义务,反过来钱淑芬还得为她盖一间青瓦房。
  房子倒是盖起来了,可惜赵向晚从来没有回家住过一天。
  好好的一间屋,天天锁着。
  有村里人盯着,钱淑芬也不敢打开门来自己住啊。
  大冷的天,赵二福穿一件厚棉袄,蹲在砖柱边上抽旱烟,愁眉苦脸的,难受得很。昨天是小年,两个儿子拖家带口回来吃了个中饭,还没说上两句话又匆匆离开,说晚上三妹子未来的公婆要与他们商议婚事。
  女儿要结婚了,可是亲家却不与自己见面。
  商议婚事的女方长辈,是赵大翠。
  仿佛有一记响亮的耳光抽在脸上,赵二福这张老脸彻底是丢了。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赵二福现在感觉到年迈力衰,对儿女的期待感越来越浓。有时候躺在床上他就想,如果当初没有把向晚、晨阳互换,坦坦荡荡地做人,是不是一切都会很好?
  晨阳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就算考不上大学也没关系,就和村里其他姑娘一样,外出打工赚钱,然后相亲结婚,过年过节的时候回来住几天。
  向晚是个有良心的娃娃,她就算出去了也会感激他们的养育之恩,不会忘记赵家沟这个地方,她混得好了,过年不是也会过来瞧瞧他们?
  两个女儿都孝顺,多好啊。
  当初怎么就猪油蒙了心,非要把这两个孩子换了呢?
  退一万步讲,换了之后哪怕对向晚好一点呢?不让老伴打她、烧她的书,对她多一点点关心,向晚也不会那么恨他们,绝然地与他们断了亲。
  赵二福在这份懊恼之中,啪嗒啪嗒地抽着旱烟,烟叶很呛人,钱淑芬闻了半辈子原本已经习惯,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格外烦躁,一把将他的烟杆子夺了过来,嘴里骂道:“抽抽抽!一天到晚只晓得抽!抽死你得了!”
  赵二福被她压制了一辈子,也没敢反抗,只是嘟囔道:“大过年的……”过了小年就是年咧,死呀活呀地,多不吉利。
  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出现在乡村土路上。
  钱淑芬顿时兴奋起来,将手中烟杆丢回给赵二福,快步走出屋檐,眼睛里满满都是期望。村里现在重新修了路,汽车已经能够开进每家地坪前,看这小车的方向,是直奔自家而来。
  她心里美滋滋地想,向晚这孩子心肠软啊,五年过去,终于忘记了以前爸妈的不好,肯在结婚前过来看一眼。还好,还好,不枉她一大早起来把那间青瓦房打扫干净。
  时代进步了,赵家沟现在与县城也通了公路,一到过年期间,时不时就会有出租车、小货车、摩托车开回来,这辆黑色小汽车并没有像五年前那样引起轰动。
  不过,因为赵向晚今天要回来,村委赵长兴,还有当年被赵向晚解救的赵清瑶全家老小,早早就守在村口等待,看到这辆小汽车,都驻足围观。
  汽车停在赵二福家的地坪前,车门打开,下来的人却让钱淑芬眼里的光芒瞬间黯淡下来。
  不是赵向晚,是赵晨阳。
  赵长兴等人一看,不是赵向晚,也没了兴致。
  赵晨阳一只手拎着几袋礼品,并没有和其他村民打招呼,像个没事人一样,冲着母亲一笑:“妈,我回来了。”
  钱淑芬没好气地回了一句:“你怎么来了?”五年了,你个没良心的还知道回来?你老娘为了你,被村里人骂得狗血淋头,你倒好,没事儿人一样。你在城里吃香的喝辣的,完全忘记你亲爸妈还在乡下受苦吧?
  赵晨阳知道钱淑芬肯定内心有埋怨,不过她非常了解自己亲妈,最现实、贪财的一个人,再生气,只要给她钱,立马就能买到笑脸。
  想到这里,赵晨阳将手中几袋礼品往钱淑芬手里一塞,笑嘻嘻地说:“妈,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来。这可是好东西哦,都是你未来女婿买来孝敬你的。”
  钱淑芬将礼品袋提高了一些,看清楚上面的包装。
  除了海参、燕窝等高级补品,还有一个小袋子一看就是金饰。
  钱淑芬的脑子里顿时闪过一大堆钱,整个人兴奋起来,笑容也真心实意了许多。人一高兴,反应速度也快了许多:“你谈朋友了?”
  汽车停好,从驾驶室走下来一个身穿黑色皮衣的小伙子,高个子,阳光帅气,容貌与季昭有几分相似,竟然是洛一辉。
  洛一辉从小养尊处优,从来没有到农村生活过,第一次跟着赵晨阳来到乡下,看到这灰扑扑的土路、低矮的平房、一大片一大片空旷的农田,眼眸微暗,心里很不是滋味。
  不过他擅长掩饰,既然打定主意要与赵晨阳交往,诚心要膈应一下把他“弃之于敝屣”的季家父母,那就必须和赵晨阳的亲生父母搞好关系。
  洛一辉走到钱淑芬面前,微笑颔首:“钱伯母,您好,我是洛一辉。”
  钱淑芬上下打量着他的穿着打扮,越看越觉得他有钱,再一次兴奋起来。
  这个小伙子好!人长得帅不说,穿着打扮、举止气度一看就是城里有钱人。唉哟,我这亲生的女儿有眼光,一抓就抓了个金龟婿。再想想赵向晚找的那个季昭,虽然家里有钱,虽然会画画,可惜不会说话,哪有眼前这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