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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我这糟心的重生 > 番外十六 林爹:元宝纪事
  番外十六 林爹:元宝纪事
  “哎哟喂, 林老爷可真挑,小刘庄的刘寡妇过年才二十七, 媒人去给林老爷说, 听说林老爷不乐意呢,嫌人家年岁大。”
  “哎哟,那想要多小的, 林老爷今年也快五十了吧?”
  “二十七的都嫌大, 那就是想十七的呗。”
  “我听说,林老爷出一百块大洋的聘银哪。”
  “我的天哪, 真的?”
  “那可不真真儿的, 听说十里八乡的媒婆子都快把鞋底子磨薄了, 恨不能把全县的好闺女都送到林老爷跟前儿给林老爷挑, 这要是给林老爷相中, 享福的日子在后头哪。”
  ……
  以上大约就是近些天栗子沟村儿的谈话内容。
  元宝也常听到个一句半句, 他是没什么感觉的,就是族长大伯要续弦,元宝也没觉着奇怪。大伯母走的很安祥, 看鹊大伯身子骨儿还硬朗, 续弦亦在情理之中。
  至于是找十七的还是二十七的, 这是鹊大伯自己的事, 跟这些碎嘴子有什么关系啊。
  林鹊续弦一套程序, 是林百亩帮着操持的。
  林百亩这人抠归抠,也恩义分明。元宝这几年在鹊大哥家读书, 连书本都是鹊大哥帮着一起置办的, 平时中午还在鹊大哥家吃饭, 林行什么时候做新衣,也有元宝的。如今鹊大哥要续弦, 他当然得帮着出力。
  于是,林百亩忙前忙后,与林鹊关系更好了。
  倒是王氏对林鹊续弦的事嘀咕几句,林鹊没相中二十七的,也没相中十七的,而是相了个十六的。
  王氏抱怨着给丈夫倒碗茶,“这以后怎么走动啊。我先前跟大嫂子有说有笑,如今来个这么小的,可怎么称呼?”
  “叫小嫂子就是。”林百亩说。
  “哎,鹊大哥真是的,十六,这也忒小了,不知道鹊大哥怎么想的。”
  “怎么怎么想的?不找十六的,难道找六十的?”
  “你这不抬杠么?我是说,比申哥儿还小十来岁,以后申哥儿见了怎么称呼?就是申哥儿媳妇,这怎么叫啊?”
  “该怎么叫怎么叫呗。”林百亩自然也是跟大嫂子李氏感情最深,叹口气,“行了。得过了前头大嫂子一周年才正经办喜事,鹊大哥也不算没情义了。”
  王氏低头继续做针线,“这男人哪,一没了女人就要找新的。这要是女人,没了男人多是守寡的。”
  林百亩用茶碗盖刮着茶水上的浮沫子,不以为然,“那是当然啦。女人就得守洁。”
  元宝放学回家,一进屋正听到爹娘这话,元宝放下书包说,“爹,你这都是老黄历的规矩了。现在是新社会,不讲究女人守寡,要是死了男人,女人一样能改嫁。”
  元宝放下书包很开明的跟他娘说,“娘,要是我爹有个好歹走你前头,你愿意改就改,我肯定不拦着你。你喜欢什么样的也只管跟我说,我帮你张罗!”
  王氏一针就扎自己拇指肚儿上了,林百亩放下茶碗,跳起来就去揍元宝。元宝跟条泥鳅似的,哧溜就跑出去了,林百亩没追元宝后头骂,“回来我抽不死你,小兔崽子!抽不死你!”
  元宝跑的快,林百亩追半天没追上,怒气未消的回屋,“这叫什么东西!”
  王氏含着被扎出血的拇指肚儿,心里有点想笑,觉着疼的好些了,撕破干净布条缠上,跟丈夫说,“这城里就是跟咱老家不一样啊。”
  “不一样什么,听元宝乱说,哪个地方也没这规矩!妇人不守洁,那还叫妇人么!”林百亩坚定的说。
  王氏道,“以前男人留辫子,女人梳发髻,你看现在,村儿里还有几个留辫子,你什么时候也剪了吧。”
  “老祖宗留下来的,这怎么能剪?”林百亩道,“要搁前清的时候,剪辫子都要杀头的。”
  “这也不是前清了。”
  “那也不能剪。”
  王氏起身拎起元宝的书定,给元宝搁隔间儿去,那是元宝自己的房间。书包刚一入手,就觉着沉甸甸的,王氏打开来,见里面除了书本外,还有个很精致的缎面儿盒子。
  “唉哟,这是什么啊。”拿出来,盒子上有字,不过,王氏不识字,递给丈夫看。
  林百亩比着字念出来,“埃迪三合一洗发膏。”
  林百亩翻来覆去看了一回,“这是啥?洗发膏?洗脑袋的?”
  “申哥儿媳妇给咱元宝的吧,兴许是城里人用的东西。”王氏说,“给元宝放下吧,一会儿吃饭时问问他。”
  元宝在外兜了一圈,饭点才回来。
  林百亩气已经消了,瞪元宝几眼,问元宝,“那啥洗发膏是啥?”
  “哦,洗发膏啊。娘,一会儿我洗洗头,这是臻臻让赵叔给我捎来的。上回写信我说在家熬皂角洗头,她就让赵叔给我捎了这个来,说是洗头用的,头发用水洗湿后,舀一块放到头上揉一揉就能出很多沫沫,洗完后头是香的,也洗的很干净。”
  林百亩王氏听后都眉开眼笑,王氏把最后一碗稀饭摆上桌,“这东西得挺贵的吧,看着盒子怪精致的。”
  元宝,“不知道。臻臻给我的,我用用看。”
  林百亩给儿子夹块炒茄子,“吃吧。”觉着儿子这亲事的确结的不错,儿媳妇也知道心疼儿子,还没过门儿就常送东西给他儿子,这闺女好,有点傻,以后成亲时多带些娘家的银钱过来,宝贝儿子一辈子不用发愁了。
  要不说天生有福哪,林百亩乐滋滋的替宝贝儿子打算着。
  就听元宝不满的说,“我不爱吃炒茄子,爹你自己吃吧,别给我夹了。娘,炒茄子得多放油才好吃。要舍不得放油,你就蒸着吃,调个蒜酱加点儿香油一拌也好吃。你这炒舍不得放油,也不蒸,做出来跟水煮茄子似的。”
  伸脖子看桌上的菜,元宝没啥食欲,“明天做个葱花炒蛋吧,我想吃炒鸡蛋了。”
  “行,明儿我就炒。”王氏笑呵呵的应下。
  林百亩眼睛一瞪,“吃啥炒蛋!鸡也就一春一秋下蛋下的最勤,不许炒,那得留着卖哪!”
  王氏把酱碗给儿子推推,“醮着大酱吃,就有滋味儿了。”
  “酱也炸一炸啊。现在天儿凉了,也不用怕坏。炸的时候切点肉丁就香了。”元宝嘀嘀咕咕的给他娘提意见。
  他爹又不满,“老天爷,从没听说炸酱搁肉丁的!馋死了,我看以后我这家业都得叫你败了!”
  “我本来能长八尺的材料,就是爹你这舍不得那舍不得,我看以后长四尺都够呛。”元宝说,“书上说了,得吃得好才能长大个。成天叫我吃咸菜,一辈子都长不高。爹你想想,我长大个,就有力气,以后一个人干俩人的活,多少家业都给你挣来了。现在不叫吃饱,以后长成个矮子,啥啥干不了,你一出门,后头跟个矮子儿子,那你可忒有面子了。”
  林百亩时常给元宝气笑,笑骂他一句,“给我老实吃饭!”
  王氏把单独给儿子留出来的白面馒头递给他,“吃吧。明儿就给你炒鸡蛋。”
  林百亩这回不反对了。
  元宝真是那种有合口的就多吃,没合口的就少吃或者不吃的性格,再加上这小子生的好,念书也灵光,林百亩王氏真是全村儿没这么娇惯孩子的。
  平常哪家都是把白面留给老人的,就林百亩家,元宝打小就是吃白的,玉米的也不是不吃,偶尔吃一两回,总让他吃玉米面,他坚决不干。
  其实林百亩偶尔也觉着,MD,我这哪儿是养儿子,我这是养祖宗的。
  可一见着元宝,给元宝三两句逗开心,林百亩又觉着,哎,就这一个儿子,吃好点就吃好点呗。
  天生嘴馋,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元宝也想不通死了,他家一百多亩地,每年少卖五块大洋,一家子一年的白面都有了。可他爹就是舍不得,成仓的小麦,全都卖钱,卖了钱再置地,置地再种麦子,种了小麦再卖钱,卖钱再置地……
  也不知道怎么这么节约。
  反正元宝天生不是这种人,家里又不差,他又没要吃满汉全席,反正他要吃白的。至于爹娘吃玉米的,吃就吃呗,他一点儿心理上道德上的负担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