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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其他 > 重生九零,我成了零食大王 > 重生九零,我成了零食大王 第249节
  根本不存在滞销的问题。
  不管是去年还是今年都一样。
  这就是拉一个不懂做生意的人来也知道,这市场肯定是远远没有饱和的。
  实际上做零食这一行业吧,其实根本没有市场饱和这一说法。
  零食这东西嘛,本来也不是用来吃饱喝足用的。
  大多都是吃着玩、打发时间的更多。
  只要有钱,商家做出来的零食够好吃,那爱吃零食的人遇到了就一定愿意从兜里掏钱去买。
  要是以前施向南的西施食品厂只做散卖的瓜子的时候还好说,一次不能买多了,买太多短时间内吃不完容易回潮什么的。
  现在西施食品厂也做精包装路线了。
  那种一斤两斤装的按压封口透明塑料袋、还有那种精心设计出来的精品包装袋的五十克、一百克的小袋密封好的瓜子,根本不存在回潮问题,放多久都没事儿。
  除非说一个人买了五十克装的瓜子放三年不吃,硬是给它放过期。
  但这样的人毕竟只是极少数。
  一般人买的时候也不可能就想到了自己那么一小袋瓜子能在家放三年,考虑会不会过保质期的问题。
  总而言之,西施食品厂的瓜子销量一直都还没有够得着供应。
  就说李小明上半年的时候来找施向南谈合作的事情吧。
  就像他说给施向南承诺的那样,他那边跟阮美香谈妥了之后,施向南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双方就签了西施食品厂独家供应给明星超市食品厂的所有商品种类。
  凡是有明星超市的地方,西施食品厂的商品都不能供应给除了明星超市以外的任何连锁超市、商店、小卖部、杂货铺等等。
  这个条件乍一听似乎挺苛刻的。
  但其实并没有。
  因为实际情况是,在九河市范围内,李小明的明星超市开业的地方,不管是县城里还是镇上,别的杂货店小卖部什么的都会被大型连锁超市挤得活不下去。
  西施食品厂跟明星超市签不签这个限制合同其实都没有什么区别。
  都没有别的店了,西施食品厂能供应给谁家货物啊?
  可不就只有明星超市这一个选择么。
  要说以后出省遇到体量更加庞大的连锁超市的话……
  先不说现在谈这个为时尚早。
  就算是不早。
  外头的合营连锁超市不说,行业龙头肯定是外国早早就开始做的像是沃尔玛之类的大型连锁超市。
  国内刚开始改革开放的几年还会搞一些保护本地企业、国内企业的政策。
  也对国外进军国内市场的企业进行了或多或少的限制。
  但这肯定不是长久的事情。
  时间一长限制肯定要取消的,否则怎么叫改革开放、对外开放呢?
  一旦限制外国企业的政策取消了,那就是大家手底下见真章的时候了。
  施向南是甘省人,李小明也是甘省的。
  他们两个干的都是本地企业。
  肯定是要联合起来对付外来企业的。
  否则人家有着领先几十、甚至上百年的经验,各种高端管理人才和经验教训,国内才刚刚开始起步的同行业拿什么跟人比?
  更何况施向南做的这个食品行业。
  真正说起来其实并没有什么很高的技术含量可言。
  她怎么能保证外国没有加工差不多的瓜子、花生这些零食?
  如果有的话,国外也同样有很多适合大面积种植葵花籽的地方。
  人家可不受国内原材料不足这个限制。
  肯定也是能够大量供货的。
  外国的大型连锁超市进军国内市场的时候,不管是因为政策还是因为什么,他们早就已经谈好了大的供应商、拿到了最优惠的进货价。
  因此打价格战人家也是一点不虚的。
  施向南要想供货给已经有了供货商的外国品牌连锁超市的话,肯定就要跟其它供货商竞争了。
  如果西施食品厂处在了被挑选的地位上,那么压货款等等一系列操作就是可以预见的了。
  而施向南目前不接受这一点。
  她是从十几年后回来的,本身又是做生意的人,关注这方面的消息比较多,很清楚后来许多民族企业被慢慢拖跨、最后倒闭、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原因。
  她肯定不能明知故犯、自寻死路。
  要避开那些看得见看不见的坑,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要杜绝欠外债。
  “资不抵债”这四个字在她看来是个非常危险的信号。
  而不接受压货款、以及比其它供货商更加低廉的优惠价格的话,她又有什么优势什么自信可以让西施食品厂加工出产的货物成功进入外国品牌的货架上呢?
  有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折腾、冒险劲儿,她为什么不选择跟李小明合作、共同抵御外资企业、让民族企业稳扎稳打站稳脚跟?
  施向南是从十几年后重生回来的,她很清楚在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国人对洋货具有天生的好感。
  有句话说“国外的月亮比较圆”,在很后来的时候,成为了一句嘲讽。
  但在最开始的时候,在很多老百姓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
  同样的东西,国外什么都比国内的好!
  就连国外的月亮那都比国内的圆!
  第289章
  假如外国品牌大型连锁超市进军国内市场、进军甘省,而对方本来就带的有跟西施食品厂冲突的同类型供货商。
  施向南不愿意让步、同意外国品牌连锁超市提出的条件的情况下,百分之百拿不下来供货权。
  老百姓又觉得国外的超市更好、超市里卖的东西也更好。
  那她的货物销量会被影响几乎是可以预见的。
  李小明的超市就更不用说了。
  一些零食品牌要在很久以后才会进军国内市场,而且销量和影响力很有限。
  但大型连锁超市就不一样了。
  本来百货超市这个概念就是国外先提出来、先开始做的。
  人家的经验丰富是事实,再加上国人认定了外国的货物更好、更值得信赖。
  到时候沃尔玛、家乐福等大型连锁超市开到甘省来,受到冲击最大的一定是本地同类型企业的明星超市。
  施向南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人,她前世今生都没有出过国。
  对国外的兴趣还没有对走遍全国、看过全国千里江山的兴趣大。
  她也从来没有什么崇洋媚外的心思。
  相反,如果可以选择,她更愿意支持国货。
  而跟李小明的明星超市合作,就是她“支持国货”的第一步。
  沃尔玛这个时候已经在首都开业了,接下来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一线城市也会接连开起来。
  甘省相对来说比较贫穷落后,可能第一时间不在沃尔玛的选址范围内。
  但那也是迟早的事。
  既然已经知道敌人回来,当然要早早地做好应敌的准备了。
  总不能等人到大门口了慌里慌张地去,那就是打没要准备的仗了。
  这样目光短浅的人,也肯定走不长远。
  施向南不是,李小明也不是。
  因此李小明搞定了阮美香那边之后,施向南就很干脆地答应了跟他签合同,合作。
  因为李小明只限制了连锁超市、和百货商店这种像是缩小版的超市的竞争对手。
  因此西施食品厂其实签了合同对自己的发展也不会有什么妨碍。
  因为施向南本来的打算也只是在西施食品厂做大型批发、这个路线稳固的基础上,自己慢慢地做一个零食品牌店出来的。
  类似后来的良品铺子和上海炒货那种。
  而这样的零食店不在跟明星超市签的合同限制范围内。
  签合同前施向南还专门跟李小明透露了一下她往后的这个安排,李小明也是回去跟公司的高层开会讨论过后,确定跟他们的连锁超市不存在太大的竞争关系,这才答应下来,双方签合同的。
  签了合同之后,阮美香也就不再给甘省内的百货商店供应西施食品厂的货了。
  但是明星超市暂时还没有踏出省外,省外阮美香的生意还是照样能做。
  而且她从施向南那里拿的货,本来就基本没有在省内卖多少,绝大多数都是往省外走的。
  去了远处才能要提高价格、挣得更多不是!
  在甘省内西施食品厂的名气那么大,他们的收购价格以及大批发商拿货价格,消息灵通的人早就知道了。
  就是消息不怎么灵通的人,稍微花费一点心思去打听一下也能打听到。
  西施食品厂的价格在那里摆着,阮美香批发给的价格太高,别人就算因为她垄断了西施食品厂的所有瓜子花生,只能从她这里拿货,背后也肯定会难免嘀咕几句不好听的。
  当然,一些预算没有那么充足的人,可能还会有另一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