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认识那只猫,也是第一次见到所谓的猫,可直觉那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动物,简直就是天敌。
心惊胆战的我离开了沙滩,只能猜想,那位王子殿下已经被人发现了吧?
忍不住的,我又偷偷来到了那片沙滩,藏在岩石后面,却惊讶的发现,那位王子殿下并没有离开,他一直都在沙滩边站着,似乎是在等待着谁。
一天、两天、三天。
王子每一天都在沙滩边,我也忍不住的悄悄来到沙滩的岩石后面躲着,看着这位英俊的王子殿下。
后来,王子殿下一个人的时候就会说一些话,从他的话中,我知道了,他在等待的人就是我。
第六天,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找到了海的巫女,用自己的声音换取了能够在大地上行走的双腿。我想要像是姐姐一样,只能跟王子在沙滩边相聚。只是,海的巫女告诉我,如果我无法得到王子的爱情,那我便会变成海上的泡沫,消失在清晨的阳光之下。
我们偶尔总是要为了自己的未来疯狂一下。
我并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在做了交易之后才将此告诉了姐姐们,对于已经既定的事实,姐姐们也只能对我给以祝福。
我来到了那位王子的身边,在看到我之后,王子殿下露出了我所见过的,最温柔的笑容。
他说,他知道,是我救了他,他一直在等待我。
我跟着王子离开了这片沙滩,一路前行到了他的国家。
王子对我非常的照顾,他总会用非常多的耐心对待我,知道我不能说话,便等着我安静的用指尖在他的手心上写字。知道我走在路上,双脚会非常痛,便将仅有的马交给我骑。
他会用自己仅有的空闲时间,给我说一些大路上的事情,一些我不懂的事情,也会拿起他的小提琴,拉一首美丽的音乐给我听。
我不后悔自己的决定,一天比一天,我更坚定自己的想法。
是的,我不后悔。
即使王子殿下,最后也迎娶了另一个女人作为自己的妻子,没有实现对我的诺言,可是我一点都不后悔,也不感到害怕,我知道,我并没有失去王子的爱情,我不会像是姐姐那样可怜,也不会变成海上的泡沫。
我越来越爱这个男人,一日比一日更加深沉。
我知道,王子为什么迎娶那个女人,也知道,王子为了能够和我在一起,正在不停的奋斗。那我又怎么能够在这样的事情,拖王子的后腿呢?
我要成为一个能够支持王子继续走下去的女人,我要成为能够让王子感到骄傲的女人。
我更多的去了解王子想法,去听每一场,王子对民众的演讲。我从那些演讲中,看到了另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那是一个大家都能够获得幸福的世界。这个由王子描绘的世界,渐渐的也在我的心中扎了根,这也成为了我的理想。
我的王子啊,他总是那么的心软。我希望他能够实现这个理想——我们共同的理想。
王子殿下杀了自己的妻子,那个不检点的女人,并且以此为借口发动了战争,这只是一个开始。这场战争席卷了整个大陆,也为这个腐朽的世界带来了新的改变。那些改变如此巨大,仿佛一阵海上的飓风,以极快的速度,席卷了整个大陆。
我的王子没有父王那般强大的力量,也没有异常强健的体魄,他甚至无法命令海洋掀起一个巨浪,可是我的王子拥有能够颠覆整个世界的能力,我对此感到无比骄傲。
王子的羽翼渐渐丰满,国王和许多贵族却在拖着王子的后腿,王子殿下终于发动了国内的叛变,成为了新的国王,并且,王子也终于完成了他对我的承诺,我成为了这个伟大的国家的王后。
我的王子成了国王,可是他在我的心中,永远都是那个对我许下爱语的王子。
一场又一场的战争与胜利,让我的王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正朝着一位英明的君主、旷世的君王成长,他将成为历史上第一个统一了整个童话大陆的王。
可是仙女们却联合起来插手了战争,王子只是一个普通人,他又怎么能够突破仙女的防线呢?
我知道,是我出手的时候了。
我发动了一场巨大的海啸吞没了那些敌人。我的王子啊,我为你的胜利铺垫鲜红的地毯,请继续坚定的走下去,创造一个美好的国度。
因为我动用了不该用的力量,并且屠杀了太多无辜的生灵,触犯了海洋的威严,我将会变成海上的光,永远的消失在这个世界。
我其实不太想让王子殿下看见我消失的情景,我知道他一定会非常非常伤心,而我最不想的,就是让他伤心了。
但我聪明的殿下,又怎么可能想不通这些事情呢,所以在看见我的王子步履匆忙的奔向沙滩时,我的心中是不愿,却也是喜悦。
能够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看见我的王子啊,这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因为我动用了强大的力量,冲破了海的巫女的咒语,我的声音再次回到了我的喉咙了,我决定给王子唱一首歌,一首充满了我对他的爱的歌曲。
我给很多人唱过歌,又怎么能不给我的王子唱一首歌呢?
我一边唱,一边感到自己的身体在不停的变轻,可我的心是那么的温暖,我死在我最爱的人的怀里。
我那么爱你……
我的王子殿下。
……
一千年后,历史课上的学生们听完了老师用激情四溢的声音讲解完第一位统一了整个童话大陆的帝王后,好半晌才呼出一口气,小声的讨论起来。
“真是好厉害的帝王啊,太霸气了不解释,竟然能够以一己之力统一了整个大陆,而且还为以后的科技发展贡献出了那么多的力量,我对他简直要崇拜的不行了。”
“去!这位第一帝王是很厉害啦,不过我有听说过,他发动战争最初的原因,好像是因为他老婆给他带了不少绿帽子?”
“他老婆不是哑皇后吗?哦~第一帝王和哑皇后的爱情真是太感人了,你看他们都感动了上天,老天都帮第一帝王在哑皇后病死前,攻打完了所有的国家!”
“真是太令人感动了,我要是哑皇后就好了嘤嘤嘤……”
“是啊,我也好想是那位哑皇后啊,听说那位帝王后来再也没有娶过别的女人了,只是好可惜,在第一帝王离开了王位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找到过他了,唉,如果他没有消失的话,第一个统一了大陆的国家会发展的比后来更好吧。”
“你们这些女人……”
15、hp,跪下!(一)
想要找刺激的齐轩选择了随机穿越,随机穿越很有可能会出现在现阶段宿主等级不够,不会出现的世界。
猫咪其实想要劝劝自己的这位宿主,可在看到宿主脸上那温柔的笑容后完全败退。好吧,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大不了我再换一个宿主。
齐轩躺在床上,感觉到一阵晕眩,耳边又响起了猫咪那变得制式化的声音。
“世界选定,开始传送……”
当身体再次拥有了踏实的感觉,齐轩就知道自己已经传送成功。跟上一次被直接传送到一位落尽海里的王子相比,这一次的感觉要好了很多,只是觉得四肢稍微有些无力而已。
齐轩没有睁开眼睛,在成功降落后的第一件事情自然是赶快读取人物信息。
这次他穿越的这个人物叫做“哈利·波特”,还真是令人耳熟能祥的名字,鉴于外国人叫这名字的人还蛮多的,齐轩继续往下看。
原来他今年九岁,正在上小学,住在阿姨和姨夫的家里,有一个非常胖的表哥,成长史堪比男版的灰姑娘小可怜。凑巧的是,他的阿姨叫做佩妮,姨夫姓德思礼,表哥叫达利。
这么多的凑巧在一起,那便不是凑巧了。
结果是,他再次穿越到了一本童话书里,这本童话书的名字叫做《哈利·波特》,讲述的是一位小男孩是如何在队友的帮助下推倒boss,成长为救世主的故事。
对这个故事,齐轩还算熟悉,拜那些铺天盖地的电影宣传所赐,他对这部电影还稍有了解,不算是一无所知,这也算是一种优势了吧?
其实齐轩对此倒不是非常在意,剧情与他如浮云,他最喜欢的还是体验不同人的人生呐。
砰砰砰的声音伴随一个女人不耐烦的呼喊声,敲的齐轩感觉自己所在的地方整个都在震动,他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在一个狭小的壁橱里,那距离他蛮近的小木门,快要被外面的那个女人敲裂了。
佩妮愤怒的敲着壁橱的小木门,一边敲一边念叨:“哈利你这个坏小子,还不快点开门!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你在学校的时候竟然伤害了我的达达,哦~我的天啊,你快点给我开门,坏小子,我就知道你跟你那个老爸一样的坏,我要好好的教育教育你!”
齐轩揉揉自己的额角,他没有急着去打开那扇可怜的小木门,而是仔细的打量了一遍自己生活的这个小壁橱,在看到拐角里的那些蜘蛛网还有灰尘后,深深的皱了眉头。
他可以强抑住自己的洁癖,在必要的时候也会去接触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但他无法允许自己在可以的时候继续忍耐这种肮脏的环境。
齐轩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的灰扑扑的衣服,发现上面竟然有不少的泥土和油渍。翻翻记忆,齐轩发现,伟大的救世主哈利·波特,其实只有两件轮换穿的衣服,而这衣服都是自己洗的,他实在不能指望一个九岁的小屁孩能把衣服洗的多干净。
深吸了口气,齐轩打开了那扇一直被捶的砰砰直响的小木门。
齐轩从小木门走了出去,看着那个站在门口的长脸女人,道:“我尊敬的佩妮·德思礼夫人,不知道您如此急切的来找我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齐轩的用语还有态度让佩妮愣住,反而忽略了齐轩对她的称呼。这样毫无畏惧的眼神,还有通身的气质,这哪里是那个畏惧瑟缩的哈利,根本就是另一个人。
佩妮有些不确定的喊了一声:“哈利?”
齐轩微笑着偏了一下头:“是的,夫人。”。
佩妮的声音变大了些:“哈利·波特?!”
齐轩:“是的是的,我尊敬的佩妮·德思礼夫人。”
佩妮双手掐腰,之前的事情忘了个干净,反而对于齐轩这区别于平时的气度感到生气起来:“哈利,告诉我,你这个小鬼到底在搞什么鬼!”
齐轩见佩妮姨妈似乎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找他的样子,便绕开了佩妮姨妈,态度也变得缓和了起来:“别紧张,佩妮姨妈,我只是稍微有一点儿饿了,我想我需要找一点食物来充饥。”
如果还是以前的那个哈利,此时一定是噤若寒蝉的被佩妮姨妈揪着耳朵骂着,齐轩虽然现在变成了哈利·波特,但他可不准备继续当那个哈利小可怜,既然他成了哈利·波特,那么他就会让周围的人接受现在的他。
想一想,那本名为《哈利·波特》的小孩救世主打倒大魔王的童话故事书中,为什么小救世主在小的时候受到虐待呢?说来说去,也不过那几点原因。
一是佩妮姨妈一家对巫师的恐惧,他们总是时刻的在害怕哈利这个小怪物什么时候会爆发出正常人不该有的力量。特别是哈利偶尔会有的魔力暴动,让佩妮一家对此印象深刻。
二嘛,大概也有一点佩妮小时候对哈利妈妈是巫师的羡慕之情?
三来,在齐轩看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哈利只是一个小孩,没有独立自主权,不会反抗,他只能依靠德思礼一家生活。
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让小哈利养成了畏缩、怕生、不敢反抗的性子。他少言寡语、没有朋友,而且衣着陈旧,卫生习惯也不是很好。整日的沉默和默默的忍受他人给予的打骂,使他显得更加的阴沉。
哦~这样的孩子当然是没有谁会喜欢的,不论是大人还是小孩。
一个人自身的穿着、气质、知识、家庭,决定了他会交到什么样的朋友,而哈利这样的小可怜,完全就是给人欺负的,特别是哈利还经常会露出委屈的小眼神。
这些让齐轩想到了这个故事中的另一个人,斯内普教授,不过哈利总的来说要比斯内普好多了就是。
齐轩要改变哈利波特的这一生存状态,最先要改变的就是哈利本身。
从这一天开始,佩妮发现哈利变了,改变了非常多。
哈利不再像是以前那样沉默,也不再经常用令人不安的视线盯着他们一家了。反而变得得体大方了起来,就像是受过良好的教养似的,天知道为什么懦弱的哈利会变成这个样子的,但佩妮确实感觉,这样的哈利要比以前的那个感觉上好了不少。
因为哈利的改变,达利好像也对哈利态度好了起来,她已经许久没有听见达利尖叫着告哈利的状了,算是一个好的现象。而且达利突然变得喜爱动物了起来,这从那只突然出现的黑猫身上就可以看出来,达利竟然还给那只黑猫准备礼物。
看着这样的哈利,佩妮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不再想让哈利大中午去拔草或者赶早做早饭了。特别是在看见哈利拿着全是a的成绩回来后,跟达利那些全是d的成绩一比,佩妮甚至产生了一种,哈利终于知道努力向上了的诡异欣慰感。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齐轩展现了一个积极向上的优秀的小学生哈利,也没有再发生过魔力暴动的事情,齐轩在德思礼家的生活状态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德思礼一家几乎都要忘了,哈利这个小家伙是一对巫师的儿子了。
所以,在两年后,德思礼一家及哈利坐在一起吃放,聊着假期要怎么过的事情时,一只肥胖的猫头鹰抓着一封盖着红泥的信从窗户里飞进了家里后,几人还惊讶的表示,没有想到现在竟然还有人能用猫头鹰当信差用的。
猫头鹰在众人的注视下,将信封丢在齐轩的头上,扑拉着翅膀停在一旁的椅子上面用圆滚滚的眼睛扫了众人一眼,然后低下头与坐在椅子上的猫咪对视。
达利来了精神,敲了敲手里的叉子对齐轩说:“嘿!伙计,你看那只猫头鹰是不是跟黑家伙一见钟情了?”
一家之主德思礼姨夫用无奈的眼神看着达利:“达利小乖乖,你真是拥有着丰富的想象力。”
佩妮姨妈抱住达利,狠狠的给了达利一个颊吻,“达达也许就说中了呢!”
达利得意的朝齐轩挑眉毛,齐轩只是笑笑。现在的他想要收服一个小孩子,还是非常简单的,哈利跟德思礼一家,本来就不是什么不死不休的关系。而他跟自己的爸爸关系僵硬,只能说是齐轩厌倦了。
猫咪听懂了德思礼一家说的话,无语的看看那个其实是在睁着眼睛睡觉的猫头鹰,脑门上挂上三条黑线。
齐轩看了看信封上的红泥,正是如同故事书上写的那样,是霍格沃兹的校徽形象,打开信封,里面的信件地址精确到了“客厅的哈利”,而信件的内容,正是那百年如一日的新生入学通知书。
来到哈利波特这个世界成为哈利之后,齐轩就想过,到底要不要在十一岁的时候去霍格沃兹就学,然后跟故事书里写的一样,在白巫师邓布利多的引导下干掉大魔王。
这个问题并没有用掉齐轩多久的时间去思考,只要想到自己确实能够利用一些历史知识让自己在麻瓜世界混的如鱼得水之后,喜爱未知的齐轩立刻就转投了魔法世界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