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偶像,我给你背一段你的书吧!”
“……”
走得特别急的顾姿言停下脚步看向他,云绪对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灿烂的笑,笑得见牙不见眼。
顾姿言盯着他的笑看了几秒,说:“我从不给读者签名。”
“对对对!这样会被他们看到,我们找个隐秘的地方偷偷签吧。”云绪非常善解人意地说。
“……”
在云绪难以阻挡的攻势下,真的难以阻挡,他都抱住顾姿言的胳膊红了眼眶,顾姿言只好答应给他签名。
签名在顾姿言的车里进行,云绪自然也坐到了他的车里。
他在顾姿言车里发现了一双女鞋,是一双非常大的高跟鞋。
云绪愣了一下,又看向顾姿言的脚。
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顾姿言也什么都没说。
那是他们的初次相见。
让云绪开心的是,顾姿言不久后又被隔壁学校请过去了,他花了好大功夫去了隔壁学校,也是早早地在等待。
又和上次一样让顾姿言给他签名。
顾姿言无奈,“上次不是给你签了吗?”
男生拿出一张照片,笑眯眯地递给他看。照片中是一个男生的卧室,不只是一整面墙的书架,卧室但凡有空隙的地方,都塞满了他的书。
云绪说:“每天都是偶像这些书陪我入睡,我梦想是它们身上都有偶像的签名,不管偶像去哪里开讲座,我都要跟去要签名。”
顾姿言看着那张照片沉默了许久。
如云绪所说,顾姿言去外地大学开讲座时,他也跟着飞去。
顾姿言每次都在他的车里给他签名,他的车里时常有一双女高跟鞋,鞋码很大,偶尔还会有一条很长的裙子。
云绪每次都看到了,每次都是什么都不说不问,下一次还是会笑着出现在顾姿言面前。
有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看向那双鞋时,顾姿言开口说:“那是我穿的,我喜欢穿女装。”
说完他没立即抬头,等到签完名才抬起头,他以为他会在云绪眼里看到厌恶和异样,没想到他双眼放光,怔怔地看着顾姿言,“那、那得多好看啊!”
云绪从小就爱看小说,各种题材都有涉猎,阅尽各种人设,女装大佬看过不只一个,而且都是很戳他的人物。
就算在现实,他知道每个人都有穿衣自由,他尊重这种自由的权利,也尊重不同审美。
更何况这是顾姿言了。
顾姿言进一步跟他说了很多,他都是双眼放光的样子。
那种光在他漂亮的桃花眼里透出来,格外晃人心神。
从那以后,顾姿言再没在车里给他签名过了,他把他的家庭住址告诉了他,跟他说他以后想要签名,就带着书到他家,不用再背着那么多书各地跑了。
云绪第一次去顾姿言家却没有带一本书。
他笑着仰头看着顾姿言,背在身后的手一点点伸到他面前。
白皙柔软的掌心里是三根口红。
顾姿言怔愣地看向他。
男生挠了挠下颌,脸有点红,不太好意地说:“我在商场挑了好几天,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挑来挑去,最后选了这三根,不知道你喜……”
他话还没说话,就被顾姿言拽进了房间。
云绪想过自己的初吻,他思路清奇,关注点竟然是他的唇上会不会沾上口红。
确实沾上了。
那人唇上的口红还是他亲手涂上的。
干枯玫瑰色在他们唇间辗转晕开。
第76章 无限鬼人
云绪和顾姿言在一起了。
云绪慢慢知道顾姿言的很多事, 顾姿言从大学时就开始写作,从没想过朝九晚五天天面对同事的工作,因为他不是简单地喜欢穿女装, 已经到了变成严重的心理问题的程度, 超过四五个小时不穿就浑身难受, 脾气暴躁。
他在家时一直穿着女装,和云绪在一起时, 最爱做的事就是让云绪给他穿女装。
云绪觉得他很萌。
最初给他穿裙子时, 云绪脸还会红,后来两人都喜欢上了这项活动。
再后来, 允许刚给顾姿言换好女装就被他压在了身下。
他们的恋爱浓烈而甜蜜, 云绪每天都觉得幸福得冒泡泡。
他经常在顾姿言写作的时候,从后面抱住他,看其读者都不知道的剧情发展, 看着一个个人物在他手下诞生, 他时常觉得神奇, 想亲吻在键盘上快速敲击的手指。
窗外大雪纷飞的时候, 顾姿言会在温暖的窗前抱着他给他讲他那些神奇迷人的灵感,讲着讲着, 他们会吻到一起, 一般是云绪主动, 难以抑制的。那时的顾姿言太迷人了。
他觉得顾姿言是这个世界上最性感的人, 由内而外。
有时候顾姿言需要一段不被打扰的时间, 云绪非常理解,作家在写作时需要安静地能深入思考的时间太正常了。
云绪认为, 这段时间顾姿言一定是非常投入的, 因为每次再见时, 他在床上都会非常疯狂。
每当出现这段时间时,云绪连一条信息都不敢给他发,怕打扰到他的思考,等到顾姿言给他发消息后,他才会来找顾姿言。
有一次顾姿言闭关写作的时间实在太久了,云绪有点担心他,也非常想他,又不敢发消息分他心,于是一个人悄悄来顾姿言的家,打算在门外看看。
顾姿言的书房正好对着门前的院子,说不定他还能看到他写作的身影,能看一眼也是好的。
没想到,也有一个人和他一样去看顾姿言,那个人看起来也和他差不多大,可能也是个大学生。
云绪是偷偷来的,没敢弄出动静,就在墙后面悄悄看着。
那人似乎很犹豫,在顾姿言家门口来回踱步,过了好一会儿开始按门铃。
云绪吓了一跳,忙躲起来。
他以为顾姿言听到了,会出现,可是过了很久都只是按门铃的声音,声音越来越急促。
即便这样,里面也没有一点动静。
那个人急得开始大喊了。
“顾姿言,你开门,我知道错了。”
“顾姿言,你别不要我,我是真的喜欢全部的你。”
“顾姿言!你再不开门,我直接在门口说了啊,你不怕被人知道吗!”
云绪还没彻底反应过来不要他是什么意思,听到他要暴露顾姿言什么,忙上去捂着嘴把他拉走。
在顾姿言家旁边的一个公园,两个人面面相觑,都说自己是顾姿言的男朋友。
他们互瞪了一会儿,心平气和地谈了谈,心平气和的主要是那个人,他好像一点也不意外有云绪的出现。
“你不会也是在顾姿言车里让他给你签名的读者吧?”
一句话就堵住了云绪的所有话。
那人摊手说:“好吧,其实我不能完全算是他的男朋友,他一定不会承认,在他心里我就是他的骨皮肉吧。”
云绪感觉有什么在崩塌,他听说过骨皮肉,但他以为这只在摇滚圈里,他无法把这个词和作家放到一起,尤其是难以和顾姿言联系起来。
“顾姿言有特殊癖好,所以他会有一个特殊的挑选方式。”
“他从来不公开给读者签名,如果有非常喜欢他,喜欢到被拒绝也要跟上求他给签名的读者,他会把读者带到他的车里给签名,他车里有一双和他脚码数一样大的高跟鞋,如果读者表现出不介意,就过了第一关了。”
“这一关就挑选出既对他喜欢得疯狂,又不介意他女装的读者,这即是他最想要的人。”
简直一模一样,云绪想否认都否认不了。
那人跟他讲了很多,走的时候问他:“你真是他男朋友吗?”
云绪回答不出来,他们交往了,在一起了,他应该是他男朋友。
可是,他都不知道他是不是顾姿言这段时间唯一交往的人,就像此时,他以为顾姿言正在家里潜心写作,而实际上并不是。
这对云绪的打击之大,有如天崩地裂。他回学校就病了一场。
顾姿言不只是他的爱人,还是他一直以来的偶像,是他学文的指路灯。
他被背叛的不只是爱情,还有信仰。
又过了几天,顾姿言给他发消息了,以往每到这种时候,他都会飞奔到顾姿言身边,这次他连消息都没回。
消息不回,电话不接,顾姿言第二天直接来学校找他。
不想在学校把这件事闹得太难看,云绪跟顾姿言说了分手,并把他知道的一切跟他说了。
顾姿言被他的分手刺激到了,蛇一样盯着他说:“不能,我绝不同意。”
云绪被他吓了一跳时,又见他哭了,他哭着,紧紧攥着他的手,说:“云绪,你知道我多喜欢你吗,我从没想到能遇到你这样的人,你是我的救赎,没有你我不知道该怎么继续生活。”
为了挽留云绪,那天顾姿言红着眼把他的所有经历都告诉了云绪。
顾姿言生活在一个家庭环境特别恶劣的家庭,他的爸爸妈妈都不喜欢他,他们都喜欢女人。
在那个富丽堂皇的别墅里,他不仅见过爸爸跟别的女人在沙发上鬼混,还见过妈妈跟别的女人说她只爱女人,更离谱的是,有时候是同一个女人。
他不知道最初是怎么样的,只知道从他有记忆起,他妈妈看起来就不喜欢他爸爸,但是他爸爸只要敢背叛婚姻,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他妈妈就会用各种手段把那个女人抢回来。
他们互相折磨,时常冷血,偶尔歇斯底里,但对他一如既往地熟视无睹。
他也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喜欢女装的,可能把沙发上的裙子藏起来,半夜又忍不住拿出来看时,等他意识到他要改正这一点时,已经严重到他不穿女装就坐立难安了。
不是没想过改正,他找过好几个心理医生,可是都没用,渐渐他在心理医生的建议下,接受了这一癖好。
完全接受后,这一问题反而好转了些,他也能穿着男装在外面待一段时间了。
他的职业正好能满足他这一癖好,他穿着女装在家里写作,不影响任何人,任何人也不会打扰他。
一开始他非常享受这种状态,但三年后,他的精神状态出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