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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其他 > 百媚千娇 > 百媚千娇 第20节
  这说的当然是杨益,小孩子家家,平日撒娇很自然,却没想到已经很有性别意识了。
  “三嫂怎么就由着他小孩子了?前头不必想也知道,多的是酒色!着紧那些,还得等两年呢!”说话的是杨宜君的四婶。
  “管他的呢,左右咱们家里还是有规矩的人家,总不会太不像样。再者,他爹瞧着呢。”
  其实杨家的家风也不能说很优秀,各种大户人家的腌臜事儿也多。但好坏都是对比出来的,相比起播州其他大家族,杨家有‘播州第一望族’的招牌在,又有原本中原大族的底子,已经算很讲究了!至少不会青天白日的,前头就有多淫.乱的聚会。
  杨宜君就在母亲周氏身边站着,看着母亲与伯母婶娘们闲话。话里话外总有机锋,可无聊也是真无聊——杨宜君没有看不起母亲的意思,但说实在的,如果周氏不是她的母亲,她确实很难对她另眼相待。
  这个时候她是真的很理解贾宝玉的话,女子未出嫁前是无价宝珠,出了嫁便有了许多不好的毛病,是颗死珠。再等到老了,便珠子也不算了,只能算是鱼眼睛。
  贾宝玉这话不公道,少女大都无忧无虑,常有的一些忧愁也是小女儿之事,算不得什么。可成年人,做妻子,做母亲,做祖母却是完全不同的,到时候是真能体会到生活的难的!也因此,女子会越来越‘现实’,只求‘利己’。
  这就像衣食无忧、生活优渥时大多数人都能温文有礼,做好人。可如果处境艰难,连最基本的温饱都要去争去抢才能得到,那人的戾气也就不免重起来了。
  但如今的杨宜君,却能从另一个角度认可这句话。
  虽然闺阁小娘子们也多的是无聊的人,但她见过这些妇人才知道她们几乎每一个都很无聊,都更无聊!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是一种琐碎的平静、平淡的幸福?但对于才十几岁,比世人都要相信自己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的杨宜君来说,那就是最最可怕的未来——她就像很多青春题材影视剧里的主人公一样,发自内心地觉得,如果那样,还不如死在少女时。
  真要是那样的话,对于杨宜君来说与死也没什么不同,还多了一种无趣与痛苦!
  杨宜君百无聊赖,在神色上便呈现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意味。这并不是长辈们在旁时,恭顺的小娘子该有的样子,但出现在她身上却是恰如其分的,甚至看到她的人也没有意识到这不妥当。
  哪怕是不喜欢杨宜君的梁氏,看着这样的杨宜君,也忍不住说了一声:“有些日子不见十七娘了,越发出众了。”
  杨宜君站的方向是侧对着一旁方眼格子窗的,梁氏看她,正好能到小娘子清淡到仿佛是漱漱撒落的一层细雪般的皮肤,以及微微垂下,如烟墨的眼睫,冶艳到惊心动魄的程度。
  她身为长辈,身为女子,第一反应也是惊艳,但在那之后又忍不住在心里骂‘祸水’!
  杨宜君对这些贵妇人之间的无聊交际不感兴趣,这种仿佛是例行公事一般的‘称赞’更是不放在心上,甚至无意去回应。只不过为了免得事后母亲唠叨她太无礼,她装作害羞地侧了侧身...装的不太像,但意思尽到了。
  周氏大约意识到了女儿的不耐烦,很体谅地拍了拍女儿的手背,笑着与妯娌们道:“我们说说笑笑的觉得有趣儿,她们这些小娘子却是要不耐烦了...叫她们姊妹去外头一起做耍罢。”
  正说着呢,逢着个乳母从里间抱出个穿织金闪缎上衣,大红纱裤,翠蓝缎子鞋,绀色小帽的娃娃。这不是别个,正是如今播州侯府里的金宝贝,杨界好不容易得来的幼子。虽则还很小,说不准长不长得大,但前些日子已经序了齿,上了族谱了,大名就叫杨随。
  “小郎君怎么抱出来了?不是叫仔细照看,别随意走动么?”梁氏皱了皱眉。她对这个庶子还是很看重的,自己肚子里生不出儿子的情况下,如今能有个庶子已经是救命稻草了!总好过从周氏那里过继不是。
  所以这孩子一出生,就被她抱到了自己房里养着,入族谱时也是记在自己名下的——也没什么观望的必要,杨界这把年纪了只得这一个儿子,她也早就没得生了。
  此时小孩子夭折率高,大户人家的小孩子照看的精细,连见生人都怕。今天这样热闹的场合,这小杨随却只是前面男客那边缠不过了,才抱出去看了一回,还很快就抱回来了。
  照顾小郎君的乳母忙道:“是小郎君睡醒了,寻大娘子呢!”
  为了加强可信度,乳母还将孩子凑近了些,叫孩子能看到梁氏——世上有母子连心的说法不错,但更常见的是谁在眼前晃荡的多,小孩子就和谁亲近。杨随是乳母婢女手把手照看的,但除此之外就是梁氏看的最多了!所以凑到梁氏这边,孩子果然就要往她怀里扑。
  众人见这一幕,谁不称赞?有说小孩子贴心的,有说梁氏养孩子尽心的。
  杨宜君得了母亲允准,和其他姐姐妹妹往外去的时候,还正好看到伯母梁氏身后有一个穿金带银的小妇人看着孩子,神色渴望又黯然。她知道这是小堂弟的亲生母亲,但这没什么用。
  受后世思想影响,杨宜君有些同情她,觉得她也很可怜。但这个时候她更重要的心情不是这个,她更多是觉得腻味。
  再看此时厅堂内一片和乐,杨宜君更觉得嫁人生子、打理内宅、女眷往来...这些是世上顶可怕的事了——在场的妇人,有一个算一个,在十几岁的她眼里都不算活着了。
  十几岁的年纪,拥有优渥的生活、聪明的头脑、无与伦比的美貌,杨宜君绝对是这个世上最顺风顺水的人之一。偶尔有些忧虑,也是无足轻重的小事,风一吹就散了。
  所以,她更接近后世那些自由自在的少年少女,这个年纪是绝对又强烈的,具有真正的浪漫主义情怀。
  她所有的想法至真至纯,所有的话说出来都如梦如歌。
  她绝不会相信自己的未来会像这些伯母婶娘一般,嫁人的同时自己的色彩就全部消失了!她甚至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母亲也会慢慢枯萎——据她所知,母亲并不是什么因循守旧的妇人,年少时也是和兄弟们一起读书,会女扮男装上街的!由那样的精彩,转到如今的‘平庸’,杨宜君更觉得这不可思议。
  或许母亲会觉得这样也很好,年轻岁月终究会过去,自己的人生却还得继续。但在杨宜君看来,那就是年轻的自己死掉了,然后亲手被自己埋葬!
  她才不要那样!
  杨宜君离开的步子走得很快,都有些失礼了,但她自己不在乎!跑开那个她眼里全是‘行尸走肉’的世界,她仿佛挣脱了压抑的阴云,然后才能感受到自己依旧青春,j.d.k.l依旧充满了活力。
  杨蔷三步两步跑上来,挽住杨宜君的手臂:“十七姐,咱们往前头走罢!花园那边最热闹,那里有杂手艺和撮弄杂艺可看呢!就是成都府有名的‘快手刘’都叫大伯父请来了,前头演完了,肯定会到后边来演,就在花园那边。”
  杨宜君没什么不可以的,和杨蔷一起去了花园那边。不只是她们,其他姊妹们似乎也是一个想法,都来了花园这边...一路上,杨宜君与杨蔷,以及另几个平日关系还不错的姐妹说话,而和杨丽华为首的几个堂姐妹却是十分冷淡的。
  过去两边就像两个圈子,常常各玩各的,但也没有如今这样冷冰冰的。如今这样,还是上次马球会之后的事了。
  杨宜君当时镇住了杨丽华,甚至可以说将她压得死死的。杨丽华确实不敢在当初那件事上做文章,但她和杨宜君也由此到了表面功夫都不做的程度。受她影响,另外也是那一次杨宜君身上的攻击性太强,叫一些人心里生出了畏惧,两边关系降至了冰点。
  来到花园这边,这边却是早有不少人了。男客那边是一班大老爷们,按理说是该一起乐呵乐呵的,但说实话,小辈哪个能在长辈眼皮子底下自在?如今这年月,做父亲的在儿子面前权威是很重的,除非是难得一见的奇葩,不然再叛逆的孩子也不敢在父亲面前张牙舞爪!
  具体可以参考贾宝玉在贾政面前的样子,事实上,以《红楼梦》中讲规矩的大户人家的风气,外头再乱来的,也不敢在家里长辈跟前不恭敬!
  所以,正院那边的推杯换盏和表演最终也就是杨家老兄弟几个,至于儿辈们不过是应个景,差不多时候就跑了。杨宜君就一眼看到了杨益也在一班差不多年纪的堂兄弟中间,为正在表演的‘走索’艺人喝彩呢!
  “这是城中擅长走索的上官大娘,真是不一般呐!”杨蔷不是第一次看走索,但这样高水平的走索却是第一次看。‘上官大娘’所属的这个杂手艺班子是遵义城中最好的班子了,具体到‘上官大娘’个人,她也是最好的走索艺人。
  他们班子不止在遵义城各富贵人家献艺,还会去周边一些府城表演,名气不局限于一地。
  两边叉着的高杆之间悬着粗麻绳,一个着红裙,妆容浓艳的女子便在其上。她不只是在绳上走过,还会做表演。表演有两种,一种是增加惊险性,叫观众一看就背后冒冷汗的。一种则近似舞蹈,旁边有人执简板伴奏,十分优美。
  杨宜君也觉得上官大娘的技艺精湛,赞叹道:“真有飘然凌风之姿!”
  姐妹两个一边看表演,一边细语时,忽然有人招呼道:“十七娘,这边来!”
  杨宜君看过去,是一位堂兄,名叫杨科。这位堂兄读书的时候颇为勤奋,算是杨宜君父亲比较欣赏的侄子之一。后来离开了书院,虽然没有继续读书,但也是常来家中走动的。
  他是近支的人,所以即使他父亲混的不是很如意,他也能轻松找到一份差事——他如今常在侯府这边答应,是主管采买的人之一。别小看这相当于侯府管事一样的职位,实际上油水丰厚着呢!
  若不是其他堂兄弟拉不下脸,这样的好差事根本轮不到他!毕竟杨科在自家也是庶出的,好去处他也没竞争力。
  杨科是早看明白了,他的出身不高不低的,才华也就是那么回事。就不用想面子里子都拿到的好事了!而如果非要在里子和面子间选一个,他选里子,他一向是个实际的人。
  杨宜君听到杨科招呼便看向他,如此也就注意到了杨科身旁的两个人,眼里露出微微惊讶之色,然后很快掩去。
  杨宜君与杨蔷手挽手走到了杨科那边,杨科为杨宜君和杨蔷介绍道:“这两位是赵四郎与赵六郎,也是中原大族人家子弟,入播是为了替家里开辟商路...这两日为兄结识了他们,真是非凡人物。”
  赵祖光微微一笑,朝杨宜君和杨蔷点了点头后道:“杨兄太客气了。”
  说着,赵祖光和高溶一起叉手道了个礼,杨宜君与杨蔷也回礼,杨宜君并没有显露之前就认识两人——主要是解释起来怪麻烦的,只要赵家兄弟不说,她自然是懒得浪费唇舌的,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赵四郎、赵六郎,这都是我家姐妹,十七娘、十八娘。”说到这里,杨科笑着看向杨宜君:“前些日子十七娘你拜我寻一件珍珠冠,还不要太差的...这可不容易!眼下要忙的事多,哪有功夫理会你们这些小娘子的零碎?原想着再过几日,去蜀中采买年货时在成都府瞧瞧。”
  “谁承想结识了赵四郎、赵六郎,他们带来好些外头的宝货,其中大多已经出货了,但也有一些好东西只留着,等识货的。”当然,在杨科的理解里不是等识货的,这就是个说辞罢了。
  站在生意人的角度,最上等的珍宝之物,本来市场就很小。买得起又需要买的人就是那一小撮,比起慌慌张张地放出去,那些体积小而价值高地‘宝货’还是留在手边,等遇到合适的买家了再出手,收益更大。
  “赵四郎他们手中正有两件珍珠冠,我见过了,真是好东西...今日大伯生辰,我带他们来侯府贺一贺,凑个热闹,另外也有顺便与你看看东西的意思。”这样说着,杨科让了让,示意接下来就是他们的事了。
  赵祖光不动声色地侧了侧身,将交流此事的活儿让给了高溶。
  高溶从身后小厮的褡裢里取来一只十分精美的螺钿匣子,一只手托着匣子,一只手揭开盒盖,眼里带着笑意道:“这件珍珠冠用的是南珠,比不得北珠,但品质也算过得去了...本来配十七娘还是差着些的,可如今也只能拿出这个了,着实惭愧!”
  打开匣子之后,只见匣子里是缎子里衬,端放着一只小冠,冠子有三颗辅珠,和镶边做饰的小珠,那些小珠也就罢了,品质再好也价值有限。三颗辅珠却是好南珠了,纵使不大,也是圆润净美的,价值不会低。
  更别提当心指肚大小的主珠,只这一颗便价值连城了。
  看到这只珍珠冠,别说是杨宜君了,就是杨科也惊了!他之前是见过‘赵家兄弟’手中两只珍珠冠的,但他打算促成的交易一直是另外一只珍珠冠的...原因无他,这只珍珠冠太贵了,一看就不是杨宜君这样的闺阁小娘子能买得起的。
  事实上,就是相对便宜的那只,杨科也觉得不一定。
  高溶却像是没注意到杨科、杨宜君他们的古怪脸色一样,又从身后小厮那里接过了一只匣子。这只匣子打开,却是一对玳瑁插梳。这玳瑁的花斑真是难得一见的好,插梳的做工也精致极了!考虑到播州这边获得海中宝货不易,玳瑁饰品加倍地贵,这对插梳其实不比刚刚那只珍珠冠便宜多少。
  “宝剑赠英雄...这两件小玩意儿,权当在下多谢十七娘当初援手了。”
  杨宜君眨了眨眼,这样珍贵的首饰,她还真没拥有过。单纯说喜欢不喜欢,她肯定是喜欢的,但也仅限于喜欢——刚刚看到这两样美丽的首饰,她还惊讶了一下呢!
  然而,要说这样珍贵的首饰她没怎么见过,更谈不上拥有,‘赵淼’这样的人她就见过太多了,事情很快回到了她熟悉的领域。
  她眼睛微微下垂,似乎在思索着什么,但说出来的话却是没有一点儿犹豫地感觉。
  “这个么...那倒也不必。”
  第34章 少女怀春,杨宜……
  少女怀春,杨宜君会有少女情思,进而喜欢上一个少年郎,为他牵肠挂肚吗?
  会的。
  青春的血液在她饱满的肌肤下奔涌而过,带来足够的热量的同时,还极富冲击力。处在这个年月,会一颗芳心无所寄托,会在人群中看到一个人,只看到一个人,都太理所当然了。
  杨宜君也曾与中原来的公子一见钟情——那是一个眼睛里常常含着笑,如松如柏、清显彰华的男子。看到他的第一眼,杨宜君就知道他在看自己,而她也完全被他的注视点燃了。
  她知道,自己和别的女子不一样,那一刻她兴奋大过羞怯。
  他们其实并没有多说几句话,更没有私下会过。只在几次众目睽睽的场合打了照面,偶尔有接触也是蜻蜓点水,俶尔远逝、了无踪迹...但杨宜君知道自己的心像一朵花,为了一个男子开放,她能读懂他每一次目光的游移、手足的无措。她也知道,他对她有相似的感觉。
  那真是快乐的日子,从冬末到春日,心里又酸又软、又甜又烫,行走时裙摆意料摩擦的声响都带有少女的韵律——她第一次完全展露了自己的天赋!她知道自己是美的,也知道怎样才会更美,但少有完全展示的时候,大多数时候她嫌麻烦还来不及!
  可那段时间,她连走动时裙摆的响动都有注意到,务求尽善尽美。
  她敢确定,他听到时内心绝不像表面一样平静...对于如何扰乱他的心,她生而知之,并且不用看到反馈也知道效果。
  所以,当裴珏,她喜欢的少年郎去到家里提亲时,杨宜君一点儿也不意外。但也就是那一刻,她的初恋结束了,一切如梦初醒。
  杨宜君爱过人,更被许多少年郎君爱慕。只要她愿意,这完全就是她的领域——只不过,更多时候她根本无心于此,仿佛是一个恃宠而骄的古怪小娘子。
  ‘赵淼’的种种表现已经很明显了,杨宜君当然不会看不出来。这个时候再拿出价值连城的礼物,杨宜君没有受宠若惊,更谈不上感动,事实上,若不是场合不对,她简直要发笑了。
  这不是对‘赵淼’的不尊重,只是一个人类似的场面见得多了,难免有各种不太符合大众预料的反应。
  杨宜君说‘不必’,高溶其实不是那么意外。他也看出杨宜君不是一般女子,她这样的女子,不同于寻常闺阁小娘子,爽快收下男子的贵重礼物,似乎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她就是那样出人意表的女子啊!但如果杨宜君拒绝了,似乎也没什么奇怪的,她襄助他的时候没有要报酬,此时无动于衷也很正常。
  “十七娘不必客气,先前是救命之恩,与之相比,一点儿财货在下尚觉得不足。”高溶只看着杨宜君,对于世上绝大多数人来说,这只珍珠冠和这对玳瑁插梳都是珍宝,可对于他,真就是再寻常不过了。他从手边能拿出的东西里挑出这两件,在意的不是这两件东西,而是赠送装饰之物本身。
  他当然也送过女子首饰、脂粉,知道这是能让他们高兴的事。但他其实一直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男子会热衷于此事——不是因为讨好了美女之后能得甜头,而是这件事本身就能牵动他们。
  现在却有些懂了。
  这个时候,旁边的杨科、杨蔷等人总算有些明白了,这赵家兄弟原本就认识杨宜君,甚至渊源不浅,杨宜君还帮过人家大忙。
  杨科到底是堂兄,与杨宜君的接触有限,面对此情此景,更多是觉得杨宜君不该收这份礼。哪怕真如‘赵六郎’所说,是救命之恩,一个外男送如此昂贵的礼物,大家族的小娘子也是不好收下的,太容易传闲话了。
  与之不同的是杨蔷,她是女孩子,和杨宜君总有亲近的时候。此时向后退了半步,目不斜视...打算看戏。
  “十七娘不也说过,天下宝贵之物太多了,只看到财货的是鄙陋之人...如此,再多财货又算什么?收下罢。”高溶托着匣子递了递。
  杨宜君看向‘赵淼’,‘咦’了一声,然后摇了摇头:“这个道理用在这里就有些不合时宜了...哈,说的太多也无必要,直与公子说了罢,小女是不会收下这份礼的。”
  杨宜君与‘赵淼’无仇无怨,以防伤了人家的心,也就没有说太多。拒绝了就只说拒绝了,反正这也符合如今好人家小娘子该有的表现,说到哪里都有道理。
  杨宜君微微颔首之后,转身就走。此时花园里表演的节目也换了,正是之前杨蔷惦记过的‘快手刘’的‘弄盏’。这是一种此时很常见的‘杂手艺’,但要耍的精妙、精彩却很难!
  快手刘显然是个中好手,一次耍了上百只盏,各置放在左右手臂上,交互抛掷。碗盏在空中时交错如天女散花,还会相互撞击,撞击声并不杂乱,反而有整齐的节奏韵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