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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七零胖妞逆袭记 > 第一百四十一章 荷包满满
  “这东西肯定老好吃了。”
  那是肯定的,这可是她用秘制的酱汁腌制过的。
  孙新宇的动作很快。
  罗庄河过来的时候还带着两根绳子。
  “走吧。”
  林蝶衣带着他们从小路上山,进山以后走了能有五六百米便开始向右拐,走过一个小山坡又向左拐,来到一个背阴坡长满杂草的地方。
  “美妞,你找的这是什么地儿?”
  孙新宇嫌弃的踢开脚下的杂草。
  “隐蔽的地儿,那么好的东西我害怕被人捡走。”
  “你不是在这里抓到的?”
  “当然不是,这里哪来的野猪。
  想抓野猪还得往里走。”
  林蝶衣扒开挡路的杂草,“陷阱离这里还有段距离,我好不容易才把那两个大家伙拖到这里。”
  杂草后的一个小窝,两个大家伙正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
  “喔!
  这大家伙!”
  孙新宇眼神锃亮的看着眼前的两个大家伙。
  “别愣着,赶紧捆起来。”
  孙新华兴奋的跑过去。
  “美妞妹子真是好运气,这俩东西个儿头可不小。”
  大林子稀罕的跑上前,拍了拍野猪的大肚子。
  “来,咱们把它们的蹄子绑上,然后用木棍抬走。”
  罗庄河手脚利索的把野猪捆上,看着他那副模样,应该也有些兴奋。
  从山上下来,天已经有些擦黑儿,正好,昏暗的天色掩住他们的身影,不容易被人发现。
  五个人把两个大东西弄进林蝶衣家的院子。
  “美妞,烧热水了吗?”
  “烧了。”
  给猪退毛需要滚烫的开水,林蝶衣走的时候就已经把水烧好,这会儿只需要再添一把火就行。
  有罗庄河和大林子在,收拾两个大东西并没觉得怎么费力。
  很快,野猪和马鹿都收拾出来。
  野猪去掉头,尾,蹄子和内脏,一共得了二百多斤肉。
  鹿的身上都是宝。
  林蝶衣把鹿茸鹿角鹿血,鹿鞭鹿骨这些能入药的东西收起来,余下的净鹿肉也得了二百来斤。
  林蝶衣让罗庄河割出来八份二斤的野猪肉和鹿肉,又把剩余的野猪肉和鹿肉一大块一大块的割好,自己每样留了五大块,大概有一百多斤的样子,其他的放进箩筐里。
  “美妞,这么多东西你打算怎么办?”
  林蝶衣明白罗庄河的意思,如果没有野猪肉和鹿肉,他们肯定能帮她把东西捎给吴叔,但是现在多了这么多肉,不仅仅是东西太多的问题,还有买卖的问题。
  “明天我去一趟山城,不过,给徐叔的东西还得你们帮着拿。”
  “行,那我知道了。”
  “兄弟,今天辛苦了。”
  孙新华拍了拍罗庄河的肩膀。
  以前他们并不熟,不过,经过今天的事,他们的关系似乎近了不少。
  罗庄河和大林子明天还要早起,干完活儿林蝶衣也没留他们,让他们赶紧回去休息。
  “我们也回去。
  明天早上我送你去山城。”
  “行。”
  孙新华有车,有孙新华送她去山城,能省不少事儿。
  要准备的东西太多,林蝶衣几乎一宿没睡。
  启明星还不曾升起的时候罗庄河他们便要出发。
  林蝶衣给他装了两大桶烩菜,一桶煮熟的猪肉和猪肝还有一桶血肠。
  血肠足有二三十根,他们那些人每人三根还有剩余。
  “这么多?”
  看着满满的四大桶,罗庄河有些吃惊。
  “不多,难得徐叔有喜欢吃的东西。”
  其实,这么多东西,徐叔一个人根本吃不完,林蝶衣虽然没说但是罗庄河知道这里这些东西也有他们的份。
  “这里还有些肉,我给你们每人准备二斤野猪肉,二斤鹿肉。”
  “美妞……”罗庄河有些欲言又止,野猪肉和鹿肉有多珍贵,他比谁都知道,这些东西在黑市至少能卖三四百块钱。
  林蝶衣明白罗庄河的意思,不在意的笑了笑,“见者有份,这东西也不常有,大家伙儿都尝尝。
  你的那份我没给你装,待会儿我直接给罗奶奶送去。”
  说实话,如果没有大林子在这里他是真的不会拿这些东西,就是现在罗庄河也觉得心疼,不过,他也清楚,徐叔和吴叔都不是只进不出的人,他们不会让林蝶衣吃亏。
  大林子看着林蝶衣给他们带了这么多东西,心里高兴,走的时候不由得说道:“妹子,哥啥也不说,以后有事儿说话,只要哥能办到的,肯定都给你办。”
  “大林哥太客气了。”
  林蝶衣说着从旁边拿过来两个油纸包,“这包是我给你们准备的早饭,这一包是烤鸡和烤肉,是我给大林哥加的过节的菜,谢谢大林哥的牛奶和地瓜,也谢谢昨天的帮忙。”
  “妹子,太客气了。”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早已经乐开了花儿,这下他也能给他娘尝尝烤鸡的味道了。
  林蝶衣和孙新华出发的时候大概是五点左右。
  本来孙新宇以为只有几框肉,没想到林蝶衣左一桶右一桶,左一篮子右一篮子没完没了的往车上装东西,这一会儿,已经装了半车。
  “你这都是啥东西?”
  “好东西,走吧。”
  一路无话,来到吴叔家的时候,吴叔还没有吃早饭。
  “这么早?”
  吴叔从屋里出来看见林蝶衣亲自过来送货有些惊讶,同时看见新面孔又不由自主的多注意两眼,林蝶衣笑了笑,“这是我二哥,他在山城上班,以后多关照。”
  这年头,想要生活质量高点儿,谁不在黑市买点儿东西。
  孙家的人有她和大表姐孙新红在,也许不怎么过来黑市,但是,多个朋友多条路,吴叔可不仅仅是在黑市闯的人。
  “吴叔,以后多关照。”
  “没问题。”
  吴叔笑着说道,“你是这丫头的二哥?”
  “是。”
  “你得告诉这个丫头多给我送两回东西,这个丫头太懒了,竟然说十天半个月的才能给我送一回货。”
  孙新华笑了笑,什么的都没说。
  其实,吴叔也就是那么一说。
  “小丫头,今天都带啥了?”
  “今天带的东西可多了。”
  林蝶衣眼角一弯,“吴叔,进院再说。”
  “啥东西这么神秘。”
  几个人走进院子,吴叔问道。
  “野猪肉和鹿肉,要不要?”
  吴叔的眼睛一亮,急切又激动的说道:“要,必须要。
  有没有鹿茸血?”
  林蝶衣笑了笑,“吴叔,你知道我也算半个大夫,所以,鹿茸鹿角那些东西我自己留着了。”
  吴叔搓了搓手,有些讨好的说道:“吴叔跟你商量个事儿,你看你能不能匀给我点儿鹿茸血。”
  “吴叔,鹿茸血不多,这样,我给你两瓶调配好的鹿茸血酒吧。
  效果不比鹿茸血差。”
  “行。”
  吴叔的眼睛一亮,“丫头够意思。”
  “走吧,先把东西拿进来。”
  孙新宇帮着把车上的东西拿进院子。
  林蝶衣指着堆在墙边的一大堆东西说道:“这里有一百七十斤野猪肉,一百五十斤鹿肉,三桶杀猪菜,两桶血肠,十只烤鸡,四十斤烤肉,两个猪头的酱汁猪头肉,饼干,豆面卷,肉夹馍,糯米滋,小蛋糕,小面包,地瓜饼各一篮子。
  还有这个……”林蝶衣说着伸手从那堆东西中拿出来一个桶和两个篮子,“这是我送给吴叔的节礼。”
  “送给我的?”
  吴叔有些惊讶,其实仔细说起来他和小丫头并不是很熟,林蝶衣送给他的节礼非常丰厚,吴叔非常开心,给林蝶衣的价钱也偏高。
  等到林蝶衣从吴叔那里出来,荷包已经鼓鼓的。
  “美妞,野猪肉和鹿肉这么贵,你把家里留的那些也卖了吧。”
  “不卖。
  好不容易逮个大的,怎么也得尝尝它的肉啥味儿。”
  野猪不好逮,别说一个人就是每年冬猎的时候,大半个村子的壮汉去山上打猎遇到野猪群也是逃命的份,想吃它的肉有点儿难。
  林蝶衣执意如此,孙新华也不好说什么,他请了两天假,今天得去单位上班。
  不过,他们镇上有活动,林蝶衣想要找个便宜车搭乘回家也挺容易。
  林蝶衣搭便宜车的时候还遇到两个熟人。
  一个是曾经帮她推车的婶子,一个是他们村里,的大娘。
  “哎呦,美妞怎么大清早的过来山城?”
  “我给我二表嫂取点儿东西,她身量重,来回走不方便。”
  “你二表嫂快生了吧。”
  “快了。
  大娘这是去哪了?”
  “我回娘家。”
  老大娘看上去很开心,“昨天看热闹正好看到我娘家村里的马车,借光回趟娘家。”
  “老姐姐,这闺女是你们村的?”
  “是啊。”
  “闺女,还认识我不?”
  “认识,怎么会不认识。”
  林蝶衣笑道,“婶子是个热心肠的人。”
  那婶子被夸的心情舒畅,“我就是这样的人。”
  “你认识?”
  马车上坐着不少人,都是搭伴儿去看热闹的。
  “认识,我帮她推过车。”
  “这闺女长得俊,有婆家没有?”
  林蝶衣笑了笑,“有了。”
  “哎呦可惜了,我还寻思着给我大舅家的老儿子介绍介绍,我大舅家的老儿子长得俊。”
  “你说的是俊生?”
  “是呗。”
  “那小子长得是俊。
  我二姑家有个闺女,年龄正合适。”
  “哪的人。”
  ……一车女人叽叽喳喳的说着东家长西家短,林蝶衣觉着还挺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