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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我的冰山总裁老婆 > 第六百一十四章 郑秋雯给你生了儿子,喜当爹!
  “金老师,我们找你有事儿”,学生们离开之后,林枫和张磊从隔壁的空教室转出来,堵住103教室门口。
  “请问你们是谁?”正在收拾教具的金美丽略感诧异,疑惑地看着面前两个素不相识的男人。
  月牙一般的弯眉,澄澈如水的明眸,小巧的鼻子,柔美的菱形红唇,洁白如贝的皓齿,这五官算不上绝美,也足可迷倒一大票男人。
  即使她是金韩彬的妹妹,林枫也小小地惊艳一把。
  “我们是学生家长,想问你点事儿”,林枫笑得人畜无害,右手却扬起来直接敲到她的肩膀上。
  金美丽毫无防范,顿时晕过去,快摔倒时被林枫抱到课桌上。
  张磊不等林枫吩咐,直接到外面把风。
  林枫拍了拍她的脸,把她弄醒,随即勒住她柔软的脖子,低声威胁道:“金老师,我和你无冤无仇,不想伤害你,但金韩彬害我不浅,我一定要找到他。
  只要你告诉我他在哪儿,我立刻放了你。”
  金美丽惊魂未定,目光流转,怨恨地瞪着林枫,艰难地吐出几个字,“你做梦。”
  “你不说的话,我只能毁了你的脸,甚至改造你的某个部位”,林枫掏出水果刀在她身上晃来晃去,挑开衬衫的纽扣。
  “不是我不想说,而是根本不知道,我们十几年没联系”,金美丽眼神中流露出惊恐,开始服软。
  “不可能,你是他唯一的妹妹,唯一的亲人?”
  金美丽使劲摇了摇头,“如果你真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就应该清楚他的为人,自从他母亲死后,他根本不认我爸,四年前我爸过世,给他留了一栋房子,他接到通知后也不参加葬礼。”
  据资料显示,金韩彬自幼丧母,与父亲关系不睦,少年从军,后在部队风生水起,和家人的联系确实不多。
  “再怎么说你也是他妹妹,肯定能找到他”,林枫根本不死心。
  “我找他干什么?他根本不搭理我,在他心里,我不过是一个小三的女儿。”
  忽然之间,外面传来打斗声,张磊喊了一嗓子,“枫哥,有人偷袭。”
  两个男人破门而入,目光一扫,将枪口对准林枫,威胁道:“马上放开这个女人,然后蹲到墙角,否则我们马上开枪。”
  “他们是谁?”林枫问金美丽。
  “于成龙雇的打手,你赶快走,这事儿跟你没关系”,金美丽骇然变色,却还是好心提醒道。
  林枫赞赏地看着金美丽,“金老师,你真是人美心善。”
  他将金美丽摔到地上,随后身形一闪,夺过两个男人手中的枪,让他们屈膝跪倒,捡起两把枪分别抵在他们头上。
  金美丽目瞪口呆地看着林枫的身手,由衷地竖起大拇指。
  张磊把头探进门内,报告道:“一共六个人,我解决了四个。”
  两人吓得差点尿裤子,讨饶道:“大哥,我们不过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主要是于成龙于总要伤害金老师,不管我们的事儿。”
  “怂货”,林枫用枪柄敲晕两人,“小磊,把他们六个扔到草坪上的仙人球上。”
  张磊点点头,打开窗户,轻轻松松扛起一个的大汉扔到草坪上。
  “金老师,现在我们俩算救了你一命,作为报答,你也该说出金韩彬的下落。”
  “可我真的不知道”,金美丽咬着下唇,“我看的出来,你们不是坏人,不会伤害我,但我真的帮不了你们。”
  “他们为什么想绑架你?”,林枫猛地想起于成龙是津城第一医药公司的董事长,国内年轻企业家之一。
  “为了得到我手上的一项研究成果”,金美丽踌躇一会儿,“你们如何称呼?”
  林枫冷笑,心想我没那么傻告诉你真名,“张三,李四。”
  金美丽朝二人鞠了一躬,“今天多谢二位,作为感谢,我稍后送你们两瓶口服液,不过你们要和一起去科研所。”
  “不用了,口服液才几个钱,还是你大哥的下落有价值”,林枫揶揄道。
  “那是eh口服液,你们可以尝尝,以我的权限,最多调取五瓶”,金美丽一本正经地说。
  张磊微微一怔,凑到林枫身边说:“津城科所生产的eh口服液,好像能提升人体机能,以前我在梅家庄园喝过几口,比兴奋剂管用。”
  林枫也听说过这种口服液,不过没多大兴趣,他研制过十几种能提升人体机能的药,效果未必不如eh口服液。
  问了半天也没突破,林枫已经失去耐性,又一次敲晕金美丽,带张磊离开。
  至于金美丽什么时候能醒,会不会被于成龙的人伤害,林枫并不关心。
  津城之行无功而返,回江南市后林枫抓紧时间训练猎豹的保镖,日子过得很平静,直到崔乐乐和姚坤鹏的婚讯传来,这种平静才被打破。
  崔乐乐是孙明月最好的朋友,在孙明月失忆时对她不离不弃,如今她要结婚,孙明月自然是伴娘的不二人选。
  孙明月工作之余,精心挑选礼物,整整挑了五天也没决定送哪件。
  “我原以为乐乐明年才结婚,没想到这么快,难道有了小宝宝?”
  林枫趁机抱住她,亲了一口,坏笑道:“老婆,我们结婚快一年了,是不是该为祖国培育优秀的下一代?”
  孙明月推开他,无奈地笑道:“我忙着挑礼物,没心情造人,不过郑秋雯很快会给你生个大胖儿子,恭喜你喜当爹。”
  一想起这事儿,林枫心里就发堵,郑秋雯死活赖着不走,还天天以女主人自居,央求林枫和她举行婚礼。
  如果不是怕闹大了一尸两命,林枫早把她踹走,好在已经联系上婴儿的亲爹杰瑞,杰瑞一回国,就能请走郑秋雯这尊神。
  “老婆,我向你保证,最多再过两周,郑秋雯就离开,到时候我们就能过清净日子。”
  “希望如此。”
  孙明月最终选了一对价值三百万的龙凤玉镯作为结婚贺礼,婚期定在本月二十号,她和林枫要提前三天赶到广城参加婚礼。
  几天后,孙明月和林枫坐飞机赶往广城,下飞机后,两人推着行李箱找接机的人。
  “明月,我在这儿”,一个男人朝孙明月走来,眼神透着一股狂热,很绅士地接过孙明月的行李。
  “两年不见,你还好吗?”
  “我挺好的,崔大哥,麻烦你了。”
  孙明月巧笑嫣然,“林枫,这是乐乐的堂哥崔名硕,崔大哥,这是我丈夫林枫。”
  林枫轻轻搂住孙明月的腰,故意在崔名硕面前秀恩爱,“原来是崔大小姐的堂哥,难怪这么有气质,幸会幸会。”
  崔名硕暗恋孙明月多年,可惜几年前他是个胖子,由于自卑不敢表白,好不容易减肥成功,修完博士学位回国,孙明月已为人妻,心中自然怅然。
  “你好”,他淡淡地说,挑剔地打量林枫,想起崔乐乐说林枫并无背景,靠祖上的一纸婚姻迎娶孙明月,内心妒火翻腾。
  “明月,乐乐让我送你去婚纱店选一套合适的伴娘礼服。林先生,你如果觉得无聊,可以先和司机回去,我吩咐管家带你参观崔家庄园。”
  林枫摇头笑道:“只要能陪老婆,在哪儿都不无聊,我们和你一起去吧。”
  孙明月却说:“我们几个女人挑婚纱,可能花一下午的时间,你一个大男人陪着不合适,你先把行李带到崔家。”
  这话有道理,可林枫担心崔乐乐的堂哥打孙明月的主意,故意说:“让我先回去也可以,你亲我一下。”
  孙明月翻了一个白眼,踮起脚尖,在林枫的右脸上亲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