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七月,北方的安南黎朝眼看有机可乘,突然发难,出兵攻打阮氏后方,一时间安南阮氏腹背受敌,安南顺化政权一片慌乱。
七月和八月间,福建郑家攻入阮氏安南后,一路势如破竹,又先后歼灭安南阮氏五万余人,并占领保碌、嘉义、芽庄等城镇。
郑家西路军乃是这次大战的主力,打响第一枪的真腊遭到了郑军疯狂的报复。
至十月份,真腊旧都巴山也被郑军拿下,真腊王蓬黑阿哥特逃无可逃,束手就擒,并被立即处死。
至此整个真腊已在郑军的控制之下,真腊全境已无成规模的真腊残军。
半年灭一国,福建郑家在中南半岛的控制范围扩大了三倍有余,这与天策军提供的武器有着绝对关系,也与福建郑家的厚积薄发有关。
这几年来,郑芝龙不但悉心经营占城,而且勤于练兵,使郑军逐渐适应了中南半岛上的丛林战争,从而一举灭亡真腊。
摸了老虎屁股的安南阮氏,偷鸡不成蚀把米,急急忙忙向郑芝龙派来使者,请求罢战言和。
地盘急剧扩大,郑军也需要清剿真腊残余,消化既得成果,答应暂时止步于宫山一线,但是安南阮氏必须赔偿福建郑家白银一千万两,限期三个月。
向战败国索取赔款的做法始于王越,看来郑芝龙也是有样学样了。
一千万两对于安南阮氏来说,绝对是天文数字,由于安南南北朝的百年战争,安南南北两朝各个穷的叮当响,根本赔不起。
经过讨价还价,赔款定为八百万两,安南阮氏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砸锅卖铁中要赔。
其实一千万两他也会答应,因为他首先要挡住北方的黎朝,否则就是身死国灭的下场。
安南南北朝再起战火,郑芝龙坐山观虎斗,安心等着八百万两银子到位,然后继续扩充军备。
如此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手段,郑芝龙不禁对王越更加佩服。
所以,王越如果再把大西军弄进中南半岛,那真是有热闹看了。
王越在中南半岛采取的是代理人战争,由于中南半岛地形复杂,民族构成同样复杂,要想完全消化和吸收这一地区,将是个旷日持久的过程。
想是历史上霉军在越南战争中的结果,王越也是心有余悸。
所以代理人将是中南半岛攻略的主力,这样将会减少天策军的精力投入。
这时候的张献忠正在四川攻城略地,他派遣出他的几员大将分别率军收取四川各府、州、县及土司,大兵到处,各地“争封府库应命”。
特别是邛(qiong)州的几个秀才听说省城失陷了,立即纠集起当地一伙饥民围攻官府,逼州官交出官印,迎降大西军。
在很短的时间内,除了遵义(今属贵州省)、石柱、黎州等少数地方外,四川大地基本上都处于了大西王张献忠的控制之下。
迎风站立在成都高高的城楼上,张献忠心旷神怡,豪情满怀。
一千四百多年前,蜀汉昭烈帝刘备在此登基称帝,文有诸葛亮、庞统、法正,武有关羽、张飞、赵云,与曹魏、孙吴鼎足三立,何等的气派!
张献忠认为登基称帝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需要提一下的是,从重庆南逃的青年军官曾英联合另一位明将王祥,占据了遵义城,严密防守;而黎州土司马金,则是蜀汉大将马岱(曾阵斩名将魏延)的后人,接到张献忠送来招降的金印后,当众摔在地上,誓死不降,并派兵分守四境,。
在夔门战败退归老家石柱的女将左良玉,也把旧部全召集起来,歃血为盟:“有敢从贼者,族无赦!”
慑于秦良玉的威名,张献忠也没有派兵进犯。
十月二十八日,张献忠的女婿兼右丞相汪兆麟,以及他的几个义子带领文武百官,排闼直入,仿效赵匡胤陈桥故事,将一件黄袍子披在了张献忠身上,跪倒在地齐呼万岁。
张献忠于是登基称帝,立国号“大西”,下令以成都为西京,谕令全体臣民称他“老万岁”。
于是大小官员都兴高采烈,等待封赏。
成都城内不论穷家富户,都在大门口竖起“大西朝皇帝万岁”牌位,并供上香气四溢的鲜花。
张献忠同李自成一样,是一个乡土观念极强的人,不论称“秦王”、“西王”,还是立国号“大西”,包括当初起事时号称“西营八大王”,其实都是表示他不忘陕西老家。
在成都,大西皇帝张献忠还大刀阔斧完成了一项市政工程,那就是拓宽街道,重塑市容。他发现成都这座古老的城市人口众多,街巷纵横,但就是条条街道都太狭窄了,于是一声令下,大搞拆迁。
十几天后,奇迹出现了,成都城内的主要街道都变成了十几丈宽,五十名骑兵齐头并行毫无妨碍,并且路面笔直,平坦如砥。
这就是传说中超凡的拆迁能力,难怪后世的一些地**府,评估干部的领导水平,其中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就是——拆迁能力。
当然,街道两旁不少的房子都被强行拆毁了,造成了成千上万的市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现在的老万岁张献忠正忙得团团转。他下令将蜀王府邸扩建成皇宫,以王府正殿为承天殿,皇宫前面的一排平房就做为官员们五更等候上朝的朝房。
十一月底,坐在修缮一新的宫殿里,张献忠发表了一通就职演说:
“先生们,将官们,自古皇权移位,皆由人君失德,然**崇祯皇帝乃是精明勤政之君,可自登极以来,四方大乱,天下无一日安宁。为什么会这样呢?这都是因为赏罚不公,被那些文人墨士、贪官污吏坏了大事。”
“文官做督师,外行领导内行,尤其那些派往各镇做监军的太监们,依仗朝廷给他黄纸一张、钦差二字,就坐上八抬大轿,耍起威风来,把总兵当成奴仆,把地方官看做走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