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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其他 > 警探长 > 第三百六十四章 细致剖析1
  “我也不知道说什么。”赵欣桥低下了头:“这肯定不是什么小事情,我...帮不上你的忙。”
  白松深深呼出一口气,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随便做出的保证,没有任何意义,这是最让白松难过的。
  面对未知的答案,白松颇有一种七尺之躯,已许国再难许卿的感觉。
  “我们同学很多人都当了警察。”赵欣桥看白松状态有点不大好,反过来安慰起了他:“这行业虽然危险,但是我也都能理解。只是这件事过于特殊,你一定要多加小心。”
  “我会的。”白松还是没许诺什么:“等这个事情彻底解决了,我再跟周璇把这个事解释一番,好好跟她道个歉。”
  “嗯。”
  周璇是自带流量的网红,这件事提前让她知道,对她来说肯定不是好事。万一她多想或者无意中说出什么,事情很可能就会有其他偏转。
  网络太公开了,尤其是大V和名人,一句话很可能就会引发很多别的问题。
  ...
  打车把赵欣桥送回了家之后,白松先去门口饭馆给她叫了个送餐服务。水煮鱼不能亲手做,吃这家馆子的也不错,随后白松打算自己先回刑侦支队。
  老板终于算是认出白松了,三天都来点同一道菜的人确实是不多,也很爽快的答应帮白松送餐。毕竟送的距离不算远,而且这又是老主顾。
  离开饭店,白松脑子很乱,本来打算打车回队里,还是坐在路边的椅子上发起了呆。
  这事情发生的太急,急得让他无法静下心来好好想想事情的来龙去脉。
  此时,路上车流不息,行人熙熙攘攘,白松的心却静了下来。
  滴滴的喇叭声偶尔传来,这边是个路口,附近又是地铁站,临时停车的车主占了三分之一的马路,加剧了拥堵,但总体还是有些秩序。
  这个事情分析起来,其实并不难。
  从表面上看,有人想害死白松,买通了一个司机,想制造一起交通肇事案。如果最终能够认定交通肇事罪,那么肇事者也不会被判太久,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而且不逃逸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刑期,如果买凶者许诺的好,再拿出足够的利益诱惑,并不是不可能。
  但是,深层次来说,买凶者并不傻。他清楚的知道,警察不会被这么简单的伎俩骗到,刹车失灵这种事虽然可能发生,但是却不可能这么巧合。
  而所谓的被买通的司机,一旦被定义为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面临可能的死刑,他怎么可能不招供?
  人心有多么地经不起考验,谁都知道的。
  所以,货车出现安全带问题,就是必然的了----司机其实也是受害者,买通他的人根本不想让他活。
  只有死人才是最安全的,这非常现实。
  白松甚至都丝毫不怀疑,这辆车子后面的线索以及很多线索,都很难查,或者这之间还是有中间人。
  也就是说,雇佣司机的人,很可能都不是真正的嫌疑人。
  如果再继续沉思下来,仔仔细细地考虑这个问题,这案子虽然可能很复杂,但是掰开了看,还是要找中间人。
  这个司机虽然死了,不具有刑罚可罚性,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就不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
  这个案子,并不会因为犯罪的实施者死亡,就不再立案,相反的,二大队已经就此案立案侦查----案由,故意杀人罪。
  如此立案,无论是周大队长还是秦支队,都是很有压力的。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从犯罪动机上来说,罪犯一定是有杀人动机的,而且目的也是致奥迪车内人员死亡。
  除此之外,这案子还可以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虽然他的目的是撞奥迪车,可是行为人使用的大货车在高架桥下坡路如此车速去撞击其他车辆的时候,可能面对的被侵害法益就不仅仅是奥迪车,还可能是其他不特定第三人,而嫌疑人对这种可能造成的后果持放任状态。
  当然这里可能存在争议,只是这并不是本案的关键,关键还是在于后续的破案问题。
  货车司机虽然死了,这个案子并没有结。
  后面的人是谁?谁是本案的间接正犯?谁是本案的帮助犯?后续的人里,会有多少人会为此案包庇、窝藏?
  而且,这个案子的间接正犯,也就是后面的买凶者,他本身还很可能是货车司机死亡案的直接正犯或者间接正犯。
  这很拗口,意思是,他可能亲自参与或者安排他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带做了手脚。
  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后面还有一起故意杀人既遂案。
  呼~
  这就是摆在明面上案子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白松看着街上的行人,想起《史记》里的这句话,不由叹息,从古至今,人心都是如此,从未变过。
  越是遇到大事,越是要镇定。
  人在激动和难以自控的时候做出来的选择往往非但不具备价值,反而会让事情变的更糟糕。
  白松此时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危,他没出事,此时真正需要担心的反而是幕后的人。
  艾德蒙·洛卡德写的《犯罪侦查学教程》提出过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每一场犯罪,都会有痕迹性、实物性和印象性的物质交换。
  白松相信,这起车祸案件,谋划的时间肯定不是一天两天,即便去查这辆车,很可能也不会有什么特别好的结果,幕后人肯定用了足够的时间,尽可能的磨灭了相应证据。
  但是,如果让他迅速再组织一次对白松的这种行动,那基本上就是找死,这会留下海量的证据。
  现在的关键性问题,有两个。
  第一,这个人为什么要现在实施这个行为?如果如白松所想,这个案子真的是和白玉龙有关,那么为什么最近他“暴露”了,被人发现了?
  第二,关于货车司机,是否有其他的可以突破性的线索?车子、货等等记录,刑警那边肯定都在查了,如此,还有其他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