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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九龙抬棺 > 第四十六章 牧场的夜晚
  任灵萱没理我,抱起了东子,往回去的路走,那种感觉就像是偷腥的猫被抓了,鱼是不见了,可是自己怎么都不做,额滴神,天大的愿望啊!
  走在回去的路上,我发现任王晶晶手里提只又肥又美的大兔子,问过才知道是任灵萱抓到的。
  我和黄伟光互相看着彼此的脸,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鄙夷,堂堂两个男人,抓了半天兔子,把自己抓的狼狈不堪,丢人啊!奇耻大辱啊!
  回到牧场木屋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半了。
  老远就看到耿大爷站在门口眺望,一看到那只野兔,他就乐的合不拢嘴,再看我们两个的模样,便又皱起眉头问怎么回事?
  “别提了。”我和黄伟光同时开口,互相对视,再度连连苦笑。
  耿大爷也没多问,就招呼我们进去洗把脸,然后开始吃饭,吃的是他给熬的茄子山药,里边竟然还有点肉味,只是看不到半点肉,问过才知道他是用猪油熬的,非常的好吃。
  黄伟光把烧鸡烤鸭拿出来,分成两份,中午先吃一半,剩下的晚上和烤全兔一起吃,所以中午也没多喝,一人两瓶啤酒,可能是太累了,便躺在木屋里边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任灵萱正坐在床边,手里端着碗,碗里是绿色粘稠状的东西,我问她是什么,她没有回答我,继续用手抓着,往我的脸上涂抹,难怪自己会被一股凉意叫醒。
  看了看时间,这一觉居然睡了三个多小时,帮我涂抹完之后,任灵萱把王晶晶叫了进来,由她这个妹妹给黄伟光抹,而任灵萱到外面洗手。
  我对着木屋里边的小圆镜照了照自己的脸,感觉自己像是没有进化完全的阿凡达,此时黄伟光也被惊醒了,看到吓得哇哇大叫,还以为是中毒了。
  走出木屋,夕阳西下,最后一抹余晖照在整个密林和牧场,仿佛一切都变成了金色的,远处树枝随风轻轻摇曳,空气中飘了一阵阵草木的清香。
  耿大爷把那只兔子剥皮取了内脏,用一根树枝将其捆绑的四肢展开,他已经开始生火了,我过去问他用不用帮忙,他让我把那边劈好的木头抱过来。
  “脸还疼吗?”
  耿大爷点燃枯草,将小树枝放了下去,等到烧了起来,才将那些木头围了一圈,很快一小堆篝火就冉冉而起。
  我摸了一下自己的脸说:“好像没那么疼了,也不知道任灵萱是从哪里弄的这种草药,非常有效果。”
  “从那边。”
  耿大爷指了下东南方,说:“前段时间,我闲逛的时候发现的,以前我做过猎人,有时候难免会被猎物伤到,这种野生的三七就是最好的特效药,等晚上睡之前洗把脸,再涂抹一个晚上,明天伤口就能结痂了。”
  “谢谢您。”原来是这样,我立即道谢。
  夜幕落下,油脂滴答而下,火焰更加燎旺,一时间兔肉香味四溢,先是一把盐,接着就是一把孜然一把辣椒面,在篝火上不断翻转着,令人食指大动,口中生津。
  烤好之后,耿大爷又在上面撒了他切的红绿辣椒小块,更加的色香味俱全。
  我把木屋中的桌凳搬到外面,任灵萱和王晶晶则是将中午没吃完的,还有特意留的烧鸡烤鸭,连同没舍得吃的凉拌小菜和花生大豆,一并摆上了桌。
  黄伟光从他舅舅平时住的那个屋子里边,摸出了两瓶茅台王子酒,还有一箱子啤酒,而一转眼耿大爷却不见了。
  我们都在纳闷的时候,他从黑暗中抱着一些绿草走了过来,然后将一些丢在了篝火上。
  我们几个人都认识,那在当地被称作“蝇避草”,驱蚊方面也有很好的效果,不过一般都是晒干扭成麻花状,点着驱蚊,像他这种直接放在篝火上的方式并不多见。
  从屋里便将电瓶抬了出来,用一根树枝将电灯架在桌子上面,我们便开始吃喝起来,晚上随着耿大爷的加入,三个人没多久一整瓶白酒便是见底。
  我们又打开了第二瓶,此时感觉正是状态,没想到任灵萱忽然开口,她也想喝点,我便是给她倒了一杯。
  单纯吃东西的,只有王晶晶和东子,王晶晶骨头也啃的不是很干净,有时候没吃几口都丢给东子,看得出她也非常喜欢这条聪明的小狗。
  “你这条狗不是一般的狼狗。”
  耿大爷吮着指头上的油,非常欣赏地盯着东子,感叹道:“当年我打猎时候也养过狗,一共养了七八条,是不是好狗我一眼就能看出。”
  我也是听秋道人和那个送狗来的王爷爷说过,它的体里留着“小满哥”血液,自己并不太了解,但是从东子来了之后的表现,它确实是一条与众狗不同的小家伙,能听懂人言,非常的聪明。
  “耿大爷,您打猎肯定遇到过很多有意思的事情,能聊一两件吗?”我对这个老猎人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好感。
  耿大爷点着头,便开始说的他一次经历。
  他家祖祖辈辈都是以打猎为生,那时候他还是个青年,当时这一带绿树成林,往深处走就是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只是北方的不同于南方,基本上以小阔叶林和针叶林为主。
  这边的猎物极多,但是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打猎的人更多,以至于边缘乃至中部都打的差不多了,他只能选择进入更深的地方。
  那一次,是耿大爷至今难忘的,他看到一只展翅一米多长的亚洲雄鹰,俯冲直下,听到一声尖叫之后,却没有抓起猎物。
  耿大爷跑过去的时候,在灌木丛中发现了一只淡黄色的小狐狸,它的背部被抓的血淋淋的,正匍匐在地瑟瑟发抖,鲜血就顺着它柔软光亮的皮毛淌着……
  狐狸不是很大,如果大的话必然会被耿大爷猎杀取了皮肉,而且他看到这只小黄狐狸的时候,这小东西也泪眼婆娑看着他,一瞬间他的心就软了下来。
  将小黄狐狸抱了出来,给它止血包扎,耿大爷就带回去养了一段时间,想着等它好了,便把它放归树林。
  然而,过了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耿大爷出去两天之后,回来却找不到这只小黄狐狸,当时他非常的失落,好不容易有个伴就这么不见了,心里感叹着真是养不熟的畜生。
  可过了一晚上,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家的院子里边多了一只山鸡,脖子被咬断了,当时他也没多想,觉得可能是被什么咬了,误打误撞进了他的院子,才让他捡了便宜。
  但又是一个早上,他发现院子里边多了只兔子,个头和我们今天打到的差不多,只是更肥一些。
  如此一来,耿大爷就意识到这不是单纯的巧合,所以他一夜没睡,一直等着,或者像他说的那样,他意识到了什么,也是在期待着什么……
  果不其然,天蒙蒙亮的时候,一只黄色的小狐狸,咬着体格比它还大的猎物,跳上墙头,把猎物丢了下来,然后它才下来,又把猎物叼到了院子里边。
  耿大爷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正是他救下的那只小狐狸。
  说到这里,耿大爷将一两多的白酒一饮而尽,苦笑着摇头,仿佛现在回忆起来还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这小狐狸在报恩。”我忍不住插了句嘴。
  “是啊!”
  耿大爷叹息道:“我没想到一只狐狸会报恩,以前只是听传说,可是真正发生在自己身上,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但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还是接下来我要说的……”
  一听到这话,黄伟光连忙给耿大爷满上,让他快点说。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耿大爷隔三差五能够在自己的院子里边捡到各种猎物,他也把肉煮熟了,放在院子里边,每天都能看到被吃的很干净,内心自然很是开心。
  但是,有那么几天,那只小黄狐狸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耿大爷内心非常的着急,担心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他作为猎人太了解树林里边动物残酷的生存条件,要小心天敌,更要小心人类。
  耿大爷又等了两天,还是没有出现,他终于坐不住了,心里想着那个不愿意接受的现实,抗着猎枪就准备进林子里边碰碰运气。
  但是他刚刚一开门,便看到自家的门口站着一个大姑娘。
  那姑娘五官精致,身材苗条,穿着一身浅黄色的绒衣,羞答答地看着他,而他则是有些回不过神来看着对方。
  从那以后,那姑娘就和耿大爷在一起生活,虽然没有一男半女,但两个人和睦恩爱,不要说是吵架了,就是一句重话都没说过。
  十五年!
  耿大爷说到这个漫长时间的时候,老泪纵横起来,他哽咽道:“我记得非常的清楚,我和我老婆生活了整整十五年,她忽然有一天患了重病,没跟我说上几句话就咽气了,从此我们阴阳两隔,我却一次都没有梦到她。”
  黄伟光挠着头感叹道:“耿大爷,您不要太伤心了,也可惜了耿大娘,这要是放在咱们这个年代,一年体检一次,有什么病肯定就提前查出治疗。”
  “你照顾它十五天,换了它照顾你十五年。”
  听到我这么一说,耿大爷边哭边拍着我的肩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那绝对不是喝多了吹牛,更不是装出来的难过,这一刻我就更加相信“狐妖报恩”这个说法。
  一时间有些气不打一处来,看看人家耿大爷,再看看我被抓的满脸花,这人比人真的能气死人,为什么我偏偏就遇不到这样的好事,我也想被这种刻骨铭心的感情折磨折磨啊!
  正当我暗自感慨的时候,忽然就听到任灵萱哼了一声,转头一看,她气呼呼地站起来就回到了木屋里边,一时间有些做贼心虚,开始说任灵萱对自己如何如何的好……
  菜过五味,酒过三巡,我们越聊越来劲,这时候却看到远处有一个亮光,快速朝着我们这边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