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韦志强是个硬骨头,可不论是阮沭还是陆斯昂,两人的手腕都强硬的很,对于硬骨头有的是办法收拾服帖了。
两人是怎么都没想到第一次来分局竟然会是这样的情况,除了沉默和压抑外难以找到更加贴切的形容词来形容这里的气氛。
在回局里的前罗实就先给杨占元打了电话,毕竟若论级别别说是陆斯昂这个省厅总队正处级的队长,就连阮沭这个市刑侦队副处级别,都要比他这正科级的县级局长还高上一些。
杨占元是立功无数,可这两个后辈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爬上那个位置同样是用一身的功给换来的。
在他们两个面前,杨占元也就是年纪和从警时间强上一些,真论本事,谁更强还真不一定。
阮沭和陆斯昂在见到头发花白的杨占元时率先给他敬了个礼,无关警衔,只是后辈对前辈的尊重。
杨占元回礼的同时目光紧盯着眼前的两人,他也是个老江湖了,一眼就能看出些许门道来,在看到他们时他就能感觉到,这两人未来肯定会是系统里非常厉害的人物。
陆斯昂开门见山的说道:“杨局,一直到今天才来局里打招呼,失礼了,我们想先见一下韦志强。”
杨占元也不是墨迹人,立马答道:“陆队客气了,我这就让人准备审讯室,要是有需要,队里的人随你和阮队调遣。”
“好,辛苦了。”
由于有警员伤亡,杨占元这边还要去给上级做汇报,要不是听说陆斯昂他们要来,他现在已经在上级领导的办公室里了。
现在招呼已经打过了,他也该去做报告了,杨占元走后,陆斯昂先是和罗实要了份韦志强的信息,准备先在审讯前看看情况。
可从现有的信息来看,关于韦志强的杀人动机却是一点都看不出来,他和李鑫完全就像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
“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阮沭翻动着资料问道,在来的路上就听罗实说了一些关于韦志强的信息,虽然简略了些,但和纸质版的资料上却没有太大的差别。
“太干净了。”
陆斯昂放下资料后说道,的确太干净了,干净到如果没有酒精灯上的指纹,就算是将韦志强的信息放在他们的面前,都不会让人产生怀疑。
“可如果不是他,李鑫死后他不开店门,在去往警局的路上袭警,未免也太过偏激了一些。”
思索片刻后陆斯昂说都:“一会儿你去探探这个韦志强的底,我去找一趟法医。”
阮沭应道:“好。”
他很清楚陆斯昂在担心什么,对于刑侦警察而言他们不怕案子难办,更不怕凶手不张嘴,而怕的是冤假错案。
去到审讯室时,韦志强已经在被审的位置坐好了,由局里的两名警察看着。
就冲着他那在派出所门口的袭警情况,被重点看守是必然的,阮沭进来时他抬头看了一眼,随后就将视线移开,全然一副当他是空气的表现。
而陆斯昂在去到解剖室时法医正在用显微镜观察一段载玻片,见他如此专心陆斯昂也好打扰,就在一旁看着。
等法医记录完信息后陆斯昂已经待了有一会儿了。
“刘科,有什么新发现吗?”
法医科科长刘飞将刚刚记录好的信息递了过去:“双层束缚的行为在以往的案件中都是非常少见的,行凶前后进行两次捆绑,很有可能凶手与被害人力量悬殊较大,必须通过借助捆绑的力量才能控制住被害人。
但酒精灯上的指纹拥有者韦志强是个身强体壮,力气不小的成年男人,被害人李鑫和他相比反倒要显得娇小一些。
这就不符合原先的推断,所以我进一步的对捆绑物进行的处理,进行组织分离后提取到了两种屑。
经过对比,其中一种属于被害人,而另一种可以确定是属于韦志强的。”
陆斯昂听着刘飞的话,将目光从资料转移到他身上:“也就是说对李鑫实行捆绑束缚的就是韦志强?”
“从证据上来看,是的。”
“那现场的狐狸脚印和狐狸毛是什么情况?”
陆斯昂问道,在李鑫的被害现场留有狐狸毛和狐狸脚印,明显和去年的护林员被杀一案有相似之处,却又显得那么突兀。
“现场留下的狐狸毛经过遗传信息比对,可以确定是真的狐狸毛,而现场的脚印也和生物学上的狐狸脚印对比一致。”
刘飞的话不仅没有解开陆斯昂心中的疑问,反倒让他觉得越发困惑,与护林员的案子相比,狐狸脚印和狐狸毛是一样的。
但杀人手法却完全不同,护林员尸体至今没有找到,而李鑫的尸体却以诡异的方式被种在土里,脖子被手术刀切的只有骨头相连,双脚更是被酒精灯烧的不成样子。
陆斯昂和法医那分析案情时,阮沭却突然走了进来。
“出什么事了吗?”
距离阮沭去审讯也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难道是凶手嘴太硬没办法撬开他才出来的?
阮沭一歪头,显得十分无奈:“没有,那孙子撂了。”
“撂了?”
不管是陆斯昂还是刘飞,对于韦志强的认罪行为都非常的惊讶,一个在被送往警局的路上袭警的人竟然这么轻易就松口了,这未免也太不符合常理了。
“是啊,不仅撂了,还撂了个干干净净。”
阮沭在进去后刚坐下,韦志强就先一步的和他搭起话来,说自己知道他是为什么来的,他自己说了省的麻烦。
陆斯昂问道:“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女人,还有自尊心。”
阮沭一挑眉答道,陆斯昂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他……不行,而且李鑫那个情人也不是什么好鸟,是个做情色生意的,韦志强身体不行,心态也渐渐的扭曲,渴望和女人发生关系。
但他那种情况哪个姑娘愿意跟他,所以他只能去找小姐,而李鑫的那个情人就是他这些年找的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