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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六零年代好芳华 > 第174节
  林蔓挑了下眉:“难道王倩倩她……”
  郑燕红点了下头:“你猜对了,王倩倩暗恋邓思民。邓萍发现了这事,就故意跟王倩倩疏远了,因为她觉得王倩倩配不上她哥。”
  到这里,所有的疑团终于都解开了。
  许是感到心情舒畅的缘故,林蔓就连写布告的速度也加快了许多。比预想的时间早上一个小时,她和郑燕红写完了所有的布告。
  告别郑燕红后,林蔓迈着悠闲的步子回家。
  晚风习习,带来了盛夏白日里不曾有的清凉。
  回到家后,林蔓忽然想起了酿在厨房里的葡萄酒。为了不吵醒秦峰,她轻轻地打开坛子,倒酒在碗里。
  趴在窗台上,林蔓喝一口甜酒,望了会儿夜空中弯弯的月亮。
  拿出橱柜里的小半包登喜路,林蔓抽一根叼在嘴里,熟练地划亮火柴,点燃香烟。
  吐一口烟圈,看着烟圈直上,林蔓不禁想起答应秦峰的事,暗暗得念道:“看来这个星期天,可以烧一桌好菜,喝光这坛酒了。”
  第208章 新邻居 一更
  星期六的傍晚, 秦峰单位没事,便提前回家了。
  他到家时, 林蔓还没回来。稍稍打扫了下房间后,他站在厨房的窗口, 向葡萄架的方向远远地张望, 想看见林蔓的身影。林蔓没有出现, 他闻到了楼上楼下飘来的阵阵菜香。忽然间, 他心血来潮, 想要将原定第二天的大餐提前到当晚。
  说做就做,秦峰立刻出门买菜。
  再进家门时, 林蔓还是没有到家,秦峰打开了房子里所有的灯。几乎就在窗外天色暗下来的同时,房间里升起了明晃晃的光亮。
  淘米烧饭, 炒菜入锅,滚开雪白的汤花在沙煲里,郑重其事地端酒坛上餐桌……
  算着秦峰当天上中班,到家要夜里11点以后,于是林蔓下班后不急着回家,而是多忙了一会儿工作。
  打电话,核对价格,填写文件……
  不知不觉间,林蔓又在科室里多呆了两个多小时。当她回过神来时,窗外的天色已黑,楼下人来人往的噪响没有了, 唯剩下风吹树叶的沙沙响声,以及越到夏天深处,就越是鸣叫得厉害的蝉噪声。
  抻松僵坐许久的身体,林蔓从办公位上站起身,收拾东西下班回家。
  回家的一路,晚风习习,林蔓心情大好,不由得开始盘算起第二天的大餐,该烧哪些菜好。
  走到仿苏楼下,林蔓先习惯性地仰望楼上。
  猝不及防地见到3楼的窗户有亮光,林蔓快步上楼,打开房门。
  林蔓开门的一刹,喷喷的菜香扑鼻而来。再看屋里,明亮的灯光下,秦峰的身影忙碌在厨房里,餐桌上摆满了菜碟,一旁的收音机里正在播放歌曲。
  ……陕北的好江南,鲜花开满山,开满呀山……
  “怎么今天这么有兴致?”林蔓倚上厨房的门框,饶有兴致地看站在灶前的秦峰。
  秦峰关熄灶火,端汤煲下灶。看见站在门口的林蔓,他笑说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闻到别人家里的菜香,就心血来潮,也想烧上一桌。”
  林蔓走进厨房,拿出空碗碟和筷子摆上餐桌。她看见餐桌上的酒,又折返回去,拿出了两个酒杯。在秦峰掀开沙煲盖子的时候,她往杯子里倒满了酒。
  “为了什么呢?”林蔓拿起酒杯,敬向秦峰。
  秦峰回敬道:“就为今天的好天气好了。”
  林蔓笑道:“也可以为了今天的好心情。”
  两人不约而同喝了大半杯酒。
  自酿的葡萄酒不比红酒,乍一入口的时候格外清甜解暑。没什么品的规矩,像喝啤酒一样,“咕嘟咕嘟”地喝下去,求得无非就是一个“爽”字。
  听着广播里的音乐,吃饭、喝酒、闲谈,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转眼已至深夜。
  房间里的灯一盏盏地暗了下去。最后,所有的光亮就剩下了餐桌上台灯的一抹昏黄。
  窗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雨声渐大……
  台灯上的一抹澄黄亦隐没在了黑暗里。
  与秦峰拥吻着回房,林蔓倒在床上时,听到雨水打在玻璃上的碎响,不禁有些失神,想起了上海的黄梅天。
  一到6月,上海就会进入黄梅季节。每到这时,上海就会没完没了的下雨。
  到了后半夜,秦峰搂着林蔓沉沉入睡。
  林蔓也困的不行。她合上眼睛,睡意立刻铺天盖地袭来。她被拉进了一片白茫茫的世界里。恍然间,她看见了一张病床,病床上躺了一个男人。一个医生站在旁边对她说,这个男人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
  林蔓猛然想起这不是梦,而是曾经发生过的事。
  去年上半年,因为白秀萍突然病重,林蔓曾短暂地回过上海。
  在上海待的一段时间里,几乎天天下雨。天空始终阴阴沉沉,层层乌云遮住了太阳,难得见一次阳光。扑在脸上的暖风和呼吸的空气里始终带着一股霉味。那些霉大多长在灰色石墙的角落,人走过会咿咿呀呀乱响的老旧地板,还有斑驳了的暗黄色墙纸和染了油渍的帘蔓上。
  白秀萍住的病房是医院里条件最差的通铺间。
  硕大的一间房里住着近二十个病人。
  天气闷热,空气不流通,以至于病房里成日弥漫着一股怪味。怪味中,有浓浓的药味,各种铝制饭盒里的剩饭味,还有病人呕吐以后,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一阵淡淡的酸臭……
  每隔一两个小时,林蔓就会闲步出去放风,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有一次,林蔓刚走出住院部大楼,迎面就撞上了老熟人刘丽华。
  刘丽华曾是第七人民医院的内科医生。林蔓刚到上海市,因为买米而认识了她。
  看到刘丽华,林蔓感到非常高兴。刘丽华也是一样,她让林蔓先陪她去查房。等一下空了,两人再坐下来,好好地聊一聊。
  刘丽华查的房间全是楼顶的干部病房。
  林蔓陪着刘丽华一间间地走。当刘丽华进房询问病情时,林蔓就耐心地等在外面。每个病房的外面都挂着一个小牌子,牌子上标着病人的姓名。
  走着走着,林蔓看见了一个没有名字的牌子
  这间病房,房门紧闭。透过门上的窗子,林蔓看见里面的病床上躺了一个男人。
  “这里面的人是谁?”林蔓问道。
  刘丽华道:“前几个月,有个人投江自杀,这个男人为了救人,往水下探了好几次才把人捞上来。可惜啊!被救的人没事,这个救人的人却陷入了昏迷。他已经躺了两三个月了,到现在都没有醒过来。”
  “这个人怎么没有名字?”林蔓又指着病房门口的空牌子问。
  刘丽华道:“他救人那天,江上浪大,上来的时候,衣服里一张证明身份的证件都没有。八成啊,应是让水冲走了。”
  话罢,刘丽华推开房门,进门查房。两个小护士紧跟在她的身后。
  走廊尽头,有个护士从病房里走出来,冲着刘丽华所在的方向大喊:“刘大夫!405房病人有情况!”
  刘丽华和两个护士急急忙忙地跑出病房,直奔405号房。
  林蔓无所事事,踱步进了“无名”病房。
  病床上的男人有一张棱角分明的俊毅的脸。他紧闭双眼,沉沉地睡着。林蔓走到了他的床边,他对此没有丝毫察觉。
  林蔓对男人产生了些兴趣。她俯身看他,发现他面容过于苍白,没有血色。不过转而一想,她又觉得这不奇怪,因为据刘丽华说,这男人已经躺了好一段时间了,天天只靠输液维持生命。像这样的活着,还能面色红润就怪了。
  林蔓扫了一眼男人的面容后,又打量了一下他的双手。
  男人的手很大,手指修长而指节略有突出。
  林蔓翻开男人的一只手,发现他的掌心、食指左右两侧、拇指食指夹接处以及虎口都有一层茧。显而易见,这是一只长久以来摸惯了枪的手。
  林蔓饶有兴致地推测男人的身份。
  如果经常摸枪,那么不是公安,就是军人。
  她又掀开男人衣领的一角,查看他的肩头。在他的肩头上,亦有一层茧子。
  再联想到男人高大的身形,以及即便躺了两三个月,却依稀可辨的之前强健的体格,林蔓勾起唇角。此时此刻,她觉得自己已经猜的八/九不离十了。
  挨近男人耳边,林蔓轻笑问道:“你应该是个军……”
  话到一半,林蔓蓦地住了口,因为她忽然看见男人的眼皮动了一下。她尝试地唤了一声男人:“同志,同志……”
  男人微微地睁开了眼,失神地看着林蔓。
  林蔓忙出门叫刘丽华,告诉她这边病房里的男人醒了。
  刘丽华刚刚忙好405房的事情,又马不停蹄地跑来看无名病房里的男人的情况。
  林蔓看刘丽华实在忙得厉害,便不不好意思再打扰她,悄悄地离去了。
  之后不久,白秀萍出了院。
  林蔓本想再抽空去看刘丽华,可无奈直到离开上海的一天,林蔓都在东奔西跑地忙事情。她又要照顾白秀萍的身体,又要处理宋招娣的一摊子烂事。忙着忙着,她便将要去看刘丽华的事抛诸脑后了。之后,她又回了江城,再是一桩接连一桩的事情发生。久而久之,她将医院里看见的那男人的事也彻底忘了。
  直到这个雨夜,听到几滴落寞又凄凉的雨声打上窗沿,林蔓在睡梦之中,才又偶然想起了他。
  大雨下了一整夜。
  到了早上时候,雨停了,太阳升起来了,天空被雨水冲刷过了一遍,蔚蓝而又明净。
  林蔓睡得很舒服。清晨微微地醒来后,她只睁了下眼,又继续睡下了。回笼觉比前一夜睡得还要舒服。
  秦峰翻过了一个神,从后搂住了林蔓,将脸亲昵地挨在林蔓的肩上,亲昵地吻了下她的脸颊。
  林蔓推开秦峰,因为怕他彻底吵醒她,扰了她的好梦。
  秦峰清醒了些,继续不依不饶地吻林蔓,直到林蔓再没法睡下去,轻笑出来。
  秦峰道:“今天我们去江南吧?我那个房子该腾出来了。”
  林蔓道:“怎么?你那个房子不是收拾过了?”
  秦峰道:“上次就是搬了用的东西过来。这次去,是要把那里清空。我一个同事刚递了结婚申请报告,局里打算把那里分给他当婚房。”
  咚咚咚~~~
  外面传来敲门声。
  林蔓和秦峰面面相觑,两人不约而同地想:这么早,谁会来啊?
  秦峰披了一件衣服下床,走出去开门。林蔓换上衣服,跟在秦峰的身后。
  敲门人是一个身材敦实、脸泛红光的中年女人。秦峰一开门,她便以高亮的嗓音,冲他打招呼道:“你就是公安局的小秦吧?我听楼上楼下的人提过你。”
  未等秦峰回应,中年女人偏过了头,又对秦峰身后的林蔓说道:“你是供应科的小林?哎呀,以前你在化验室的时候,我就见过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