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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其他 > 云鬓楚腰 > 云鬓楚腰 第70节
  他抬手,隔着被子抱她,轻轻怕她后背,温声道,“没什么事,别担心。”
  陆则的话,江晚芙一贯是信的,心里的忧虑,放下了大半。
  陆则倒是低头,轻笑了一下,凑过去,亲亲小娘子的额头,没什么狎弄的意思,只是单纯的亲昵和宠爱,他道,“睡吧,我明日休沐,在府里陪你。”
  江晚芙含糊应了一声,见陆则仿佛又恢复了平日里的模样,也安了心,眼皮子又开始打架了,半睡半醒之中,又挣扎着睁开眼,打着哈欠,认真嘱咐道,“夫君,你要是有什么事,一定要和我说……”
  陆则见她那副明明困得不行的样子,却还强忍着睡意,认认真真叮嘱他,一颗心犹如被什么浸湿泡软一般,他轻轻应了她一声,手臂渐渐收拢,将小娘子拥至怀中,低声道,“知道了。”
  见陆则答应了,江晚芙才安了心,闭了眼,然后便一下子沉沉睡了过去,她实在累得不轻。
  江晚芙很快睡着了,陆则却没睡,甚至没什么困乏,他自小习武,精力本就比平常人更旺盛,在宣同打仗时,几宿几宿的熬,每晚不过眯一会儿,都不觉得累。
  他微微侧过身,就着庑廊下灯笼照进帐子里的光,定定凝视着身边的阿芙。她睡得很沉,眉眼柔和,轻轻呼吸着,那样依赖地靠在他怀里,像只粘人又娇气的猫儿。
  陆则看着她,回想起今日的事情。
  从宫里出来,他顺带捎了齐直一程,马车里,齐直压抑不住的雀跃,他却望着马车外,街道上空无一人,他心里波澜不惊,异乎寻常的平静。
  其实他应该高兴的,一切都朝着他所设想的方向发展。
  他计划里的第一步,很顺利。
  他除去了胡庸最为有力的臂膀,不久的将来,刑部将一跃成为六部之首,立于三司之上,这无论如何,也是值得高兴的。但他没有,反而越发觉得空落落的,权势填补不了那种空虚,那个时候,他甚至隐隐生出一股厌世的念头。
  那念头来得莫名,却又那样的熟悉,仿佛发生过很多次一样。
  直到回到府里,他看见阿芙在门口等他,她穿着湘色的圆领锦袄,碧青的幅裙,朦胧的烛光,照在她的面上,衬得她眉眼那样柔和,她轻轻喊他一声“夫君”,他心里那处空落落的地方,霎时被填满了。
  后来也是,他几乎是有些急促的占有了她,唯有那样的亲密无间,才能驱走他心里的不安和恐慌。
  直到现在,怀里人睡得安静,眉眼柔和而恬静,她发间淡淡的梅花香,萦绕在他鼻间,陆则的神情,才逐渐平和下来。
  陆则确信,那些恐慌和不安,不会毫无缘由地产生和出现,与其自我安慰和欺骗,他更愿意相信,这是上天,亦或者是其它他所不知道的存在,给他的警示和提醒。
  陆则想起他做的那些梦,自从刘兆一事后,他便再没有做过类似的梦。
  他一直以为,是后面的事情不重要了,但现在看来,他虽不愿意承认,但也许后来,发生了更不好的事情。
  而那些事情,恰恰是发生在小娘子身上的。
  否则,他不会如此,不至于如此患得患失。他不是个杞人忧天的人,但唯独在这件事上,不敢冒任何风险。
  前世究竟发生了什么,陆则无从得知,但他隐约得出个个结论,做梦大概需要什么刺激。
  除开那些零零散散的绮梦和二人独处的片段,他第一次做梦,是摘星楼起火,阿芙困在火场。第二次是刘兆胡作非为,阿芙受了连累。两次都和阿芙有关,他既希望能够想起前世的记忆,做好万全之策,又担心做梦的前提,是阿芙受到伤害,以至于畏首畏尾,进退维谷。
  而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只有一件。
  他必须拥有绝对的权势。
  卫国公府的权势,是陆家的,不是他陆则的。
  他要的是,实实在在掌握在自己手里,旁人夺不去的权势。
  唯有如此,他才能护她平安无虞。
  夜很深了,窗户外渐有熹光照在窗户上,寒风呼呼,吹得窗户轻微晃动着,陆则闭上眼,脑中那根紧绷了一天一夜的弦,在一片混乱与混沌中,终于松弛下来,沉沉睡了过去。
  ……
  翌日,两人都醒的很晚,惠娘也很体贴地吩咐庭院里洒扫的仆妇,不许惊动了屋里的主子。
  江晚芙醒来,屋里静悄悄的,又暖和又安静,她侧身躺着,望着陆则的脸。
  陆则实在生得很好看,尤其是睡着了的他,平日冷硬的五官,都柔和了下来。若他平日里在外人面前也是如此,大约在小娘子面前,会很吃香的。
  第89章
  陆则这一觉,睡得有些沉,直到察觉有什么落在他的唇上,短短一触,旋即便磨磨蹭蹭,仿佛要离去一般。
  他睁了眼,手也顺势捉住那只吵醒他的手。
  身为始作俑者的江晚芙,倒是抿着唇,她也一直没起身,脸上脂粉未施,却仍是美得清丽脱俗,捉弄人被捉了个正着,她也不慌,只笑吟吟地道,“夫君,惠娘都来瞧过好几回了,再不起,午膳都要错过了。”
  陆则应了一声,反手将小娘子揽进怀里,搂着她的腰,两人黑鸦鸦的发丝,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江晚芙方才虽催陆则起来,眼下却乖乖任由男人抱着,两人谁都没开口,享受着这难得的宁静,直到锦衾中传来一声“咕噜”。
  江晚芙脸颊瞬间红透了,因陆则迟迟不归,她晚膳本就吃得心不在焉的,加上昨夜一番翻云覆雨,耗了极大的体力,且现在早都过了她平日用早膳的时候,几个原因叠加在一起,自然是饥肠辘辘了。
  她是自小学规矩长大的,学的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不说仪态万方,但言谈举止也是很符合时下对淑女的要求的。
  突然当着自家夫君的面,肚子“咕噜咕噜”地响,实在很有些丢脸。
  陆则耳聪目明,屋里又静谧无声,那声音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低下头,就见小娘子已经将脸埋至他的胸前,看不清面上神色,但锦衾下露出的白嫩耳朵,却是犹如红玉一般。
  他体贴地没开口,只收拢双臂,拥她在怀中,轻抚她的后颈,那处肌肤滑腻雪白,令他舍不得移开,流连忘返。
  等小娘子耳侧那股红渐渐散去,陆则才“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正色道,“起吧。我饿了。”
  江晚芙本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听到陆则那句欲盖弥彰的“我饿了”,顿时脸上又有点热,恼羞成怒,抬起头,嗔了陆则一眼。
  她实在没生一张很有威慑力的脸,便是瞪人的时候,也只叫人想到一个词。
  宜嗔宜喜。
  不像陆则,便是面无表情的时候,别人也怵他几分,恨不得躲得远远的。
  不过这样也好,夫妻在一起,本也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日后有了孩子,严父慈母的搭配,教养孩子也合适些。
  陆则心里想着,面上倒是一本正经。
  江晚芙却不肯理他了,从他怀里离开,起身要叫惠娘,还没开口,便被陆则从后环住,他双臂环在她的腰间,极尽宠爱地亲了亲她的侧脸,声音不高不低,显得很温柔。
  “是我错了,阿芙别生气。”
  江晚芙其实也没有很生气的,又被这样哄着,自然就心软了,抿抿唇,小声道,“算了,不与你计较。”
  说罢,小声叫陆则松手,叫了惠娘进来,穿衣洗漱,等用膳的时候,实打实用的是午膳了。
  陆则一贯吃得快,江晚芙则是斯斯文文,慢吞吞地吃,她爱喝汤,用了午膳,还捧着碗甜汤,小口小口喝着,甜汤喝得嘴唇湿润。
  她喝的时候,陆则出去了一趟,不知他是去做什么的,不过片刻的功夫,便回来了。
  喝过一碗甜汤,仆妇便进屋收拾了碗筷,惠娘则抱了身衣裳模样的物件进屋,江晚芙看了一眼,有些不明所以,倒是惠娘笑吟吟望着她,道,“夫人进屋换衣吧。”
  江晚芙一怔,想起陆则在她喝汤的时候出去的那一趟,望向男人。
  陆则放下茶盏,眼神带着淡淡的温柔,“昨日不是说了,今日休沐,带你出去玩。”
  两人成亲以来,多是在立雪堂,还从未一起同游过,外头虽是严冬凛冽,寒意逼人,但仍浇不灭江晚芙心里的那股欢喜,她心中惊喜,忙颔首,随惠娘进屋换衣。
  等她从内室出来,陆则也换了身装束,他平日一贯清贵郎君的打扮,今日却换了身玄色劲装,没用昂贵发冠,只用同色的发绳束作一束,带着银色护腕,着黑色云纹长靴,腰间没挂香囊玉佩等雅物,不过斜插一短小匕首,英姿勃勃,肆意飒爽。
  陆则侧身立于门口,吩咐下人,寥寥几句说完,回过头,便见小娘子已经出来了,朝她伸手,言简意赅一句,“阿芙,过来。”
  江晚芙走过去,便被他握住了手,屋外倒是没下雪,但风很大,冷飕飕的,两人到了侧门,马车已经在侧门外候着了。
  上了马车,江晚芙才迫不及待问,“夫君,我们去哪儿?”
  陆则道,“带你去泡温泉。”
  江晚芙眨眨眼,“京城还有温泉?我怎么没听说过?”
  问完,又觉得自己犯蠢了,自然是有的,不过温泉本来就稀奇,大约一被发现,就被权贵当做买做私物了,所以寻常人不知晓,也就很正常了。
  陆则倒是不嫌麻烦,解释道,“嗯,先前是我名下的一个林庄,庄头巡视的时候,发现一处林木稀疏,且生长得比别处更慢,觉得蹊跷,凿开后发现了温泉眼,才改建的山庄,去年年末才建好,我也是第一次去。”
  这就不奇怪,江晚芙为什么不知道了。陆则的私产实在很多,不是个小数目,她也不能事事亲力亲为,只是管着帐,这温泉山庄在账面上挂的又是林庄的名字,她又不晓得背后那些事情,自然就不知晓了。
  两人正说着话,马车却渐渐慢了下来,最后彻底停了下来。
  陆则撩了帘子,下了马车,又伸手扶江晚芙下马。
  江晚芙脚刚落地,便觉一股灼热、带着点腥气的气息,喷洒在她的头顶,吓得她下意识往陆则怀里钻。
  然后便听见陆则低声斥了一句。
  “踏霜!”
  然后,便听到一声低低的“咴咴”,像是有些委屈一样。
  江晚芙好奇抬起头,便见一匹高大骏马,立于几步之远的地方,黑身,白鬃,棕眸,七尺高,皮毛顺滑油亮,四蹄强健有力。她见过的马不多,但也看得出来,踏霜不是什么普通的马。
  它站在那里,比一旁拉马车的马高出一尺,卫国公府的马也都不是什么病怏怏的马匹,在踏霜面前,却被衬得矮小瘦弱。那一匹家马畏惧踏霜,连前蹄都弯了下来,一副臣服的样子。
  江晚芙看得眼睛发亮,陆则见她那副样子,问,“想不想摸一摸?”
  江晚芙忙点头。
  陆则喊了声“踏霜”,踏霜便迈开四只蹄子,朝他们走了过来,低下头。江晚芙赶忙伸手,小心翼翼摸了摸踏霜的额面,见它乖乖的,丝毫不挣扎,那双棕色的大眼睛,倒是一眨不眨盯着她看,似乎在认人,她便大了胆子,朝下摸去,摸了摸踏霜的吻部。
  踏霜倒是不怕生,伸出大舌头,舔了舔她的手心。
  湿漉漉的,还有点痒,不过江晚芙还是很喜欢踏霜,谁说只有男子爱马的,这样高大又忠心的马,女子也是喜欢的。
  “它好乖啊……”江晚芙越看越喜欢,回头朝陆则道。
  陆则抬手,拍了拍马肚子,示意踏霜别腻歪,道,“别看它现在乖,在宣同的时候,它都是单独住一间马房的,谁跟它住一间,能被它撵得缩在角落里,叫一晚上,性子很霸道。”
  江晚芙认真听着,忽的摸到踏霜脖子上有一道疤,“踏霜是军马吗?”
  陆则颔首,“它是我的坐骑,自然要跟着去战场。踏霜很凶,一般人伤不到它,这道疤……”
  江晚芙听着,却见陆则忽的不说了,疑惑抬眼望向他。
  陆则只好接着朝下说,“这道疤,是有段日子,没什么战事。踏霜跑出去,七八日后回来,身后跟了一群野马,有公有母。当地的马夫说,应该是它看上了野马群的母马,挑衅了头马,打架打的。打赢了,野马就跟着它回来了。”
  江晚芙听得笑出了声,再看踏霜,还是那副乖乖低着头颅的模样,忍不住发出感慨,“我们踏霜真是厉害。”
  拐带了母马不说,还把整个野马群都给拐回来了。那匹头马一定郁闷死了!
  陆则无奈,看来他先前的担忧,实在不是杞人忧天,小娘子的确就是个慈母,连自家马都护着,更遑论二人的孩子了。
  他倒也没说什么,等江晚芙摸够了,才开口,“我们骑马上山。”
  说罢,抱住江晚芙的腰,带她上马,高处的风,显然要比低处更猛烈一些,尤其他们已经出了城,到了没什么人的京郊。
  陆则替怀里人戴好披风帽子,将她护在怀里,也不用拉缰绳,踏霜就十分自觉朝前走了。
  越到山上,风越发大了,但江晚芙却顾不上冷,兴致勃勃坐在马背上,身后是男人有力温热的胸膛,抵挡着来自后方的寒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