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难得这样感性, 这让习惯了被硬怼的十二郎十分不习惯。
他想了想,觉得“千里目”虽然珍贵,但小非哥给他家的好东西多去了,那把小金金也不比千里目差!
所以老大是担心欠太多人情换不起么?
十二郎抓了抓头, 觉得看了月亮的大凶兽好像有点不正常。
小非哥是没得说, 不过他们封家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家, 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就是仗义念恩, 对好哥们跟家里人没啥两样。
“哥, 咱家不可能让朋友吃亏,这点你担心啥?”
封慷一脸笃定地说道。
“朋友?”
封恺转回头, 视线停驻在胞弟脸上。
“你总说你是他的朋友,贯虹和千里目为何没赠与你?”
十二郎:……
十二郎一脸憋闷, 但还是垂死挣扎地反驳道。
“虽然……虽然没有小金金,但我也拿到大黑了呀!”
听他这样说,封恺微微嗤笑。
“你那把刀连同爹的,那都是非弟赠我的,你们莫不是忘了自己的刀哪里来的吧?!”
十二郎被挤兑得面红耳赤,憋闷了半天才挤出句话,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
“我……就你和小非哥关系好呗!就你俩算好朋友!”
却见封恺微微摇头。
“朋友是你这样的,我和非之间可不只是朋友。”
封小弟被他哥这番话说得一楞,直觉这话里面搅和了太多的东西, 总砸吧着味道有点不对。
但究竟哪里不对,封小弟还真就说不出来, 他还想要再问他哥, 却听封大已经问起了他的学业。
“你在非那边学得怎样?听说墨宗定期有考试, 你点数如何?”
点数就是分数, 是墨宗考场独有的成绩展示方式, 因为过于简单粗暴直观,一直被广大学子诟病。
身为学渣中的一员,封小弟前两次考试都搞砸了,自然不想过早暴露。
“还成吧。”
他含含糊糊地说道。
“哥你不是跟小非哥说过了么,我要是太差小非哥会写信给你的,你没收到就是还成。”
“听说最近朱雀大街那边在收粮,我看城里又来了不少的商贾,哥咱们是又要打仗了吗?”
十二郎意图转换话题的态度不要更明显。
好在他面前的是亲哥,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便没再纠缠。
“不是咱们要打仗,是中原快打起来了。”
封恺抬起头,望了望夜空中那一轮明亮的圆月。
“非没跟你说,今天的年景可能不太好,所以要种地屯粮吗?”
没说?当然不可能。
封小弟抓了抓头。
在墨宗上课的这段时间,农科是每个人都要重点学习的,那个老头子教员天天耳提面命,都是在念叨防灾抗旱之类的,还让他们每个人都养鸡鸭放去地里吃虫,言说这样不但节省鸡料,大旱大涝的时候地里的虫子也不容易起灾,一举两得。
话说他那群鸡……也不知道今天十三给没给喂饱,槽里添没添清水,真是有点不放心。
“说是说过。”
因为想到自己的鸡仔,十二郎回答得有些心不在焉。
“不过哥你都说中原快打起来了,咋还容许那些商贾在咱们这边收粮易物,那不是损耗咱们雍西关的粮草么?!”
“不是在咱们这边收的,是他们从中原拉过来的。”
封恺似乎是看够了月亮,一边转身朝书房走,一边回答弟弟的问题。
“咱们边城粮食惯常是比中原那边贵的,商人们就算在途中损耗一部分粮食,那也比直接花银钱在边城卖要划算。”
“托‘西海商人’的福,最近也有不少商人会将拉过来却没换到货物的粮食就地转卖,咱们的粮仓也不无小补。”
封慷听得咋舌。
他大哥说的轻描淡写道貌岸让,但他十二郎又不是真傻,自然听得出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他家老大和小非哥,这是打了一套组合拳啊!
墨宗借着“胡人掌柜糊弄主家”的名头,诱使商贾以粮易物,但又不开放足额。有些换不到货物的商贾积存了粮食,若要拉回去中原只会血亏,索性便就地卖掉。
那些收粮的商贾,怕也是老大安排好的,粮食收上来入得都是军需粮草的大库。
左右边城粮价也比中原高些,商人重利自然愿意卖出。这样一来,边军收粮的动作就被完美的遮掩过去了。
厉害,真是厉害。
朱雀大街那位胡人大婶,以一己之力主导了整场假戏。听说大婶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代红姬,真是让人佩服的长袖善舞!
十二郎现在可不敢小看身边的这些女人了!从胡人大婶到牛婶子再到那个以一己之力管理织布坊的小姐姐,好像墨宗的女人都很不好惹呢!
不过一想到牛婶子十二郎就高兴。
他今天借着送信回城,明天一早要去牛婶子的食肆吃个早饭,然后再去朱雀大街看看热闹,也算是他跑腿的福利吧。
十二郎想的十分美好,等第二天一大早他兴冲冲地跑去羊角巷子,却发现他心心念念的牛婶食肆前已经站满了等饭的人。
人群排着长长的队,一直延伸到巷子口,一眼都看不到队头。
如今的羊角巷子与他之前见到的也是完全不同,接连开了好几家买吃食的,一拐进来就你那个闻到各种食物汇聚在一起的香气。
十二郎傻眼了,结结巴巴地问站在队尾的人。
“大叔……这……这咋人这么多?”
队伍的中年人回头,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有一阵子没来了吧?现在羊角巷子这边成了专门的食街,好多人都来这边。”
他见身后的小少年一脸懵逼,瞬间就觉得很有优越感,也不吝和他分享自己的经验。
“牛婶她家只菜食不卖汤水,你排队的时候路过卖汤水的店可以先买着,他们会给你个好牌,然后按照顺序给你送过去。”
“前面还有卖包子甜饼的,可以搭配牛婶家的菜,也是一样的道理,想吃啥就一路卖过去,便宜还不耽误事。”
哦。十二郎听得晕晕乎乎,感觉自己有段时间没回来,这定安城竟然变得陌生起来。
在他十几年的记忆中,定安城以前可没这样多吃早点的人,大家一日两餐,能混饱肚子就很不容易了,哪能像现在一样为了口美食而排队等候?!
现在这些排队的人中,虽然有很多是外来的商贾,但也不乏像他前面站着的这个本地人。据说是因为牛婶食肆荤素分明,好吃不贵,吃不起猪肉也可以买些普通的菜色回家,一样好吃的吞掉舌头。
不知不觉的,定安城也和以前不一样了。
越靠近食肆,鲜香的味道就越浓郁。
十二郎深深抽了抽鼻子,果断地判断出是炖肉的味道,口水开始不自觉地疯狂分泌。
吸取了上次红烧肉被打劫的教训,他今天一定要买一大盒现场吃掉,再来点好吃的小菜搭配,然后再去朱雀大街看热闹!
可等他真排到了食肆,看到今天餐单的十二郎眼前就是一黑。
今天的荤菜依旧是两种,辣口味十二郎不考虑,不辣的那道却并不是他心心念念的红烧猪肉,而是他生平最讨厌的没有之一——胡芦菔!
定安城与西域毗邻,土地多砂土质,胡芦菔耐寒耐旱,非常适合在边城的气候中种植。现在正是胡芦菔收获的时节,胡芦菔在城中的价格非常便宜,是定安城餐桌上最常见的食材之一。
但十二郎不爱吃。
他家虽然在定安城说了算,但平时吃穿用度也没有很奢侈,胡芦菔这玩意小时候可没少吃。
“婶子,这是啥菜啊?”
十二郎不抱希望地问牛婶。
“胡芦菔烧鸡肉呀!”
牛婶子用大铁勺敲了敲锅沿。
“我看你们这里胡芦菔多,最近家里养的鸡都肥了,我就琢磨了种新菜。”
“小郎君放心,这菜不是辣口的,用酱油烧的胡芦菔微甜,味道和你喜欢的红烧肉有点像的。”
这话牛婶子没吹牛,胡芦菔烧鸡肉她改了几次,就数这一版的成功的。
靠着一锅红烧肉和辣椒的刺激,牛婶子的食肆很快在定安城里站稳了脚跟。
但墨宗的猪肉虽然好吃,运输和饲养的成本就放在那儿,肯定高于城中的肉价。
据说最近雍西关大都护府也在推广劁猪饲养,萍花都被临时抽调回来给劁猪匠们上课。说也就是月前的事,一时半刻猪肉还是降不下来。这种情况若只图个稀罕大家还能承受,想要长久经营,那还是要节约成本。
来之前牛婶子就和宁矩子讨论过食肆的定位,还是走平价美味的快餐路线,所以牛婶子在食材的选购上下足了功夫。
应季菜的价格肯定是最便宜的,荤肉中鸡肉价格相对低廉,定安城中也有很多农户饲养,成本可比猪肉便宜多了。
于是,几经琢磨尝试,牛婶版的胡芦菔烧鸡就惊艳登场。
主食材是鸡肉,但鸡肉少油不符合牛婶子的审美,是以她先在锅里下了切成薄片的肥猪肉炒油。
别说,味道果然不一样。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油水就意味着美味,听着猪肉片被锅子炸得油汁喷爆,在店中等候的众人都不由自主地咽了一口口水。
就冲这声音……肯定好吃啊!
眼见着肉片卷曲,牛婶子将切好的胡芦菔和本地产扁菜倒入锅中翻炒。
扁菜是边城常见的绿叶菜,有点像是卷心菜的口感,但叶子却是一片片的,没什么味道但价格便宜,做搭配食材十分适合。
而且牛婶子还发现了一个小秘密,就这种廉价的扁菜,在高温高油炒制之后,会产生一定甜度的口感。油越多甜度便越是明显,清脆绵软,又带着油脂的荤香,是意料之外的美味!
牛婶子曾经和宁矩子讨论过这种扁菜,宁矩子觉得大概是高温改变了扁菜中的某种成分,生成了甜味物质,而这种物质大概溶于脂,所以会越炒越甜。
脂啊成分啊什么的,牛婶子是听不太懂的,但这个小秘密用在食肆经营倒是很实用。
甜味在这个时代是很珍贵的东西,谁能想到便宜的扁菜竟然也有甜蜜的味道呢?!
接着便是把胡芦菔和鸡加入锅中一并爆炒,添加牛婶子秘制的红烧专用酱油和各种作料,加上水焖煮一段时间便可出锅。
别说,这样做出的来鸡肉,不但软烂入味,还带着鲜甜醇厚的滋味。而胡萝卜入口即化,饱饱浸润了猪油和鸡肉的香,再搭配扁菜略脆爽的口感,口感丰富,层次分明。
牛婶子对口味很有自信,事实证明,她是对的。
“喂,前面的小子,你到底买不买啊!?不买你让开行不行?后面的都还等着呢!”
有暴躁的食客忍不住催促道。
这家食肆菜色新颖美味,价格又不算太高,即便是普通的定安城居民都能承担得起,跟别说远道而来不差钱的商贾们,必然是每天要过来报到的。
赶路之前,到牛婶食肆买上几份打包,又美味又不耽误功夫,赶路也不觉得辛苦了。
是以十二郎堵在食柜前犹豫不决,着实让一群人都焦躁,恨不能把这耽误功夫的小子撵走。
等着赶路呢,不买就赶紧滚啊!
十二郎看着自己已经买好的粗馍和豆浆,又摸了摸咕噜作响的肚子,咬了咬牙,决定信牛婶子一回。
“要的要的,婶子我要一大份这个鸡,再来份小菜,在这吃。”
都是熟人,牛婶子自然不会亏待他,大份鸡肉分量十足,散发着独特的香气。
在一众羡慕的眼神中,十二郎端着食盒坐了下来,先试探着吃了一口鸡肉。
十二郎:!
绵软的鸡肉饱含着微甜咸香的汁水,瞬间侵占了他的味蕾,让他不由自主地开始了咀嚼吞咽的动作,恨不能立刻就把这美味咽下肚子,彻底据为己有。
好吃!好香!甜咸适中啊!
十二的眼睛都亮了。
这道烧鸡肉真是太符合他的口味了!
和红烧肉一样的醇厚浓郁,口感却意外的流畅清爽,吃在口中更多的是汤水而不是油脂的鲜香,别有一番独特的味道。
嗯嗯,扁菜很有嚼劲,入口甜甜的,好吃。
还有这个红红的也不错,肉香满盈,绵软酥烂……唔……是胡芦菔!
不过要是这样的胡芦菔,那他一个人也能吃掉半框都没问题的,好吃好吃!
牛婶子真是做什么都好吃呀!
墨宗来定安城开店真是太好了!
呜呜呜,太好了!
沉醉在美食中的十二郎完全忘了去朱雀大街看热闹的事,却不知在他陶醉的这个时辰中,一场围绕着“西海新货”的南北商贾大战,正在朱雀大街上隆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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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今日没得双更鸭,因为周末值班……最近比较忙,双更要看五一假期……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