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她俩,要不是她俩之前求饶,恐怕还会扑上去大战。
收回目光,拿着花花朝着她俩走过去,躺在她俩中间,把花花递给两人。
也不知道我们是什么时候睡过去,可能实在是太过于疲倦。
等我们醒来的时候,小白率领着猴群在一侧玩耍。
那些猴子现在好了许多,不再像之前那样害怕。
它们还采摘许多野果,放在这里,对着我们吱吱吱地叫着。
那些猴子不怎么敢靠近,有些小猴子上前一点,就被大猴子拉着。
甚至还会被大猴子打屁股,小猴子哇哇哇地哭叫着。
跟小孩子是一样的,我看着这样的画面,觉得很是温馨,像是回到文明社会。
小孩子不懂事,被自家父母打屁股,然后哭起来。
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突然看见这样的画面,就会这样去想。
也许我心里还是特别想回到文明社会,那里才是属于我们的生活。
情绪都是这样,受到各种影响,才会去想这样想那样。
“彪哥,你有心事?怎么感觉你怪怪的。”
安妮上前挽着我的胳膊,对着我这样说。
她到是很敏锐,这么快就被她给发现我的情绪变化。
我不想让她跟着回忆这样的痛苦,所谓冲着她微微一笑。
“没事,我在想,要是允许,我想在这里搭建木屋生活在这里。”
“然后,你跟黎娜给我生一个胖小子,我们一大家人在这里生活,不知道该有多幸福。”
这话是我临时想起来说的,很有可能也是我潜意识的想法,只是我暂时还不想接受。
寻找白钰林裳她们,真的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
说实话,我是真的累了,不想一直这样下去。
安妮和黎娜肯定也是跟我一样,不想一直这样寻找奔波下去。
我看见安妮的脸颊红了,她害羞了,还有站在一旁的黎娜,同样是娇羞。
“呸!谁要给你生小孩,我又没答应。”
安妮低着头说,同时,她松开手,放开我的胳膊,朝着黎娜走去。
也不知道她跟黎娜说了什么,不过,我看见她俩时不时偷看我一眼。
见我看着她俩,两忙把目光挪开。
这样的小动作,我看在眼里,其实,她俩还真是不错。
我也是有这样的想法,假如真是回不到文明社会,我们还不如生活在这里。
这里只有我一个男人,我照顾两个女人,还是能照顾的。
加上这里还有这么多猴子,一旦有野兽什么的,我带着这些猴子抵抗。
还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这些猴子训练起来。
只是我真要在这里,还是很有必要这么做。
一旦到了这样的关键时刻,我犹豫起来,毕竟我不忍心抛弃林裳白钰杨洋她们。
曾经我说过,要带着她们回到文明社会,我必须要寻找到她们。,
然后修建木船,开始到处航行,至于最后能不能回到文明社会,那就要看天意。
这是我之前的想法,一旦我们在这里生存下来,不去寻找她们,这就违背我之前的诺言。
一个男人一生很短暂,如果连自己的诺言都无法完成,还是男人吗?
想到这里,我还是觉得要去寻找她们。
只是这样一来,只能是让安妮和黎娜跟着受罪,而且我们不一定能寻找到她们。
荒岛毕竟那么大,我们该上哪儿去寻找?
所以我暂时不敢做决定,还得再三思考,才行,权衡利弊。
现在不是我一人,如果只是我一个人,那没有什么好说的,在哪里都是一样。
可是,现在还有安妮和黎娜,我得听听她俩的想法,还有她俩的意见。
想看看她们是怎么想的,是想留在这里生活,还是去寻找白钰林裳她们。
不过,我们暂时留在这里休养,调整一下,如果要走,到时候再走,现在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
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我之前说安妮和黎娜给我生小孩之后,她俩一直不怎么跟我说话,还与我保持一定的距离。
我也不知道她俩是在想什么,刚刚那句话是我半认真半开玩笑说的。
如果不是我们一起流落在荒岛上,她俩至今也不会与我有什么焦急。
更不会跟我发生那种关系,甚至她们连看我一眼都不会。
特别是安妮,她可是安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接触的。
加上她那么漂亮,身材那么好,背景也是相当的强大。
如果不是飞机失事,怎么可能变成现在这样子。
更不会跟我发生这样的关系,能有这么一天,也许是天意。
我心里是这样想着,如果我们有一天真的能回到文明社会,到时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决策?
安妮还会跟我在一起吗?还会跟我继续保持这样的关系吗?
会不会因为我们回去,而所有变化?
我真是不敢去想象,哪怕以我对安妮的了解,她或许还是会跟我在一起,跟我保持这样的关系。
可是回去之后,她的父母会允许吗?我想很难很难。
毕竟安妮是她们的大小姐,整个安氏集团的财力很是强大。
连我这样的小保安都知道一点,那可是在整个世界上都是赫赫有名的财阀。
天色渐渐黑下来,我坐在生起来的火堆旁,看着火堆,往里面添加一根木柴。
我看见那些猴子,目光之中都是流露出一丝不安,像是很害怕一样。
所有动物,天生都是害怕火,对于火很是敏感。
还好我让小白前去安慰,它们才好那么一点。
小白则是早已习惯,知道我们不会伤害它,所以更不会用火去伤害它们,没有必要害怕。
安妮和黎娜还是不敢直视我的眼睛,在见到我看着她们的时候,脸颊红起来。
可能是我那句话,刺中她们,让她们有些想法。
她们都不敢看着我,要是我跟她们商量这样的话题,估计很难得到答案。
我有些后悔,怎么能那样直白地说,早知如此,我就应该委婉一些。
ps:推荐一本非常好看的玄幻书《我在荒古开局成圣》作者:疯狂的甲状腺,我的好哥们,打脸什么的都很爽,快快快来围观。简介:娘胎修炼十二载,落地成圣,成为千古第一年轻的圣人。
渡化灵雷劫,夺雷池圈养雷灵。
为完善功法,算计天道,举世皆敌。
“遥儿,你是什么体质?为什么连老祖都看不透!”
“爷爷,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体质,我取名为噬道体。”
“那些混沌圣体,荒古圣体,先天圣体道胎排名前十的体质,是我最佳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