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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隋乱 > 第一章 盛世(8)
  与刘夫子话别时,却是另一番情形。这位县学里说一不二的老夫子年龄不大,身材富态。虽然没有杨老夫子那样曾经在越王帐下襄赞军务的傲人资历,但年青时也是本地数得着的才子。书读得多了,为人平和大气,说起话来自然让人如沐春风。
  “也好,当年陶朱公出身商吕,不照样帮助越王吞了吴国么?可见英雄不问出身,时运来时自可借风而起!”刘老夫子笑着安慰,眼睛不断地向窗子外边瞟。至于陶朱公范蠡是先辅佐越王吞了吴,还是先赚就了偌大家业,那些是细节,在一个辍学的无赖顽童面前想必没深究的必要。
  如果事先没经过杨老夫子一番开导,这番话肯定要在李旭心中掀起巨大波澜。可如今李旭已经勘破了这一层,刘夫子是真心也好,敷衍也罢,他已经看得淡了。拱了拱手,笑道:“谢夫子指点,先生终日操劳,想必还有重要事情忙碌,晚辈就不再打扰了!”
  “不急,不急,还不是些授业、解惑的琐事。夫子我身负教化一地之责,实在不敢辜负皇恩哪!”刘夫子冲着京师方向拱拱手,嘴里说着不急,身子已经把李旭送出了门来。
  临下台阶,老先生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叫住即将走出大门的李旭,问道:“县学的张秀是你什么亲戚吧!两家生得近么?”
  “我应该叫他一声五哥,姑表之亲!”李旭诧异地回过头来,答道。对于张家小五,他没什么坏印象,好印象也不太多。二人应该算未出五服的姑表兄弟,但家境差得太远了,血脉里的缘分也跟着淡了下来。平素在学堂里相遇,只是彼此打个招呼。张家小五自有一番富贵朋友交往,李家旭官也没面皮去惹表哥生厌。
  “不错,不错。上谷张家是本地望族,有张秀在,这一门恐怕还会继续发扬光大。我早就说过,那孩子是块读书的料子,呵呵,你不妨多与他走动走动,将来有这亲戚和同窗双重情谊在,他发迹后,与你少不了一番提点!”刘夫子笑呵呵地叮嘱。
  “多谢先生了!”李旭再次拱手,转身出了刘家院门。看到自己的青花骡子,才霍然想起临来前自己还给刘先生准备了一份礼物。此番拜别得过于匆忙,居然忘记拿进院子去。
  ‘不如省了,家中小狼正缺吃食。’李旭望着骡子背后了一小捆牛肉干笑道。飞身上骡,快步往家赶,还没出县学附近的成贤街,就听见身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
  “旭倌,旭倌兄弟!”五哥张秀的声音紧跟着在背后响起。
  出了县学附近的成贤街就是闹市口,这两条街道以拥挤闻名,牲畜向来无法跑快。李旭无法佯装听不见表哥的呼唤,只好带住坐骑,回首问道:“五哥,你喊我么?”
  “当然是喊你啊,除了你,我还有几个旭倌兄弟。”张五娃策马追了上来,气喘吁吁地抱怨。“看见你出了县学,我就赶紧追了过来。没想到你胯下这匹骡子,脚程还真不差!”
  “哪里比得上五哥的青云骢,那可是万里挑一的名种!”李旭拱了拱手,谦虚地道。
  “什么青云骢,马贩子的话你也信?你真的要去经商么?一点儿也不想读书了?”张五得意地用皮鞭磕了磕描了银的马鞍,笑着追问。
  “不读了,父亲年纪大了,需要有人帮他。再说,我也不是读书那块料子!”李旭点点头,回答。
  “可惜,真是可惜。昨天刘夫子还说,整个县学里,就你我兄弟开了读书的窍。我那姑夫想必也是一时计短,要不,我跟我爹说说,让他出钱帮衬你们一下!”
  “五哥美意,我本该拜领。但家父心意已定,还是不拂了他的意吧!”李旭再次拱手,婉言拒绝。表舅张宝良家的钱,除了被逼到死胡同的人,整个上谷谁人敢借?去年舅舅借了他十几吊钱,结果赔进半数地产。自己这个表外甥如果上门告贷,恐怕李家那几亩薄田,根本禁不住表舅大手一捋。
  “也罢,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张五娃摇头晃脑地说道。用皮鞭敲了敲精铜马镫,继续问道:“听说你前日猎了一头母狼,有毛驴般大?”
  “都是大伙谣传,真有那么大的狼,我早被它吃了,哪里有机会猎它?表哥还有别的事情么?”李旭没有在马路中央与人闲谈的雅兴,带了带坐骑,准备就此告别。
  “且不忙走,你我是兄弟,又是同窗好友,让我来送你几步!”张五娃的话让李旭听起来心里一暖。可接着,对方的话就把本意暴露了出来。
  “我听说你还掏了只小狼崽,银灰色皮毛?”
  “那也是谣传,小崽子的毛色,向来都是灰突突的!”李旭一边徐徐前行,一边应道。
  “逆了季节生的孽障,还是独伢,怕是养不大吧!况且狼性野,你将来未必制得住!”
  “能养多久养多久,我也是一时兴起。将来长大了,就放到深山里去,任其自生自灭!”李旭有些不耐烦了,连日来,关于小狼无法养大的话,他一天能听到十几回,耳朵上的茧子都磨起了老高。
  “不如把它让给五哥,我厨房有的是碎肉,好过跟了你受苦。我给你十个钱,你说,怎么样?”张五娃打马追上几步,陪着笑脸问。
  李旭诧异地看了表哥一眼,摇摇头,继续赶路。
  “要不,二十个,不能再多了。一条训好的猎狗也值不了这个数!”张五娃不依不饶,继续追着侃价。
  “五哥,那小狼本来就不值一钱。但那是我的!”李旭回过头,眉毛竖成了两笔浓墨。
  “实话跟你说了吧,旭倌!刘大官仗着他家赛虎犬个头大,总欺负我的狗小。所以我想养条狼来报仇。那东西天生喝血吃肉的种,凭你的家底,根本不可能养得活。不如转让给我,看在亲戚的分上,我给你五十个钱救急,也好过你舍了学业去从贱行!”张五娃策马拦住李旭去路,急切地说道。
  “五哥,君子不夺人所好!”李旭黑了脸,大声道,“况且,它是狼,不是狗!”说罢,推开张五娃,纵缰而去。
  “旭倌,旭倌,咱们再商量商量,再商量商量!”张五娃策马急追,焦急的声音在街头回荡。
  “我再说一遍,它不是狗!”
  接下来数日,李旭俱在与亲朋好友、族人同窗的话别中渡过。众人闻听他要弃学从商,有人惋惜,有人庆幸,更多的人则是好心地前来安慰,让他且顺天命。在饱含了人间冷暖的目光中,日子过得倒也快。转眼来到月末,心结早已被老夫子几句话解开的李旭除了不舍之外,内心深处反而涌起了对几分流浪的喜悦与期待。几乎寸步不离的小狼崽子仿佛更理解主人心态的变化,终日缀在李旭脚边,不断地打滚耍赖讨要吃喝。
  虽然没有足够的肉食可吃,与人一样有了固定进食机会后,小狼崽依然发育得极其迅速,双眼睁开没多久即不肯再躺于李旭为其安排的木箱中休息,而是跌跌撞撞地跟在李旭脚边东奔西跑。
  对于这样一个逆季而生的怪胎,左右邻居和族中长者甚为不喜,几度找上门来要求李懋将狼崽子处理掉,以免其长大后为祸乡邻。待听说李家唯一的儿子辍了学,马上准备去从事贱业,硬气话也就无法说得出口。
  士农工商,百艺之中,商人排在最末。寻常人家子侄倘若能在田间刨得一口吃食,都不会曲身为商贾。务农者可以凭借苦读或别人赏识改变命运,而从商者,这一辈子就要被打上商人的印记,永远没有机会再读书做官。
  大多世人皆羡慕比自己过得好的乡邻,巴不得人家遭灾。而遇到境况比自己差的乡邻,反倒心生几分同情。“反正这东西注定长不大!”“反正他走时会把这孽障带走!”邻里族人们自我找着借口,陆续离开了李懋的家。
  “你不但要长大,而且要比别人大。”落日下,李旭对着自己的小狼讲。小狼在地上打一个滚,呜呜嗯嗯叫唤数声,以此来回答李旭的叮嘱。
  “不如我就叫你甘罗好了!”李旭摸了摸小狼绒绒的短毛,笑着说道。突然间从一个众人瞩目的少年才俊,变成了一个大伙不愿意搭理的小行商,虽然那天已经被杨夫子及时解开了心结,但巨大的生活落差依然使他的性情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一言一行,除了原来的坦诚敦厚外,又多出了几分玩世不恭。
  甘罗十二岁为相,是世人眼中少有的神童和幸运儿。既然小狼崽被所有人称为孽障,霉运缠身,李旭就偏偏给他取一个世间最幸运的名字。至于无聊的人是否为此火冒三丈,李旭不想管,也管不着。
  “甘罗,甘罗!”一个少年在阳光下边跑边叫。
  “呜呜,呜呜!嗷――”小狼张开四蹄,银灰色软毛在暮色中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