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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重生六零不嫁赘婿 > 重生六零不嫁赘婿 第14节
  “这个很稀罕吗?我也不知道,上回我在镇上等爸爸的时候,有位叔叔摔伤了,我帮他去找了一下家人帮忙,他看我我农村的,就给了我这个,说干活用的着。”文秀英临时起意,编了个理由。
  要说,她的小杂货店里,实用的物件极多,只是没有借口拿出来,这以后每拿出件东西就得编个故事,实在是太费劲了。
  石玉韶看着这崭新的手套,只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便放下了,她实在是舍不得戴,这剥玉米粒那么费手,手套很快就会磨坏的。
  见妈妈犹豫,要把手套收起来,文秀英忙劝道:“妈,不是说剥玉米粒是按照剥的多少计工分的吗?你把手弄伤了,就剥不动了,得少挣多少工分呀,你戴着手套,自然比别人剥的快一些。”
  石玉韶一想,也是啊,是自己想岔了,还是闺女聪明。
  这日,石玉韶两口子戴着手套去干活了,木学农倒是没有什么心理障碍,他的手早就疼的不行了,有个东西垫着,他可不会觉得该在这上面节俭,没看他家冬天都能种出青菜了吗,还怕过不上好日子吗?
  到了大队部的仓房里,文秀英看到很多人都已经来了,几个人凑在一堆,边说话边干活,一间屋子里就有好几十个人,这样壮观的干活场面她是很少见到的。
  前世她长大的时候,就已经到了集体干活的末期,等到她真正参加劳动的时候,就已经分户单干了,莫名觉得这样干活,还挺带劲,挺热闹的。
  “嫂子,这就是你家英英吗?你也总不带出来玩,都长这么大了,变白了好多呀,我记得以前是个黑丫头来着。”一位二十多岁的小媳妇笑着跟石玉韶打招呼道。
  石玉韶听到有人夸闺女,还是高兴的,几个孩子都像爸,皮肤都黑,儿子黑一点没什么,可是闺女黑了总归是不大好看,只是农村孩子,天天在外面野,长得白的少,倒也不显。
  只是从去年起,闺女每回出门都要把自己的头脸包的严严实实的,说是防晒,阴天也一样,说是阴天太阳也会把人晒黑,可不是日子久了,脸上真的比以前看着白皙细腻一些了,冬天也再没有冻出红脸蛋,也不起皮了。
  她越想越觉得闺女聪明,笑得合不拢嘴:“你让你家那野猴子不要出门,天天捂在家里,也会变白的。”
  说完低下头跟文秀英说:“这是你三婶,好久没见,你是不是不认识了?”
  “我记得,我三妈还给我吃过枣子馍呢。”文秀英记得呀,这位三婶是三叔木学平的媳妇,为人最是爽利,是妯娌间难得跟妈妈和得来的人,也是唯一反对把自己送人的婶婶,后来孩子们都长大了,丈夫也走了,两个老太太还日日在一起说话,做伴儿。
  刘玉芳大笑道:“英英记性好,以后是个念书的料,不像我,就上了几年初小,比睁眼瞎强一点罢了,字也都忘完了,给娘家写个信,还要到处求人咧。”
  “三婶,我已经跟哥哥学写字了,等我再多学点,以后我帮你写信。”文秀英声音糯糯的道。
  “英英真乖,三婶等着你帮我写信。”
  她摸了摸文秀英的头,凑到石玉韶跟前低声道:“你看你,这么好的闺女,怎么舍得给人,以后有你后悔的。”
  石玉韶眼神一暗,她哪里做的了主,只是现在大家也都没提,就当没有这回事吧。
  两个妯娌找了个角落的地上,坐在自带的小凳子上,一人抱了一堆玉米就开始干活了。
  石玉韶自己带着手套,可是妯娌还光着手,便给了她一只,刘玉芳再三推辞,最后才收下,心里对这位温柔的妯娌更亲近了。
  “也给我一只手套呗,你可是我亲嫂子。”赵珍挺着个肚子,不知道从哪钻出来,大言不惭的道。
  石玉韶脸上有些尴尬,她不想给,可也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文秀英道:“你的耳环真好看,给我妈一只好不好?”
  “嫂子,你管管你家孩子,屁大一点,就知道跟别人要东西,还敢要我的纯银耳环,这再大一点,还不得直接上手偷呀?”赵珍口气夸张,手舞足蹈的比划着,仿佛文秀英已经变成了一个人人喊打的小偷一样。
  这下把石玉韶给激怒了,她嘴笨,可也不能让闺女被人这样说,呼的站起来道:“你不要胡说,她不是这样的人.....”
  她憋的脸通红,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刘玉芳看不下去了,冷冷道:“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如果不是你先开口跟嫂子要手套,英英会要你的耳环吗?亏你还是个大人,连个孩子都不如。
  她就是让你别在这要东西了,不好意思直说,才说要你的耳环的,你连个人话都听不懂,还有脸在这胡咧咧,跑这喊亲嫂子来了,你得先问问,学农大哥认不认他那个弟弟。”
  这一顿直言直语,把赵珍说的脸上烧烧的,没想到被一个小丫头摆了一道,果然是谁家的种像谁,要不是木学农下套,木学行那个傻货怎么会签下一个什么狗屁借条,想起这个她就气的发抖,现在队里人基本都知道这个事,她现在馋的很,想借点白面,烙个饼子吃都没人给她借。
  刘玉芳将石玉韶拉着坐下,开始说起孩子上学的事情来,边说边笑,赵珍在一边尴尬不已,想再说点啥,却插不进去话,直到队长过来喊道:“你不去干活,杵在这干啥咧?”
  赵珍才悻悻的走了。
  文秀英心里欢腾无比,满院子跑着玩,感受着大集体干活的热闹劲。
  她玩着玩着又发现一个问题,大家干一会,总要停一会儿,原来是锥子不够用,得轮流着使。
  剥玉米粒的时候,得先用锥子开出一条路,然后才更好剥一些。
  大概是跟铁沾边的东西都稀罕,整个院子里也就三四个锥子。
  她心里一动,这玩意儿她不缺呀,她家的杂货店是开在镇上的,农民常用的东西都不缺。
  “妈,给你一个锥子,我捡的,不要告诉别人哦。”文秀英悄悄塞给石玉韶,爬在她耳朵小声说。
  石玉韶笑着点点头,开始跟刘玉芳共用起一个锥子,果然速度快了许多,等到上午干活结束时,她俩剥出来的玉米粒是别人的一倍多,都算的是五个工分,平时半天才能挣三个工分。
  妯娌俩都高兴的不得了,约好下午还一起干活。
  等到收工回家,石玉韶也没听见谁说丢了锥子,便心怀忐忑的把锥子带回了家,只觉得闺女就是老天爷送给她的小福星,聪明运气又好。
  木学农一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去看种在炕上的菜,发现还是绿油油的,才松了口气。
  石玉韶更是找了些葱籽,芫荽籽,撒在了花盆的周边,没几日,竟然就长出了绿绿的小苗,炒菜时,放一点葱花,满屋子都是香的。
  等到葱长大一些,石玉韶割了上面的一些叶子,让根继续长着,吃饭的时候,拿来炝锅做汤,香的大家觉得糠团子都变好吃了。
  当剥玉米的活干得差不多的时候,队里给放了一天假,因为仓房堆不下了,得收拾一下粮库那边,拉到那边去,放假这天只有几个队长信任的族人去收拾粮库那边,这粮库队长看的可紧了,除了每年往里面装粮的时候,其余是不许人进去的,就怕谁起了坏心。
  乘着这个机会,木学农跟往常一样,带着闺女出门了,这回去的是县城,带的东西又宝贝,他还得去找门路,一个人实在不方便,他也已经习惯带着闺女出门了。
  他发现每回带着闺女出门都会有好运,总能捡点鸡零狗碎的小东西,有时候是根铁丝,有时候是把门锁,有一回,更奇,还捡着一个小手电筒,从此儿子再不偷偷拿他的手电筒了。
  更何况,闺女算账贼快,他也不怕被人给蒙了。
  木学农拿着一个棉衣包着脆生生的绿菜,因第一次出门,今天只带了五把小葱,三把芫荽,十个辣椒,两个茄子,还有石玉韶用自家黄豆发的一小瓶豆芽菜。
  到了县城,文秀英看到完全陌生的地方,真是恍如隔世,要说这县城她来过不知道多少回,如今的一屋一瓦却是完全不同。
  没有一处高楼,最高的是一个三层小楼,外皮斑驳破旧,街道狭窄泥泞,走一会就又是上坡,又是下坡的,这个县城地形不好,是在一个山坳里,后来还是通高铁后,才把旁边的山推掉一半,这些坡坡坎坎的也都修平了,房价自然也是飞升了一波。
  木学农找了个避风处,让她先待着,然后就匆匆走了。
  文秀英看周围无人,便在一处墙后的巷子里躲进了空间,暖和的气息包围了她,歪在沙发上嗑上了瓜子。
  就在她迷迷糊糊快睡着时,突然听到木学农急促的呼喊声,她忙抱着包袱跑了出去,从巷子里露出头,才回道:“爸,我在这躲风呢。”
  “吓死我了,还以为你跑丢了呢。”木学农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木学农侧了侧身子,跟旁边的人说话,她看到,爸爸旁边站着一个她熟悉的人,真是冤家路窄。
  第23章 初战告捷    料峭的寒……
  料峭的寒风吹歪了候琳琳的围巾,被遮住了半张脸,还是不能阻挡文秀英一眼就认出了她,这时候她大概只有十几岁吧,却有着三十几岁时一样的傲慢。
  她是自己前世嫁的丈夫的表姐,仗着自家是城里人,一家子多是有正式工作的人,总是对文秀英指手画脚,动辄谩骂,嫌她亏待了自己表哥,一副热心回护娘家人的模样。
  可是自家后来去城里做点小生意,刚去甚是艰难,打不开局面,想在她单位门前摆摊,却被她嫌弃丢人,说是那里不能摆摊。
  后来,还是她偶然遇见一个初中同学,那位同学在城里小学当老师,让她直接去学校门口,上下学的时候,人多还帮她看摊子,才知道这些单位门口都有很多摆摊的,只要上面没有什么重大检查,并无人理会摆摊的人。
  她当时还不明白有一句话,叫人与人之间应该有边界感,就算是亲戚,也没资格对她家的生活指手画脚,后来接触网络后,她才知道,原来女人也可以有很多种活法,不必活在他人的规矩里,不必接受所谓亲戚的“仗义执言。”
  看闺女站的远远的不走过来,木学农走过去拿来闺女手里的包袱,候琳琳在里面挑拣了一下,拿走了五把小葱,全部香菜,辣椒十根,两根茄子,那瓶豆芽菜她没看上,将菜都放在自己带的篮子里,用布小心盖好后,才拿出一沓钱,数了几张,放在了木学农手中的包袱里。
  “以后还有青菜,直接送到我家去,你进了税所大院,一问侯家,大家就知道是找我家的。”候琳琳说完踩着皮鞋蹬蹬蹬的走了。
  木学农眼睛里都是笑意,对着那几张钞票,嘴咧的好大。
  “英英,快过来,咱家的菜卖钱了,刚刚一下就卖了三块二,这可比卖一百个鸡蛋都强啊。”木学农兴奋的跟闺女说着。
  原来他刚刚本来是去找一个熟人的,那人是在县城中学看大门的,结果他今天正好请假不在,正当他失望无助,准备去黑市碰碰运气时,碰见提着篮子的候琳琳。
  两下一询问,候琳琳听说他是来卖青菜的,顿时来了兴趣,家里天天吃大白菜,都腻歪了,今是因为弟弟闹着要吃肉,她才出来看看,有没有人来卖鸡鸭什么的,城里人养不了这些,但是乡下人都会养一些,隔一阵子,也会碰上来卖的,虽然是高价,但自家还是吃得起的。
  虽然没买到肉,但是这大冬天的,青菜可比肉还稀罕,父亲血压高,不能老吃咸菜。
  那人说以后还会来卖,她就只挑了水灵的,准备回去给姐姐们都送一点,这样,她买菜的钱就都回来了。
  无论文秀英如何想,木学农对这个大主顾是满意的不得了,一听就是干部子弟,不缺钱,这以后的菜就不愁卖了。
  听爸爸说,以后再来就直接去这位大主顾家里卖,她心里就有些不是滋味,这一世,她不想再跟那边的人有任何牵扯,即使只是买卖青菜。
  “爸,你直接去卖,也不需要我看东西了,那以后我就不跟着来了。”文秀英紧了紧头巾,面无表情的道。
  见闺女兴致不高的样子,木学农拿着包袱边走边道:“英英是不是冻着了?以后天气不好,你就不要跟来了,太受罪了,你再坚持一会儿,我再去找人问问,把剩下的这点菜卖完,咱就回家。”
  文秀英嗯了一声,走出正街后,她看见新华书店的大招牌了,说是要去里面避避风,给哥哥买个作文书。
  木学农给了她五毛钱,便继续寻找顾客去了。
  文秀英进门后,看到书架上的书稀稀拉拉的,多是马列之类的红皮书,并不像新世纪一样,书店里最醒目的永远的各类辅导书。
  “小妹妹,这里不能乱逛。”一位梳着两个辫子,齐刘海的大姐姐口齿不清的说道,她说话的时候捂着半边脸,一看就是牙疼。
  文秀英憨甜一笑:“姐姐,我是来给哥哥买作文书的,请你帮我找一下好吗?”
  杨红丽一听,这小小的丫头,说话清楚明白又有礼貌,若不是穿着打扮土气了些,光听说话,还以为是个城里干部家的孩子呢,她顿生好感。
  忍着牙痛,站起身去给她找作文书。
  “姐姐,你是牙疼吗?我们乡下人牙疼的时候,在牙上放一颗花椒粒,就会好一些,你要不也试试。”
  杨红丽看这小妹妹一本正经的说话,跟个小大人似的,噗嗤笑了,这乡下土办法,听着还怪有意思,这样不就把牙给麻住了吗,还真有可能有效果呢。
  她放下手,轻轻说道:“谢谢你,我回去就试试,不过我这都是老毛病了,一到冬天,吃不上青菜水果就这样,等开春吃上青菜就好了。”
  文秀英一听就明白了,这是缺维生素呀,她拿到作文书后,看了看四周无人,悄声道:“姐姐,我家在炕上种了一点青菜,今天正好拿出来卖,你要不要?”
  杨红丽高兴道:“真的吗?都有啥菜?”
  “就是些韭菜,西红柿辣椒什么的。”文秀英自己在空间里也种了一些,她发现自从她到来后,空间里一直处于她来时的恒温状态,冷热适宜,她就慢慢的运了些土,也种上了菜,不然就炕上那点菜,割一回,得长很久才行,她找机会就替换一些过去。
  她想单独走开,也是想找找机会,能不能自己也卖点钱,以后买东西也方便些。
  “哇,我都要,尤其是西红柿,有多少要多少,我的毛病一吃西红柿准好,你家住哪儿?我跟你去拿。”杨红丽激动地一刻都不想待了,想赶紧吃上水灵灵的西红柿,以解决折磨了她好久的牙痛。
  “我家是上面乡上的,不住县里,不过我爸隔一阵子就会来一趟的,今天带的菜已经快卖完了,我的包里还有一些,我先给你,下回再来,我直接来找你。”文秀英从随身的小挎包里掏出两个红艳艳的西红柿和一把菠菜。
  杨红丽顾不上别的,先拿了一个西红柿放进嘴里咬了一口才道:“真是太好吃了,跟夏天的一样甜,你等着,我这就拿钱给你,等下回你再来,一定要把西红柿都留给我。”
  她从衣架上,拿下外套,拿了一元钱给文秀英。
  “姐姐,这个太多了吧?我没钱找你。”文秀英有些意外,她最近算是明白了一点这时候的物价,坐车才五分钱一次,鸡蛋一毛钱五个,肉两毛钱一斤,这比前世都差了好多倍,西红柿现在再稀罕,也不能比肉贵吧。
  “我先预定下回的西红柿,你家里西红柿是怎么卖的?”杨红丽兜里没有零钱,她也不能拿抽屉里的公款,看小妹妹憨厚实诚的样子,她放心着咧。
  “我爸说,他是按照一个一毛钱卖的,冬天西红柿不容易长大,家里统共也没多少,已经红了的,这次都卖掉了。”
  “那成,这次两毛,你还欠我八个西红柿。”杨红丽一想到,一下子就可以拿到八个西红柿,这一下花出去几天的工资也没什么了。
  “那这把菠菜你不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