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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科幻 > 掘金帝国 > 第一百三十二章:占领潘家园
  在乱战之中,几条敌刀也砍在了我的背臂之上,我被人乱脚中蹦出的一脚命中,重重的倒在了地上,双方都己经杀红了眼,人头被一刀剁成了两段,人腹被三棱刀一下刺穿,转拧刀背,猛的一拔,连同对方的心脏肠血全部带飞了出来..。
  看着眼前血腥的一幕,我顿时双耳发鸣,头脑开始发涨发晕,双眼有些微黑,看着自己手下的人被对方猎杀,我的脑海顿时陷入了混沌,热血又一下子冲到了脑顶,一刀杀气腾腾的亮光向我砍来,我直凭感觉,立即翻滚躲开了这一刀,我又来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一刀将对方的三分之一的脑袋给削了下来。
  对方硬生生的跪在了我面前,没有了头顶盖的头脑,被我用刀削开的白色大脑,还在冒着热气不停的跳动着,血与脑浆顺着他的脸面和耳朵直入下流,他硬挺挺的就跪在了我的面前,然后趴在了我的脚下,半拉脑袋余下的脑子和脑髓,顺着他身体的倒下,而全部倒出流在了地上。
  此时我也杀红了眼,挥出大马士革,拼命的向四朝砍杀,经过了布达拉陵和湘西尸王山大战之后的洗礼,自己感觉不但法术上有了质的飞越,而且随着法术的提高,自己身体中的不知不觉产生了一些内力,比先前的身体素质更加的强健。
  四周被我手提刀落后,一个个敌人全砍死倒在了血泊之中,他们的武器与我手中的刀在触碰之后,大多被我直接砍断,周围的鲜血刺激了我的鼻腔,直接灌入了我的大脑神经,我全身像注射了一针兴奋剂,暴走的杀戮充透着我的每根神经,地面上被霍出一条条血古通,当我划杀最后一条红色的人影后,周围己经没有多少人了。
  我抬头望云,在我眼前五米的地面,还站着一位敌人,他的衣服上和我一样,全被鲜血染成了血衣,己分不清本我们之间的衣服颜色不何不同了,但我依然能辨认出,此人就是北沙帮的那个带头的家伙,他的身体依然壮如拔山。
  对方的人都己经死光了,我周围还有一百多号弟兄,这场斗帮的决战,胜负好像己经分出,但我感到绝对没有那么的简单,战斗的还没有结束,对面的这个家伙,身体发出来的战斗气场,异常的强大,是我所从未见识到过的杀气强度。
  果然冲向到他面前的弟兄,被他挥力如斩乱麻般的砍光,我立即止杀止众人的进攻,让他们全部退后,由我单独与他一决高下,分出最终的胜负。
  他们都愣了一下,但是出战前己经有言在先,战时所有的指挥权都归我统一指挥,他们纵然是赵爷的心腹,此时也不敢违抗我的命令,更何况我这是给他们留下一命,因为大家都不傻,知道眼前这个家伙非常的不同一般,让他们继续冲杀,无异于螳螂挡车白白的送死。
  众弟兄向我“诺”的一声,领命后他们全部撤退到后方,此时在地面全是血肉横飞流成了血河的战场上,就只剩下我们二人。
  突然对发发出一声哄沉的声音道:“你就是王开印,今天让我们就一决雌雄”,我的神情一线恍惚,突然一阵冷风刮过,我直感到身上的伤口被风刮的瑟瑟作痛,顿时脑子被吹醒了过来。
  此人己经单手挥刀,向我辟了过来,我双手举刀进行挡架格挡,但是才勉强顶着他的刀力下压,并且整个身体开始下沉,此人力量奇大,我心想决不能与其硬碰硬,经过之前的历练,自己的身手也早不可同日而语了。
  我一个闪电顿架,闪出了他的厄杀圈,我又跃起身体双手举刀,从空中向他脑门上劈去,只见右手用力一挥,我的大马士革刀,与他的红光大刀双刃锋触后,发出“呛啷”一声巨响,两刀发出巨大的火光后,都断作了两段。
  我们丢下手中的刀,以肉身与他进行赤手空搏,经过十几个回合的血战,我利用自己快捷灵敏的动作,每次都能躲过对方的拳风和脚击,当他露出上胸的空档之际,我抓住一机,用肘重重的击在他的右胸之上。
  我能感触到,对方的肌肉如坚硬石块的硬度似的,但必竟他也是人肉之躯,还是被我击中后,重重的向后退去了数步,我又凌空跃起,来一个空踢无影脚,十几脚全部重重的踹到,他空档全露的胸膛上。
  我落在地面上,只见他后退了十几步,才勉强的站住了身体,不但没有倒下,反而只是单膝跪地,他右手挥去嘴角上的血丝,对我发出一声的冷笑,突然他从怀中拿出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子。
  瓶中确是些黑色的液体,只见他拔开瓶塞将液体吞下,全身立即颤抖了起来,身体泛出黑色的浓烟,身体变胀膨大了一倍,身体更加的坚硬,我心中猛的一惊,他身体中的气味是一股浓重的尸气恶臭的味道。
  他竟然使用了千年僵尸毒,将自己变成僵尸气雾人,要与我同归于尽,看来此人也是懂道之人,并且对张成天绝对的是死心的踏地,宁可用自己的身体与对方同归于尽的方法,也要达到最后的胜利目的,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能使出如此的阴险手段。
  用千年僵尸毒的邪术,所制出的气雾人,威力无穷但此人也会随着药性的挥发用尽,而枯碎而死,此术在“盗墓秘籍”的药物篇中,就明确记载了此药性的全有详略,此药是用一种上古的邪术,将恶鬼的魂溶合在僵尸毒药粉之中,用在人的身体上,能立即将其变成可怕的恶魔,但时间并不能长久,但它在死亡之前,会消灭周围一切的活体。
  我正想着此术的破解之法,突然一条巨大的黑影向我飞了过来,我心中立即一沉,抬头一看,只见是黑色的气雾人,他伸出来五米之长的巨手,我们相离大概最多只有六米的距离,他用一条巨手拍在了我的脑门上,我心中知道,这回可是躲不过去了。
  我只能尽量的想办法,避开他拍到我头顶的上面,以减轻对我大脑的伤害,我将头部向左一侧,大手重重拍在了我胸前,我直感到全身一轻,就飞了出去,然后双眼一黑就昏迷了过去。
  我感觉到自己有了知觉,胸臆间的气血逐渐顺畅,一股股清凉之气透过了三关,行遍了四肢百骸,心神逐渐凝定了下来,张口就吐出了一口黑血,嘴里的还微感有些麻痛,手能正常的活动了。
  我睁开双眼,只见那黑雾人巨高的站在我的面前,如一座黑山一般,身体周围弥漫着黑雾,他的嘴里发出震动我耳膜的笑声,我在脑海中突然想到了,这黑雾人的要害,就是他的咽喉部位,会有一个亮点,用法器将其弱穴击破,邪气喷出此怪必破。
  黑雾人突然抬高像山头一样的大脚,就向我身上踩来,我心中直骂这怪人怎么又变大了,我用尽了将死的力气,坠力全身向后飞跃了出去,又躲过了妖雾人的重脚踩地,我重重的落在了地上,妖雾人重脚踩在地面上,发出地震般的响动。
  此时我全身没了多少力气,这妖人一看我躲了过去,更加的恼怒奔跑着向我大步踏来,地面上抖动不止,我在心中暗叫老天亡我也,突然从我胸前掉出了一柄桃木匕首和一包驴蹄筋钉,我急中生智,抓其胸前身上的那包驴蹄钉就向怪物的脸面上撒去。
  那妖雾人用双掌合住,如两扇巨门关闭,将驴蹄钉铛在了手臂上,只发出了点点的火光,我此时站起来,对他大喝一声:“妖魔今天我取你性命,是上天助我也”,我将手中的桃木匕首,向他两手中间的空隙位置中投掷了过去。
  那妖雾人顾前顾不了后,挡住了我飞出去的驴蹄钉,以为就完事了,又急着想取我的性命,哪里想得到,我那是给他使诈,我那是先进行抛砖引玉,妖人的双手一开,门户大开,那只桃木匕首,就像一把锋利的飞刀一样,正准的插入了他咽喉发亮的圆的晕之中。
  妖雾人的喉部立即发出青脆的暴炸声音,如同碎在地上的一层玻璃碴子,他的脖子上就暴开一个大洞,从脖子中喷出了巨量的黑气,怪人惨叫着,围着四周转了一圈,然后就轰然的倒榻,像一座坍塌了山峰一样,碎在了地上一堆,接着变成了一股黑雾,直升天空而去,地面上只剩些像是倒去药水后,余根的中药渣子,一股浓重的药气。
  那些活下来的兄弟,跑到了我的跟前,将我扶了起来,两座山头上直升飞机都从山顶起飞,赵爷的飞机向我盘旋飞来,赵爷的南水帮完全赢得这场决胜未来走向的血拼之战,张成天则带着他的手下坐着直升机铩羽而归,不得不折飞回了湖北。
  我随赵爷回到广州后,伤并不是很重,只是些皮外伤,第二天就能行走活动了,先给田瑶挂了电话,向他们汇报自己的捷胜而归,赵爷对我这次的表现非常的兴奋和高兴,帮中的兄弟一下子全认识了我,没有见到过我的,也知道了我的大名,从此我在南水帮中就确立了自己铿锵有力的地位。
  接下的几天,赵爷亲自带着我,观察了他在广东及厦门的走私基地,经过参观之后,我真切的感到了赵爷,对我更加的信任和器重,看到这些走私的渠道和物品之后,更加的让我震惊。
  他们主要是通过轮船进行海上走私,绝大多数,居然是通过正当的海关,明目张胆的能过正常的盘查走私过来的,通过赵爷对我解释后,我这才明白,原来广州和厦门的海关的要职官员,全部都给他给买通了,为他的走私的活动而大开绿灯,我不由的感到惊诧无比,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政府是漏动太大了,还是赵爷的能力真是通天,且先不管这些,当前的这些生意都是对自己有利的,这些生意是非法的也好,正规渠道的也罢,它们都能够为我所用就行,以尽快实现自己的金钱帝国之梦想。
  随后赵爷又带着我参观了,存货走私过来的秘密基地,全建在地下,上面全是以牧场和荒山等作为掩护,当然这些地方,在偏僻之地,全是赵爷买下的地皮,作为走私货存放的掩护之地。
  只见基地建在地下,建筑面积非常的庞大,地下有着四通八达的通道,大如城廓一般,下面全是一间间的大小仓库,用以存放各类的走私物品,还有运送货物各种车类及工具,嫣然就是一座地下货物基地港口似的,赵爷同时又向我介绍了,当前我们走私销售一条龙的网络情况,同样也是四通八达的几乎遍布到全国各地,完全不愁到手的物品没有销路,看完这些之后,我在心中不由暗自大惊失色,直配服赵爷不世的手段能力,和他富可敌国的财力,莫说我要超过于他,要达到他目前这种势力,真是难以想象..。
  不过经过此战之后,赵爷也没有食言,助我垄断了潘家园中的绝对市场,在各省很快建立了自己古董行的分支机构,及扶植了大量自己的古董代理商,将他们培养成自己的古董行业的势力,占领了北京潘家园市场,就标志着在全国古董行业里,自己就成了领头羊风向标的意义,垄断全国的古董行业,也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己。
  所有的事情全部落地之后,我一方面正规的操纵监督着各公司的正常运行,在我的催促之下,大金牙也完成了那本日志的翻译和注释工作,我在空闲之余,开始着手仔细的研究那本“李风日志”...
  ——《本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