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李南方很欣赏这句话。
身为男人,就该遵照古代贤人这句话所说的去做,才是真的男人。
就像当初董世雄和林晚晴,被岭南陈家等人以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来逼杀时,就是李南方及时挺身而出,不取任何的报酬,成为了他们俩的保护伞。
那时候,包括岳梓童在内的很多人,都说他傻。
他就傻了。
他觉得,就算赚个傻子,他也会那样做。
因为他觉得,那就是有所为。
既然决定了必须去做某件事后,那么就抛弃所有的利益比较,全心去做那件事好了。
至于会因此遭受什么的打击啊,损失之类的,这些能和以后可以安心睡觉重要吗?
这种事,李南方做过很多次。
所以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睡眠质量一向很好。
今晚。
此时。
此刻!
他在看出段香凝只是迫于家族的淫威,才让他踏进这个家门,意识到她正如龙城城所说的那样,其实很可怜后,傻劲又犯了。
李南方再犯傻时,可不管和谁的感情怎么样。
不然他也不会在岳梓童的阴婚之夜,用那种把他小姨恶心到要死的方式,给大肆咣咣了。
所以说,只要段香凝说出“你可以走了”的话,他马上就会用最快的速度走出屋子,并立即着手安排抵抗大理段氏打压女人的计划。
他这样做,真的不图什么。
更不屑被段香凝说他是个好人。
真要那样,他肯定会骂她:“你才是好人,你们全家都是好人。”
可段香凝却没有让他走,而是捧起了他的右脚,搁在了她屈起的粉嫩左膝上,为他除下了鞋子。
动作温柔。
贤妻良母般。
“唉。”
李南方不再说什么了,唯有叹息。
为他换上鞋子后,低着头的段香凝轻声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李南方想了想,才回答:“就为以后能睡个安心觉。”
“知道了。”
段香凝站起身,把鞋子摆放在鞋架上,走向了餐厅那边:“你随便坐,就当这儿是你家。”
其实这句话她倒不用特意说,只因李老板无论到谁家,都能当做是在自己家,怎么坐着舒服就怎么坐。
乳白色的沙发坐上去很舒服,商标是外文的,应该是进口货。
不是很宽大的案几上,摆放着水果盘,还有一盒特供熊猫烟,精致小巧的打火机。
段香凝是不吸烟的。
平时也没谁来她家,现在却在案几上摆放了香烟,自然是为李南方准备的了。
有烟不抽只摆着充门面,那绝对是一种浪费。
李老板从来都是认为浪费是最可耻的现象,所以拿起香烟撕开。
袅袅的青烟腾起后,烟草味打乱了屋子里原本的幽香味道。
李南方觉得,这才是最接地气的味道,凡人专享。
房子面积不是很大,也就是六十多平米吧,一室一厅的格局。
卧室的房门虚掩着,能让李南方看到里面摆放着一张宽大的床。
床上放着两个枕头,两条薄薄的锦被,铺的整整齐齐。
今晚之前,床上应该只有一个枕头,一床锦被的。
段香凝在痛苦的抉择中,准备了这些东西,说起来也真够难为她了。
哒哒地脚步声传来后,李南方回头看去,就看到段香凝端着个银盘,从餐厅内走了出来。
有餐桌不用却在客厅案几上吃夜宵,也是李南方最喜欢的一种生活方式。
餐厅的椅子再怎么舒服,也不如沙发舒服。
段香凝就不是会做饭的女人,从她端来的夜宵基本都是起开既食产品,就能看得出来。
还像,她今晚明明是在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却在吃饭时还穿的这样性感。
和自己男人在自己家里,有必要穿细高跟,超短裙吗?
“我不会做饭。来到青山后,从来都是叫外卖,或者是去外面下饭馆。”
段香凝摆着盘子时,坦言她并不是一个合格女人:“不过,我以后会潜心学做饭。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抓住你的胃。”
笑了下,李南方问:“是不是觉得很委屈?”
堂堂地大理段氏嫡系大小姐,现在不但沦为了别人的“专用”情人,还要为怎么伺候好他,而去学此前从不去碰的厨艺,肯定会觉得委屈。
段香凝默声不响,就是最好的回答。
“那就去换身衣服吧。”
李南方眼眉挑了下,拿起了酒瓶。
段香凝没有陪他一起坐在沙发上,而是在从低柜那边搬来了个锦墩放在了他对面,双手往下揪了下裙摆,坐了下来。
从段香凝如此穿着就能看出,她是很担心李南方会走。
其实,在她准备好男人所用的一切,并精心妆扮过后又穿上这件超短裙时,潜意识内就已经做出了抉择。
段香凝愣了下,低头说:“不用了。马上,马上就要安寝了不是?”
李南方没有再劝她,开始喝酒吃菜。
从医院看望过陈大力等人到现在,他就始终没吃饭。
这会儿,也觉得饿了。
虽说用味精,香精烹制而成的五香鱼罐头、金针菇罐头的味道实在不敢令人恭维。
但饿了时连死老鼠都敢吃的李南方,是不会太在意这些细节的,反正偶尔吃个一两次也吃不死人。
段香凝没吃,只是用手托着下巴,看李南方吃。
神色,目光都很平静,就像她不会再刻意闭上,或者分开双腿那样,一切都很自然。
就像盼着要进行下一个环节那样,李南方狼吞虎咽的,没用几分钟就把三个罐头,一支价值不菲的红酒当凉水来喝,都消灭干净了。
这让段香凝大大地开了眼界,觉得这厮不但在床上厉害,吃饭也这么厉害。
猪,估计都比不上他的吧?
“吃饱了没?”
段香凝递过纸巾,轻声问道。
“半饱。不过勉强凑合吧,毕竟是深更半夜的吃太多,会给胃造成很大压力的。”
李南方把纸巾仍在脚下废纸篓里,站起身走向了洗手间。
段香凝真是个细心的女人。
已经提前在浴室内,为他准备了宽松的睡袍。
还有剃须刀。
“其实我的生活,还是很精彩的。”
粗粗冲了个凉后,李南方站在镜子面前,看着里面的自己笑了下,穿上了睡袍。
他进来时,客厅天花板上的吸顶灯,几个台灯都亮着,光线明亮且柔和。
他走出洗手间后,吸顶灯,台灯都灭了,唯有最多三度的小夜灯,在卧室门旁的踢脚线上,散发出粉红色的光芒。
卧室的门还是敞开着,里面的光线也比那会黯淡了很多。
同样是粉红色的。
粉红色又叫桃色,总能通过人的视觉,尽快地撩拨起人们那条俗名为“色”的神经。
尤其那边还有个极品美女时。
段香凝依旧穿着那身黑色超短裙,但原本是水晶色高跟鞋,却换成了更加粗野的大红色。
背景,是窗外墨蓝色的苍穹,上方有数不清的星星在闪烁。
有一扇窗子开着,初夏深夜的凉风徐徐吹来后,让李南方的胳膊,有些冷。
段香凝左手支着香腮,右手随意放在腿上,两条长腿自然的弯曲着,可能是细高跟起到了一定作用,所以显得她更迷人。
向窗外看了眼,李南方问:“晚上睡觉,喜欢开灯吗?”
“不----喜欢啊。我胆子特小,一个人住时,当然得开灯了。”
段香凝先摇头,又点头说出这番话时,开始眨舔嘴唇。
看了几眼,李南方无声的叹了口气,走到了化妆台前,打量着那些价格不菲的化妆品,很感兴趣的样子。
段香凝低低地催促:“早点睡吧。明天一早,你还要去京华的。”
“我知道。”
李南方点了点头,伸手拿起了一支口红。
如果他今晚在某酒吧内多呆几分钟,也许就能看到另外一支同为限量版的口红了。
看到李南方拿起那支口红后,侧躺在床上用眼角余光关注他的段香凝,动作明显凝滞了下。
她刚要说什么,就听已经打开口红的李南方,淡淡地说:“可我晚上不喜欢开着灯睡觉。更重要的是,我还不喜欢别人能听到我说了些什么。”
他说到最后这个字时,猛地举起了口红,重重拍在了桌子上。
咣!
他这一拍太用力了,直接拍碎了口红的塑料壳,更是让实木梳妆台,发出一声炸雷般的大响。
“啊!”
耳朵上戴着耳麦的男人,在听到李南方说出这番话时,就迅速意识到了不好,连忙抬手去摘耳麦,但已经晚了。
咣的巨响声自耳麦中传来后,应该是被放大了至少五倍。
也就是说,李南方狠拍桌子的响声高达七十分贝时,男人却听到了三百五十分贝的巨响。
没有哪个人的耳膜,能抗得住三四百分贝的音量冲击,男人也是这样。
随着他一声凄厉的惨叫,猛地把耳麦甩出去时,鲜血已经从双耳中缓缓地淌了出来。
这还是多亏了他反应迅速,在巨响声刚传来时,就开始摘耳麦。
如果他反应再慢上哪怕是零点几秒,他所遭受的沉重打击,就不仅仅是变成聋子了。
极有可能会变成傻子,甚至会当场被超声波震的七窍流血而死。
“晓东,怎么回事?”
正站着窗前,用红外线夜视仪望远镜向外看的年轻女郎,迅速转身,低声喝问。
“他已经变成聋子了。但这已经是万幸了。”
坐在旁边沙发上的段储皇,眼睛盯着手里微微晃动的红酒,淡淡地说:“段襄,我早就告诉过你,千万别把李南方当傻瓜了,你就是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