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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三国之苍生至上 > 第144节徐北的一件案子(1)
  在和和气气地把吕布等人送走后,孔明准备前去鲁国,他已经错过齐鲁书院的奠基仪式,但他还想前去齐鲁书院参观一下,就在这时,徐州东海郡(徐北三郡之一)的新任太守刘政急匆匆地乘坐马车前来找他。——刘政,名士邴原的同乡和好友、当世名士,很有理政能力。
  “下官见过少公子!”刘政风尘仆仆地在半路上拦住孔明的车驾,忙不迭地向孔明行礼。
  “刘太守,东海郡出什么急事了吗?”孔明诧异地问道。
  刘政拿出一叠文件卷宗:“东海郡发生了一桩恶性案件,有个醉酒青年在城里纵马狂奔,导致八人被其所骑烈马撞死撞伤。”
  孔明愈发纳闷:“依法查办就行了,需要过来问我吗?”
  刘政面露难色:“可是……这个青年的身份有点不一般……”
  孔明厌烦地道:“有什么不一般的?”
  刘政看到孔明脸色微愠,急忙小心翼翼地道:“这个青年姓许名隼,是东海郡第一豪强大族许家的独子,其父许重正是许家的家主。在得知许隼醉酒骑马撞死撞伤人后,许重急忙带着许隼来到太守府投案自首并表示愿意双倍赔偿。”
  “赔偿?”孔明觉得这个词语有点怪怪的,“我记得《齐鲁法典》明文规定,除非特殊批准,否则不允许在城里骑马的吧?这个许隼在城里醉酒纵马狂奔,撞死撞伤了足足八个人!依律,许隼应该被判处死刑吧?他除了命,还用什么赔偿?这件案子不是非常清楚明了么?”
  刘政低声地道:“少公子,您又不是不知道,依照汉律,犯了死罪的人只要交纳50万钱就可免死。许隼撞死了四人,撞伤了四人,许重愿意双倍赔偿,被他儿子撞死的人一人赔偿一百万钱,被他儿子撞伤的人一人赔偿五十万钱,他已经把600万钱带到太守府进行交付……”
  孔明眯眼看着刘政:“刘太守。”
  “下官在。”
  “说吧,你收了许重多少贿赂?”
  刘政顿时大惊失色,他慌忙跪下、冷汗如雨:“少公子明鉴哪!下官为官以来从未拿过一个铜钱的贿赂!少公子倘若不信,可让张主任(廉政公署主任张俭)对下官进行严格调查……”
  孔明暗暗想笑地道:“刘太守,你先起来吧。”
  刘政满脸冷汗、心惊胆战、瑟瑟发抖地站起身。
  孔明看着刘政:“我纳闷,你既然没有收取许重的贿赂,那你为什么帮许重、许隼说话?”
  刘政苦着脸:“少公子,下官刚才不是已经说清了吗?许重愿以重金为他儿子赔偿赎罪。”
  孔明语重心长地道:“刘太守你岂不知,我之所以派人编纂《齐鲁法典》,就是因为汉律存在着太多不合理之处,我也早有声明,当《齐鲁法典》和汉律发生冲突时,一律以《齐鲁法典》为准。汉律规定,杀了一个人,交付五十万钱就可免罪,这与《齐鲁法典》规定的‘故意杀人者,判处死刑’发生了冲突,在我齐鲁境内,两种判决结果选哪一个,这还用我教你?东海郡虽然属于徐州,但该郡已是齐鲁的一部分,《齐鲁法典》自然也在东海郡通用。这个许隼,毫无疑问,应该判他死刑,要么绞刑,要么斩首,让他自己选一个就好了,就此结案。”
  刘政叹口气:“少公子所言,下官岂能不知?只是……”他显得十分诚恳地道,“少公子啊,您刚得到徐北三郡,应该拉拢当地人心从而稳定根基,毕竟,刘备那边对徐北三郡一直念念不忘,万一徐北三郡出了什么事,刘备那边很有可能会借题发挥的。许家是东海郡第一豪强大族,家中拥有良田数万亩、家丁数千人、钱财数千万,在东海郡的影响力可是不容小觑啊!许重有一女一子,子即许隼,女是陶商正妻,许重是陶公(陶谦)的亲家。此案乃少公子您得到徐北三郡后徐北本地豪强子弟犯下的第一件较大案件,下官投鼠忌器,不得不慎重考虑、权衡利弊,这才赶过来请少公子您亲自定夺。”
  孔明冷笑一声:“刘太守,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也明白了你的一番苦心。是的,我要得人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嘛!我且问你,天下苍生,是平民百姓人数多,还是豪强大族人数多?”
  “当……当然是平民百姓人数多。”
  “既如此,当我在得平民百姓人心和得豪强大族人心之间只能选一个时,应该选哪个?”
  “这……”
  “如果我姑息偏袒豪强大族,那么,我虽得豪强大族的人心,却失去了平民百姓的人心。天下人口十分之九以上是平民百姓,豪强大族只占不到十分之一,我岂能为得十分之一人心而失十分之九人心?若能得十分之九人心,即便失十分之一人心,又如何?此二者孰轻孰重,何须我多言?更重要的是,一套法律法规法令法典,想要使得人人对其敬服遵守,它就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道!比如《齐鲁法典》,它只有做到公平、公正、公道,齐鲁境内才会人人尽皆心悦诚服地遵守它,从而法制森严、社会秩序井然。我岂会为区区六百万钱而让《齐鲁法典》沦为平民百姓不服、豪强子弟不屑的废纸?”
  刘政肃然起敬地叹息道:“少公子高瞻远瞩、深谋远虑,令下官汗颜惭愧!”
  孔明语气平淡如水但却坚定如铁地道:“这个许隼,判处死刑,并且要在闹市街头执行!让越多越好的人亲眼看到他伏法受诛!他是东海郡第一豪强大族的独子?他的姐姐是陶商的正妻?好啊!这真是一个我求之不得的典型反例!他身份越‘尊贵’,我处死他,收服民心效果就越好!他身份既然这么‘尊贵’,正是正中我的下怀!立刻处死!还有他的老子许重,在自己儿子犯罪后拿着六百万钱跑到太守府,这是什么?这是赤裸裸的行贿!对他也要依法严惩!刘太守,给我雷厉风行地、干脆利索地办好这件事!别害怕出事,天塌下来,我顶着!”
  刘政眼明心亮地昂首挺胸,凛然受命:“下官遵命!”
  看着刘政急匆匆离去的背影,孔明陷入了沉思。
  所谓“豪强”,就是一个个中大地主,也是一条条地方地头蛇,他们手中拥有大片土地、大批人口(门客、家丁、打手、佣人、奴仆)、大量钱粮财富,实力强横,在本地势力广泛,影响力很大。像陶谦这样的一州之长(跟陶谦情况相似的还有刘表、刘焉、刘璋、孙氏等等),他们如何在其治下州内建立起统治根基呢?需要兵马、钱粮、文臣武将,而他们所需的兵马、钱粮、文臣武将大部分来自州内的本地豪强的提供。陶谦保证不侵犯徐州本地豪强们的利益,徐州本地豪强们便接受、认可、支持陶谦当徐州的最高长官,双方从而形成一种“合作关系”,毫无疑问,陶谦是不敢得罪徐州本地豪强的,因为他统治徐州的根基便来源于徐州本地豪强,所以他是十分依赖徐州本地豪强的,因此,徐州本地豪强在徐州本地是拥有“受到陶谦默认”的各种特权的,就比如许隼,他在城里醉酒纵马狂奔撞死撞伤了人,如果在陶谦治下,陶谦必然对其进行姑息偏袒,陶谦根本不敢“动”徐州本地的豪强大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