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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重生八零娇娇媳 > 重生八零娇娇媳 第17节
  吃过早饭,赵香云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早上是粗粮青菜粥,她一个人喝了一大碗,碗都给舔干净了。
  其他人也差不多,一口吃的都没浪费。
  放下碗,赵香云看向正在收拾的陈五月,“妈,我想去一趟县城。”
  “啥?你去哪里?”陈五月呆住了,似乎没听清楚一样,看着赵香云,“你再说一遍?”
  “妈,我想去县城逛逛,买点布,再看看有啥好吃的,给家里打打牙祭!”赵香云说。
  “乖宝,你一个人?这咋行,妈说了,等过几日,你两个哥哥干完活了,妈让他们带你去,你这又没一个人去过县城,丢了可咋整?”
  赵香云一点也不想自己闺女一个人去县城。
  这要是丢了,她去哪里找一个闺女?
  “妈,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了,咋就不能去县城?再说了,哥哥们是哥哥们,我才不想和他们一起逛街勒!”
  赵香云说。
  “乖宝……”
  “妈,你就让我去吧,我保证不会丢!再说,我真想去县城看看。妈……”
  赵香云软磨硬泡,抱着陈五月的胳膊,又是撒娇,又是耍无赖。
  陈五月拗不过,终于松了口。
  “乖宝,万一你丢了,记得咱家是哪里不?记得你爸,我的名字不?”
  陈五月一句句的交代着,好像真的怕赵香云走丢一样。
  赵香云总算是明白,原主这一事无成的人生,到底是咋样来的了。
  去个县城都怕丢,拿个刀,都怕砍到自己的脚,啥事儿,都是别人的错,原主没错。
  当然,抛开这些不讲,这个极品妈,是真的全心全意对原主好,就是方法不对。
  “妈,我都记着了!你放心,我绝对不会丢的!”赵香云郑重保证,陈五月这才放了心。
  第三十二章 县城
  赵香云回到自己房间,将破碗里长出来的十二斤粮食,二十二个鸡蛋,放进一个很大的布袋里,将布袋放进一个大背篓里。
  又拿了二十块钱,揣进兜里。
  想来想去,不放心,又将自己的破碗给带上了,就放在布袋底下。
  背着背篓,刚准备出去,陈五月就塞给她两个水煮鸡蛋,两个玉米饼子。
  “拿着在路上吃,要是饿了,再买几个包子,记住买肉馅儿的。”陈五月说。
  “知道啦,妈!”赵香云咧开嘴,冲陈五月笑了笑。
  “重不重?要不妈给你背吧!”陈五月瞅见赵香云背上用布盖着的背篓,虽然不知道装了啥,但就是感觉挺重的。
  赵香云看了看陈五月瘦小的身板,再看看自己粗壮的胳膊,坚定的摇头,“妈,我自己能背的动,时候不早了,我就先去了!”
  赵香云拒绝了陈五月送自己去县城的好意。
  顺着陈五月指的路,她先是出了生产队,再一路不停歇的走上半个小时,再上一个岔道,直接就可以去县城。
  这一路,赵香云花了将近两个小时,累的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的。
  这具身体,不是一般的差劲儿,走几步,肺部就跟要炸开一样。
  一路走走停停,才勉强到了县城门口。
  歇息够了,赵香云抬头看了看县城。
  这一看,傻了眼。
  所谓的县城,和上辈子她见过的县城完全不一样。
  所谓的高楼大厦,一个也没有。
  错落低矮的平房,窄小的街道,偶尔一两栋楼房,也不高,估计不超过五层。
  这就是这个年代的县城?
  这也太……太穷了吧?
  赵香云感叹了好一阵,才接受这个现实。
  进了县城,大街上人很少,偶尔遇到一个,也是一副面黄肌瘦,脚步虚浮,浑身无力的样子。
  赵香云观察了一下县城里那些人的穿着,和生产队那些人比,也没多少区别。
  都是一件土蓝色的外套,一条黑色的工装裤,身上大大小小的补丁,放眼望去,给人的感觉十分的朴实。
  赵香云走了一路,肚子饿的咕咕叫了起来。
  找了个可以坐人的墙角,赵香云拿了个水煮蛋出来,磕碎了蛋壳,往嘴里塞鸡蛋,蛋还没吃完,面前突然就多了一片阴影。
  一个约莫三四岁,身材干瘦的小男孩儿,盯着赵香云,哈喇子都差点流了出来。
  他目光紧紧的盯着赵香云手上的鸡蛋,赵香云被这目光看的头皮发麻,三两下将鸡蛋往嘴里一塞,差一点就噎死了。
  偏偏她出来的急,水也没有带,只好拼命的拍打胸口,以期待鸡蛋能够咽下去,这么挣扎了好半天才勉强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去。
  这时候,一个同样穿着朴素,身材瘦削的老太太,走上前。
  “虎子,你干啥?”
  那小男孩儿委屈巴巴的看向赵香云,“奶奶,她吃鸡蛋了,虎子也想吃!”
  老太太这才注意到赵香云,噎了一下之后,赵香云这会儿面红耳赤,红光满面的。
  这个年代,能长这么胖的,已经不多了,势必家里是有余粮的。
  老太太犹豫了一下,问赵香云,“丫头,你……你手上还有鸡蛋吗?别的粮食也行,我用钱和你换!”
  赵香云怔了一下,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老太太说:“要不是我孙子馋的可怜,我也不会问你的!这实在是没办法了。”
  眼下这年月,粮食就是命。
  一般人,不会轻易的将粮食卖给别人。
  赵香云看着老太太,心底突然升起几分同情之心。
  别说眼前的老太太,就是自己家里其他人,也是缺吃少喝的。
  家里所有供应,都用在了原主身上。
  将原主养的胖胖的,其他人都瘦弱的很。
  就是赵志远这个大队长,面色也是发黄的。
  整个生产队,放眼望去,就原主一个胖子。
  大家谁的日子都不好过,她现在有这一身肥肉,虽然不是她想要的。
  还有个聚宝盆,粮食能够不断的生长,日子总归比其他人好过的。
  “老太太,鸡蛋我有,不过都水煮过了,而且是昨天煮的!”
  赵香云实话实说,不管什么时候,她都不想骗人。
  “你有多少?”老太太眼睛亮了亮。
  “大约二十二个!”
  口袋里还有一个,赵香云不准备拿出来,待会儿要是实在没有吃的,放在破碗里,十五分钟,就能变出来一个。
  “还有一点黑米,面粉和麦麸,不过我不知道多重。”
  出来的时候,差不多是十二斤,可赵香云将破碗放在最底下,走路的时候,她就发现背篓越来越重,人背着越来越吃力,兴许又多了些粮食。
  “我带了!我带了!”
  老太太晃了晃手上的一个布袋,里头放的就是杆子秤。
  她出来就是为了买点食物回去的。
  只是还没来得及买,就遇上了赵香云。
  “那我们找个没人的地方?”赵香云说了一句。
  她还是头一次做这种生意,总感觉,越小心,越谨慎越好。
  “恩恩,知道!”
  老太太轻车熟路的,和赵香云一起,一边找偏僻的地方,一边和赵香云谈价钱。
  “闺女,黑市上,粗粮是两块钱一斤,细粮是四块五左右,具体看品质,待会儿,我按照黑市上的价格给你,绝对不占你的便宜。”
  黑市?
  听着有点像偷偷摸摸交易的场所。
  赵香云回忆了一下,好像陈五月和赵志远有提到过,不过说的很隐晦。
  赵香云忍不住猜测,自己吃的那些细粮,是不是也是从黑市买来的?
  四五块一斤的细粮,就是搁几十年后,也不便宜。
  赵香云听说,这个年代的工人,工资普遍就二三十一个月。
  若是买了几斤粮食,又该如何生存?
  思索间,老太太将赵香云带到了一处拐角没人的地方,叫虎子的小男孩儿站在不远处望风。
  确认没有人瞧见,老太太才让赵香云将东西拿出来。
  赵香云将背篓放在地上。
  先是将布袋里的米粮拿出来。
  三个布袋,出来的时候,还有不少空间,这会儿已经满满当当的,全溢出来了。
  黑面,精面粉,还有麦麸三样东西一拿出来,老太太的目光瞬间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