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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从小餐馆到度假山庄 > 从小餐馆到度假山庄 第116节
  外加餐馆真的好久都没上新了,二者的buff叠加起来,顾客们激动得心花怒发。
  有顾客又想到一件事,问服务生:“这次的汽锅鸡上新,目前是只有咱们店上吗?”
  “是的,先生。”
  男顾客激动得热泪盈眶。
  “终于,半年了,咱们总店,终于又比三店强了!”
  上上回,东坡肉是总店和二店上新的。
  上回,腌笃鲜是三店上新的。
  这回,汽锅鸡又是总店和二店这边上新的。
  虽然看起来,似乎只是一来一回,但是这次是突然上新的,跟之前不一样!
  ——反正不管事实怎么样,这名顾客心里都这么觉得!
  他哈哈大笑:“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终于,又轮到咱们总店扬眉吐气的时候了!”
  林红瑰那一桌,闺蜜还在目瞪口呆。
  闺蜜:“你是怎么做到的?”
  林红瑰指了指鼻子。
  闺蜜撇嘴,酸溜溜的:“我觉得,你鼻子也不怎么好啊。每次我换了新香水,你都闻不出来。”
  闺蜜清清嗓子:“算了,我就不跟你最爱的美食争宠了。所以,你到底是怎么一下子就能闻出来新品上架的?食物的气味应该更多,判别食物的味道,应该比判别香水的味道难多了吧。”
  林红瑰沉思片刻。
  “更具体的,我也说不出来。总之,我一闻这个味道,就立刻觉得之前我没闻到过,而且很明显,今天我的鼻子比之前都兴奋。”
  鼻子……兴奋?
  闺蜜从来没听说过这么神奇的描述。
  大约等了半小时,林红瑰这一桌的汽锅鸡端上来了。
  原本,闺蜜等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吃到合适的菜,充满怨念,但一闻到这个味道,她立刻支楞起来了。
  打开盖子的瞬间,浓香扑鼻,鸡肉的鲜美混合着菌菇、笋类的味道一起扑到脸上,闺蜜的口水都差点儿滴下来。
  闺蜜喜不自胜:真香。
  “这真……香,难怪你老是要邀请我来吃。”
  闺蜜差点儿没忍住粗口。
  林红瑰俏皮地眨眨眼:“怎么样?闻到这么香的味道,还减肥吗?”
  听到这两个字,闺蜜冷静下来,挺直脊背,不自然地把筷子收回去:“减肥……是终生事业。”
  林红瑰大受震撼:“闻到这么香的味道,你竟然还能坚持你这个终身事业?”
  闺蜜郑重其事地点头。
  林红瑰低声嘟哝:“哼,等你尝一口,你就知道,在美食面前,减肥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快吃,趁热,反正吃一两块不影响你减肥。喏,你看,这都是专门撇去鸡油的,汤面上几乎没有浮油。”
  如此香浓的气味,再配上好朋友的解说词,闺蜜的唾液腺疯狂工作。
  她也顾不得矜持了,忙舀起一块肉一勺汤,捧着小碗开吃。
  鸡肉嫩得不行,毫无腥味,肉块大小均匀、肥瘦相间,三两口吃完,骨头可以完完整整地从肉上脱离下来——既不用担心肉留在骨头上一部分,强迫症一本满足;也不用担心骨头有碎渣,混合在肉里扎人。
  汤汁鲜美香浓,带着菌菇、笋类辅料独有的回甘。
  旁边,林红瑰吃得比闺蜜还美。
  ——毕竟是老吃货了,林红瑰比闺蜜会吃很多。
  她边吃边点评:“这道菜,真是我有生以来吃过最好的汤料菜。一般来说,这种汤料菜,要么汤好喝肉难吃,要么肉好吃汤难喝,但这道,汤好喝,融合了浓郁的鸡肉鲜美,肉也好吃,完全没有因为它的鲜美都跑到汤里变得发柴,就好像它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鲜美似的。”
  “调味也恰到好处。肉的咸味是刚好能入口的程度,一般来说,这样的话,汤会偏咸,不适合作为汤喝,可这道,汤的咸度也恰到好处。”
  真好!
  再来一碗!
  盛汤时,林红瑰的勺子刚好跟闺蜜碰在了一起。
  闺蜜如梦方醒般后撤了勺子。
  她似乎已经……
  吃了三碗肉了。
  按照她平时的“终生减肥事业”,即使是午餐,吃一碗肉也已经是最多最多的了。
  今天她竟然吃了三碗,三碗啊!
  最蛋疼的是,她还想吃。
  闺蜜纠结地挠了好几下桌子。
  “怎么了?”
  闺蜜望天:“可能是想我家猫了,所以忍不住模拟一下它挠猫抓板时的动作。”
  “哦,原来如此。”
  林红瑰大咧咧地盛走了一大勺肉,后来觉得不够,又盛了半勺配菜半勺肉。
  盛完,她抬起头:“你不吃了吗?”
  闺蜜含恨别过头:“不吃了。”
  林红瑰笑起来,又给自己盛了一勺肉。
  “那我可不跟你客气了,最近我工作忙,要多吃点儿,犒劳自己。”
  闺蜜看着锅内肉眼可见减少的肉,只感觉心在滴血。
  林红瑰疯狂扒肉,暴风吸入。
  期间,她抬头看到闺蜜这种表情,忍不住问:“你真的不要继续吃了吗?”
  闺蜜咬着牙点头:“嗯,不吃了。”
  “可你的表情……”
  “表情?”
  林红瑰认真地说:“就好像古装电视剧里演的,已经被推上断头台的重刑犯。”
  闺蜜怨念又郁闷地瞪了她一眼。
  林红瑰无视她的怨念,反手扔了个必杀技——夹起一块在筷子尖颤颤巍巍滑嫩不已的鸡肉,塞进嘴巴里。
  闺蜜受到重创,仿佛已经处于濒死状态的boss。
  林红瑰指了指面前的汽锅。
  “你真的不吃了吗?剩的不多了,你不吃我就都吃了。”
  闺蜜再次被会心一击,血条已空。
  她含恨抬起头:“不!我要吃!给我留一点——”
  林红瑰内心狂笑,低声自语:“我就知道。”
  闺蜜:“?”
  林红瑰:“咳,没事。”
  这会儿,闺蜜也顾不得林红瑰究竟在说什么了,狼吞虎咽,风卷残云——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弥补刚才没有吃到那么多口的遗憾。
  闺蜜:呜呜呜真好吃,还不如刚才不挣扎呢,反正最后还是吃了。到现在这样,不止多摄入了卡路里,还少吃到了好多口,血亏啊!
  .
  做完最后一份汽锅鸡,奚曦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虽快乐但累的一天,终于要结束了。
  关门离开餐馆以后,奚曦才发现,夏悟之给她发了条消息。
  夏老师:小奚啊,我有件事想拜托你。如果你最近不忙,可以来我家,指点一下我的厨艺吗?
  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夏老师,指点什么的太过火啦,谈不上谈不上,正常交流。[猫猫露头.jpg]
  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如果是正常时间,可能要稍微等几天,如果夏老师不介意其他时间,我晚上收工以后过去。
  夏老师:不用,看你时间,半个月以内,什么时间都可以。
  奚曦看了看日程表,回复给夏悟之一个时间。
  ——有日程表这件事,还得多亏盛雅安。
  跟盛助理的工作来往密切了,奚曦才知道她的工作能力有多强。
  ——强到让奚曦无数次庆幸,她招聘到了这个助理。
  也难怪那次招商会,有人想为难她,看到盛雅安后,立刻变出一张恭维脸。
  一周之后,一个阴云密布的凉爽天气,奚曦去到夏老师家。
  奚曦不止一次感慨,如果她能拥有一个跟夏老师家的厨房一样宽敞的厨房就好了。
  现在,别说她的私人家庭厨房了,就连餐馆的厨房,都比不上夏老师家这个大。
  这么想着,奚曦给盛雅安发消息,餐馆扩建这件事,也要提上日程了。
  夏悟之家的厨房,备料本身就足够齐全,加上奚曦提前打了招呼,她要用到的材料,已经全部准备好了。
  夏悟之也不愧是已经享誉中外的厨艺界大佬,很多非常难解释得十分清楚的技巧,奚曦只略微讲解几句,夏老师就已经消化吸收了。
  不过一下午时间,夏老师准备招待客人的一大桌子菜的水平进阶,已经全部完成。
  奚曦疯狂夸奖:“不愧是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