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历史 > 明朝小地主 > 第四章 我卖红烧肉
  洛诗诗俏脸通红,娇艳欲滴,脸上尽是羞意。
  相公不会是又犯了疯病了吧?还是……还是想要白日宣淫?
  在她的印象当中,苏哲虽然纨绔荒苏,孟浪无状,但也并非如此急色之人。
  猝不及防地被亲了一口,洛诗诗心乱如麻,如小鹿乱撞般。
  至于苏哲所说的什么生财之道,洛诗诗只当他是在胡言乱语,选择了自动忽略。
  而苏哲此刻也没有闲情逸致去注意洛诗诗的反应,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发财大计当中了。
  作为一名文科生,苏哲也算的上博古通今了,尤其是对历史十分了解。
  在尝过洛诗诗所做的鲫鱼汤后,苏哲突然想起史料中对于明朝百姓衣食住行的一些基本介绍。
  明朝在烹饪方面,比起前宋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因为宋朝之时,所有菜肴几乎清一色以炖为主,想吃到炒菜几乎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而明朝则普遍开始炒菜,从口感上来说要比宋朝远胜不止一筹。
  但是明朝食材同样匮乏,尤其是香料更是价比黄金,十分难得。
  这个时代远没有什么鸡精味精之类的调味品,甚至连辣椒都没有。
  若是你想吃个烤地瓜啥的,那你首先要能长命百岁,熬到万历年才行。
  所以这个时代的菜肴口味十分单调,对于吃惯了各种食品添加剂和香精的现代人来说,根本难以下咽。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民以食为天”,所以吃对于人类来说是头等大事。
  吃饱不是目的,对于富人而言,吃好才是享受。
  老夫子不也曾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吗?
  所以,苏哲的发财计划已经呼之欲出了——卖菜。
  准确而言,应该是卖红烧肉。
  猪肉在后世是国人的主食之一,几乎所有人都离不开猪肉。
  然而在明朝,即便是那些苦哈哈的下里巴人,也没有几个愿意去吃猪肉的。
  这个时候的人们,普遍以羊肉为主。
  南米北粟,南鱼北羊,大抵如此。
  之所以不吃猪肉,并非朱是国姓,百姓不敢食之。
  真正的原因是,猪肉实在太过腥臊,食之令人作呕。
  因为此时人们还没有想出騙猪之法。
  没有阉割过的猪,口感极差,肉质又老又硬,尤其是那股骚气,令人难以下咽。
  所以后世之人不吃老母猪肉也是这个原因。
  目前为止,关于猪肉的做法,也只有一道极富盛名的东坡肉。
  不得不说,苏东坡是一个极其会吃的吃货,同时,他也是一个十分有钱的吃货。
  东坡肉听起来十分简单,但是做工十分复杂,尤其是成本更是高昂到难以想象。
  因为这道菜当中的香料价值就远远超过猪肉本身数倍。
  这种价格高昂的做法,有几个人能吃得起?
  而之所以添加大量香料,花费多道工序,目的只是为了去除猪身上的那股骚气罢了。
  只要手艺好,其他的根本不在话下。
  苏哲嘴角露出笑容,一脸自得。
  他老爸是五星级酒店大厨,他从小耳濡目染,也学了一手好厨艺,所以才会选择去做美食主播。
  虽然食材香料匮乏,但若是能把人人弃之的猪肉做成美味佳肴,一定会令人耳目一新,引来争先恐后的抢购。
  发家致富指日可待啊!
  说干就干,苏哲放下筷子一抹嘴,激动难耐地对洛诗诗说道:
  “诗诗,咱们家里还有多少银子?你赶紧去集市全部去买猪肉,对了,再买二斤白糖!八角茱萸陈皮老醋酱油也要!”
  洛诗诗一脸古怪地盯着苏哲,不知道相公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还是又抽了什么疯。
  但是男人吩咐的事,她也不敢多问。
  洛诗诗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但是想了想,还是把要说的话给咽了回去。
  她默不作声地从床底取出一个精致的小匣子,用贴身保管的钥匙打开后,取出一支金光灿灿的金簪。
  其实家里早就家徒四壁,甚至断粮几日了。
  她这几日辛苦浣衣赚来的工钱,也都换成了米面。
  这支金簪是她的陪嫁之物,也是她娘亲亲手交给她,希望能她传给她的女儿。
  其他的陪嫁之物早已被典当一空,但再苦再难,洛诗诗都没有想过去当这次金簪。
  但是此刻,因为苏哲的一句话,她义无反顾地决定当掉簪子。
  洛诗诗一脸不舍地带着簪子出了门,而苏哲还沉浸在喜悦当中,根本没有注意这些旁支末节。
  一个时辰以后,洛诗诗终于回来了,她身后还跟着一辆驴车。
  驴车是她租借来的,车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食材,其中一大坨猪肉格外显眼,足足有五十斤之重。
  苏哲眉开眼笑地迎了出去。
  “辛苦了娘子,等我的好消息吧!”
  苏哲从家中取了菜刀案板和锅铲,又提了一桶水放到车上,接着便赶着驴车扬长而去。
  金陵城历来繁华热闹,苏哲赶着车来到一处人流密集的地方。
  将东西收拾妥当之后,苏哲大声吆喝起来:
  “来来来,瞧一瞧尝一尝嘞,正宗黑猪肉做出的红烧肉,只卖一两银子一碗,童叟无欺……”
  “这人疯了吧……”
  “红烧肉是什么东西?”
  “猪肉能吃吗?一两银子一碗,这是想银子想出毛病了吧?”
  随着苏哲的吆喝,人们纷纷驻足围观起来。
  但大部分人都对他抱以同情的目光,认为此人一定是得了失心疯。
  苏哲却根本不以为意,将猪肉洗净,切成块状之后,他架起锅翻炒起来。
  待颜色微变,将这些半熟的肉盛入桶中。
  接着他开始往大锅之中添水,随着水越煮越沸,开始计算时间不断添加各种配料。
  一刻钟后,汤底终于制成,苏哲一股脑将桶中的肉全部倒入锅中。
  但是与此同时,刚才那些兴致勃勃围观的人们,在发现苏哲是个疯子之后,都三三两两地散的差不多了。
  苏哲懒洋洋地坐在摊前,不停地打量着过往路人。
  酒香不怕巷子深,哥这手艺,就不信遇不到识货的主!
  苏哲一脸的若无其事,因为在熬制的过程中,红烧肉浓郁的香气被彻底激发出来,整条大街都是香飘十里。
  就在这时,一个三十左右的中年男子大步流星地朝苏哲的摊前走了过来。
  这男子面白无须,走路姿势十分怪异。
  终于有上门的了!
  苏哲一阵暗喜,面上却是不动声色。
  “你卖的是什么?”
  男子看向苏哲,咽了咽口水,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凑!原来是个娘娘腔!
  听到男子尖细的声音,苏哲一阵恶寒,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猪肉制成的红烧肉,只要一两银子一碗,要不要来一碗?”
  苏哲看着娘娘腔,漫不经心地问道。
  “猪肉?一两银子一碗?你怎么不去抢!”
  在听到是猪肉后,娘娘腔的表情变得十分古怪,再听到一两银子,看他一脸气愤,就差抄起凳子拍死苏哲了。
  说完,娘娘腔转身欲走,但就在此时,那股浓郁的香味再次弥漫开来,在他的笔尖萦绕。
  他摸了摸饥肠辘辘的肚子,突然回过头来,阴阳怪气地说道:
  “先给咱……我来一碗,哼!要是不好吃我非砸了你的摊子不可。”
  说罢,那娘娘腔直接扔了锭银子给苏哲。
  看到银子,苏哲瞬间眉开眼笑起来,只是他没有注意到,那雪花银上面还有官府标记。
  “得嘞,要是不好吃您把我人拆了都行!”
  说着,苏哲手脚麻利的从锅里捞出两块油光红亮的红烧肉放到碗里。
  红烧肉块头很大,所以两块便装了一碗。
  娘娘腔接过碗,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嘴里还在不依不饶:
  “小子,少跟我耍贫嘴,我吃过的肉比你吃过的饭……”
  话未说完,娘娘腔便将一块红烧肉送入口中。
  下一刻,他两眼发光,脸上的表情更是精彩纷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