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都市 > 小裁缝的古代悠闲生活 > 第七十二章 闲话猪的各种吃法
  沈安安的话,自然是惹来了两个小丫头一阵泪目。
  当时她们被小七卖给沈安安,她们心中自然是有怨言的。
  不管怎样,以前她们还算是平民,现在直接入了贱籍。
  但是沈安安的做派,却让她们感动。
  包括沈家老爷跟夫人,对她们都是极好的。
  在这儿能吃饱,能穿暖,而且不用遭受打骂,简直是天上的日子。
  而如今,沈安安却告诉她们,饿了随时可以吃东西。
  谁家的主家有这般仁慈,谁家的丫鬟有这般自由。
  这一切都是沈安安给她们的。
  “小姐,你对我们真好。”
  “就是小姐,天底下没有比小姐更好的人了。”
  沈安安看着两个小丫头抹泪,叹了口气:“好了,既然有好日子过,就每天过的开心些。人这一辈子,就那么些日子。你流泪的日子多了,欢笑的日子自然就少了。
  咱们啊,就得努力把日子每天都过得开开心心的。”
  “小姐说的是,夏荷咱们别哭了。”
  “嗯,不哭了,这辈子夏荷都跟着小姐过好日子。”
  沈安安嫌弃的撇了撇嘴:“咋的,还想赖我一辈子?想得美。这几年跟着我学点东西。
  无论是女红,还是厨艺,学成一样,以后嫁人也都不愁了。
  我还想着等你们成年,把你们给嫁出去。”
  两个丫头脸都是一红。
  “小姐我们不嫁。”
  “对,我们一辈子跟着小姐。”
  沈安安摆了摆手:“现在你们这么说,过了两年,我若真不放你们,又怕你们该埋怨我了。
  好了,这话现在说,为时尚早。
  以后咱们相处的日子还长着呢。
  行了,都到一旁搭把手,我要做猪油拌饭,你们也都看着点。
  对了,把中午没用到的羊肉跟菘菜一块炖了,这个天吃白菜羊肉似乎也不错。
  回头端去给老爷夫人尝尝。
  另外,这剩下的鱼片,跟鱼汤炖了吧,算是你们跟大虫叔的晚饭。”
  沈安安开口,两个丫头自然高兴。事实上中午的剩菜,本来就是给她们当晚饭的,都是干净的,并非是菜底子。
  其实沈安安自己也喜欢吃烩菜。
  这东西实际上就是边角料,放在一锅,各种滋味十足。
  很快在沈安安的巧手下,五碗猪油拌饭就弄好了,沈安安盛了骨头汤,又放了一些拆骨肉在里面,简简单单的晚饭就好了。
  说起来,春兰她们吃的花样,却是比她们还多一些。
  猪油拌饭,酱骨头,白菜羊肉,骨头汤,这便是沈安安一家四口的晚餐。
  大虫跟春兰还有夏荷是不跟他们一起吃的。
  奴仆总要有个奴仆的样子,这是规矩。
  不过他们吃的也不差,沈安安还给大虫温了一瓶米酒。
  这年头酒只分清浊,清酒浊酒,却是没有白酒红酒黄酒啤酒的说法。
  其实沈安安对这年头的酒还是挺有兴趣的,绝对的纯粮食,不存在酒精勾兑什么的,度数不高,却醇香无比。
  大虫自然是对沈安安的贴心安排很是舒心,在两个丫头面前,说了一堆小姐的好话,还讲了一些小姐小时候的趣事。
  至于沈林夫妇,则是震惊无比。
  猪油拌饭,那叫一个香。
  酱骨头那叫一个烂。
  骨头汤那叫一个浓。
  还有那白菜羊肉,竟然没有半点腥膻味。
  “丫头,这些都是你做的?”沈林学着沈安安的模样,把酱骨头上的肉给啃了,然后拿着筷子掏里面的骨髓吃。
  “是啊,女儿做的。现在是冬天,能吃的东西不多。
  今天买了不少肉,这些骨头都是添头。
  等赶明儿,女儿做红烧肉给您吃,那滋味,您肯定没吃过。”
  沈林掏了骨髓,吸了一口,满口鲜香,听了这话,顿时期待起来。
  “你这丫头脑袋怎么长的这是?这些菜的滋味,比你八叔那酒楼都要足,好吃的很。
  这个羊肉,竟然没有一点腥膻味,你是怎么做的?”
  郑小云也饶有兴致的看着沈安安。
  “这个其实很简单,就是炖羊肉的时候,往里面放一根艾草枝丫。这艾草有浓烈的香气,炖煮的过程中,会把腥膻味给去除。
  然后再加上葱姜蒜这些调味,自然就没有了腥膻味。
  不过爹,娘,这可是女儿的秘方,你们可不要外传啊。”
  “艾草,竟然是艾草……”郑小云觉得有些神奇,那东西平日里到处都能看到,确实是有味道,但不喜欢的人会觉得那玩意很难闻。
  但是这东西竟然能做菜,而且还能处理羊肉。
  “那你说的红烧肉又是什么?”郑小云现在好奇极了。
  之前家里没有春兰两个丫头的时候,饭菜都是她做的,对于厨房里的事情,并不生疏。
  对于做菜这种事情,自然有兴趣。
  对待自己的娘亲,沈安安当然也不会藏私,把红烧肉的做法说了一遍。
  只不过把炒糖色给省去了。
  要知道这个时候,可没有白糖,也没有冰糖,这一步绝对不能实现的。
  沈林赞叹不已:“我女儿真是神厨在世啊,这般处理猪肉,真的是闻所未闻。”
  “嘻嘻,爹爹有所不知,其实猪可是好东西,浑身是宝。
  包括猪下水,那溜肥肠,简直是下酒好菜,吃了就忘不了。”
  “肥肠?猪大肠?那东西爹倒是吃过,只是奇臭无比,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是他们不会处理,等回头有时间我做给爹爹吃。
  不光是非常,光是猪头就能拆出好多好肉来。
  卤猪头肉,红油耳丝,碳烤猪鼻筋,还有那猪蹄,猪尾巴,想起来就流口水。”
  郑小云跟沈林在一旁听的犹如天方夜谭一般。
  事实上这个时候猪头是没人吃的,顶多是祭祀的时候用来糊弄祖宗。还有猪蹄,外面有一层硬壳,根本煮不烂。
  但是这些东西,到了女儿口中,竟然都成了难得的好物。
  他却是不知道,在后世,鸡翅,凤爪,鸭脖子,等等卤味小吃,大行其道,这些往往比肉都要贵一些。
  只是在这个时代,这些都是没人吃的东西。饭都吃不饱,还是吃肉来的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