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方铮的观念里,偷酒是一件很风雅的事儿,跟偷名人的字画,偷绝迹的古书一样,无论被偷物品本身的价值,还是偷这些东西的意义,都算是一件雅事儿。——相对而言,你偷个下水道井盖就绝找不到这种心理上的成就感。
至于偷了那坛百年好酒以后,太子拿什么出来招待客人,已不在方铮的考虑范围之内了。反正他没见过哪个贼偷了东西还为主人家担心的。
打定主意,方铮转身找胖子去了,他觉得,干坏事必须要拉个人下水,这样才能够分担失手以后的舆论谴责,胖子无疑是个很好的分担人选,肥肥胖胖的,多有安全感。
胖子正扎堆在一群美女中间,现场观摩了方铮的泡妞过程后,胖子的泡妞技术有了很大的提高,至少他已经明白,用钱砸躺下的美女,和用手段勾搭上的美女,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
“这位小姐,我看你红鸾星动,今年之内肯定会出嫁。”胖子贪婪的抚摸着不知哪位大户人家小姐的手,一双色色的小眼睛死死的盯着她的胸部,表情却一本正经,仿佛他天生就是吃算命这碗饭的。
小姐羞涩的道:“奴家才十五岁,还没定亲呢……”
胖子严肃的肥脸显得很权威,小眼睛却闪过几分与他宽厚的外表不对称的狡黠。
“姻缘天注定,说来便来了,这位小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否将芳名与住址告诉我?我保证,三天之内必有人上门提亲……”
“呀!真的吗?”小姐羞红了脸,既兴奋又紧张:“你能算出提亲的是哪户人家吗?”
胖子两眼翻白,装模作样的掐了掐手指,笃定道:“你未来的夫婿乃大富大贵之人,位封王爵,对女人温柔体贴,实在是不可多得之良配,就是人胖了点儿,不过房事方面却是他的强项……”
听不下去了!这死胖子简直就是个妖孽!本少爷高尚的一面他一点都没学到,这种无耻猥琐的阴暗面倒是学得像模像样的,所以说社会是个大染缸呐,以前的胖子多纯洁呀……
大步走向前,方铮提起胖子的衣领,二话不说将他拉出了脂粉阵。
胖子大怒,转头一看,又是方铮,不由叹气道:“方兄,为何我每次跟美人儿勾搭的时候,你总会跑出来坏我好事?所谓君子有成人之美……”
方铮不耐烦的打断道:“得了,什么成人之美,你倒是成人了,也没见你美到哪儿去。跟我走,别说兄弟没关照你,这回咱们一起去做一件好玩的事儿……”
胖子眼中闪过一丝了然,左右望了望,凑到方铮耳边坏笑道:“……莫非你打算把这园子也一把火给烧了?”
方铮点火烧自己房子,被满城百姓争相追杀的光荣事迹早已全城皆知,胖子也一直拿这件事取笑他。
方铮两眼一亮:“咦?你不说我还没想到,对呀!相比之下,烧房子好玩多了,尤其是烧太子殿下的房子,说出去多有面子……”
胖子脸色一白,身上的肥肉不自觉的抖了几下,哆嗦着嘴唇道:“你……你开玩笑的吧?”
方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大丈夫一言既出,什么马都难追,我得多谢你给我提供了这么好的点子啊……嘿嘿,烧房子,这么有趣的事儿我怎么没想到呢?”
“………”
胖子此时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嘴巴子,明知他是一个胆大包天,什么祸都敢惹的人,好死不死的干嘛跟他说这个?
胖子强自挤出个笑脸,干笑道:“……那啥,放火烧太子的别院,罪名可不小,方兄你跟太子又没有深仇大恨,不必玩得这么狠吧?”
方铮笑道:“我与太子当然无怨无仇,可我一个朋友跟太子却不太对付,你也知道我是个义薄云天的人,今儿我就为朋友插两刀了。”
胖子愕然道:“你哪个朋友跟太子不对付?”
方铮笑眯眯的道:“你呀,你不是一直跟太子合不来吗?”
胖子脸色更苍白了,急忙拉住方铮低声道:“方兄,话可不能乱说啊,我和太子大哥一直兄友弟恭,相处和睦……”
方铮没等他说完,一把扯着他往闲雅阁走去:“走啦,废什么话!待会儿你来望风,我来点火,就这么说定了!”
“方兄,方兄……你可别害我啊,千万要冷静,三思……”胖子被扯得直踉跄,不停的挣扎着,豆大的冷汗前赴后继的往外冒。
好酒,特别是百年好酒,当然得藏在离地面很深的地窖里。所以方铮在打上那坛好酒主意的同时,就把目标锁定在闲雅阁附近,强行拉了胖子来后,他便围着闲雅阁一圈一圈的找起了地窖的入口。
“方兄,你可别犯傻啊,太子对这怡红园很是看重,你若真一把火烧了,麻烦不小,你可要三思啊……”胖子仍在一旁苦口婆心的劝着。
方铮眼睛四处瞄着,心不在焉的道:“……行了,我也不吓你了,放心,我还没那么大的胆子,敢烧太子的房子,我来是有别的事……”
胖子闻言整个人都松了一口气,连说话的语气都透着一股轻松自在:“不烧就好,不烧就好,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方兄能够悬崖勒马,小弟我实在为你感到无比……”
“我是来偷东西的。”方铮头也不回的打断了他。
“……自豪。”胖子像一只被人掐住脖子的公鸡似的,艰难的吐出了最后两个字。
“是吗?我也为自己感到自豪耶。”方铮高兴的道。
怡红园只是一个花园子,有资格进来赏花的,自然都是太子的贵客,所以尽管园外有太子府的重兵把守,但园内却没有任何守卫。显然太子是个君子,他相信能进怡红园的人自然不是那种偷鸡摸狗之辈,因此没必要派兵在园内把守,给谈风论雅的贵客们心里添堵。
不过他失算了。
至少今天的怡红园就被放进来了偷鸡摸狗之辈。
而且还不止一个。
方铮好不容易摸索到闲雅阁的后部,功夫不负有心人,隐蔽的地窖入口终于被他发现了。
同时他还发现了一个人,鬼鬼祟祟的翘着屁股,结结实实的堵在地窖的门口,正专心致志的撬着锁。
他仿佛已笃定了这块地方根本不会有人来,所以撬锁工作进行得异常专心,心无旁骛,丝毫没注意外界的动静。毕竟此处是太子的待客之所,来的人都是文人雅士,都有着良好的修养和道德观念,没被邀请的话,自然不会贸然跑来自找没趣。
方铮一见他这模样,气便不打一处来。
上次他害得本少爷放火烧了自己的房子,开始也是鬼鬼祟祟的撬锁,这么久过去,这小子也不说好好去学学撬锁的技术,干起这勾当来仍是显得如此的笨拙可笑,丢尽了整个偷窃行业的脸。
令人很庆幸,或者很遗憾的是,每次方铮想干什么坏事时,总有萧怀远的影子,这家伙就像个方铮使坏之前派出的排头兵似的,总是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方,方铮对他实在是又恨又喜,感情复杂万分。
是的,这个笨贼就是萧怀远。
方铮这次长了心眼儿。这小子跟自己不同,自己干坏事有时候根本就没有什么目的性,纯粹只是为了好玩,或者满足一下自己的恶趣味。可萧怀远每次干坏事总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上次在影子的新宅子撬锁,估计是想偷听什么情报,或者直接偷东西。这次他又为了什么?难道太子别院的地窖藏有什么秘密不成?
管他的,先踹了再说。
二话不说,方铮快步走上前去,伸出右腿,狠狠一脚朝萧怀远的屁股踹去。
只听“哎呀”一声,萧怀远被踹得在草地上翻了俩跟头,一脸怒意弹起身来,正待发火,一见此人竟然是方铮,顿时泄了气,蔫蔫的摸着鼻子道:“原来是方兄,久违久违……”
方铮皮笑肉不笑的道:“原来是萧兄,我还以为是哪个不开眼的小蟊贼呢,敢在太子殿下的别院干这溜门撬锁的勾当。”
萧怀远眼珠子骨碌一转,试探道:“你来干嘛?这位是……”
方铮还未来得及介绍,胖子在旁抢着开口道:“好说好说,在下周无,乃方兄的朋友。”
萧怀远赶紧拱手:“幸会幸会,在下萧远,也是方兄的朋友。”
方铮叹了口气,瞧瞧这两人的心机,跟活了几十上百年的老狐狸似的,见面没一句实话,连名字都硬生生抽了一个字出去,为什么我认识的人里面就没一个厚道点儿的?
方铮语气不善道:“你在这里干嘛?”
萧怀远楞了楞,眼珠一转,凑到方铮耳边轻声道:“听说太子殿下弄到一坛百年好酒,在下只想进去开开眼界,就是这把锁有点难办……”
方铮冷哼一声,心中对他鄙视不已。这小子果然不是什么好鸟,居然偷东西!人品之低劣,由此可见一斑。可耻!
动作自然的蹲下了身子,方铮仔细端详着地窖门口的这把锁:“这锁有点复杂……估计光拿铁丝可能捅不开。”
“可如果硬掰开的话,未免失了趣味。”萧怀远明显跟方铮一样,属于雅贼一类,讲究做案的完美性与艺术性,反对偷窃过程中掺入暴力因素。
“那就只好去偷钥匙了……”
“………”
“………”
两人旁若无人的讨论着撬锁的方案。
胖子也凑了上来,看了看,摸着下巴沉思道:“……这是暗门双鱼锁,取‘不瞑守夜’之意,不好套弄啊……如果有两根铁丝或许可以试试……”
方铮和萧怀远惊奇的互视一眼,齐声道:“嗬!看不出,原来是行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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