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须瓶之所以被称作出尘剑,三分是因为他道士出身,剑意飘零于尘世之外。七分却是因为他的剑,尽斩尘世中人。只有越无情,越出尘的剑,才会越快,越好杀人。少女锦瑟,恰恰是死在他手上的第一百位高手。
“喀...”仿佛有什么东西,从血腥迷雾深处,苏醒了过来。
春秋,剑鞘剑柄,皆是木成,让人觉得这柄未曾出鞘的剑,一定朴素至极。事实也是如此,这柄剑确实很朴素。
黑黝黝的剑身,如同一个黑洞,不会泄露出丝毫光辉。好像连日光不小心落在剑身之上,也会被它吞噬一样。剑刃看起来有些厚重冗余,似乎未曾开锋一般。这样的一柄剑,不带一丝剑气。
可就是这样一柄剑,洞穿了段须瓶的胸口。鲜血并没有喷涌而出,而是顺着朴素的剑,滴滴答答地滴在干燥的土地上。
润物细无声,滋润西北路贫瘠土地的,是人的鲜血。
段须瓶不是不知道锦瑟有两柄剑,比较起骕骦,他甚至对那把从未出鞘的朴素之剑,更加忌惮。作为一个江湖老手,段须瓶能活到现在,从一个道观小道士,变成了名震凉州的段寨主,不是没有他的道理和资本。
所以当段须瓶意识到,锦瑟的剑意比自己更浓、剑气比自己更盛的时候,他选择了另外一种击败锦瑟的方式,这当然是最正确的方式。
段须瓶一直在等,等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剑客,油尽灯枯。段须瓶以为自己等到了机会,所以他果断出手。哪怕出手的瞬间,段须瓶的注意力,也还是集中在那把从未出鞘的春秋之上。
可哪怕段须瓶是这么小心,哪怕天时,地利,人和,无一不在段须瓶这边,他还是被春秋贯穿了身体。段须瓶甚至没有看见,锦瑟是怎么出手的。仿佛这把朴素的剑,从一开始就是长在段须瓶的胸口。
少女一手撑着骕骦,一手握着春秋,半跪在地上。春秋之上,还带着个一人,一个快死了的人。少女没有抬头,她想要伸手平抚被风吹乱的头发,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多余的一只手。锦瑟轻咳了一声,一口鲜血,从她的喉头涌出。
锦瑟今年十六岁,她第一次单独行走江湖,就遇上这种阵仗,遇上了段须瓶这样老辣的高手。她知道,只要杀了段须瓶,马匪自然会一哄而散。
可是要在千军万马之中,杀这样一个惜命、经验老道、剑术极高的人,恐怕不容易。
所以从一开始,锦瑟无论受多重的伤,哪怕再摇摇欲坠,她还是保留了一份精气神,一份去拔春秋出鞘的精气神。
想要骗过段须瓶,并不容易,锦瑟这次是真真正正的油尽灯枯。
春秋一出,大局已定。
可还是差了一点点,本该夺命的一剑,离段须瓶的心脏仅仅半寸距离。老天似乎不站在锦瑟这一边。
段须瓶慢慢向后退去,一步一步,只见他猛地一仰头,自己拔出了贯穿胸口的春秋。锦瑟握剑的手,缓缓垂下,刚刚的一剑,已经耗费了少女所有的气力精神。
段须瓶重重躺在地上,不断喘着气,看也不看胸口拳头大的伤口,只是仰头死死盯着锦瑟。他倒了,少女还没倒。他输了,输给了一个不知刚练剑几年的少女,无论是剑术还是剑意,段须瓶输得一塌糊涂。可这又如何?最终活着的人,依然是他段须瓶。少女比他高一个境界,又有何用?如今她气息流尽,只能任人宰割。段须瓶只需要等,等着少女死于自己手下的刀下。
而段须瓶自己,回山寨养几个月的伤,又是那个名震凉州的出尘剑。这次生死之战,见识了锦瑟风华绝代的剑术,段须瓶大有感悟,回去推敲总结一番,说不定有机会冲击那个境界。
段须瓶愈发庆幸,几年前自己被周伏虎招入麾下,是多么明智的决定。正所谓,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七十二寨,就是他段须瓶笑傲江湖的资本!
就在这时,一双草鞋出现在了段须瓶的眼前。这是一双绝不可能出现在西北路的草鞋,这种草鞋只有在泥土肥沃的田间,绿树繁枝的山里,才能见到。
段须瓶艰难的抬起了头,看见了草鞋主人的模样。这是一个比少女还要年轻的少年,少年身材瘦弱,穿着一件比自己身材,大上很多号的粗布囚衣。
眼见第一时间来的不是自己人,段须瓶警惕地问道:“你是谁?”
“我叫曾毅,大家都叫我曾乞儿。一品武人。”少年就是曾乞儿,曾乞儿此时手中握刀。
少年略微停顿,仿佛想起什么似的,连忙补充了一句:“我是个刀客。”
段须瓶躺在地上,他伤势极重,已经无法动弹。眼见着少年举起了刀,段须瓶笑了,笑中噙着眼泪:“我草你大爷的,你他娘哪儿冒出来的杂鱼,一品武人...要是老子全盛时期...”
段须瓶再也没有机会说完他的遗言,他的人头滚了出去,带着他的不甘和愤怒,走向了黄泉。
“匪首段须瓶已死!”
“匪首段须瓶已死!”
“匪首段须瓶已死!”
一道还略微稚嫩的声音,由战场的中心,散播而出。声音不停的喊叫着,慢慢由洪亮变得嘶哑。起初并没有相信,直到有人亲眼看见,声音的主人,手提段须瓶段寨主的人头。
“段寨主死了!段寨主死了!”
“你还砍个屁人啊,寨主都被人砍了,快扯呼吧。”
“这怎么可能,寨主堂堂六品武人,怎么会死?”
“妈的,老子先扯呼了,你在这儿等着给寨主他老人家收尸吧。”
正所谓兵败如山倒,更何况倒的还不是兵,只是一群马匪,一群完完全全因为寨主的武力,齐聚一堂的马匪。如今寨主已死,马匪们一哄而散,个个恨不得自己能多长一条腿。
骑马的悍匪远比步卒要撤得快,看见眼前碍事挡路的步卒,骑马悍匪毫不犹豫地挥出了自己的刀。
场面混乱不堪,马匪撤退的伤亡,甚至远远超出,死于锦瑟剑下马匪的数量。这本是追击的最佳时机,可百人队还能站着的士卒和囚犯,已经不多了。
之前有囚犯想要趁乱逃走,甚至有的想要主动配合马匪。可七十二寨的悍匪,才不管你是兵是囚,只要是挡住他们的人,统统一顿砍杀。囚犯们被逼无奈,这才和朝廷士卒站在了一起,共同抵抗屠杀。
残阳仅剩的几缕余辉正在散去,玉门城外的血,映红了凉州的半张天空。
锦瑟已经简单的洗过脸,她此刻放下头发,轻轻靠在曾乞儿的独轮小车旁。骕骦,春秋,挂在少女的腰间。
“我来替你运功疗伤吧,我虽然才一品武人,可我的功夫,有些特殊...”曾乞儿第一次这么近地看着少女,少年不知为何,有点紧张。
“不用。”锦瑟淡淡一声,一双丹凤眼,遥望玉门关。
少年被拒绝后挠了挠头,继续道:“你可以不用过于自责,百夫长罗林还没死,虽然队伍算上囚犯,一共只剩下十二人了,铁娃也死了......铁娃,就是那个给你牵过马的少年士卒,他是个很不错的人,他本该经历更多的喜与悲,坦荡与挫折...他本不该死的,很多人都不该死的...”
“你别误会,我没有怪你的意思。就是自己有的时候啊,发现这江湖,真的是好大。这么大的江湖,坏人却比好人还要多,所以我很感激,感激那些我能遇上的好人。这个队伍,好像好人比坏人要多一点,我跟百夫长罗林没有什么交情,甚至还杀过他手下的兵,他却没有带兵拿下我。因为他不想死人,我也不想...百夫长罗林也是好人。姑娘你当然也是好人,你那么厉害的武功,你要离开,那些马匪一定拦不住你。可是你呢,却挡在了我们的前面,因为你知道啊,虽然马匪们因为你而来,就算你走了,他们也一定不会放过我们的。”
“罗夫长说了,一会儿就会有城里的部队,来接应我们。姑娘你行动不便,不愿让我替你疗伤,没有关系的。铁娃说过玉门是大城,比清安镇要大多了,这么大的城,肯定有医生替姑娘疗伤的。”
“清安镇就是我的家乡啊。姑娘你听没听过江州,清安镇就在江州。清安镇也是有很多好人的啊,娘亲、师父、向老哥、王大哥、胡先生、万老哥、穆叔叔、小杏...好多好多。不瞒姑娘,我有些想家了,虽然家里没有什么人...可去了这么远的地方,这里只有沙和血,就难免会想起家,想起那些人。马上年关了,万老哥答应过我,会向胡先生讨要一对春联,帮忙贴在我家门口。”
曾乞儿自从娘亲去世以来,第一次这么啰里啰唆,也第一次那么像是一个少年。
因为娘亲走后,少年就长大了。
可面对眼前的姑娘,少年却忍不住,倾诉衷肠。
曾乞儿有点失落,并不是因为想起了家乡清安,而是眼前的姑娘,对自己说的这些事情,好似毫无兴趣。她淡淡的一句“不用”之后,就再也没有开过口。
是啊,潇洒的女侠怎么会对乡下少年的柴米油盐,产生兴趣呢?曾乞儿低下了头,并肩坐在了锦瑟的身侧,左手搭着右手,不知道该去说些什么。
“人是我杀的。”耳边一道声音传出,清澈动听。
“啊?”曾乞儿呆若木鸡。
“我说,出尘剑段须瓶,是我杀的,不是你。”锦瑟转过头,狠狠地瞪了曾乞儿一眼,嗔怒道。
“恩。”曾乞儿傻傻一笑,少年突然觉得,自己已有了整个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