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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独家宠爱:靳少请矜持 > 第919节
  季凌菲看到她,立马笑眯眯的,“清筱姐,我没吵醒你吧?”
  夜清筱摇头,她原本也起来了,就是脑子还有些迷糊。
  季凌菲将保温桶塞到她怀里,笑嘻嘻地解释道:“这是昨晚上我哥打电话让人给做的,这一大早就让我给送来了,说是你的早餐。”
  夜清筱尴尬,“家里阿姨已经给我做了早餐了。”她家里有人照顾的,也不会饿着她,哪里就需要季景程大老远让人做了送过来,亏的是父母已经去上班了,不然还指不定怎么想呢。
  季凌菲摇头晃脑的,“我当然知道啊,我哥也知道,可这你不是生病了嘛,我哥无法亲自照顾你,总是担心,又怕问多了让你烦,就想着早餐让你吃好点,心情也好点,这样病就能好的快一点。这家早餐店的早餐我去吃过,味道很好的,平时要是想吃还要去店里,这也就是我哥跟老板关系好,人家才给我带出来。”
  她这样一说,夜清筱就更加不好意思了,觉得挺麻烦人家的。
  “菲菲,今天就算了,以后不要这么麻烦了,我一般也是在家里吃的。”
  季凌菲摆手,“这哪里叫麻烦啊,这也是我哥人在部队走不开,不然他恨不得亲自来照顾你,清筱姐,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这都是他应该做的,你快去尝尝这味道怎么样,要是喜欢吃,明天我再给你送。”
  反正昨晚上她哥已经给了她足够的“好处”,跑腿嘛,没问题的,别说一天一次,就是一天三次她都是愿意的。
  夜清筱十分不好意思,可人家都将东西送到门口了,自己也不能拒绝,要是送来的人是季景程,可能也就将东西还回去了,可偏偏就是季凌菲。
  季凌菲这姑娘有个特点,会磨人,你不同意她会用各种方法磨得你同意,还让你不讨厌,这就是一种本事。
  季凌菲跟着夜清筱进了夜家,亲自看着夜清筱吃早餐。
  其实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就是一碗青菜粥和几样小菜,还有几个小笼包一样大的刀切馒头。
  可是也不知道这粥是怎么熬的,那是真的好吃,软糯香甜,配上小菜,很是好喝,刀切也是,很有劲道,夜清筱竟然将半桶粥都喝完了。
  季凌菲一看就知道这粥是合夜清筱的口味的,见她吃完了,别提多高兴了。
  不就是给夜清筱多讲讲自家堂哥的好,让夜清筱慢慢喜欢上堂哥嘛,就算是季景程不说,她也会这么做的,毕竟她是真的喜欢夜清筱,巴不得这人成了自家的堂嫂。
  “清筱姐,你喜欢吃,我明天再给你送。”
  “别别别,挺麻烦的,家里有吃的,刘嫂的手艺也挺好的。”夜清筱实在是不太愿意这样麻烦人家。
  “那你要是不喜欢的话,就自己去那家店吃吧,反正正好在你上班的路上,也是顺路,我哥已经跟人打好招呼了,早餐会给你留着,你不吃,人家也不会给别人吃。”
  夜清筱有些不知所措,不明白季景程的攻势怎么就突然之间变得这么猛了,实在是让她适应不良。
  第362章 忐忑的季队(1更)
  夜清筱其实是想拒绝的,有些事情她真的挺乱的,还没想好,也是不想跟季景程牵扯太多,季景程对她的好,她能感受到,也不讨厌,可人不能太自私不是,她不能享受着季景程对她的好,一边还想着跟他划清界限,不想到头来,伤害的人是季景程。
  她曾经被人伤害过,知道那种滋味不好受,说她矫情也好,怎样也罢,总之就是不想接受。
  可季凌菲那就是个小人精啊,哪里容得了夜清筱拒绝,她想的是很美好,彻底绝了季景程的希望,以后大家桥归桥路归路,偏偏季凌菲这个机灵鬼不可以,硬是带着夜清筱去了那家店,说是认认门,以后要是不乐意让她送,那就自己过来吃。
  这里的老板曾经是季景程手底下的兵,后来在一次任务中受了伤,伤到了腿,落下了残疾,就退伍了,后来季景程出钱让他在这里开了一家餐馆,这位就将家里的老婆孩子也接过来了,他老婆手艺好,夫妻两个肯吃苦,一家小店经营地有声有色。
  虽然这家店早已经不是原来那家,扩大了很多倍,但小伙子记得季景程的恩情,这么多年,也一直找不到机会还上,好不容易季景程托他办点事儿,那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看见夜清筱,老板和老板娘都十分热情,就差把她当仙女供起来了。
  “夜小姐,程哥已经跟我说了,以后你想吃什么就给我打个电话,我给你做,早中晚,哪一餐都成,天上飞的,海里游的,地上跑的,只要你想吃的,都成。”
  夜清筱本质上是个腼腆的人,也是个脸皮薄的人,人家对她这样客气,她的态度只会更好。
  “不用不用,不用那么麻烦的,平时我都是在家里吃,今天也就是过来看看你们,感谢你们早上做的早餐,很好吃。”
  这家店的生意确实很好,都这个点了,店里的人还不少呢。
  老板姓王,单名一个飞字,倒是很好记。
  王飞闻言,笑着摆摆手,“客气啥,就是早餐,你要是喜欢吃,可以天天过来,虽然家里有人给做,但天天吃也会腻,可以上我这里打打牙祭,换换口味。不敢说我这里是全东陵市最好吃的,但我媳妇儿的手艺确实很好。”
  “替我谢谢嫂子,她做的粥确实很好吃。”老板娘刚来的时候打了一声招呼就进后厨了,这个时候也确实是忙不过来。虽然店里有很多帮工,但手艺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后厨没她不行。
  夜清筱也没在这里待多久,聊了两句就走了。季凌菲临走前,对着王飞眨眨眼,她是经常来这里吃饭的,跟王飞他们熟得很,早就跟王飞打好招呼了。
  夜清筱从这里离开之后就去公司了,她现在就是个助理,也不能总是旷工,影响不好。
  季凌菲也不让她送,自己打车就走了。
  夜清筱等红灯的空挡有些心不在焉。她在想该怎么跟季景程说,原本她是打算慢慢来的,就跟清歌说的一样,没想好,那就不想,顺其自然,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季景程一个机会。
  可现在季景程突然加大了攻势,吓到她了,这样热烈的感情,要是最后自己还是拒绝了,是不是就太伤人了呢?如果给不了相同的回报,是不是一开始就拒绝会比较好呢?
  夜清筱很纠结,至于到底在纠结什么,她也没想好,心挺乱的。她想找个人倾诉,可清歌不在家,跟爸妈那肯定就不能聊这些事情,想来想去给周晓梦打了电话,在东陵市,跟她交心的也就那么几个。
  周晓梦刚到公司呢,她回国之后,就没有走,直接留在了东陵市,她本来就她一个孩子,也不能出去了就不回来了,父母还是要照顾的。
  “行,那就下班之后约,我到公司去找你。”周晓梦答应地痛快。
  “不用,我去找你。”夜清筱报了一个地址,两人约在那里见面。
  大概是心中的苦闷即将有了抒发的渠道,夜清筱的脸上有了一丝淡笑。
  刚到公司,前台就对她笑了笑,说了一声早,夜清筱有些莫名,却还是礼貌地跟人道了一声早。回到办公室,就撞见同事对自己笑得暧昧,夜清筱被笑得不明所以,到了位置上才知道是为何。
  在她的位置上,放了一束花,不是多么大,就十一朵——红玫瑰。
  夜清筱心一跳,拿起花上的卡片,是手写的,自己娟秀,看落款就知道这字不是本人写的,应该是花店代写的。
  花自然是季景程送来的。
  其实季景程是不太想这样做的,太招摇,怕夜清筱不喜欢,耐不住有个季凌菲,撺掇着堂哥送花,追求人要有个追求人的态度,哪有女孩子不喜欢鲜花的。
  再说了,你将花送到公司,也算是一种宣告,你想想,夜清筱多美啊,性子又好,家世又好,会没人追?宣誓主权才是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