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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其他 > 金丝雀[重生] > 第37节
  他才开始并不想掺和进来这种事,只是遥遥地看了一眼,发现对面的那人有些熟悉,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急匆匆地赶过去。
  果不其然,他多走了几步,打了个招呼,“陆先生。”
  自从陆成国接近退休,陆辉又被赶到了国外,陆郁在淮城就从陆三少变成了陆先生,加上他原来的手段,没人敢小觑了他。
  他的的家世和能力是没办法和陆郁相比的,问:“陆先生这边出了什么事?”
  陆郁的记性好,上一回酒宴见过一次的人这回还有些印象,知道是淮城的人,便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
  成永和这个人还是很会看人眼色的,见开发商这边的人都是这么一副近乎讨好的姿态,虽然不舍,但还是把小美人抛开,立刻道了歉。
  陆郁只瞥了他一眼,和善地笑了笑,“既然道歉了,我也就不追究了。”
  他和善地笑起来,反而让人一阵胆寒。
  待陆郁领着裴向雀走后,成永和对身旁那人说,“您不会因为这件事,对我们的生意产生什么影响吧。”他们家想要打开淮城那边的市场很久了,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开发商愿意接引他们进来,当然不容错过。
  那人沉思片刻,想着方才陆郁的脸色,“不会的。”暂时不会。
  他总觉得,以陆郁那人平日里的为人处世,有人想动他的人,不会这么轻易放过。
  而另一边,陆郁正在安慰裴向雀,裴向雀却没怎么害怕。他没听懂那人的话,陆叔叔又及时赶来,将他保护得严严实实,他有什么害怕的?
  陆郁看着他,“怎么放心你一个人待着?”
  这世界坏人这么多,而他的小麻雀这么好,总有人觊觎。
  经历过这个小插曲,裴向雀喝了几口陆郁带回来的酒,他从前没喝过,此时皱着眉头,不晓得有什么好喝的。
  陆郁问:“歌练得怎么样了?”他是知道裴向雀于唱歌上的天赋的,从前无论是什么歌,他只有听几遍,就能唱的差不多。
  裴向雀有些害羞,手里拿着耳机,“不,不知道……暂时,陆叔叔不要听,等到,等到我,学好了,在,在舞台上唱。”
  陆郁饮了一口冰酒,“嗯。”
  烟雾袅袅地自陆郁的食指与中指间升起,他在不远的地方站着,恰好听不到裴向雀的歌声。
  裴向雀的音律感极佳,即使没有专门学过声乐,凭借天赋听了几遍后,头一回就能将这首歌模仿得七七八八出来。再练习几遍以后,已经能够很熟练地唱出来了。他竭尽全力地想要唱的更好,至少比那个人好。
  幸好,被成永和耽误的时间不长,裴向雀练好了这首歌,抓住时间赶到后台的时候,倒数第二位唱完了歌,正在对坐在舞台下最中间位置的女孩子表白。周围的亲友一团哄闹,女孩从一旁的楼梯走了上去,男人一把将她抱了起来,揽在怀里,灯光打在两人身上,他们开始接吻。
  裴向雀站在后台,顺着灯光呆呆傻傻地近距离看到两个人亲吻的场景,不仅脸红,耳垂都是通红的。
  在一边调音的工作人员打趣这个漂亮的少年,“嗯,长得这么好看,哪个小姑娘不喜欢你?还没交过女朋友,看到这还脸红什么。”
  裴向雀愣愣地在原地踌躇,似乎是很害羞不肯说话的模样,工作人员又逗了他两句,便走到另一边了。
  两个人在台上缠缠绵绵闹了很久,女孩才被放了下来,两个人牵着手下了台。
  最后亲友散去了,座位上只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大多数还是贪图这里人少清净。乐团唱完歌后,都是个人展示了,水平肯定不高,才开始原先的观众还会有些兴致,越到后面走的人越多。刚刚那对情侣的朋友是走掉的最后一拨人。
  工作人员整理完了舞台,轻轻推了他一下。
  裴向雀不在意这些,人有多少都无所谓,他只想唱给自己的陆叔叔听。
  他头一回走上舞台,即使是天生胆子大的人,也难免发怯。更何况裴向雀被称作为小麻雀,从小到大就从来没成为过别人眼里的焦点,走在台阶上小腿都发颤,差点左脚绊右脚摔了下来,最后还是稳住了。
  裴向雀走到舞台中央,半阖着眼,不敢挣开看下面的情况。按照陆郁的吩咐先试了试麦克风,他不懂得分寸,呼出来的气息太大,传遍了整个舞台。
  裴向雀自己都被这么大的声音都吓到了,稍稍退后了两步,又慢慢地走上前,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表示陆郁,他坐在方才那个女孩子的位置,也就是最中间。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那个位置,裴向雀就想到了刚才在后台看到的接吻的场景,他和她,陆郁坐在女孩子的位置,而他站在舞台之上。
  裴向雀咬着唇,把乱七八糟的念头都摇了出去,只要看到了陆叔叔,他便有无限的勇气,能够坚定地站在这里。
  那首歌难度在专业人士看来不算太高,可是单纯喜好唱歌的却总唱不好。裴向雀环视了舞台周围,他的眼里只有陆郁。
  裴向雀张开嘴唇,一句话也没有,直接唱歌,打开嗓子的第一个音调就是歌曲标志性的高音。他的声音甚至压过了周围的乱哄哄的嘈杂,原来还在闲聊或者看着手机的人都被这一声吸引,抬头朝舞台这边看了过来。
  他站在舞台的正中央,聚光灯围绕着他,如同众星捧月一般。聚光灯是有魔力的,有缺陷的面孔在聚光灯下缺陷会无限放大,而裴向雀的模样却比往常更加出众。
  裴向雀与普通人相比,纵然不太会讲话,可也有更坚定的意志,他听不懂,便不会动摇,只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陆郁都看怔了,他的金丝雀天生适合舞台。
  他鼓起掌来。
  大约是陆郁的掌声给了裴向雀勇气,他唱的越发得心应手,想要超过陆郁所说的那个人的感情全都投入到自己的歌声中,充沛的感情在舞台上爆发。加上他的嗓子又好,声音澄澈明亮,让人不由自主地沉浸其中。不仅是方才在舞台下面的人都集中注意在他的歌声里,连在周围听到动静的人也三五成群地坐下来了。
  他没什么技巧,完全是依靠情感和天赋。
  陆郁连眼睛都舍不得眨,盯着如此耀眼的小麻雀。
  他的身旁摆了一大束花,是方才裴向雀在后台准备的时候,他从那对表白的小情侣手里买的。那是九十九朵玫瑰组成的花束。说起来,他们才开始并不同意,陆郁很客气,又不断加价,两个人被他的诚意打动,决定将这束花送给他。
  陆郁漫不经心地笑了笑,“这是要送人的花,最起码要把本钱给你们的。”
  对方报了账号,陆郁转账过去的却是刚刚提出的最高价码。
  那个男人笑着打趣他,“是不是临时要去告白,没有提前准备好?要是对方犹豫,还可以告诉这束花的天价,增加筹码!”
  旁边的女孩用力戳了一下男朋友的胳膊,两个人笑闹着走远了,隐隐听到男人说,这笔钱应该拿来给对方买个戒指,反正是因为告白得来的意外之财。
  陆郁三十多岁了,生平头一回做这种亏本买卖,还做的很高兴。他低头看了看玫瑰花,保存得很好,只有边缘的几朵有些凋谢了,陆郁有些可惜,这束不是百合花。
  这支歌唱到了尾声,裴向雀深吸了一口气,最后一个音调陡然拔高,全场的人都为他热烈地鼓掌。
  此时场上已经零零散散坐满了一小半,连工作人员都啧啧称奇,以往到了最后一首歌,基本只有舞台上的人和亲友们自嗨,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
  终于,唱完了整首歌,裴向雀紧紧抓住麦克风,急促地喘了几口气,他不太明白自己唱的怎么样,可是从台下的掌声来看,或许还不错。可是好不容易稳下来,陆郁却不在原来的位置了,他看了好几圈也没找到陆郁,整个人都泄了气,没有半点的高兴。
  而陆郁从旁边的台阶走上去,一步一步,像是踏着星光而来,手里捧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递到了裴向雀的面前。
  他微微笑着,声音轻柔,略带一丝沙哑,迷人又危险,“送给我的小麻雀。”
  裴向雀瞪圆了眼睛,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花束揽入自己的怀中,可惜一声结结巴巴的陆叔叔来没来得及说出口,陆郁自己转身走下了舞台。他只好转过身,眼里满是兴奋的光彩,深思许久,才磕磕绊绊地在麦克风前说出一句话,“这,这首歌,送给,我的,的,陆叔叔!”
  这句话的声音不大不小,站在舞台前的陆郁恰巧听的清楚,而周围的人也在说话。
  大多是称赞舞台上少年美妙的歌喉以及漂亮的容貌。
  他的金丝雀拥有世界上最好的歌喉,最动人的姿态,人人都会喜欢上他,但陆郁只想独占,不愿与人分享。
  可没有办法,裴向雀想要唱歌。谁能舍得拒绝他?陆郁也不能。
  这里的活动结束后,灯光熄灭,一切都突然寂静下来。后台的工作人员还朝裴向雀要了电话号码,被陆郁一口拒绝,拉着裴向雀离开了这里。
  裴向雀又要喝酒,陆郁想着反正今天也让他喝了,索性再尝一尝,便又拿了最低度数的啤酒给他。
  裴向雀非常珍惜地用两只手捧着一大束玫瑰花,没有空闲拿啤酒。陆郁揭开易拉罐的盖子,小心地一口一口送到裴向雀的嘴里,他就和一只啄水的小麻雀似的,咽下略带苦涩味的酒。
  两人沉默了很久,酒会落幕,他们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裴向雀都快要把玫瑰花的数量数出来了,才听得陆郁的声音自头顶传来,“阿裴,酒好喝吗?”
  裴向雀吐了吐舌头,皱着鼻子结结巴巴地回答,“不太好喝。”
  “那你还喝什么?”陆郁笑了笑,自己将剩下的半罐喝了,易拉罐被捏的“咔嚓”,精准地扔进远处的垃圾桶。
  陆郁又问:“有什么好喝的。”
  大约是喝了酒的缘故,裴向雀的皮肤又白的过分,此时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粉色,像是被热气熏过了。他只喝了小半罐啤酒,可是费劲又激烈地在舞台上唱了这么一支歌,酒气上头,晕晕乎乎的,圆圆的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陆叔叔……我,我唱的,好吗?”
  陆郁须得小心地扶着他,点着头,“很好。”
  裴向雀和往常不太一样,像是忽然打开了什么隐藏的开关,揪着陆郁的衣角,穷追不舍,“真的好吗?”又顿了顿,提高了嗓音,“和最开始,那,那个唱歌的,比?”
  陆郁失笑,慢条斯理地解释,“他怎么能和你比?我的小麻雀唱歌是世上最好的。”
  半醉的裴向雀理解力比平常差的远了,更听不明白,黏黏糊糊地贴在陆郁身边纠缠,陆郁只得一遍又一遍地耐心解释。
  裴向雀嘟嘟囔囔的,踢了一脚沙子,扬起的沙尘到处都是,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可是,你,你今天说他唱的好……”
  陆郁心头一震,终于明白过来,他今天上去唱歌,大概也是因为听错了自己的话,才选择上去为自己唱同样的歌。
  他还没来的及哄一哄自己的小麻雀,裴向雀又说起了话。
  “我想,”裴向雀垂头丧气的,脸都快埋进玫瑰花里头了,着实有些沮丧,“我可能,可能一点也不好。听到陆叔叔,说,说别人唱歌,好听就不高兴。”
  陆郁默然,好半晌,眼神落在裴向雀的身上,不晓得该怎么同把吃醋也说的可爱的小麻雀说了。
  “怎么说,阿裴,你要记得,”陆郁向前跨了一步,走到裴向雀的眼前,微微蹲下,两人目光对视,醉了的裴向雀想要闪躲开,却被陆郁略带强硬地摁住了下巴,“这世上没有人的歌声能比得上你分毫。今天你听错了,我不是说他唱的好听。而且,他的声线和你的有点像,我才起了点兴趣,可是再听一听,却发现相差甚远。”
  的确,那人的声音同裴向雀有些像,只不过不是现在,而是几年后的声音。所以陆郁才会有些熟悉。
  不过裴向雀就是裴向雀,除了他,谁的声音也不是陆郁的金丝雀的,即使有些微的相似。
  陆郁心里一片柔软,“难怪我的小麻雀不高兴,这又有什么问题。如果你在我面前说你在别的地方认识了哪位叔叔,比我要好,我也会不高兴的。”
  裴向雀原本还醉醺醺的,听了这话像是打了强心针,突然清醒了过来,听起来软声软气的,可实际却不是那么回事,“那,那陆叔叔以后再也,再也不许说别人的歌好听了。”
  陆郁郑重地点头。
  其实裴向雀一直都有吃醋的小脾气,陆郁还记得从前带裴向雀出去玩,旁人称赞了一位歌手的声音,他只是点了头,裴向雀那晚为他唱歌都有气无力的。
  唯独在唱歌这件事上,裴向雀在意得最深。
  陆郁又慢慢问:“那,今天在舞台上唱歌开心吗?”
  裴向雀已经被夜风吹的清醒了,也不再像是陆郁的挂件似的黏着他,而是偏头盯着自己的影子看,不经心地回答,“有点,有点开心。看到别人,为我鼓掌,喜欢我的歌声……开心的。”
  可是那些快乐都不能与让陆叔叔高兴相比。
  陆郁心头有一丝酸涩,他摸了摸裴向雀的脑袋,“嗯,开心就最好了。”
  和来时不同,拥挤的沙滩上已经空无一人,只有裴向雀和陆郁两个。裴向雀一直捧着那束陆郁送给自己的花,怎么看也看不够。结果花丛过大,他瞧不清眼前的路,差一点跌倒,陆郁只好接过他的花,裴向雀还是委屈巴巴地看着他,只差说一句,那花是我的!
  陆郁想了想,“那就换个法子给你。”
  他从花束中间抽出一支开得最好的玫瑰,花茎是光滑的,没有一根刺。陆郁还是从头到尾撸了一边,才搁在裴向雀的耳朵上,仔仔细细地调整位置。那朵盛放的花压在他的发鬓处,探到秀致的眉眼旁,鲜艳的红映衬上裴向雀雪白的皮肤,还有坠满了星光的眼眸,交错之下,晃花了陆郁的眼。
  仿佛含苞待放的裴向雀也同时绽放了一般。
  陆郁压抑着欲望,真心实意地赞叹,“这样就好了。阿裴,你好看极了。”
  他甚至没有忍住,低头状似不经意地轻吻了丝绸般的花瓣片刻,仿佛吻上的是裴向雀眉角细腻的皮肤。
  裴向雀不明白这样的赞叹代表着什么,可只要是陆郁的称赞自己的话,他都又害羞又快乐。他唇角弯起小小的弧度,拼命敛住笑,挣脱了陆郁的手,跑了几步,对着黑漆漆的海水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所以然来。
  “真的,真的好看吗?”裴向雀又跑回来,怯生生地问。
  陆郁肯定着,“好看。”
  好看到想把你吃掉。
  两个人顺着海岸线一直往前走,回去的路仿佛比来时要远的多。裴向雀总是忍不住摸一摸鬓间的花,或者是周围的皮肤,像是很新鲜。
  不知过了多久,陆郁瞧见了远处的光,身旁的裴向雀却忽然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