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了一声惨叫,原来络腮胡被对方在胸口狠狠捅了一剑。络腮胡则一记重拳,把对方脑袋打成烂西瓜,而他自己也踉跄着倒在地上。其他的沙漠怪人立刻发疯一般冲上来,朝他乱砍,他已经根本无力阻挡,转瞬间,身中十数刀,手脚都被砍断了,脖子也都被砍得几乎断裂,惨死当场。
小喜鹊发出可怕的尖锐的叫喊,发疯一般不停出招,转瞬间,便刺倒了好几个沙漠怪人。
丽莎身形散乱,只有招架之功了。她连杀了几个怪人,但是,也中了好几下,左腿被狠狠打了一棍,一瘸一拐,闪动已经不灵便。
卓然眼见如此下去,如果敌人再来强援,他们就完蛋了。他决定先击毙沙漠王。
立刻他伸手入怀,想去抓电击鳞片,却抓到了自己的火药枪。
他忽然心头一动,如果先前那所谓的河水只是幻觉的话,而幻境又被自己用云纹功所收走,那火药枪会不会没有被水浸湿,还能使用呢?
卓然脑袋里只是一闪念,他决定试一下。
他立刻拔出火药枪,打开了保险,正好双方交错,瞬间拉开了数步的距离。卓然已经闪身到了对方身后,他转身,看见沙漠王也正转身过来,沙漠王绝对想不到他会这手大杀招。在沙漠王面对卓然正要进攻的时候,嘭!一声闷响,子弹射进了沙漠的肚子。
卓然又惊又喜,又感到庆幸。因为他刚才明明瞄准了对方的胸口,可是子弹还是发生了偏差,看来,多少还是受到了一些影响。这枪的射击精准还是有些不尽如人意,不过,至少没有偏到外面去。肚子中弹,虽然不至于让他立刻丧命,但是也会让他功力大减。
果然,沙漠王几个踉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难以置信地用手捂着肚子鲜血淋漓的伤口,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竟然中了暗算。对方似乎施展出一种很奇怪的暗器,速度之快,他根本来不及反应,以他的武功,对方打出飞镖,他也能够轻松躲开,可是火药枪的子弹的速度可比飞镖快得多。即便是沙漠王都无法躲开。
他嚎叫着,弹起来,朝着卓然猛烈的进攻。卓然迅速闪动玄玄步躲避着。
其他的怪人见到主人遭受重创,不由都是一阵胆寒,而利用这一分神和胆怯的功夫,丽莎终于发挥出他的沙漠强贼首领的威力。长剑闪动,又刺死了好几个怪人。只剩下三个。
卓然遭受对方疯狂扑击,他心里并没有发慌,因为他看得到对方肚子上的伤口不停涌动着鲜血。转眼之间,血液已经将他的衣服染红了一大片。
而这时,天边正逐渐变亮,太阳很快就要出来了。
卓然迅速闪动的身形,并且尽可能远离对方。逼迫对方需要花费更长的距离来追赶自己,从而让对方流更多的血。
沙漠王连续扑击之后,果然身形迅速减缓了下来,并不断的喘着粗气,眼神也开始涣散,卓然知道她流血太多。再拖下去,他一定会倒下,所以他很沉稳的站在不远处悠闲地望着对方。
终于,沙漠王一头栽倒在了绿草茵茵的地上。
树倒猕猴散,剩下的几个怪人立即四下奔逃,却被两个女子追上去手起剑落,尽数杀掉。
两人一瘸一拐走了过来,小喜鹊蹲在了络腮胡的身边,望着他尸体轻轻的抽噎。
卓然说:“咱们还是尽快离开这儿。太阳快出来了,一旦太阳出来,月亮消失。咱们就再等一天。”
丽莎说道:“没错,我们赶紧先离开这。”
他们跟着卓然往前走,走到了那片湖水边。
卓然蹲下身,用手按在了湖面之上,湖水迅速变成一道道黑色丝线,涌进了他的手掌。
而就在这瞬间,丽莎忽然从后面按住了卓然的背心。强大的控制力瞬间让卓然整个人僵住了。他感觉到对方掌心有一股凌厉的杀气,只要内劲一吐,强烈的劲道瞬间会击碎自己的心脏。
卓然不动,眼睛斜过来瞧着对方,说道:“你要做什么?”
“抱歉。你身上所特有的这种怪异的能力我很感兴趣。我一直听说沙漠里有一种可怕的人,他们是某个神秘组织的人。但是我们地处西郊西域,不知道这种神秘组织名字叫什么。我刚刚才知道,原来就是江湖上的著名的天池宗。被你杀掉的那个沙漠王,就是他们的掌门人。连他都很在意你身上的这种能力和你把这些幻境吸收到身体中的本事,他们要你身体的东西,对这一点我也很感兴趣。”
“现在,要么你把东西给我,要么我杀了你之后再从你身上抽取。如果得不到我需要的东西,我也就认了,不过,你的命也就没了。所以,你还是考虑下我刚才的想法,乖乖的把我需要的东西给我。不然,就把你的命给我。”
跟在身后的小喜鹊却惊呆了,指着丽莎怒道:“你怎么这样?你,你是跟卓大哥一起的呀,你不是他朋友吗?”
卓然道:“不仅是朋友,还是情人。”
“别自作多情!”丽莎毫不在意冷笑,“我那只是想临死之前知道男人的滋味而已,不管是哪个男人,我都会跟他行房的。所以,我们不是什么情人,你只不过是我了解人生的工具罢了。”
卓然顿时无语。
小喜鹊红着脸道:“可是,你说过他救过你命,否则你已经死了。”
“我是强贼,我从来不懂得感恩,他救我那是他的事。想必这一点感激,我更在意他身体里的神秘能力。所以,趁他把精力注意到吸取湖水时,我才得手,因为太阳马上出来了,这是控制他最好的时刻。”
说到这儿,她嘴角露出了一抹轻蔑的笑意:“没错,你刚才提醒了我,他的确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他我已经死在荒漠中了,不过既然他愿意救我,那就救到底吧,因为得不到这些东西,我也活得不开心,为了让我和他开心一点,他应该做出牺牲的,这叫送福送到西。”
“你无耻!”
“没错,我就是无耻,出生那天开始,我身边的人就是土匪,就是打家劫舍,就是不在乎别人的生死。虽然我说过我们是杀富济贫,可是富也有好人,也有坏人,我们是不管的,只要他有钱,我们就要杀掉,就要抢他的东西。至于是否劫富济贫,那就看我们的喜好了。所以,我天生就是一个嫌贫爱富的人。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长大,你还指望我有多高尚?希望我能像孔夫子一样成为道德的楷模吗?那我就不是强贼头领了。”
卓然哈哈大笑,似乎根本没有被对方控制生命感到恐惧。他说:“这叫人不要脸百事可为,我终于明白了这一点。——我以前曾经看过一部电影……,啊不,听过一个故事。叫做‘流浪者’。里面有一句很经典的话语。——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强盗的儿子永远是贼。对于这个说法,那个故事予以了嘲讽,可是,我认为,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这却是真理。”
“就像你所说的,你生活在强贼窝里,你不可能成为圣人。这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好了,你现在都已经把你的本色亮出来了,你想做什么就做吧。——想让我把体内的东西给你,对吗?我就把我把体内的东西给了你。但我提醒你,你控制不了这东西的。”
“你放心,我有办法,把它给我。”
卓然说道:“那让我的把手放在你的身体上,我才能把东西从手掌传给你。”
“少来,你这一套骗孩子还行,能骗我吗?你无非就是想用这个方法治住我.我告诉你,我做贼骗别人的时候,你还躺在母亲怀里吃奶呢。”
卓然耸耸肩,说道:“那,你让我怎么办?”
“很简单,你现在先把所有的湖水幻境全部吸到你体内,让这块地方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我已经有些认出来了这里。这距离我的老巢并不远,也距离我们当时围着你们的地方不远,看来我们一直在这一带转悠,只不过我们是进入了幻境之中,所以走不出去。”
“现在,你把所有的幻境全部吸入身体,我想我就能找到回去的路了,那时你跟我走,我要先把你控制住,在慢慢的想办法把你体内的宝贝取出来,当然,最关键的是要确保安全,所以,你如果有什么鬼主意的话,趁早把它烂在肚子里,不要施展出来,否则,我会让你死得惨不堪言。”
卓然点点头:“那也行。我也想去你们老巢瞧瞧,说实话,我对土匪的老巢还是有兴趣的,我喜欢去看看能不能把你们一锅端了。”
丽莎笑道:“你这个时候还有兴趣说笑话,我简直感到佩服了。闲话少说,开始吧。”
小喜鹊手中长剑指着丽莎,说道:“你敢动卓大哥一根寒毛我就杀了你。”
丽莎都不瞧她,只对卓然道:“快动手吧,不要让我说第二次,至于这个女人,让他滚远点,不然我就让你吃苦头。”
说罢,一把抓住了卓然的胳膊,手下使劲,顿时响起了骨头即将碎裂的咔咔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