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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我以新婚辞深情 > 第69节
  可以吗?
  我其实也是个挺好的女人,真的,只要你认真去看就能发现的。
  想着想着,我突然忍不住笑了出来。
  因为我想到了,万一见到面了,而他说不喜欢我,那我就揪着他的衣领,咬上他的嘴唇,恶狠狠地“威胁”他说:“你敢。”
  你敢不喜欢我。
  【今天四更,明天见~~】
  第110章 迷失的方向
  将近半个小时后,我将车停在了一家典当行的门前。
  这家典当行位于稍稍偏离市中心的位置,不算是这城中最大规模的,但却是我当初一眼选中的地方。
  一走进去,里面的老板就迎出来,笑呵呵地对我说道:“余小姐过来了。”
  我跟他算是旧识,几年前我走进这里的时候,也是他接待我的。
  老板姓王,名字倒不知道,也不重要。
  我跟他寒暄了两句,之后便问道:“今天我是来拿东西的。”
  王老板闻言没有丝毫讶异,只是了然地应道:“看来余小姐已经放下过去,打算开始一段新生活了。”
  我不置可否,也算是间接地承认:“人总得向前看的,不是吗?”
  王老板笑着应了声之后,便转身走进后面的房间,过了好一会儿才拿着一个金属盒子走出来。
  他将东西交给我的时候,我感觉到他有些许迟疑,便有些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王老板小心地将东西递给我,轻轻笑了笑,“我是为余小姐感到开心。”
  虽然我不知道他有什么可开心的,但他既然都这么说了,我自然也是点头道谢:“谢谢你,帮我把东西保管了这么久。”
  王老板:“……应该的。”
  应不应该这种话,大多都只是台面上的客气话,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理所当然。
  而我自然也不会当真。
  将手续和费用都办好缴纳完之后,我便拿着东西离开了这里。
  上车后,我将盒子小心放好,接着又看了眼时间。
  四点四十分。
  差不多要去赴陆敬修的约了。
  他说的地方是南城市郊的一家度假酒店,久前有一回,在我们还是纯粹炮友关系时,也曾约着去过一趟。
  只是当时因为一些意外没能成行,这一次倒像是把遗憾都补回来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想到这一层关系的缘故,总之我的心里也是存着些许期待的。
  或许从今晚开始,一切都不会变的不一样,一切都会柳暗花明,而我也不必再兀自苦恼纠结。
  ……
  到达度假酒店的时候,距离跟陆敬修约好的时间只剩下十五分钟。
  我将车钥匙交给门童,接着就步入了酒店的大厅,来到前台。
  拿到三楼的一个房间的门卡,我低头半眯着眼睛瞧了会儿,心想着男人心里果真都只想着那档子事儿,连陆敬修也不例外。
  之前不知道是从哪看过一句话,大体意思是,女人在纠结一个男人爱不爱她的时候,男人却只想把她拐上床。
  啧啧,果真实践出真理啊。
  不过即便是“嫌弃”得很,但乘着电梯来到房间时,我的心情竟然还挺不错,迈出电梯的时候还不自觉哼了几声小曲儿。
  于是我也不强行端着了,反正也骗不了自己。
  如果到时候陆敬修说他喜欢我,那我还需要矜持做什么,当然是扑进他的怀里,告诉他我也喜欢他。
  然后我们抱在一起,再做些熟悉又不太好意思描述出来的事。
  那样的场面想起来就让人脸红心跳的,真是受不了了,嘻嘻。
  用房卡打开门走进去,我环顾了一下酒店的环境,心想着高档的度假酒店就是不一样。
  房间装饰的清新雅致不说,透明的落地窗下是一片望不到头的海域。
  海面上波光粼粼的,海浪与海鸟齐飞,别提有多心旷神怡。
  我站在窗边瞧了一会儿,之后还是折回到床边,将随身带来的盒子打开,拿出里面的东西。
  里面是一块莹润的玉佩,个头不大,但是听王老板说水头很好,放在市面上也能卖个挺好的价钱。
  玉佩的后面模模糊糊刻着一个“青”字,字的左边好像还有些笔画,但是因为磨损的太厉害,所以已经看不出什么了。
  从我有记忆的时候开始,这块玉佩就挂在我的脖子上,哪怕是后来到了余家我也没有摘下过。
  忘了听谁说过,玉戴的时间长了是有灵性的,不管什么时候看见它,我都觉得它属于我,而我也属于它。
  几年前我跟沈嘉安正热恋的时候,他送过我一条钻石项链,我收到之后很感动,很欢喜,也想要用同等的东西去回报他。
  只是当时我没有什么钱,又跟余家闹僵了,因而根本买不了什么太高档的东西。
  我思前想后,脑袋一热便决定把戴了这么多年的玉佩送给他。
  对当时的我来说几乎相当于付出了自己的所有。
  当然了,过程看似轰轰烈烈,结局却很惨淡。
  沈嘉安没有收我的玉佩,他冷漠地跟我说了分手之后,不出多久,便跟我的外甥女在一起了。
  我最心灰意冷的时候,就拿着这块玉佩去典当。
  典当铺的老板,也就是王老板,看了我带过去的东西之后,问我想要多少钱。
  我说不想要钱,我想要看看一个男人的心。
  为什么能那么狠,那么硬。
  几年的感情可以毫不留情地挥斩,半点不见留恋。
  王老板听完我的近乎荒诞的话,脸上却并没有显出任何的意外和不耐,或许他平日里已经见惯了我这样古怪的客人。
  反正到最后,他说,他可以帮我保存一段时间,不会对任何人出售,而我随时可以取走。
  最初的那段日子,我差不多三天两头想将玉佩拿回来,因为不适应,还觉得有点害怕。
  后来时间长了,我也慢慢地习惯了。
  我不想再让自己依赖任何一个人,任何一种东西。
  不管是男人,还是一块小小的玉佩。
  我其实已经能够做到了,而且做得还很好。
  但是生活哪是那么容易一眼望到头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视觉盲区出现的一处岔道,便改变了应有的轨迹。
  我想,现在的我已经遇上了这样的岔道。
  而可怕的是,我感觉自己也要慢慢迷失了方向,要陷进去了。
  【稍后第二章~】
  第111章 他的答案
  陆敬修来的时候,我刚刚把玉佩“藏”在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保证不会让人轻易看到。
  这本来就是我心血来潮的行为,要是让人提前发现了,那有多尴尬。
  而且人陆敬修不一样会说喜欢我呢,万一他说,咳咳,余清辞,我不喜欢你这样的女人,你只适合做合作伙伴,那我就更不能自取其辱了。
  这么杂七杂八地想了一通,又手忙脚乱地翻找了很多地方,总之最后门口响起开门声的时候,我已经全部准备完毕,端端正正地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又装作闻声转过头去看来人。
  陆敬修今天没穿一丝不苟的西装衬衫,而是穿了套浅灰色的休闲装,上身还搭了件白t,头发没用发胶,额前的头发软软地垂顺下来,就他这样子,走出去说是大学生也有人相信。
  果然是长得帅就不一样啊,换了种打扮就换了个面貌。
  可你打扮归打扮,打扮的比我年轻就不对了,明明我还比你小两岁呢。
  女人在年龄和青春这类问题上大概都会变得格外得敏感,我也不例外。
  因此陆敬修走过来的时候,我莫名还有些气不顺,斜着眼睛打量了他一圈之后,我轻哼一声说道:“你迟到了。”
  陆敬修闻言看了眼手表,接着面色平静地抬头看向我,大概的意思是,他没迟到。
  是啊,是没迟到,我这就是故意找他茬呢。
  我又哼了声,把头转向一边。
  陆敬修这回就算是再聪明也绝对想不到我为什么会闹别扭,其实我也知道自己是在无理取闹,而且是很无聊的无理取闹。
  但与其说我在怪他的打扮,倒不如说我在焦虑,还有恐慌。
  马上他就要给我想要的答案了,会是什么呢?
  如果不是我想要的哪一种,我能若无其事地跟他说,原来是这样啊,其实我也不太喜欢你呢。
  我能做好吗?
  我咬紧嘴唇,觉得唇瓣都有些发麻之后,才重新看向眼前的男人,看着他的眼睛,接着一字一句缓缓说道:“既然都到这里了,我们就开门见山地说吧,你到底喜不喜欢我?以前发生的那一切,究竟是情之所向,还是你的另有图谋?”
  陆敬修听完我的话之后神色敛了敛。
  他原本不是那种喜怒形于色的人,经常跟他相处半天,发现他抬眼的弧度都不曾发生过改变。
  可越是这样的人,他脸上一点轻微的变化,越是能让人准确地捕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