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的酒没有白喝,两天后, 沈括接到了方总监的电话, 让他立刻来公司进行最后的面试。
如果这次面试过了,这份一百块一小时的工作就到手了。
钟恺把自己唯一的一件正式西服借给沈括, 那件西服钟恺穿着显得比较瘦, 但是沈括穿上却格外合体匀称,主要是他这肌肉量充实的身材, 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有气质。
钟恺看着沈括穿正装的模样, 还真是挺有范儿, 感叹道:“哎呀哎呀,少年, 我掐指一算, 你这是当大老板的面相啊!”
沈括翻了个白眼。
“瞧瞧,瞧瞧,这小眼睛翻得...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孤胆英雄气概...”
沈括一脚给他踹过去,钟恺敏捷地避开了, 就在两人打闹之际, 边上有人发出一声轻哼——
“土货。”
钟恺朝他看过去,发现这男人穿着窄腰喇叭牛仔裤, 穿着条纹花衬衣配皮夹克, 梳着当年非常流行的中分发型。
这样的打扮在当年可算得上是是风靡大江南北, 算得上是“潮人”标配了。
虽然钟恺欣赏他的打扮, 但也容不得他随口诋毁, 嚷嚷道:“这位兄弟,嘴上留神。”
喇叭裤男孩看了沈括一眼,神情轻慢鄙夷:“拜托,这都什么年代了呀,还穿这种老掉牙的西装。”
钟恺不服气,说道:“这西装虽然老式,但好歹是正装,穿来面试有什么问题,我看你这身衣服,才是铁定会被淘汰吧。”
喇叭裤男冷笑:“你们来面试前,好歹了解了解人家孟氏的企业文化好不好,他们的‘傲狼’主打年轻款休闲男装,我穿这身衣服,正好迎合了他们的服装产品理念,倒是你们,穿的跟酒店大堂经理似的,能选上才怪!”
“你你你...你太过分了!大堂经理怎么了,你们这些年轻人,老子见得多了,不知天高地厚...”
钟恺要上前和他理论,被沈括揪住了后衣领。
他沉声说:“人家的公司,不要胡来。”
沈括一贯是个懂得克制和约束自我的男人,不会轻易与人计长短。
“哼,臭小子,算你走运。”
很快,方总监从大门进来,陪着一位身材高挑穿一字裙的女士,女士拿着摩托罗拉手机,正在讲电话。
沈括知道,这位正是孟氏集团的总裁,孟知宁。
方总监看到门口站着的这几位来面试的年轻人,连忙冲他们招手,示意跟上。
孟知宁进了电梯,沈括他们也立刻进去,站在她的身后,与她一道上楼。
方总监附耳对她说:“这几个小子,就是过来面试‘傲狼’项目展秀的模特,待会儿我带他们去会客厅等您...”
他话还没说完,孟知宁忽然扬了扬手,示意他别吵。
她正在讲电话——
“一小丫头懂什么,这事必然是受她母亲指使,那女人...居然把心思打到我儿子身上,用这么下三滥的招数。”
“呵,我管什么,我要是管了,你爸指不定多心疼他老婆呢。”
“男孩子嘛,受点委屈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能屈能伸,告诉你哥,且让他忍着,以待来日。”
……
走出电梯,孟知宁先去办公室,而方总监则带着几个男孩去会面厅。
钟恺低声对沈括道:“那位就是孟氏的老总,孟知宁,听她刚刚讲话这气概,能当集团领袖不足为奇吧。”
沈括淡淡应了声,没有多说什么,他一贯不在背后讨论别人,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十分钟后,孟知宁从办公室里出来,换上了正式的小西装,来到会客厅。
几个男孩立刻站起迎向她,沈括站在第一个,孟知宁盯着他看了许久。
绕是孟知宁做服装行业,十多年见过各类型的帅哥不少,包括很多代言明星,但沈括这样的颜值条件的,也算是上乘中的上乘了。
以他这样的外型条件,别说给秦玉骁当背景板,就算让他代言整个品牌都不成问题。
看过沈括以后,再看后面的几个男孩,便显得有乏味。
当她看到那个穿喇叭裤休闲装的男孩,眉头皱了起来,回头直接对方总监说:“让这人走。”
喇叭裤少年还没反应过来,问道:“我这大老远过来的,为什么让我走啊!”
孟知宁道:“我见你们,穿的是什么?”
“西、西装。”
“那你见我,穿的是什么?”
喇叭裤男孩无言以对:“我...我以为...”
他以为自己足够了解孟氏的企业文化,毕竟这是一个主打年轻张扬个性的品牌。
孟知宁冷冷道:“连基本的礼貌都没有,我可以当成是你对我们这次面试毫不在意,既然如此,那么我也不想聘用你,走吧。”
喇叭裤少年无话可说,愤愤地看了沈括一眼,心有不甘地离开了。
沈括表情平淡,没有幸灾乐祸。
而那几个着便装的男孩也稍许有些不安,好在孟知宁没有和他们计较,他们虽着便装,却不似喇叭裤少年那样出格。
孟知宁赞许地看了沈括一眼,直言问他们:“为什么想来面试模特。”
他们的回答不约而同都是说想锻炼锻炼自己,这是一次很好机会,甚至还有人说想进孟氏集团上班的...
当沈括说出只是为了100块一小时的薪资酬劳的时候,他们脸上不约而同露出了鄙薄的神情。
是啊,为了钱,这多俗气。
不过孟知宁却很欣赏沈括的坦诚,那些说想锻炼自己提升自己的人,做这份工作的时候,只会第一时间想到这份工作对自己有没有帮助,只有真正为了钱来的人,才会踏踏实实做好手里的事。
于是孟知宁又淘汰了一些人,最终只留下了五个,沈括便在其中。
“‘傲狼’的新品发布会展秀会在两周以后,这两周,每天都要过来练习,不要让我找不到人。”
孟知宁说话干脆利落,说完之后也不耽搁,只是临走时对方助理说道:“给沈括加钱,三百一个小时,到时候让他站主位,就跟在秦玉骁后面。”
“是。”
待孟知宁离开以后,方助理兴奋地对沈括道:“可以啊小伙子,我们孟总眼高于顶,你居然能得到她的赏识,前途无量啊!”
沈括温淡而不失礼貌地说:“全靠方总监提拔。”
方总监见他做人办事周周道道,完全不似这年龄段的小孩那样嚣张狂妄、自以为是,他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往后,这小子指不定能成大器。
回去的路上,钟恺一直在对沈括叨叨:“这次可真是赚大了,300一个小时,我的天呐!这还不是最炸的,孟知宁居然让你站主位,仅次于大明星秦玉骁,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到时候电视台广告一播,你就在全国人民面前露脸了!”
沈括对此并不感兴趣,露不露脸他无所谓,只希望对方不要拖欠工资,按天结算。
两人拐进小巷,走到沈括家门口,只见一个穿鹅黄色连衣裙的小丫头鬼鬼祟祟站在方格窗边,探头探脑朝黑漆漆的窗里望。
钟恺笑着离开:“那我就先走了。”
“嗯。”
沈括嘴唇稍稍抿了抿,径直走到陆嫣身旁,和她一起朝屋里望——
“你在看什么。”
陆嫣被吓了一跳,“啊”地尖叫了一声,往后退了退:“你干嘛出来吓人!”
“你鬼鬼祟祟在我家窗边偷窥,还说我吓人?”
“才不是偷窥呢!”
“那为什么不正大光明敲门进屋。”
“怕你不在家,沈叔叔万一在睡觉,吵醒了多不好意思。”
沈括喜欢她的乖巧懂事,并非所有富家女都是娇纵跋扈,很多时候,这些有钱人家温厚水土里养出来的姑娘,不知愁苦,也格外美好无害。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喜欢这样的,但就是喜欢。
或许深陷泥沼,就格外向往美好吧。
他进了屋,把灯全部打开,驱逐屋内的阴寒和潮气。
“我爸应该还在医院做复检,进屋坐吧。”
陆嫣进了屋,贴墙站着。
沈括从柜子里取了自己的杯子,在水槽边反复擦洗了三分钟之久,倒了水递给陆嫣。
这炎炎烈日的酷暑之夏,陆嫣渴坏了,嘴唇都干燥起皮了,抓起水杯咕噜咕噜猛喝一气。
“慢点。”沈括见她渴死鬼投胎似的,有些心疼,皱眉道:“谁让你大中午过来。”
“睡懒觉,醒过来就是中午了。”
陆嫣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放下水杯,说道:“我来拿自行车,顺便跟你谈个大大大...大生意。”
上次她把醉酒的沈括载回家,半道上自行车的链子就断掉了,她只能由他坐在后座,哼哧哼哧把他给推回来,自行车也留在了沈括家里。
沈括进内屋将那辆粉色自行车推出来。
“干嘛放屋里啊,屋里这么窄多不方便,搁门口就行了呗。”
沈括淡淡道:“外面小孩多,会被他们弄脏。”
“哦。”
陆嫣见车链条已经修好了,还上了油,车身也被擦得干干净净,焕然一新。
她惊喜道:“把它放在你这儿,相当于做一次大保养啊,那以后我得经常在你家门口掉链子什么的。”
“你要是喜欢,随时可以来,我帮你给车做...保养。”
沈括说这话的时候,视线下移,没看她,润润的调子听起来...温柔得就像是加湿器里的水雾拍在脸上的感觉。
陆嫣诧异看着他,不敢相信,这个棱角锋利浑身带刺的少年,居然会说这样的话。
她都有些不习惯了。
“干什么突然对我这么好。”陆嫣拍打了一下他的后腰,开玩笑道:“很不像你嘛。”
“我应该是什么样子?”
陆嫣想了想:“你应该凶巴巴说,再不请自来,我就把你连人带车扔出去。”
沈括抿了抿薄薄的唇,捡起她用过的水杯,把里面剩余的水喝尽了。
“你要是喜欢,我现在也可以把你连人带车扔出去。”
陆嫣往后退了退,防备地望着他。
他嘴角绽开一抹浅淡的笑意。
很难得,能在他脸上看到这么真诚纯粹的笑容,不是为了迎合,也不是嘲讽,而是真的因为开心而笑。
“我发现,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哎。”
陆嫣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走过去伸手拍拍他的脸颊:“你啊,就应该这样,少一点算计,多一点真诚,慢慢的大家都会喜欢你,你的朋友也会多起来的。”
沈括任由她捏着自己的脸,说道:“我不需要太多朋友。”
“错!”陆嫣义正言辞说:“我爸教我的,做生意离不开朋友,你想要成功,想要挣很多钱,就需要能帮你的朋友!”
“你说的,那是酒肉朋友。”
“当然,生意场上有很多酒肉朋友,也少不了有真心帮你的朋友,而这些真心的朋友,将来会成为你最强的助力和最可靠的支撑。”
沈括听着陆嫣的话,沉默了。
这一次,如果不是钟恺帮他牵线搭桥,他根本不可能挣到孟氏的这笔巨额时薪。
他顺手撸了撸陆嫣的脑袋:“年纪轻轻,想法倒挺多。”
“这就是我要找你谈的大生意了。”陆嫣神秘兮兮对他说:“走啊,我请你吃饭,咱们坐下来慢慢谈。”
沈括摸了摸自己的裤包,里面有今天孟氏刚发的培训补助费,心里有了底气。
他取下挂在墙上的黑色鸭舌帽,推车出了门。
陆嫣见他这般自觉地骑上了她的自行车,说道:“哎,你骑车我走路,这不厚道啊。”
沈括回头,正午最亮的阳光扫在他的脸上,他那深咖色的瞳子显出几分热忱——
“上车,我载你。”
陆嫣走到他身畔:“真的假的,这么好心?”
“嗯。”
“你不会半路把我推水沟里吧。”
“……”
沈括摘下鸭舌帽,盖在她的小脑袋上,压下帽檐:“少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