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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现言 > 重回我爸当校草那几年 > 25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桌球室里,陆臻俯身凝视着白球, “砰”的一声, 白球入网,整个桌球台都在震动。
  显而易见, 他眼角浮着怒意。
  “到底是谁, 居然连工商部的人都请得动,亲自到学校帮他澄清。”
  秦皓不甘地说:“好不容易扳回一局, 现在又扯平了。”
  陆臻撑着杆子直起身:“这次举报没把他干掉,还有下次、下下次, 是人都会露出马脚。”
  “沈括行得端、坐得正, 咱们想拿他的把柄,不容易。”梁庭坐在球桌旁, 手撑着鼻翼, 沉思道:“沈括很记仇,咱们去工商举报他,他会反击的。”
  “来就来,老子还怕他吗!”陆臻翻了个白眼:“现在我只想弄死那个帮他说话的家伙。”
  陆嫣坐在台球桌边, 端着可口可乐的手哆嗦了一下。
  陆臻看向她:“你知道是谁吗?”
  “这种吃里扒外的东西, 我上哪儿知道去啊!”陆嫣摆摆手,笑得很心虚。
  梁庭忽然望向陆嫣:“吃里扒外?这词用得有意思啊, 你怎么知道那人吃里扒外。”
  陆嫣都要哭了, 惨兮兮看了梁庭一眼, 眼神明明白白在哀求他——
  叔, 放过我。
  梁庭笑了笑, 在陆臻还没回过味来的当口,把话题转到了游戏厅的事情上。
  提起这个,陆臻就懊恼,他想开游戏厅的宏图伟志,终究还是因为资金的短缺而胎死腹中。
  梁庭说:“没事,咱们开不了游戏厅,还可以干点别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沈括卖碟都能挣那么多,咱们三个诸葛亮,还顶不上一个沈括么?”
  “你的意思,咱们也去搞点碟来卖?”
  “卖碟只是一个思路嘛,你看,就连咱们丫头去人民公园弹琴唱歌,都能挣到钱呢,这个世界上,赚钱的路子太多了。”
  “说得也是...”
  陆嫣无语地看着他们:“爸,你就不能听爷爷的话,好好学习,将来乖乖继承公司么。”
  陆臻撇撇嘴:“那我多没面子!”
  “……”
  梁庭拿遥控器打开了桌球室的电视机,电视机里正在放一场斯诺克桌球的直播比赛。
  陆嫣认得电视里的选手,当年最具潜力的斯诺克天才杨峰。
  陆臻是斯诺克爱好者,以前在家里搜集了不少斯诺克明星的照片和周边,所以陆嫣也知道杨峰。
  “这局没得看,杨峰肯定赢!”
  “乔治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陆嫣幽幽地说:“他会输。”
  “讲什么呢小丫头!”陆臻扯了扯她的小辫儿:“别乱说。”
  “我记得比分好像是18:9,杨峰失误了。”
  男孩们并没有将陆嫣的话放在心上,然而很快,杨峰领先于乔治的比分便被迅速拉平了,男孩们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消失了。
  最终的比分,果然如陆嫣所说,打出了18:9的分数,之所以陆嫣会记得,也是因为这次遗憾,让陆臻人到中年都还挂在嘴边时常喟叹。
  比赛结束,球室里,男孩们彻底安静了。
  陆臻难以置信地回过头,望向陆嫣:“你...你怎么会知道,是瞎猜的吗?”
  陆嫣望向陆臻,气定神闲地说:“还有更惨的呢,一周以后,他会上报纸头条,爆出吸du。”
  杨峰在两千年初,一举拿下了多场国际赛事的冠军,风头鼎盛,可是也就是在他风头最盛的时候,被娱乐小报拍到了吸du的照片,震惊了全世界,从此以后,这个名字便消失在了斯诺克球坛。
  “杨峰,吸du?你乱讲什么。”
  “才没有乱讲,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少年们绝对不相信陆嫣的话,杨峰可是他们心目中的斯诺克偶像!
  直到一周以后,电视新闻爆出杨峰吸du的事情,在大众一片惋惜和谴责声里,陆臻却完全顾不及为杨峰的事情感到震惊,因为让他震惊的是...
  陆嫣居然真的未卜先知!
  空荡荡的教室里,陆臻将小丫头放在桌上,三个男孩围着她,像是观赏国宝大熊猫似的,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将她打量了一遍。
  “你...你真的来自未来吗!”
  陆嫣耸肩:“2003年非典肺炎,2008年北京奥运会,汶川大地震,金融危机...这些都会被时间证明。”
  秦皓打断了她,一针见血地问:“下期体彩号码是多少?!”
  陆嫣:……
  这种事,我上哪儿去记得啊!
  秦皓和梁庭问了陆嫣很多很多事情,陆嫣自己能记得的都告诉了他们。
  从始至终,陆臻出其意外地安静,全程目不转睛地盯着陆嫣看。
  陆嫣被他看得浑身发毛,说道:“你看什么?”
  良久,陆臻居然轻轻地叹了一声。
  “你叹气干嘛,见到你女儿很失望吗!”
  梁庭笑了起来,对陆嫣说:“哪个男人不想生个性格温柔举止文雅的贴心小棉袄,你可能让他的梦想有点破碎了。”
  陆嫣:..............
  *
  体育课,陆嫣的2班和沈括的10班正好赶上同一节课,陆嫣经过篮球场,远远望见沈括一个人在打篮球。
  他不像其他男孩都穿着球服,他只有一件洗得褪色的黑t充当运动衫,看上去像个孤军奋战的小黑蚁。
  其他几个半场都是热热闹闹好些个男孩,恣意挥洒汗水,偏偏沈括独自一人,占了半个球场。
  没人和他打篮球。
  沈括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孤独,在他成长的过程中,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孤独的一个人,他从不与人分享,将情绪深埋于心底。
  陆嫣心里挺不是滋味。
  便在这时,一颗篮球轻飘飘地飞了过来,连篮板都没有挨着,撞在杆子上,又反弹了回来,滚进了草丛里。
  沈括回头,只见穿着白□□球裙的小姑娘,脸颊红扑扑的,冲他莞尔一笑。
  她扎着双麻花小辫儿,小辫儿垂在肩头,修饰着那一对白皙又漂亮的锁骨。
  沈括迎着阳光,眼睛微微眯了眯——
  “有事?”
  “对呀!”陆嫣捡起了篮球,冲他道:“我要和你来一场battle,敢不敢应战啊。”
  沈括挑挑眉,顺走了她手里的篮球,三步上篮,动作一气呵成。
  帅极了。
  “你拍球会吗?”
  “哇,你也太小看人了吧。”陆嫣捡起篮球,笨拙地拍了拍:“这有什么难的。”
  沈括淡淡一哂:“来吧,阻止我上篮。”
  他说完一个假动作,陆嫣反应迅速,追上去一把攥住他的衣角,扯着硬是没让他起跳。
  “你犯规了。”沈括无奈垂眸:“没人打篮球还抓衣服。”
  “现在就有了!”
  陆嫣伸手去夺他手里的球,沈括一个转身,兜得小姑娘整个环住了他的腰。
  她似乎全然未曾察觉,松开他以后,又似游鱼一般钻到了他的身前,拖着不让他上篮。
  这场比赛,与其说是battle,不如说全程沈括都是在逗着她玩儿。
  他一直在控制着力道,避免伤着她。
  娇花儿一样的小丫头要跟他一对一玩篮球,他全身都得收敛着,一不小心磕着碰着,他舍不得。
  然而,陆嫣接连几次扑空之后,竟然也使起性子了,非得要从他手里把球夺回来。
  于是就在沈括起跳投篮的一瞬间,陆嫣伸手去捞,结果脚底踩滑,整个人扑倒在了沈括身上。
  她下意识的反应,就是死死勾住男人坚实的脖颈。
  沈括稳稳接住了她,宽大的手掌捧住了她那盈盈不及一握的纤腰。
  两个人隔着咫尺之间,对视。
  沈括那深咖色的瞳子在阳光下越发显得剔透,陆嫣从他眼瞳的倒影里看到了面红耳赤的自己。
  湿热的气息相互交织,两人的心潮都有些起伏澎湃。
  近距离地看沈括,他仿佛也没有平时看上去那么的高冷和不近人情,五官也没有那么硬了,眉宇间溢着温柔之色。
  “沈括,你...放开我。”女孩声音微若蚊蚋。
  沈括并没有松手,眼神很深很深,宛若浪潮漩涡似要将她卷入吞噬。
  陆嫣开始有些不安了,转头看看四周,松开了捞着他脖子的手:“沈...”
  还没叫出他的名字,沈括忽然松了手。
  隔着薄薄的衣料,她甚至能感觉到被他温热的大掌捧过的腰部,有丝丝凉意,空落落的。
  他捡起地上的篮球,拍了拍,对陆嫣道:“我懂了。”
  “你懂什么了?”
  “你不是在跟我打球。”他嘴角扬起一丝浅淡的笑意:“你是在跟我撒娇。”
  陆嫣:……
  “没有没有!”
  她声线都有些不稳,脸色涨成了紫番茄:“我...从不撒娇!”
  这话说出来...似乎没什么底气,毕竟自小到大,她都是在老爸怀里撒欢儿长大的。
  两个人玩得很开心,这让周围不少男孩看着…心里莫名都有些不是滋味。
  陆嫣自从新秀杯才艺比赛崭露头角之后,在学校里几乎能够称之为全民女神。至少,在男孩子心目中,学校里没有任何女孩能够得上陆嫣带给他们的青春期躁动。
  她胜在美而不自知,一言一行透着青涩与可爱,简直戳爆了学校里一众单纯少男心。
  可是现在,他们心目中的女神,却在和沈括这个被打上了耻辱“烙印”的家伙打篮球。
  他们眼睛里透出不甘和嫉妒...
  这时,隔壁半场有几个男孩朝他们走过来,似来者不善。
  为首穿红球衣的男孩是北城三中的学生会会长,潘明远。
  高中的学生会不比大学,基本上属于空摆设。不过这位学生会会长平日里总端高姿态,极有领导的派头和排场,无论走到哪里,身边总是要拥趸一堆男生。
  这点,和舒梦绯倒是异曲同工。
  潘明远走过来,冲沈括道:“我们要打全场了,麻烦你让让。”
  他的语气很嚣张,让人感觉不舒服。
  沈括偏头问陆嫣:“还想玩吗?”
  陆嫣点了点头,她不想玩篮球,但她想陪沈括玩。
  沈括将球传给陆嫣,走到篮筐下:“来,教你投篮。”
  “好呀!”
  几个男孩见自己被无视了,很不爽嚷嚷道:“听不懂人话吗!我们要打全场了,沈括,你给我滚开...”
  话音未落,一颗篮球砸过来,稳稳命中了出言不逊那男孩的胸口。
  他闷哼一声,身子带着往后趔趄了好几步。
  沈括冷冷说:“嘴巴放干净。”
  潘明远走出来,冲沈括道:“你是不是耳朵不好使,我说我们要玩全场。”
  沈括面无表情,看也没看他,回道:“你耳朵似乎也有点聋,我朋友说了,还想玩。”
  几个男孩闻言,忽然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
  “你听见他说什么了吗?”
  “沈括,你也不照照镜子,就你这样的,想和陆大小姐当朋友,你也配?”
  陆嫣皱眉,觉得这些家伙未免管得太宽了。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沈括忽然扔了球,朝着潘明远走过去。
  几个男孩似乎很怵他,连着往后退了好几步,生怕惹毛了这家伙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
  沈括冷冷地看着他们,用低沉的嗓音一字一顿道:“配不配,我自己说了算。”
  陆嫣诧异地望向沈括,他平日里很低调,倒是很少见他展露这般刺眼的锋芒。
  男孩们被沈括的气场摄住,不敢惹恼他,见他执意不肯让出球场,也只好作罢。
  其实潘明远几个过来找茬,倒也不是真的要让沈括让出半场,只是看不惯他和陆嫣在一起玩球。
  平日里在学校,没有一个男生不想和陆嫣成为朋友,只可惜,陆嫣礼貌有余,对他们却很是疏离。
  偏偏,她就选了沈括当朋友。
  这些男生怎么能甘心。
  沈括是什么人,要钱不要命,一身世俗气和社会痞气,令人不齿。
  潘明远对陆嫣说道:“陆嫣同学,劝你离他远点,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陆嫣真的不知道沈括到底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为什么全世界都在劝她离他远点。
  她心里其实挺忿懑,这是个人们普遍不敢承认自我的时代,也是一个普遍虚伪的时代。
  沈括所有的“十恶不赦”,也不过是因为他想什么要什么,明明白白,比其他人活得更真实罢了。
  陆嫣听着潘明远这副正人君子的腔调,怼天怼地的大小姐脾气又上来了。
  “潘明远同学,你倒是说说,沈括怎么就不是好东西了?你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就当你堂堂学生会长恶意出言中伤别人。”
  潘明远没想到陆嫣会忽然反问,真要让他把沈括的“罪行”一二三罗列出来,他还真...找不出来。
  沈括没有做过任何明面上的坏事,就算前段时间的光碟事件,都有工商部门亲自来学校为他辩护澄清,他是无辜的。
  “你要是说不出来,就得跟沈括道歉。”
  潘明远猛然抬头:“道歉?”
  他怎么可能跟沈括道歉,传出去他这个学生会长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陆嫣冷冷看着他:“不道歉也行,明天早上的校园广播上,我会把今天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一遍,谁对谁错,到时候自有公论。”
  虽然同学们都不太喜欢沈括,但是潘明远这种偶像包袱极重的人,随口一句戏言,肯定不想这件事闹到校园广播。
  陆嫣很较真,逼视着他。
  他咬着牙,不甘心地冲沈括道:“对不起。”
  沈括捧着篮球,看都没看他。
  陆嫣反正是痛打落水狗,故意道:“太小声啦,听不到!沈括你听到了吗?”
  沈括淡淡道:“我耳朵不太好。”
  潘明远终于放开了嗓子喊道:“对不起!”
  半个操场的人都朝他投来了好奇的目光,周围几个找茬的男孩脸都胀红了,恨不得挖个地缝钻进去。
  待他们离开以后,陆嫣笑着对沈括说:“大获全胜,来,give me five!”
  沈括望着小丫头伸过来要和他击掌的手——
  白皙细长,指甲莹润如玉,掌心漫着细密的掌纹。
  一定很软
  他眨眨眼睛,伸出大掌,一把包住她的小爪子,紧紧攥住。
  陆嫣:“呃。”
  hello...击掌不会吗?
  **
  陆嫣将自己重生回来的事情说破以后,那几天时间里,陆臻总是有意无意地躲着陆嫣,见着她时不时还会脸红,挺不好意思。
  有好几次陆嫣在操场上见到陆臻,叫了他一声,陆臻手里篮球扔了就跑,连滚带爬跟见鬼似的。
  梁庭对陆嫣说:“毕竟我陆哥年纪轻轻就当了爹,有点小羞涩是正常的,你多给他一点时间,让他把心态转过来。”
  陆嫣也能理解,这种事情任谁都很难接受。
  那天下午,陆嫣出乎意料竟然在校门口见到了钟恺,钟恺正在买冰糖葫芦串儿和麻圆。
  “小丫头,过来。”他冲陆嫣招了招手,取下一串冰糖葫芦递给她:“请你吃。”
  “谢谢钟恺哥。”陆嫣接过冰糖葫芦,舔了一口,笑问道:“钟恺哥你这行业跨度挺大的啊。”
  “那是嘛,生意人就是万精油,什么都能卖。”
  “也不是什么都能卖,别忘了上次的教训。”
  钟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别打趣我了,上次是我的错,全部家当赔了个精光,我以后不会干哪些违法的勾当了。”
  “嗯,做正经生意也会成功的。”
  “借你吉言啦,来,再吃一串儿。”
  陆嫣知道,钟恺当然会成功,因为他是跟着沈括一路起来的兄弟,沈氏地产的商业帝国绝对有他重要的一席之地。
  钟恺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我现在卖糖葫芦也是过渡,再等几天,等沈括退学手续办好以后,我们准备再做点别的生意...”
  陆嫣愣住了:“沈括退学?”
  “他没告诉你啊,这学期念完,他就要退学了,跟我一起做生意。”
  “他为什么要辍学啊?”
  钟恺笑着说:“还能为什么,早点出来多挣些钱呗。”
  “可...那也不能不读书呀。”
  “嘿,小丫头,这你就不懂了,当一个男人断绝所有退路,玩了命想要证明自己的时候,只可能有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嘿,不告诉你。”
  陆嫣的情绪一下子低落下来,脸上的笑容也消失殆尽了:“不管怎样,都不能退学啊。”
  这个年代和陆嫣的时代不同,学生退学是非常普遍的状况,许多人在初高中便退学另谋出路了。
  “可不是,我也不希望沈括退学,太可惜了,他是读书的好料子,说不定将来还能当个科学家。”
  “他不会当科学家。”
  陆嫣闷闷地说完,离开了,看着有点失魂落魄。
  回家的路上,陆嫣心里涩涩的,感觉总有一股郁气堵在胸口,挥之不去。
  即便每天放学去打工摆摊,深夜了回家才能有一星半点的学习时间,可是沈括的成绩依旧名列前茅。
  他不仅仅努力,还是个天才。
  他不会当科学家,但他会改变人类的交流方式乃至生活方式,在这个风云跌宕的社会转型期,他会成为创造历史的男人。
  在未来的十多年里,沈括会成为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领域一匹黑马,甚至成为整个行业鼎鼎有名的领头人物。
  可是陆嫣深刻地记得,上一世的沈括并没有辍学。
  不仅如此,他考上了全国数一数二的知名学府,学习与互联网有关的专业,大学期间就已经开始着手创业了。
  陆嫣看过他的个人传记,那时候的他,没有资源、没有人脉、也没有钱...他仅靠着无与伦比的天赋与一点点的机遇,赤手空拳打拼出了属于他的沈氏帝国。
  可重来一遍,事情的走向似乎有些失控。
  如果沈括真的在这个阶段辍学去做生意,或许将来他能成功,变得很有钱。
  但他绝对不会成为那个令整个北城上流阶层都要尊一声“沈爷”的互联网新贵。
  陆嫣感觉,命运的十字路口已经悄然降临了...
  如果这个时候,她什么都不做,任由沈括辍学离开校园,或许将来陆臻破产的命运...就会得以改变。
  可是,她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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