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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朱砂痣烙印 > 第 292 章
  流着相同的血液会让人有亲近感,但这不适用于所有人。
  人多了,总会有不同的那一个。
  唐集沅轲在房间里坐了许久,他在思考自己为什么没有杀掉这个少年。
  “王上承了他的血,两人福祸相依,断不可伤他分毫。再说,如果王上再遇到危险,他对王上还有用处啊!”
  “国师,你是在告诉本王该怎么做吗?”唐集沅轲不怒自威,他手里拿着一只小小的茶杯。
  “伟大的狼王,臣下不敢。”
  在狼国,他们尊卑等级非常严格,所有人都要臣服于狼王,如果稍有不敬,就会被剥皮抽骨。
  当然,这一切也跟唐集沅轲的残暴有关。
  “看来是本王睡了太久,久到你们这些小爬虫以为自己可以对本王指手画脚。”
  “不,不是的。”
  世界意识第一次遇见棘手的人,有人对它想要啃下块肥肉的转世神君充满了恶意。
  -别杀他。
  这是不可违抗的世界意识,便是定下的命运轨迹。
  唐集沅轲再次被拦了下来,他有些不解,看着自己带着薄茧的手掌思考了一会儿,然后一巴掌拍碎了旁边的石桌。
  他能控制自己的手,力量也像从前那样,甚至更强了,为什么杀不了眼前的少年呢?
  -别杀他。
  唐集沅轲捏了捏褚裟白嫩嫩的小脸,他是游牧民族,全民热衷于格斗,鲜少有这么软乎乎的少年,“看起来比羔羊好吃。”
  许是强大的求生意识在作祟,还在昏迷的褚裟抓住了唐集沅轲的手指放在心口,“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本王一手就能拍碎的小东西,居然如此狂妄?可笑。”
  本来就失血过多,又被人捏着脸来回扯,褚裟不满的睁开了眼睛,入眼就是一颗狼牙。
  狼国人尊崇狼,他们的饰品也多是狼牙制成的,甚至连房间里的地毯也是狼皮的。
  褚裟也没能仔细看看周围,他一直看着唐集沅轲,两个人对视了许久。
  “本王允许你盯着看了吗?”唐集沅轲将褚裟甩下了床,“看在你的血让本王复活的份上,本王允许你活着。”
  褚裟还没太搞清楚状况,但唐集沅轲已经走了,好重的死气,这个王难不成是死而复生的人?
  天色大白,鸡叫了几声,见大家醒了便飞下二楼回鸡窝睡觉吃食去了。
  “店家,小裟怎么不见了?”
  “昨晚上他还在,今早我叫他吃饭,他没有应声,我就进去看了一下,床是冷的,哪里都找过了,可就是找到人。”
  李慎思的目光落在墨花身上,他不相信店家的话,儿子丢了,对方却这么冷静,这太不对劲了……
  “主子,昨晚这里的老板娘出去过。”
  “她可是带着自己孩子一起走的?”
  “这……属下没看清楚,老板娘走的很快,属下也只看见了她衣服的一角。”
  “废物,滚出去!”李慎思气的将杯子摔到了地上,虽然褚裟难攻略,但也比人丢了强的多。
  【宿主,目标都丢了,你赶紧去找啊!完不成任务那些积分和金币不就白花了吗?】
  “别烦我,让我想想接下来怎么办。”
  【你还想什么啊?快去找人要紧啊!】
  系统小乐快急死了,他们时空管理局对这个任务很重视,只要宿主完成了攻略,它就能升级了。
  “闭嘴!”
  这边的李慎思跟自己系统有了分歧,李慎思想弄明白褚裟为什么不见了,而系统催着他找人。
  另一边,酒醒了的人更是无措。
  酒圣亦,人称酒仙人,他曾经差一步成仙,只以为他贪嘴,吃酒吃醉了,错过了那登仙梯,便成了一个散人。
  后有仙人点化他,说在沙漠之中将会有一神君转世,只要他护着此人安危,待神君回到神界,他必然是大功一件,封神成仙。
  因为贪酒,酒圣亦醒来时发现七里香老板娘的儿子不见了。
  “都是贪嘴的错,妄修了那么多年的仙,偏偏痴迷人间的酒水!”酒圣亦恨铁不成钢的给了自己的头一拳,“这下怎么好?万一这什么转世神君让人生吞活剥了,我还保护个什么?”
  夜阑封把七里香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人,他还没开始攻略,人就不见了,从接这个任务开始,他就吃尽了苦头,这要是不拿下对方,他以后还怎么混?
  “再给我兑换一个指南针。”夜阑封不想白来一趟,这一次他能捞到的好处比以往加起来都多,所以多费点事也能接受。
  【是否兑换?】
  “是。”
  夜阑封眼前的桌子上凭空多了一个指南针,他拿起其貌不扬还有点脏的指南针,掀开盖子后,指针指着一个方向。
  他一个人去找人不安全,这沙漠的悍匪委实厉害,万一人还没找到,他先把命丢了,那他兑换的两个指南针和一个主角光环不就白费了吗?
  “我的光环还在吗?”
  【还在。】
  “它还能用多久?”
  【宿主,直到您的任务完成,主角光环都会在。】
  既然主角光环还在,夜阑封立马去找了酒圣亦,反正有光环在,他随便说说对方就会愿意帮他。
  “好,酒鬼我就跟你一起去找,不过你得给我好酒。”酒圣亦本来也得去找褚裟,有人跟他搭伙也不错,还能有酒讨。
  夜阑封跟酒仙人一起走了,他们向地煞的老巢去了。
  当然,他们不知道那是地煞的老巢,而夜阑封也凭借光环让酒仙人十分信任自己,差点就成了对方的关门弟子。
  “呵,再不走老娘就拿他们做包子了。”墨花才不管付了钱的客人去哪儿,是死是活都跟她没关系。
  沙漠这么大,哪里都能做埋尸处。
  贺水月在褚裟的房里坐了许久,从枕头底下找出来一根头发,他站了盆,在里面烧了符纸,念着咒语,最后把头发丢了进去。
  火灭,铁盆被翻了个底朝天。
  过了一会儿,贺水月将铁盆翻过来,只要盆地还有一些灰,他将白布丢进去,将粘在盆地的灰烬拓到了白布上。
  灰烬在白布上印了一张路线图,起点是七里香,终点便是褚裟所在地。
  “在这里啊!”
  贺水月也踏上了寻找褚裟的旅程,他走前看了一眼门口的店家,“我只是出去几天,房间给我留着,骆驼队还在。”
  “好,头驼,您早点回来,这沙漠狼多,不安全。”
  “没事。”
  李慎思不会一个人在沙漠里乱跑,他没那个主角光环,也没什么巫术傍身,但他有人,手下全被他派出去了。
  一天走那么多客人,墨花有点担心他们是朝廷派来剿匪的,如今是去打探山寨位置的。
  尤其是李慎思那一伙人,他们太像中原的官兵了。
  “看来,我得回去一趟了。”
  等墨花一离开七里香,李慎思就带人跟上去了。
  他等的就是墨花着急,与其在沙漠里毫无线索的找,不如逼墨花带路。
  狼寨倒是一如既往地没什么大风浪,除了他们的王复活了,所有人说话做事都不敢大喘气之外。
  “这沙漠多寂寞啊,一眼看过去都是沙子,我每天在这里堆堆沙子,只感觉自己越来越蠢。”褚裟始终没有站起来,即便是墨花在他身后站了许久,“如果不是命大,我早就成了枯骨一堆了。”
  “小裟,是我对不起你,可如果不是我把你捡回来,你早就被狼叼走了,又怎么能长这么大?”
  “我的血救了你们的王,你对我的恩情算是一笔勾销……以后啊,躲着点儿我,不然来年做了红柳的肥料,你可怪不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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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着裟裟做储备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