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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 > 朱砂痣烙印 > 第 288 章
  沙漠中生命并不多,但是如果仔细看,就能发现沙漠中藏着很多动物,尤其是晚上才出来的动物。
  褚裟蹲在地上,从远处看就是小小的一团,由于衣服乱七八糟的,像极了一个小乞丐。
  “小兄弟,你在做什么啊?”李慎思善于先下手为强,既然已经找到目标了,他就没必要躲起来等别人也发现目标了。
  “在找黄金。”
  “这里有黄金?”
  褚裟点了点头,怕对方看不见,又开口回了一个嗯。
  李慎思对黄金一点儿贪念都没有,到了他这种境界,更强大力量和更多的功德才是他追求的。
  一声狼嚎打破了沙漠之夜的宁静,山丘上仿佛站着一匹狼,它在凝视着人。
  “这里有狼,我们快回去吧。”李慎思不等褚裟反应过来就拉着对方回了酒馆。
  “你为什么拉我回来?”
  “外面有狼啊,我们不回来被它们伤到了怎么办?”李慎思觉得这个转世神君有点傻,但这样也挺好的,他喜欢傻白甜,好糊弄,最好能在别的任务者发现目标前就把目标攻略了。
  “它们不会咬我的,我们是好朋友。”
  【宿主,这神君是野人吧?】
  李慎思没有搭理系统小乐,系统只是他的工具,又不是他的伙伴,他没必要事事跟对方商量。
  时空管理局攻略部的系统会监测被攻略者对任务者的好感度,也会提供一些道具帮助任务者攻略目标。
  “小乐,目标对我的好感度。”
  【当前任务目标对宿主的好感度为零。】
  居然是零……
  李慎思原本握着褚裟手腕的手收紧了,他还以为对方只是慢热,没想到是不热啊!
  好感度是个很有意思的存在,有的人性格或者面容很讨喜,别人对他的好感度就不低;有的人天生刻薄,旁人见了他便不喜,好感度自然低。
  李慎思自认长得不差,对目标的态度也温柔体贴,还给他穿鞋,怎么就能好感度为零?
  那就只能从任务目标分析了,有的目标天生冷漠,对周围的人漠不关心;有的目标敏感多疑,对示好持怀疑态度。
  “我能叫你小裟吗?”
  “随便。”
  “你喜欢小白兔吗?”李慎思觉得年纪不大的少年应该会喜欢活蹦乱跳的小兔子。
  “喜欢。”
  “那我给你变一个好不好?”
  “好。”
  李慎思用金币在任务商城买了个小白兔,他从背后拿了出来,“看,变出来了。”
  沙漠里没有小白兔,褚裟也不在乎别人把他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他收下了对方刻意的示好,“好厉害啊,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李慎思,不过,你不能直接叫我的名字。”
  “那我叫你什么?”
  “我在家排行老四,你可以叫我四郎或者四哥,又或者……叫我李哥哥。”
  褚裟顿了一下,他实在不知道该选择哪个称呼,“四哥哥,天晚了,我再不去睡觉,娘亲要生气了。”
  “去吧,早点睡。”李慎思温柔的看着褚裟离开的背影,哪怕对方头也没回过,他也依旧保持温柔大哥哥的形象,笑的脸都快僵住了,“系统,汇报好感值。”
  【当前好感值为0,望宿主继续努力。】
  “我就喜欢有难度的挑战,神君嘛,自然跟旁人不同。他要是这么快就攻略了,我才觉得没意思呢!”李慎思展开折扇,上面有一幅山水画,他看了许久才有了一个好主意。
  第二天,太阳从沙漠的一头升起来。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黑的,它会在太阳出来后立马躲起来,躲进阴暗的角落里,可这沙漠一望无际,它又能躲到哪里去?
  “小裟,起来了,这是去哪儿?”
  “去堆沙子。”褚裟举了举自己做的木铲,他挠了挠后脑勺,原本比鸡窝强不了多少的头发更乱了。
  【宿主,这就叫朴实无华。果然,金子都是被埋没在沙子里的,如果不是我去跟天道确认了这是神君转世,谁能想到他居然有这么大的来头呢?】
  “你喂过小兔子了吗?”
  “兔子?”
  “对啊,我昨晚给你的那一只。”
  “哦,想起来了,你说的是很好吃的那一只吧?”褚裟突然笑开了,一说吃的他就来劲了,“你看,它在哪儿呢!”
  李慎思顺着褚裟指的方向看过去,只看到一堆骨头,心里有了一个不好的猜测,他脸上的笑容渐渐变冷,“兔子呢?”
  褚裟也不知道李慎思从哪儿弄来的小白兔,但味道是真不错啊,所以他是真心实意的开心,笑容也比李慎思真实多了,“我真的特别喜欢它的味道,谢谢四哥哥,我要去堆沙子了,四哥哥再见。”
  “小乐,汇报目标对我的好感度。”
  【当前好感值为0,望宿主继续努力。】
  “他是白吃我一只兔子吗?”
  兑换活物很贵,李慎思平时一向舍不得用积分或者金币买东西,昨晚为了哄褚裟高兴,花了不少金币买了一只小白兔,结果今天就只剩下一堆骨头了。
  【宿主,冷静,他是任务目标。】
  “他就是个小兔崽子!”
  “阿嚏!”褚裟抽了抽鼻子,脸上还带着几分迷茫,“我要做什么来着?”
  “你要去堆沙子。”妖七九突然出现在了褚裟身后,他一直在这里找人,难免有被撞见的时候。
  妖七九来自遥远的未来,他穿过时空隧道,来到这个位面为的就是探索神秘的天人,为他们的文明提供素材。
  “头陀,这是早饭,您有什么想要的就跟小裟说,让他给你拿。”
  “好。”沙头驼的声音嘶哑,像是被什么伤过一样,他唯一露在外面的手貌似比昨天还要苍老、丑陋。
  褚裟蹲在酒馆门口堆沙子,他从太阳出来就一直在这里堆,折腾了许久也只是堆了一场空。
  “孩子,过来。”
  “老头,你是在叫我吗?”褚裟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不小心把沙子弄到了鼻子上,他拍了拍脸把沙子拍了下来。
  “对,孩子,你过来。”
  褚裟踢了一脚沙子,走到沙头驼身边坐下,放在桌子上的手立马被对方握住,他想抽回来,“你……你有事吗?”
  “我这里有糖,你吃不吃?”
  寻常人都知道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吃,但褚裟连尸体养出来的粮食都吃得下,也没什么不敢吃的。
  “吃。”
  沙头驼从怀里掏出一个布袋,满是沟壑的手从里面拿出一颗糖,他将手伸向褚裟,“好孩子,吃吧。”
  “谢谢爷爷。”褚裟没有犹豫的吃下了糖,有些圆润的小脸微微鼓起,像个小松鼠。
  “年轻,生命,真好啊!”沙头驼抚摸着褚裟的头,他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那纤细的脖子,“以后,我会给你很多很多糖。无论你想要什么,我都会把它送到你跟前。”
  褚裟警惕的往后推了一步,他拿起自己的木铲跑开了,还是堆沙子比较好玩。
  “这孩子都十二岁了还天天玩沙子,也不知道帮大人干活。不好意思啊,头陀,我们家小裟不懂事,没给你添麻烦吧?”
  “没有。”
  沙头驼名叫贺水月,他来这里为的是长生。
  在贺水月在垂垂老矣的时候,有人给了他一滴血,那人跟他说,“这是神君的血,能延长人的寿命,还能让人更加强大。”
  贺水月得了那滴血活了几百年,他已经记不得具体时间了。
  他还换了很多名字,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最后只剩一个他。
  哪怕一直很孤独,贺水月也想继续活下去。
  传说,沙漠之中会出现一位转世神君。这个消息来自这里的世界意识,时空管理局、系统公司和独立任务者都得到了这个消息。
  有很多人接了这个任务,但活着来到沙漠的人并不多,一轮的厮杀已经折损了一半人,来这里的路上又因为空间不稳定,被卷入乱流的人又是一半。
  贺水月跋山涉水而来,他要找到那位神君,不光要一滴血,他还想要更多,他想要永远永远活下去,拥有健康的活下去。
  广袤的大漠,死寂的沙海。
  谁也不知道这是生路还是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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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三个,洋君还想加,但我又怕人物太多你们看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