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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历史 > 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 > 离婚后,我成了首富[八零] 第19节
  宋锦:......
  算了,今晚心情好,不和她计较。
  程泠看妈妈的笑脸,就知道效果肯定不错,忍不住问:“怎么样怎么样?有用吗?”
  进了房间,宋一成叉腰得意极了:“小机灵鬼,猜猜我们今晚卖了多少?”
  “六十?不对吧,那八十?”看着两人笑而不语的表情,程泠瞪圆了眼睛:“不会有一百块吧?”
  “一百多吧,等我数数。”宋锦也有点激动,一把把腰包里的钱倒到床上,一堆硬币和毛票,有得数了。
  最后,数出一个一百一十二块三的数字。
  “怎么这么多呀!”程泠差点要跳起来,要不是念着已经是夜深人静,楼下陆阿姨还在干缝纫活,她的声音还能飚得更高一点。
  宋一成笑得合不拢嘴,开始对外甥女讲述今晚的小奇迹。
  今天他和宋锦一到夜市街,宋锦就先拿着钉好的画去找巷子头那家卖鞋的。老板一听她说,也有点愣,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啊,不过在宋锦直接开出了一个月给五块钱之后,他就心动了——等于是四分之一的摊位费了呢!而且这画也算不上很大,往边边上摆着就行了。
  “我本来是想要和他合作,他给我介绍顾客,只要是他介绍过来的,成功买了东西,我就给他百分之几的分红。但想想,这样不行。第一是不好算账,到时候他要是觉得我少报了,反倒容易起纠纷。”宋锦细细的对程泠说,她有一个好处就是在一些事情上不会觉得程泠是小孩子,懂什么,反倒会愿意详细和她解释清楚。听不懂,多说几次就懂了嘛。“还有一个原因,我不是很想让他知道我这个摊子一个月卖多少钱。所以还是这种方式好,直接给他一个月五块,大家都省心。”
  程泠“嗯嗯”的点头,还是妈妈想得周到。
  宋锦继续接着话往下讲述。
  她和鞋摊老板说:“同志,你看你是卖鞋子的,我是卖袜子的。我们之间不仅没有冲突,反而可以互相介绍人来买东西。你再看看我的画,这双凉鞋是不是你摊子上也有得卖?”
  这是她玩的一个小心机。当时她在鞋子摊上选中了一个自己觉得不错的款,然后自己买了一双,再拿给齐老师,让他画上去,也就是画中女郎穿的那一双。
  “你看,这幅画画的就是你的这双鞋,到时候你自己也可以当做一个宣传,对吧?你的鞋子配上我的袜子,她们肯定会喜欢。”
  宋锦笑意盈盈,话语又极有说服力,鞋摊老板被她这么一说,也觉得颇有道理,立刻就答应了下来。还很大方的表示,要是有人问,他就一定向她们推荐这家锦泠商铺。
  你说,这女同志脑子就是好使,她是怎么想到给自己的摊子还起个名字的?听上去就是不一样!自己也得给自己的商铺起一个才行。
  宋锦不仅给自己的摊子起了名字,还找人做了招牌,不过和正儿八经的店铺挂在门上的招牌不同,只是简单的找人写了毛笔字,贴在一个木板然后半撑着放在地上,简陋得不能更简陋。
  但不管怎么着,这小摊子现在看着也像模像样了。
  事实也证明,引流的这一招很有用,短短一个小时里面,宋锦和宋一成招待的顾客就是之前同时段的两倍多,而且大家都是有目的的奔着长筒丝袜来的。
  “我就要前面那画上的那种长筒丝袜。”大多数都是年轻女性,点名要广告画同款。
  那广告画太美了,谁还没看过《庐山恋》啊?谁不梦想着成为张瑜呀?
  再加上宋锦一说,这是香港过来的,南边现在最流行的穿法,大家更愿意买了。虽然一双的价格并不便宜,比普通的袜子要贵了好几块,但拦不住她们都有一颗向往大都市时尚的心。
  “再带两双短袜子呗,这种短袜子也好看,而且便宜。”宋一成现在也慢慢的学会了招呼顾客。
  “还有伞。”宋锦在旁边笑眯眯的加上一句,“你们看到那广告画里撑着的伞没有?就是现在最流行的,半折叠伞,我敢说现在百货商店都还没得卖呢。夏天撑出去可好看了。”
  有人嫌贵,但肯定也有人会买单。一个小时以内,折叠伞就卖出去了两把。
  到了晚上快九点的时候,一位熟人忽然出现在了摊子前,还带着好几个人。
  “哎呀,你看,我的伞就是在这里买的。”
  宋锦赶紧站起来招待顾客,定睛一看,竟然是第一天晚上出摊时遇到的那位出手大方的时髦女郎,她眼睛一亮:“是你呀,你的伞用得怎么样?”
  “还挺好,可以放自行车筐里,方便多了。”时髦女郎笑道,“我朋友们都问我在哪儿买的,还说我的袜子好看,一定要让我带她们过来。”
  她的三个朋友也是同样年轻又穿得时髦的女人,年纪最大不会超过三十五岁,在旁边你一言我一语叽叽喳喳的说:
  “同志,前面那个鞋摊上摆着的那画,画的就是你的摊位吧?这个主意好,不然你这儿真的太靠里了,我们一般逛夜市都不会逛到这儿来的。”
  “不过你的袜子真不错,我前两个月有在省城的店里有看到,没有买,可后悔了。”
  “还有伞,那张画上那样的,橘色的还有吗?”
  她们话音一落,宋锦就知道,这几位都是不差钱的主儿。最后,果不其然,三人买了一把伞,三双长筒丝袜,还附带了几双蕾丝短袜,连时髦女郎本人都忍不住又买了一双长袜和两双短袜。
  光是这一单,就收入了五十二块!
  程泠听到这儿:“哇!”
  要是每一个客人都这么豪气就好了!
  比较兴奋,宋锦索性清点了一下货,折叠伞至今为止已经卖出去了十把,长筒袜卖出了快三十双,蕾丝短袜卖得最多,卖了五十多双。
  她皱眉:“肉色的短袜卖得最少,才卖了十几双。”
  但是肉色的短袜是最多的,有整整三百双!
  作者有话说:
  今天零点还有一更。
  文中很多细节,像物价啊什么的都是咨询的我妈和我爸,感谢,哈哈。
  ps,放个预收,是我上一本完结文的系列文,写完这本后就开——
  《我在人间开旅馆》
  作为新一代中鼎鼎有名的天赋少女,风小小,因为n次暴力执法损坏公物,欠下巨额债务,被上司一脚踢到了人间,担任白城联络官一职,以工抵债。
  负责给来超凡界的所有生物颁发签证——风小小:这个简单。
  负责处理由超凡生物带来的所有案件——风小小:这个也行。
  负责引导新到人间界的超凡生物们的生活和工作——风小小:勉强也接受。
  直到她看到了白城这处位于破败旅店里,蚊子都不来一只的联络处,面无表情,心里想骂娘。
  就这?
  直到毫无修炼天赋,除了有钱之外啥都没有的氪金大佬、半妖凌默给她出了一个主意——为什么不真的把它改建成旅店呢?
  于是,白城的这处旅店,开始变得神秘无比。
  据说,这里可以找到世上最美味的佳肴;据说,这里还有着生白骨活死人的灵药;据说,这里能经常看到名人大佬出没;据说,这里有着去往异世界的通道;
  风小小:只要给钱,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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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小小:能用暴力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凌默: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然后有一天,凌默对风小小说:我的钱就是你的钱,别客气。
  第 25 章 [vip]
  “肉色的短袜子太普通了, 我在巷子头就看到有一家在卖。”宋一成说出自己的分析:“如果是顾客在巷子头那家买了,那就不会再来我们这儿买了。”
  反正两家价格都差不多。
  宋锦点头同意。而且她发现能在自己家摊子上买东西的顾客,都是比较时尚的, 大多很年轻, 二十多三十多岁。她们愿意买的也都是这些时髦货儿, 所以反倒便宜的普通袜子卖不出去了。
  是她一开始批货的时候想当然了。
  宋一成皱眉:“姐,那可咋办呀?足足三百双呢。”
  宋锦嘿嘿一笑, 把床上的钱收好,美滋滋的:“先不管那么多了, 我们这几天,总共卖出去三百块呢。”
  准确的来说, 是三百零一块六毛,除去货款的利润能有一半多。而这才短短的四五天时间。所以,先让她乐呵乐呵吧,那些头疼事儿暂时放一边——这也就是因为普通袜子虽然多,但货款小,三百双也就是一百块不到, 不然她现在就能急死。
  “我想再去吃一次红烧肉!”程泠很给面子的拍掌, 然后举手要求。
  宋一成想起那天吃到嘴里的红烧肉,也双眼放光。
  “行, 没问题!”宋锦豪气的一挥手,“等明天中午我们就去吃!”
  第二天,锦泠商铺的营业额再创新高,从一百一十二上升到了一百二十三。不过到了第三天, 就下降到了八十五, 然后开始进入到了一个平稳期, 差不多停留在了每天七十到八十左右。而且有一个比较好的循环就是经由人介绍过来的顾客开始逐渐的变多了, 说明它的口碑正在慢慢的传播出去。这也和宋锦之前所期待的一样。柳市并不大,时尚的年轻人们很容易就一传十,十传百,这可比做什么广告的效果都要好。
  但!也是因为如此,她的东西需要常常换新才行。
  一个礼拜后宋锦清点了一下货物,给黎姐的bp机上发送了一条消息,留了公共电话亭的号码,让她打过来。
  “阿锦,你就要补货了?”黎姐有点惊讶,恭喜她:“看来生意很不错呀。”
  “托您的福。”
  和她寒暄了几句,宋锦开始进入正题:“黎姐,之前的长筒丝袜,我需要再补一百双,然后带花的蕾丝锦纶短袜,需要补三百双。”她详细的讲了一下自己的要求,让黎姐务必给她留好货,“可以的话我下午就给您去邮局汇款。”
  长筒丝袜只剩下五十双不到了,她需要尽快补货,因为邮局汇款是需要时间的。如果不是手上资金只回笼了七百多,她本来都还想要多补一点。
  “另外麻烦黎姐帮我去肥佬的摊上拿十把折叠伞一起寄过来。”折叠伞虽然卖得不快,但胜在利润高,所以还是可以继续卖一卖,接下来八九月份,都是盛夏期,不管是遮阳还是挡雨都能够派上用场。
  “唔问题。”黎姐答应下来,她的老客们经常会要求货放在一起发,可以节省运费。如果是批得多,再加上看那人顺眼的话,她是可以代办的。
  “还有一个事情想要麻烦黎姐,”宋锦有点为难,但还是开口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新的时髦玩意儿,适合夏天用的,如果黎姐在市场上有看到的话,还请麻烦帮我留意一下。”
  既然摊子上的大多数顾客都是时髦的年轻人,那肯定是爱好追尖儿追新的,她得很快的更新款式才可以留住她们。而柳市过去一趟广州实在是有点远,坐车要二十多个小时,车票和住宿费也不便宜。她不可能隔三差五的就去一趟。她知道本地的有一些摊主,是在隔壁城市的一个新起来的批发市场去拿的货,但她看了一下,货的款式和品质还是比不上南边儿。
  “最近流行的,就是太阳帽咯。”黎姐倒是不介意,和她说起最近流行的东西:“就像是《我爱夜来香》里艳虹1戴的那个样子,好靓啊。”
  宋锦有点糊涂,这是什么?黎姐也反应过来:“上次你来广州,冇去过录像厅的?就是香港拍的一部电影,好看的。”
  录像厅?柳市还没有这个东西。宋锦听黎姐描述,恨不得现在就在广州,可以好好的给自己补上一课。
  “要不我寄个样品给你咯?你看看,要的话,再来拿货。正好那个档口是我亲戚开的,不过我可以保证款式和品质肯定是没得挑的。”
  “冇问题。”宋锦赶紧用粤语回答她。她上次在广州简单的学了几句。
  下午的时候她就去邮局给黎姐汇了款。把钱拿出去的那一刻,心里也不是没有担心,要是黎姐收到货不认账的话怎么办?这可是几百块呀!要真出事了,自己接下来就难了。但最终还是心一横,一咬牙把钱给汇了出去。她算是看清楚了,现在这年头就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要是自己瞻前顾后,可能就啥也干不成了。
  等到回来的时候,迎接她的不是女儿香软的小身子,而是宋一成的鬼叫:
  “姐——!我想好那些袜子要怎么卖了!”
  宋锦被他吓一跳,摸了摸胸口,一个眼刀飞过去:“你给我小点声,快被你吓出心脏病来了。”
  “妈妈,舅舅这次真的很厉害。”程泠跑了过来,这次没有吐槽她舅,反倒夸了起来,让宋一成非常的得意。
  陆冬林在旁边一边缝衣服一边笑。
  “来,说说,想到什么好主意了?”宋锦喝了口水,示意宋一成说下去。
  宋一成这才开口,不知道为啥,虽然他现在已经比他姐要高出半个头,但是面对她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的怂。可能是因为小时候挨揍的记忆实在是过于深刻,已经成为了条件反射。
  “是这样的,这些袜子吧,既然城里人看不上,我们可以去乡下卖呀。”宋一成凑了过去,“咱乡下不是明天就要赶集了吗?咱拿过去去集市上卖啊!就算是便宜一点卖完,那也赚了。”
  这边的习俗,每一个乡在每一个月都会有一次集市,各个村的人从四面八方的赶过来,因此也俗称赶集。桂花潭村所属的乡,每个月逢农历四和九就是赶集的日子。明天正好是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