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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恐怖 > 花都遁甲小道士 > 第128章 南天门
  桂福全叹了口气,说:“一开始老奴并不知小倩已有身孕,只是在数月过后,她忽然违背与老奴之间的誓言,让一位外地商贾纳作了小妾,老奴一气之下入宫做了太监,后来老奴得知,小倩之所以嫁予那位商贾,是因为她怀上了老奴的孩儿,而又不能在烟花之地将孩儿诞下,只得委身他人。”
  “这么说是你误会她啦。”
  “唉,怪只怪老奴当时无能,没钱为小倩赎身。后来老奴得知小倩在那位商贾家中诞下的是一男孩,心中暗喜,没想到老奴竟然有后人在世。老奴年过六旬后,承蒙皇上恩准,得以告老还乡,立誓定要找到小倩与老奴的孩儿,然而这一找就是十五年,直至老奴百年,也未能找到她母子二人。”
  “我靠!你活着的时候找了十多年都没找到,现在又过了一百多年,我上哪找你的后人去?这不等于大海捞针么!”
  “其实在老奴临终之前,已经得到了一些线索。”
  “什么线索?”我立刻追问。
  “老奴打听到,那位商贾是龙城人,姓沈。”
  “所以你也来了龙城?”
  “没错!只可惜来了龙城没过多久,老奴就旧疾发作。”
  “龙城人,姓沈?”我想到了沈靖澜,沈家在龙城是数一数二的豪门,会不会桂福全所说的那位沈姓商贾,就是沈家的先祖?
  我思索了片刻,说:“我尽管试着帮你找找,不过能不能找到我可不敢打包票,而且恐怕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你得有心理准备。”
  “老奴知道此事不易,只要你尽心帮助老奴,无论能否找到,都少不了你的好处。”
  “那个……,要不你先告诉我,你那些家当藏在哪儿?我去瞅瞅。”
  我话音刚落,桂福全立刻说:“那可不行!若是老奴告诉了你,你拿了东西却又反悔了怎么办。”
  “切!你把我当什么人!要是我那么没信用的话,根本就不会花几万块买一只鸟儿来供你附体。再说了,那些东西埋在地底下都一百多年了,谁知道还在不在那儿!搞不好早就被人挖走了。”
  “可定在那儿!老奴那些家当乃是老奴亲手所藏,未曾假手他人,除非那栋老宅子已经被拆掉了。”
  我微微一怔:“老宅子?”
  桂福全意识到说漏了嘴,支吾道:“呃,你就别再多问了,总之只要你尽心帮助老奴,那些东西都归你所有。”
  我没再多问,不过心里却在想,如今在龙城,清朝时期存留下来的老房子恐怕也没多少了,可能城南老城区还剩下一些,但估计现在也早已不能住人。当然,也许桂福全藏黄金的老宅子在很久以前就已经被拆掉了。
  我和桂福全之间算是达成了“君子协定”,只是我对他所说的千两黄金早已没了一开始的奢望,自然也没有立刻忙着去帮他寻找后人。
  由于不能直呼桂福全的名字,称他“鸟人”也不合适,虽然他现在就是地地道道的鸟人。
  我思前想后,决定叫他小桂子,他生前是一位太监,在宫里的时候,皇上、娘娘就是这么叫他,我正好过一把当皇上的瘾,主要是他对这个称呼不排斥,而且当着外人的面这么叫他,也不会引起怀疑。
  小桂子成了这家里的一员,我怕十三把它当成一顿美味大餐,对十三好一番“威逼利诱”,一方面警告十三,绝不能打小桂子的注意,另一方面,我每天给十三烧一顿红烧鲫鱼,里面加入了十绝香,吃得它每天乐不思蜀,不对,是乐不思鸟。
  十三毕竟是妖灵,它很快便意识到,自己的饮食待遇之所以忽然得到大幅提升,全都是因为有了小桂子的缘故,非但没有打小桂子的主意,反而对小桂子十分友善,而且我发现,小桂子似乎能够听明白十三叫唤的意思,这可是件好事,有小桂子做翻译,今后我和十三就能对话了。
  不知不觉,十多天过去了,快过年了,学校都已经放寒假,凌馨儿差不多也该从省城回来了,这天下午,我忽然收到凌馨儿发给我的信息,让我晚上去一趟南门老城区,她还发了一个地址给我。
  这让我有些纳闷,怎么让我去城南呢?难道她家在城南也有房子?
  我再转念一想,其实也不是没有可能,说不定凌馨儿是急着见我,所以约我去那儿见面。
  想到这,我不免有些激动,天黑后,我便骑着单车赶往城南。
  城南是兴建于清末民初的老城区,据莫疯子说,那地方很邪乎,在世的时候,总叮嘱我别去那儿,不过他说的话,我一向不放在心上。
  前些年,本来听说要把城南老城区拆了进行城市开发,不过后来市文物局的说那些老房子很多都是文物,象征着龙城的文化传承,非但不能拆,还得大力保护,于是老城区就成了龙城一道独特的风景,当然,有没有人欣赏这道风景,就不得而知了。
  我家在龙城东北方向,距离城南较远,我足足踩了一个钟头的单车,才到达城南,大老远,便瞧见了一座破旧的牌坊,牌坊正中挂在一块牌匾,上面刻着三个漆已经掉得差不多的大字:南天门。
  我靠!居然称为南天门,合着再往里走就是凌霄宝殿了?
  我穿过那座牌坊,四下一瞧,哪是什么凌霄宝殿,全是破旧不堪的老房子,甚至比我现在住的那栋宅子还要老旧得多,而且我几乎没瞧见一个人,这才七点多钟而已,怎么会这么冷清呢?
  我一个人骑着单车,穿行在狭窄的巷道间,巷子里连个路灯都没有,到处都是黑漆漆的,好在我准备了手电筒。
  这特玛的简直就是一座鬼城!也不知凌馨儿怎么会约我在这么一个冷清的地方见面。
  我心里正犯嘀咕,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响动,我立刻停下,拿手电筒转身一照,似乎看到一道人影在身后不远处的巷道口一闪而过,不过并没有看到有人走出来。
  到底我眼花了,还是刚才有人刚好经过?总不至于有人跟踪我吧?
  我等了一会,见并没人出现,又骑上单车继续前行。
  一路上,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气氛太过冷清搞得我心里有些紧张的缘故,我总感觉好像有人跟着我似的,但我每次回头,都没有瞧见人。
  我在错综复杂的巷子里七拐八弯,终于找到了凌馨儿发给我的那处地址,这是一栋老旧的宅院,比我住的那栋宅子还要更为老旧,而且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人住这儿了,院门破旧不堪,看上去哪像道门,简直跟猪圈的围栏差不多,仿佛只要用手轻轻一推,就能将门推倒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