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情义有价
杜兰娘从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
运气好的话, 她就不会在幼年被拐,被卖入青楼,拼命学习琴棋书画以求给自己增加价值的同时, 也期盼如话本中的传奇一般,红拂女遇上李靖, 梁红玉遇上韩世忠……可现实很快教会她做人,打马游街的状元郎有妻有子, 探花郎目下无尘, 破瓜日妈妈高悬的牌子被个脑满肠肥的富商拍下,噩梦一般的日子她是咬着牙强颜欢笑熬过去,直到在莲花舍表演画舞之技艳惊四座,她才有了选择客人的权利,才有了存下私产的机会。
寻常客人的缠头金多是交于妈妈, 可若是私下里给的赏银或礼物自己收下的, 妈妈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过, 知趣的花娘会给妈妈分润以免东家追究,毕竟她们的卖身契都在主家手中, 生死来去都不由己。
当红的花娘身价极高, 动辄万金不易,也很少有人愿赎。然而女子红颜易逝,男子最贪新欢, 哪个花魁都不可能永远鳌头独占,花期一过,身价便一路下跌, 若不想最后沦落得老来无人问津身后无人供奉香火,就得早早给自己寻个出路。
手头有点钱,能自赎其身的, 大多会寻个小门小户的人家远嫁,便是如此,也终日惶惶担心被人发现身份,若能拿捏得住尚好,拿捏不住的,最后也未必有什么好结果。
杜兰娘看上李行古,一则是因为他相貌俊朗“痴心”不二,二则就是因为她自己有钱。
她原本还盘算着,待李嘉中举后,自己拿银子让他帮忙赎身,两人一同回李嘉的家乡成亲,他故里父老不知她身份来历,便可由得她侍奉公婆教养子女,待日后他外放为官,她亦可如红拂红玉,一展所学,助其成名,也不负她这十来年的苦读。
可没想到那厮竟是个金玉其外的绣花枕头不说,竟然把算盘打到了她头上。
若非方探花一语戳破,她尚自沉迷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之中,自以为将李嘉迷得颠三倒四,险些荒废了学业,可没想到那人竟是在诓骗自己,前方分明是泥沼陷阱,哪里有什么锦绣前程。
尽管如此,她依然不敢相信,方探花递来的绳子,真的是救她,还是另有所图。
她犹豫着,迟疑着,章玉郎却有些急了。
“兰娘,难道你还想着那位李公子?放榜这么多天了,他可有来找过你?可曾跟你说过未中举的事儿?说是要替你赎身,那银子是他出还是你出?”
实话最为伤人,杜兰娘苍白的脸上也微微泛起了一抹羞红,若是不被人戳破真相,她还真的险些做着美梦跟人走了,“李公子昨日派人捎信给奴家,说是在考场发病未能考完,这几日休养好身子,就来替奴家赎身,一同回乡……”
她轻咬贝齿,难以启齿地说道:“奴家已将药钱和赎身银子给了他,或许……或许明日他就会来。”
章玉郎倒吸了一口冷气,“都给他了?我若是没记错,你的赎身银……至少要八千两啊!”
八千两,方靖远在心底盘点了下自己的小金库,略酸。若没有母亲陪嫁的小宅子,官家赏赐的银钱,辛大佬买弓弩的大手笔……他基本上可以去吃土,而现在,他的俸禄加上其他的收入,还不够兰娘身价的十分之一。
忽然有些明白李嘉的心理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若是这颜如玉还自带黄金屋,只要带回家就能满足一切需求,还会对他崇拜敬仰唯命是从,管吃管住管生孩子,软饭这么好吃这么香,谁还愿意去悬梁刺股寒窗苦读搏命应试拼命出头?
当咸鱼它不香吗?躺赢的人生有何不好?
反正都有十娘负责貌美如花还负责赚钱养家,他只需要一边哄着她给她所要的“爱”,一边忽悠她让她以为这世上只有他肯“爱”她,将她的自信和人格打压打碎,让她彻底成为他的奴隶,待价值压榨殆尽后,在这个时代,还可以转手卖给别人……
无本万利,足以让人践踏王法罔顾人命,更何况区区一个“情”字。
北宋真宗年间曾有过两位宰相争着求娶一位寡妇,是因为她长得真倾国倾城吗?无非为她有钱而已。就连名传后世大名鼎鼎的女词人李清照,丧夫二嫁时还被人骗财骗色兼家暴,最后告官几乎同归于尽才得脱身。
所谓情义无价,不过是因为没人开价,或者开的价不够高。
“你猜,他明日会不会来替你赎身?”方靖远问道,“你……还打算跟他走吗?”
章玉郎看看方靖远,再看看杜兰娘,也不禁有些犹豫了,“他若是来了,说不定真的对你有心,或许以后你就有依靠了……跟他走也无妨吧?”
万一……那位李公子只是读书的能力不够,人品差点,但对兰娘是真心的呢?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人,越是他们这样身处欢场中人,见多了挂在嘴上的恩爱,就越是看重这近乎虚无缥缈的真情。
杜兰娘沉默了一会儿,苦笑了一下,“若不曾听探花郎一席话,或许我真的就跟他走了。只是……”她抬眼望着方靖远,眼底有小小的火簇燃起,带着几分期盼和向往,“不知探花郎所言的另一条路,通往何处?”
“当然是……”霍千钧刚要开口说是方家,就被方靖远一把拉住,抢先说道:“当然是你自立门户,以兰娘之才,难道甘愿埋没于后院之中,沉沦在家务宅门是非里?”
杜兰娘的眼神暗了暗,却并未失望,“难道探花郎以为,奴家有何才能,足以不仰仗他人,便可自立于世?”
方靖远指了指霍千钧的后背,说道:“方才我正是看了九郎身上的刺青,方知娘子有一手好丹青。后来又闻得玉郎说娘子书画双绝,以画入舞,堪称莲花舍一绝,既然有此才艺,何必以色侍人?与其将自己的终身寄托在他人身上,不如自立自强,说不好听的,但是娘子的画,赚得银子就远超在下俸禄所得,何愁生计无依?”
章玉郎却苦笑了一下,说道:“探花郎出身名门望族,怕是不懂民间疾苦,兰娘若无依无靠,纵使能赚再多银子,亦如幼童抱金过市,是祸不是福,以她自身之力,根本保不住啊!”
呃,是他想当然了,今时不同往日,这是礼教森严的古代社会,而不是开放自主的21世纪,方靖远立刻意识到自己想法的偏差,也明白了为何杜兰娘听到他肯指点另一条路时眼神重点期盼,只是尽管世人对纳妾之事并无苛责,他亦不愿在自己的小家庭里安置一枚不定时炸弹。
哪怕作为单身狗的他还没正经谈过恋爱,亦不愿与人分享,将心比心,自是宁可被世人当成不解风情的呆头鹅,也不想闹出什么婚外情和“红颜知己”来。
略加思索,方靖远便说道:“先前我所说的,是因为我有一个朋友……”
他还没说完,霍千钧已经跳了出来,义愤填膺地说道:“怕什么,兰娘你若是愿自立门户,小爷我给你撑着!要是敢有人来打你的主意,看我不捶扁他的狗头!”
章玉郎嗤笑一声,说道:“你要是敢为兰娘出头,只怕回家就要被霍老太君打断腿了吧!”
霍九郎再混再霸王,在勾栏之中仍是个不沾惹花花草草的义气男儿,霍家的家教虽然到现在已经不剩下什么了,但也容不得他纳个妓子回府或是在外面置办外室,反倒是探花郎身无牵挂,明明是个好去处,偏偏他甩手甩得干净,那一个朋友,就不知是他自己,还是真的另有其人。
杜兰娘朝着霍千钧福了一福,无论如何,他能有这个心,她亦当领情,“多谢九爷厚爱,只是奴家相信,探花郎既然说了,定然能帮奴家找到个好去处。”
霍千钧先是受了她这一礼,但听她依然想着方靖远,不服气地冷哼道:“他还有什么朋友我不认得的?我也是他的朋友……方元泽,莫不是你自己想要金屋藏娇?还找什么借口?”
“在下绝无此意,”方靖远干咳了两声,说道:“我的确有个朋友在临安城里刚盘下了一些产业,其中一家是在御街口的茶楼,若是我估计的不错,他是打算做个适合文人雅聚之所,正缺人手,兰娘若是有意,我愿保荐你前去工作,在那儿,定然无人敢打你的主意。”
他在那里有入股,辛弃疾又是个在官家那挂了号的猛人,人身安全这一点,他还是能给杜兰娘保证了的。
只不过兰娘才是第一例,若有第二个乃至十个百个如此遭遇的女子,想让她们独立生活,还得找官家要个方略才行,否则再繁华的临安城,少了这些多才多艺的女子,岂不是枉担了人间天堂的美誉?
“多谢探花郎好意,兰娘心领了。”杜兰娘明白了他的意思,虽有失望,但更加敬重他的为人,毕竟,他的提议是完全基于将她当成一个普通人,给予的是工作而不是包养,在他眼中,她是个有才华有能力的女子,并非一个出卖色艺的妓子。
仅这一点,就足以让她心甘情愿地为他做事,只是,在此之前,她还有一点儿不甘。
“奴家尚要等李公子回来,替奴家赎身……只是奴家有个不情之请,请九爷和探花郎相助……”
“兰娘!”章玉郎一听她居然拒绝方靖远,顿时就急了,可听杜兰娘再说了几句话,不由转怒为喜,最后忍不住抚掌大笑,道:“好!好!好!那我届时也不去别处,一并去瞧瞧你这出大戏!”
有了章玉郎和杜兰娘这两员大将,方靖远的计划也算成了一半,想着杜兰娘的嘱托,也顾不上再看莲花舍的演出,就辞别了霍千钧和章玉郎先行回府,不想霍千钧得知他要回府去见“另一个朋友”,连兰娘的事也不管了,非要跟着他回家不可。
带着这么一个巨型人形挂件回家,刚走进他家所在的巷子,还没进门,方靖远就差点以为走错门了。
巷子里堵了五六辆马车,将整条小巷塞得满满当当,而他家门里门外则有数十个穿着褐衣短打的彪形大汉进进出出,忙个不停,其中一人老远看到他,就高呼一声“方大人回来啦!”
那些人齐刷刷地放下手中的东西,站直身子冲着他大喝一声:“见过方大人!”
声如雷霆,气若猛虎,震得方靖远耳朵疼,就连跟着他的霍千钧都忍不住扯了扯他的衣袖,问道:“你这是得罪了什么人吗?被人堵上门来?要不要我去叫些人来压阵,替你把他们打出去?”
“不必!”方靖远哭笑不得地说道:“他们应该是我那个朋友带来的人,你不是想见见人吗?一起进来吧!”
带着霍千钧跨过门口大大小小的箱子,刚一进门,就听到里面传来辛弃疾风风火火的声音。
“赶紧再去换些银钱来,东西不够路上可以买,要是钱不凑手那边没得银庄换钱怎么办?”
“什么?装不下?装不下就把吃食搬下来,带够路上两三天吃的就行……这点事儿还要我吩咐,要尔等何用?!”
霍千钧一眼就看到了方靖远那个巴掌大的院子里鹤立鸡群般的高大汉子,差点把眼珠子给瞪了出来,一把拉住方靖远的胳膊,声音都有些发颤了,“你……你说的朋友,是辛弃疾?独闯金兵万人大营杀人无数的辛幼安?”
传言果然越来越夸张,方靖远拨拉开他的手,免得被他扭断了,淡定地说道:“是幼安兄没错,但他不是独闯金兵大营,还带了五十个好汉……”
“好汉!果然不愧是敢杀金狗的好汉!”霍千钧被他甩开手,不但没恼,反而彻底丢下他,大步朝辛弃疾走去,拱手一礼,高声道:“在下霍千钧,久仰辛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过奖过奖!”辛弃疾懵头懵脑地受他一拜,有些不明所以地望向方靖远,“这位是……”
“钧容直霍千钧,我打小一起长大的兄弟。”方靖远干脆地说明他的身份,接着把辛弃疾拉进书房,三言两语说了下自己打算干的事儿,听得辛弃疾眉飞色舞,大呼痛快之余,又有些左右为难起来。
“可惜我奉皇命得先去西南传旨接回岳家人,否则这个热闹我一定得掺一脚……”
“等等!辛大人你说你奉旨去接回岳家人?是哪个岳家人?不会是岳元帅的家眷吧?”
霍千钧听着听着,突然插话打断,感觉两人的话中信息量有点大,自家这个兄弟几日不见还真是要刮目相看,认识了如此英雄好汉不说,居然连这么大的事儿,连他这个临安小霸王都不知道。
“正是。”辛弃疾警觉地朝外看了眼,低声叮嘱道:“念在你是元泽的朋友,方才不曾避讳,但在人接回来之前,切切不可外传!”
“我懂得,只是不知辛大人何时准备出发?带多少人同去?”霍千钧两眼放光,简直恨不得立刻就跟上去,“可否……带我随行?”
“不行!”不等辛弃疾开口,方靖远就先替他一口回绝,“辛兄领的是剿匪的差事,他要办的是正事,离京尚无人在意,你若是跟了去,岂不引人瞩目?若是招来麻烦,坏了皇上的大事,你可担当得起?”
更何况,霍九郎是霍家长房嫡脉的唯一嫡子,老祖宗疼得跟眼珠子似的,才会向上皇讨了个钧容直的门面差事给他,既好看拿得出手又没什么危险,可若是跟着辛弃疾出门,那是成天的刀光剑影,风里来雨里去的,就他这样的,能不能帮上忙还两说,若是再出了什么岔子,岂不是给辛弃疾添乱?
霍千钧一听就恼了,“我担着又何妨?你以为我怕那些乱匪不成,我好歹也是殿前司的御前侍卫……”
“谢谢,钧容直是殿前司里玩乐队的,可不是打仗的。”方靖远面无表情地说道:“就凭你那几下花拳绣腿,除非你能在这次武举会试里拿个名次,名正言顺地从军,否则就甭想着跟去添乱了!”
“会试?要开武举了?”又是一个重磅消息,砸得霍千钧眼冒金星,拉着方靖远急忙问道:“真的假的?不会是逗我玩吧?”
“假的,我还是考官!信不?”方靖远把他推出书房去,“想报名就先回去读读兵书,省得到时候考试时一笔字写得跟狗爬一样鬼都认不出来,到时候别跟人说你认识我啊!”
“嘿嘿,我偏说!”
霍千钧已经乐呵得像条傻狗,安上条尾巴能摇出花,插上翅膀能飞上天。
“武举会试是吧,我也能考个武状元探花什么的,到时候打马游街,肯定比你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更威风!到时候……哈哈哈……”
他已经开始畅想满城的小娘子追着看他的英姿,朝他掷来漫天鲜花和鲜果……他到底该接哪家娘子的荷包呢?
送走了霍家狗子,方靖远终于松了口气,又跟辛弃疾求了阙词《水龙吟》,看到他提笔写下的“举头西北浮云,倚天万里须长剑”(注1),就当即喝了声彩,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准备等到章玉郎的《说岳》初稿出来,正好用作卷首语。
他改变了辛弃疾被南宋官员排斥打压的历史,让他走上了与那个平行时空里截然不同的路,可以为国为民一展抱负,而他的才华在那里,无论什么心境,写出来的诗词一样足以流传千古。
辛弃疾虽不知他为何看着自己写的东西一副百感交集的模样,但也能看出他的喜爱之情,不由诗兴大发,连着写了几首诗,抬头都写着赠元泽,搞得方靖远哭笑不得。
不知后世的考生们被逼着背诵默写这些诗词时,还要分析辛大佬当时的语境心境,想起那个跟他交好的“元泽”贤弟时,会不会如他当年一般,腹诽三千遍?
末了,辛弃疾还有些感慨自己不能参加的会试,当初在金国治下他已有举人功名,还借着应试之名混入金都搜集了不少金兵的情报,连当初完颜亮图谋南征的消息和行军路线都是他暗中传回南宋的,但他并未参加金国会试去做金人的官,如今回到南宋直接被赵昚赐进士出身,也不必参加大宋的会试,这在旁人看来无比荣耀的免试直升资格,却让他颇为遗憾。
“不能应考,就不能打马御街前,唱名东华门,实乃人生一大憾事啊!”
不知为何,听他这么一说,方靖远忽地想起早年有位出身名门的学霸,后来去当了电视节目主持人,嘴上常挂着的一句台词就是,“没参加高考,是我一生的痛!”
(╯‵□′)╯︵┻━┻你们学霸的世界,原来从古至今都是一个德行的!
对此,方靖远只能咬牙切齿地安慰他,“你的差事办得快点,回来还能赶上武举会试,我可是向官家保举你为考官,如此你也算参加过会试之人。可你若是赶不回来,那就真没办法了……”
辛弃疾一听就乐了,“那你放心,我一定赶得回来,到时候不光我自己回来,说不定岳元帅的家人里,还能带回几人参加武举会试,将门之后,虎父无犬子,定是来日国之栋梁!”
“呵呵!”
看到他满怀憧憬去收徒的模样,方靖远就不打击他了。
对素来敬仰的岳元帅家谱,他还依稀有点记性,因岳飞岳云父子之死,岳家后人几乎都弃武从文,第三代第四代倒是出了几个文学大家,至于几百年后再有人自称岳家后人重新领兵挂帅,那都与此时的岳家人无关了。
至于《岳家小将》里那些岳雷挂帅,领着岳家众小将门大杀四方,直捣黄龙府的故事,不过是后人的yy传奇,并非正史,可见在众人心中,岳家军自此消亡,终究是让人意难平,心不甘,而已。
“阿——阿嚏!”岳璃连打了几个喷嚏,揉揉鼻子,暗暗嘟囔了一句,“莫非是阿爹还在怪我偷了他的印信北上从军?反正族谱上也没我的名儿,还不让人自谋出路了吗?”
抬头朝前方隐约可见的城池轮廓看了眼,不禁有些咋舌,“都说江南富庶繁华,果然名不虚传,比南荒边城真是大多了啊!”
只可惜,他带的银钱这一路上早花得七七八八,又不愿在客栈睡大通铺闻人的脚臭,任他有天大本事,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也只能在柴房寻个地落脚,帮着劈柴喂马抵算房钱,还能管两顿稀粥果腹,勉强能撑些日子。就等着寻个机会去报名从军,以后就吃军粮睡军营,不用再担心明日的吃住问题了。
“滚滚滚,我管你以后还有没有钱,现在你连房钱都交不起,还有脸赊账?当初你被赶出贡院,我就该把你赶出客栈去,平白坏了我们客栈的名声,污了这好端端的地方……还有脸说自己是才子,狗屁的才子!”
店家将一个秀才打扮的男子粗鲁地推出客栈正门,那人脚下虚浮,被推倒在地上,恼羞成怒地叫道:“你这厮狗眼看人,日后本公子若是中举,定要拆了你这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