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都市 > 奇案手记之解谜人 > 外传1卧底
  与其他警员相比,曾经在黑帮当过卧底的胡栗,经历显得格外复杂。
  还没从警校毕业的时候,胡栗就被相中,派入黑帮充当卧底。当时他才刚刚成年。
  与《无间道》中陈永仁的经历不同,胡栗倒是没有从“基层小混混”做起,而是一跃成为了外省某个黑帮头子的副手。
  原因无他——这小子太能使诈!
  在一次黑帮与国外毒枭进行交易时,毒枭显得格外嚣张,他拿出一袋子近乎透明的粉末,对胡栗和他的老大说:“我们这些货都是高纯度的,你们之前应该没见识过这么高纯度的货吧?”
  胡栗和他的老大都显得很心虚——这是他们第一次进行毒品交易,生怕在对方面前“露了怯”。
  那毒枭从袋子里挑出一小管粉末,先捻起一小撮,送到自己的鼻端,使劲嗅了嗅,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随后,他挑衅地望向对面的人。
  胡栗的老大额角见汗,他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胡栗却大大咧咧地上前,往对方面前大剌剌地一坐:“喂,就这点儿东西,您也在我们面前显摆?”
  他从怀里掏出个棕色的瓶子,一边拧开瓶盖,一边说:“听说过非洲的‘brown brown’吗?那是一种毒品吸食方法,要把火药和粉混合,从鼻子里一股子劲儿‘闷’下去,新鲜热辣,保证刺激。另外,听说过亚马逊丛林里的食人族是怎么吸食毒品的吗?要加入一点儿勇士的骨粉,敌人的脑浆……嘿嘿,光是听这配方,有的人就受不了呢。”
  他拧开瓶盖,掏出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把瓶子里的粉末倒出来少许,再小心地把瓶盖拧好。
  他再拿出一张银行卡,把那堆粉末均匀地分成三份。最后把钞票往前一推,冲那毒枭说:“哥们儿,这可是咱的独家配方。享用一下么?我请客。”
  那毒枭狐疑地望着眼前的钞票,钞票上的粉末呈米白色,带着一种奇怪的刺激性味道,除此之外,还有一股淡淡的薄荷香味。
  毒枭踌躇了很久,说:“你这么做……恐怕不卫生吧?”
  这就等于是婉言谢绝了对方的“好意”。
  胡栗冷哼了一声,说:“在美国和加拿大,街头毒贩们吸毒可都是用钞票啊。”说完,他把那张钞票挪到自己面前,把鼻孔凑上去,用力一吸。
  现场所有人都能听到他吸入那些粉末时发出的响亮的声音。
  吸入粉末之后,胡栗连打了两个喷嚏,随后摇了摇脑袋,脸色红涨了起来。
  “真特么够劲!要不是怕吸多了误事儿,老子真想现在就把这瓶干完!”他鄙夷地朝毒枭那边望了望:“您真的不来点儿?”
  毒枭又犹豫了一阵,朝自己的一个手下打了个手势:“人家也是一片好意……你去试试吧。”
  那手下皱着眉来到胡栗身边,胡栗咧嘴笑道:“这可金贵得很!放心,我也不会多给。”说完从瓶子里倒出一撮,给了那手下。
  那手下使劲忍住恶心的冲动,把那一撮粉末灌进鼻子里。
  不消片刻,他觉得一股清灵气儿从鼻腔里渐渐升起,直冲四体百骸,乃至灌入了天灵盖……
  他忍不住重重地打了个喷嚏,然后翘起大拇指,喊了声:“好!果然是好货!”
  毒枭再也不敢小觑对方,胡栗的老大趁机压价,比平时多购入了三成。
  事后,老大当众给胡栗赏了一大笔钱,并宣布把胡栗定为自己的“接班人”。
  他哪里知道,胡栗是警方派来的卧底。就在那场“交易”的时候,胡栗身上还藏着窃听器,把整个“交易”的过程都给录了下来。这就成了以后给他定罪的证据。
  没过多久,警方就把他的老窝给围了个水泄不通,连人带毒品全都拿了下来。
  等这事儿平息下去之后,胡栗也挪了位置,改名换姓,重新开始。
  负责主持此次抓捕行动的警员私下里问胡栗:“你小子胆子真大,居然随身带着毒品?”
  胡栗咧嘴一笑,把那小瓶子拿了出来:“你可要看好了,这可不是毒品,是我出国的时候买回来的鼻炎药。是一种合法的药物。可以凭医生开的处方从药店购买。”
  “鼻炎药?可那毒枭的手下吸了之后,明显出现了和吸毒很类似的反应啊。”
  “这种鼻炎药本身含有伪麻黄碱成分。伪麻黄碱是鼻炎药、感冒药中常见的成分,是从麻黄科植物中麻黄或木贼麻黄、草麻黄中提出的生物碱。它的性质及应用与麻黄素相似,一旦服下,有较轻的兴奋作用。”
  “靠,这么说来,这是一种毒品啊!”
  “严格说来,它并不是毒品,但可以通过并不复杂的化学转化过程,,制成甲基苯丙胺,也就是俗称的‘冰毒’。缉毒科的师兄跟我说过,以前常见的感冒药‘新康泰克(复方盐酸伪麻黄碱)’,一颗胶囊中含有盐酸伪麻黄碱九十毫克,凑齐十盒新康泰克胶囊,就能制出三克冰毒。所以,现在购买新康泰克一类的感冒药物都要受到限制。医生轻易也不会开这类药物。”
  胡栗在黑帮卧底多年,除了掌握了不少黑帮的资料之外,也间接地掌握了不少国外走私犯、毒枭的资料。当他的身份从卧底恢复成正式警员之后,有不少在逃犯将他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急于除之而后快。
  为此,胡栗不得不带着老娘,背井离乡,远远地离开了故土,来到了这座北方小城,在警队里担任刘水的副手。
  有个传言——连“胡栗”这个名字,都不是他的本名。
  其实,无论是说资历,还是说管理能力,他都与刘水不相上下。只是之前的“卧底”生活,还是在他身上留下了很多难以消除的烙印,比如说他到了夏天就从来不敢挽起袖子,因为他的胳膊上有在黑帮卧底时留下的刺青。他用了很多方法,这些刺青始终都无法消除,这成了他的一个“心结”。
  现在的他,宁肯当警队里的普通一员。“低调”是他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