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时, 只要是到了周末或放寒暑假,陆语冬就会一趟趟地往不是故人跑。
酒吧歇业时间晚,每次回到家里, 最早也得有两点半了,如果恰好当天两人都需要洗个澡, 为了节省时间,通常就会一起挤进那个小小的洗浴间。
次数虽然算不上多, 但当时的陆语冬真没有觉得哪里别扭过, 感觉就像是再小一点的时候, 每次洗澡都有妈妈陪着一样。
只是后来, 她渐渐长大,慢慢有些不好意思了。
害怕被笑话, 害怕被比较, 更害怕身体坦诚相见时,自己无处安放的双眼会被曼珠察觉。
她确实做不到心如止水了, 打从心里藏了一个小秘密的那一天开始, 就早已做不到了。
从前,她对曼珠的凝视,对曼珠的依赖,甚至肢体上的任何接触, 都是那么的单纯简单。可忽然从某一天起,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从前的自然之举,渐渐变成了一种伪装与模仿。
她开始假装自己仍和从前一样,只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喜欢黏着自己依赖之人。
她开始观察并模仿身边同学与亲人, 以及与最亲密的朋友之间相处的那个度, 她在自己为自己划下的边界里,努力索取着自己想要的陪伴与关怀,同时紧张又愈渐熟练地掩饰着自己的每一次面红心跳。
尽管有时候她都觉得自己的演技比较拙劣,可万幸的是曼珠什么都不懂,所以也根本想不到那个方向。
她想,张梓云当初便是这样吧,在被痛苦侵袭到忍不住伸手去夺那救命稻草之前,丝毫没有让她察觉到任何不妥。
如果,她也可以这样瞒一辈子,是不是也就可以这样与曼珠彼此相伴一辈子?
可她又不想一直这样。
她曾经以为自己是安于现状的,如今却忽然发现,人的贪念本就是没有止境的。
她太喜欢曼珠了,从离开父母的那一天起,从见到曼珠的那一刻起,曼珠就已经成为了她的整个世界。
其实,早在那时候,就有东西在她心底生根发芽了,它像她的心智,又像她的个子,随着时间越长越大,越长越高。它更像藤蔓,自心间蜿蜒而起,向外无限生长,恨不得顺着周身脉络将她彻底掌控。
那个东西告诉她——你不应该安于现状。
既然是喜欢的人,那就该把她一直留在自己身旁啊。
可她到底还是不敢,不只是缺了那么几分勇气,也是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去证明自己在曼珠的心里,特殊到足以让她们越过那条被很多人称之为底线的界限。她想要试探,却又不敢试探。
此时此刻,望着曼珠的回信,陆语冬的心情多少有些复杂。
高中有段时间,她营养不太均衡,指甲边上总是长倒刺,每次长了都会忍不住去撕,撕出血了,手指就会很疼。
那段日子,曼珠经常提出陪她一起洗澡,这样可以帮她洗洗头,不然头发丝老勾着那些倒刺得多疼啊。可那时的她,每一次都会选择拒绝,然后自己一个人跑进卫生间,将门反锁起来。
其实仔细想想,之所以会拒绝,不过是因为心境变了。
曼珠之所以至今还能那么自然地说出想要帮她洗澡的话,那么自然地喂她吃饭与她同睡,那么自然地与她牵手拥抱,不管怎样的距离,怎样的动作,都不曾脸红心跳,可不就是从来都把她当个小孩吗?
她在曼珠心里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如果曼珠喜欢这样一个孩子,她愿意继续伪装。
尽管挺不甘心的,但至少这样不会吓到曼珠,而现在的曼珠,暂时也还只属于她这个“孩子”。
至少,她还能在那日复一日的乖巧中,偶尔放肆……
***
大学的生活,比高中轻松不少。
陆语冬大一第一个学期的课表安排得并不紧,每天闲暇时间都挺多,有时会和室友一起追剧看综艺,有时则是蹭着室友的wifi,戴上耳机补一下曼珠最近在看的电影或是电视剧,这样回家时能与曼珠有更多的共同话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寝室四人已经越来越熟。
汤倩原来是个写小说的,每天没事就把自己关在帘子里码字,沉迷得不行。
只是大家每次问她在写什么,她都不肯说,把自己的笔名捂得特别严实,完全不给室友们友情支持一下的机会。
陈秧则是个十足的白富美,别看平日里吃的玩的甚至兴趣爱好都能和大家打成一片,不同人的消费观不一样,那就是不一样。
刚军训完那阵子,陈秧跟叶流景都喜欢学校里那个大三学长程开羽,也不知陈秧通过什么法子忽然就拿到了那个节目总决赛录制日的两张门票,而且还是观众席里最靠前的位置,开心得不行,当场在寝室里嚎了一嗓子:“语冬!小叶子!你们两个谁想陪我去海城看开羽哥哥!”
陆语冬自然是摇了摇头,有时间请假看别人录制节目,还不如请假去酒吧里坐坐,反正都是听歌,听曼珠唱不久好了?
就在她拒绝陈秧的那一秒,正在睡午觉的叶流景当场诈尸似的从床上弹坐起来,腰杆一下挺得贼直,两眼放光地望着陈秧:“多少钱多少钱!”
“不要钱啊,你陪我去就好!”
“真的假的?”
“真的!”
“我去我去我去!”
当天下午,那俩人便直接买上了来回的机票,离开远川,飞往海城。
这一来一回,光是两人的机票就得有两千多,结果叶流景还说,她和陈秧刚下飞机就有人开着豪车来接,当晚的住宿也是那种两千多一晚的酒店,关键接送她们的人还说:“今晚将就一下吧,毕竟这里离录制场地比较近。”仿佛这样的安排委屈了她们似的。
叶流景当场傻了,感觉自己仿佛是乡下人进城,一时话都不敢说,直到那个人走了,才抬眼小声问了句:“陈秧,这酒店钱……”
“我带你来的,当然出!”
“总决赛门票钱……”
“我找关系拿到的,没要钱!”
“那机票钱我转给你吧……”
“我出啊!”
“你多少让我出一点吧,我良心开始不安了。”
“别啊,我拉着你陪我出来的,还要你出钱,我良心也要开始不安了!”
那一刻,叶流景只觉自己被陈秧的财气撞得头晕目眩。
【专业老师好凶哦!4·15】
小叶子:好家伙,我直接好家伙!
小叶子:我们身旁有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大富婆!我们都被她骗了!
是秧秧呀:!!!
汤倩:[好像有情况?]
陆语冬:[吃瓜群众]
小叶子:[那是相当了不得!]
很快,叶流景打开了群视频,一边带着还在学校的两位室友参观起了酒店,一边吧嗒吧嗒说起了下飞机时被豪车接送的感觉,还说那个看上去气质好又有钱的成功大叔对陈秧特别客气。
这直接震惊了同样没怎么见过世面的陆语冬和汤倩。
最后叶流景还是过意不去,把机票钱转给了陈秧,说:“门票和酒店的钱算你请我的,这来回路费我怎么都得自己出!”
仔细想想,陈秧买东西确实不在乎打折不打折,包邮不包邮,买亏了不会问客服补差价,东西不合心意也不会去退款,只会默默收起来,每隔一阵子收拾一次柜子,连带着别的东西一起寄回家里。
她要是喜欢什么,就特别舍得往里面花钱。甚至无聊时随手下载的某个一周不到就能玩腻的手游,她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往里砸上不少钱。
后来有阵子一个抽卡游戏火了,陈秧为了抽一个长得好看的小姐姐,一个没忍住,上头氪了一点金。小姐姐到手里后没多久爱消失了,号也没卖,直接扔那儿了。退游前,叶流景随口问了一句:“你在那游戏上氪了多少啊?”
陈秧犹豫了一下,比了一个“六”的手势,想了想,又换成了“七”。
陆语冬:“六七百?”
叶流景:“我看是六七千吧?”
汤倩:“看不起富婆吗?肯定是六七万!”
果不其然,汤倩答对了。
三位室友纷纷为此痛心不已,纷纷劝她别怕麻烦,赶紧趁着游戏没凉把号卖了,堪堪为她收回了十分之一的钱。
“原来不要了还可以卖啊!”陈秧似乎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叶流景:“可不是吗!所有不喜欢的二手出了都是钱啊!”
陆语冬:“淘宝包邮十几块都是钱啊,不喜欢的东西退货都是钱啊!”
汤倩:“外卖满减都是钱啊,带图写好评扫码返红包都是钱啊!”
陈秧下意识缩了缩脖子:“我不知道嘛……”
从小到大,身旁的朋友都想着法地让她请客、买单、送礼物,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教她怎么省钱。
她高兴极了,当天晚上便请大家去吃了一顿价格不菲的日料。
菜单被送来的瞬间,陆语冬看了一眼价格,不由得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差点当场溜走。
就那人均一千的消费,陆语冬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吃第二次了。
关键时刻,她没觉得有多好吃,却又碍着那价格不敢说出口,直到走出店门,陈秧先一步吐槽起了味道,她才跟着叶流景和汤倩她们一同附和了几句。
那个周末,陆语冬吃完午饭便拉着曼珠跑去酒吧里和妖精们聊天,聊天时顺口提起了这件事。
曼珠问:“那么贵?四个人吗?”
陆语冬说:“一个人一千多……”
曼珠沉默了一会儿,小声问道:“特别好吃吗?”
陆语冬说:“不怎么好吃!”
曼珠当即松了一口气。毕竟从前陆语冬不开心的时候,她都是带陆语冬去买炸鸡可乐的,要是陆语冬真喜欢上那种价位的食物了,不爱吃炸鸡可乐了,那往后哄一次的代价也就太高了——每个月六分之一的工资呢。
浣溪听了想落泪:“有钱真好,哪像我们啊,跟着这么一个抠门老板,别说人均一千的日料了,就是点一顿超过五十块的肥宅快乐餐都会觉得奢侈!”
小枝说:“物价都在涨,我们的工资呢?”
苟宏杰表示:“我觉得我长得还不错,会做饭也能暖床,如果喜欢狗我还可以汪汪汪,有生之年会有富婆看穿我故作坚强的脆弱伪装来包养我吗?”
“醒醒,你是妖。”保安羊叔叔说。
“二狗子你长得很普通啊。”兔子精小白说。
浣溪补刀:“这就是男妖,明明那么普通,却又那么自信。”
苟宏杰一时噎住,小枝忍不住在一旁捂嘴偷笑起来。
“放什么地图炮呢?”暮沉山本来在睡觉,听见楼下热闹,止不住好奇心,披散着长发走了下来。
浣溪见老板来了,连忙解释道:“老板,我们在说二狗子呢,他想找富婆了,你说说他,是不是嫌老板你给他开的工资低?”
“还有这种事?”暮沉山一脸震惊。
“没有没有!”苟宏杰连忙摆手,“我很满足现状,当然老板愿意加点工资,那……”
“那不可能。”暮沉山直接打断了苟宏杰的话,“我一直想在海边买栋别墅,自从养了你们,我就开始离我的目标越来越远……尤其是红红!”
一旁坐着看戏的曼珠忽然被点名批评,不由得抬眼幽幽问道:“你买别墅做什么?妖精在一个城市久住不得超过三十年,暂住时间到了不都得被妖管局撵走?”
“那我至少可以享受三十年吧?然后是租是卖不都是钱吗?”暮沉山说着,看了一眼围在桌边的众人,道,“所以你们都围在这里聊什么呢?”
浣溪说:“聊富婆。”
暮沉山:“什么富婆?”
苟宏杰说:“小语冬的室友是个富婆,请她们吃东西,人均花了一千二。”
暮沉山不由得陷入了一阵沉思。
沉思过后,他把苟宏杰从座位上扒拉起来,自己坐了上去,一脸认真地望向陆语冬,问了一句:“富婆喜欢喝酒吗?”
陆语冬:“……”
“我们这儿随时欢迎富婆呼朋引伴来消费,到时候就推荐她最贵的酒,什么贵推荐什么,想办法让富婆和富婆的朋友续杯,我们要给予最真诚的陪聊服务……”暮沉山说着,不慌不忙将头发扎了起来,“必要时刻,也不是不可以出卖一下色相。”
曼珠抬头看了一眼二楼楼道:“朝暮,你醒了?”
暮沉山瞬间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双手将苟宏杰摁回了座位上,道:“我是说,出卖一下二狗子的色相。”
浣溪说:“二狗子没有色相。”
“怎么没有?”暮沉山说着,一巴掌拍在苟宏杰肩上。
下一秒,只见一团黑雾席卷了他的全身,黑雾散去之时,椅子上的人没了,只剩下一只毛茸茸的白色大狗。
耳朵短短尖尖的,舌头还吐在外面,四肢无措地趴在椅子上,想动又不敢动,看上去十分憨厚可爱。
“我就不信了,这年头会有小姑娘不喜欢狗勾。”暮沉山说罢,抬眼又望向了浣溪,“如果不喜欢狗,我们还有猫……”
浣溪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退完后似乎觉得不够远,直接转身跑上了二楼。
那一瞬,她与正在下楼的言朝暮擦肩而过。
前者像风一样,难以捉摸;后者一脸懵逼,不知所措。
萨摩耶:“汪汪,汪汪汪汪汪汪!”(老板,快让我变回去!)
陆语冬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能够听懂狗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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