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古言 > 药田种良缘 > 第131章 上京读书,卖秘方
  丁文志再回来,已经是秀才老爷的身份了。
  从村口到他们家,一路上都有村民站在外头围观,甚至有好几个,直接跟着他去往老宅。
  丁里正两口子等在门口,望着儿子一步步走过来。
  丁里正喉咙艰涩,有些说不出话。
  胡氏却是直接哭出声,眼泪汪汪地上前,看了丁文志许久才哭着道:“文志,我的儿,娘可算是把你盼回来了。”
  丁文志本来不伤感的,被二老的情绪一感染,慢慢地红了眼圈,当着村民们的面给爹娘跪下叩了三个响头,这才站起身道:“爹,娘,儿子回来了。”
  丁里正把一早准备好的鞭炮拿出来,掏出火折子点燃,噼里啪啦放了之后才走到丁文志跟前,手掌在他肩头重重拍了两下,“回来就好,进屋吧!”
  丁文志颔首,跟着丁里正去了堂屋。
  胡氏抹了泪水,对着围观的村民道:“大伙儿都散了吧,明天我们家办几桌请大伙儿来吃饭。”
  村民们纷纷上前道:“恭喜恭喜啊,文志可真是个上进的好孩子,三年前考中童生,如今直接考中秀才,还是案首,你们丁家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好听的话谁都爱,胡氏也不例外,听着村民们你一言我一句地夸奖自家儿子,她心中就止不住地高兴,忙跑进去把家中的糖果瓜子拿出来一人给抓了一大把。
  把所有村民都给打发走,胡氏才走进堂屋。
  杜晓瑜他们几个赶过来的时候,老宅已经放完鞭炮了。
  丁文章有些懊恼地说道:“文志这也回来得太突然了,来前还没个准信儿,新宅离这边又远,要不是听到了鞭炮声,咱们没准今天都不会知道那臭小子一声不吭地就回了家。”
  杜晓瑜无奈地笑笑,“好啦大哥,二哥回来不是大喜事儿吗?你可快别怨念了,否则一会儿娘见了,指定又说道你。”
  丁文章瘪了瘪嘴,闷了声。
  几人很快走到天井里。
  刚好胡氏出来倒水,见到他们,脸上当即露出笑容来,“瞧你们一个个喘的,怕是跑着过来的吧,快里面坐,我给你们倒杯水喝。”
  杜晓瑜几人点点头,前前后后进了堂屋。
  丁文志特地站起来打招呼,“大哥,阿福大哥,嫂嫂,小妹,你们快这边坐。”
  杜晓瑜走近看了丁文志一眼,发现瘦了一圈,打趣道:“二哥可是在府城的时候挂念着家里人连饭都吃不下去了,否则怎么会瘦了这么多?”
  丁文志好笑地顺着杜晓瑜的话往下说,“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去府城那么远的地方,不太适应,所以在那边的时候,时常会挂念家里。”
  杜晓瑜也不客气,“二哥可还记得当初答应过我什么?”
  “当然记得。”丁文志很认真地说道:“我欠小妹一个人情,说好了等院试回来给你带礼物的。”
  丁文章不乐意了,假意生气道:“好啊,文志你个没良心的,去一趟府城光想着小妹了,我们几个的礼物呢?”
  “自然都有的。”丁文志说着,从自己的书筐里拿出大小不一的几个盒子来,一人给他们递了一个。
  都是自家人,没那么拘束,丁文章直接就打开了,见到是一对护膝,喜欢得不得了,当即眉开眼笑,“文志,你也太会买了,这玩意儿很合我心。”
  丁文志道:“很早的时候就听大哥念叨了,一直记在心上,这次刚好在府城看到,就给买了回来。”
  廉氏看了看那护膝的用料和做工,轻吸一口气,“小叔,这护膝应该不便宜吧?你干啥花这冤枉钱?”
  丁文志解释道:“这次摘了案首,公家给了不少补贴,我没用多少,买点礼物不成问题。”
  傅凉枭打开自己的盒子,发现是一把锋利的短刀。
  丁文志略带歉意地说道:“我见阿福大哥身手敏捷,这短刀是特地去铁铺请铁匠师傅打造的,想着你经常进山,可以防身用,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傅凉枭指腹轻轻摩挲过刀口,很锋利,虽然比不上他王府里的那些宝刀,不过在这种地方,也算得上是罕见兵器了,他微笑着点点头,表示喜欢。
  丁文志松了一口气,“能得你喜欢,那我就放心了。”
  给廉氏买的是一个银项圈,寓意吉祥如意的,廉氏统共也没几件首饰,对这银项圈自然是喜欢得不行,翻来覆去地看。
  轮到杜晓瑜,她紧张而缓慢地打开盒子,发现里面放着几本医学典籍。
  她一惊,“二哥,这是……”
  丁文志道:“这是我托人搜罗来的孤本,你之前说想跟着我学认字,我便想着四书五经那些东西你应该不喜欢,况且你学了也没什么用,见你对草药医术很感兴趣,索性帮你找了几本医经典籍,这样一来,你就可以一边学认字,一边读典籍里面的内容了。”
  杜晓瑜感激地看着他,“二哥,谢谢你。”
  杜晓瑜对于这个世界的医学境界还没有深入的了解过,这几本书可算是帮大忙了。
  傅凉枭顺势瞥了一眼,那几本书的确是孤本,听说连太医院的院判都在找,没想到竟然被丁文志给搜罗到了,这家伙的运气也实在太好了点。
  丁文志见她喜欢,心情便也舒畅起来。
  给丁里正买的是一个石楠木烟斗,上面的纹路十分漂亮,丁里正爱不释手,看那样子似乎舍不得用,原封不动地放回盒子里,准备小心收藏起来。
  而送给胡氏的则是一串由辟邪木所造的佛珠。
  丁文志是读书人,自然不信神佛,但胡氏在这方面却是深信不疑的,所以他亲自去府城的寺庙里进香求了一串。
  给团子和丁安生带的便是一些零食和玩具,不过团子不在,杜晓瑜帮他收了起来。
  每个人的礼物都送到了点上,足以见得丁文志的用心。
  杜晓瑜很是欣慰,自己竟然能有这么一个哥哥,温文尔雅,隽秀端方,实在是大幸。而且她总有一种预感,丁文志将来一定能有一番作为。
  丁里正把烟斗收好之后回到堂屋,问丁文志,“啥时候启程去京城,定好日子了吗?”
  丁文志点头道:“定了十月初,我还能在家待几天。”
  胡氏高兴坏了,“如今九月中旬,距离十月初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文志啊,打从明儿起,你只管好好待在家里温书,娘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杜晓瑜忍不住笑出声,“娘,二哥本来就不是贪嘴的人,哪里吃得了那么多好吃的,你可别把他给撑坏了。”
  胡氏嗔道:“胡说,你二哥去府城一趟都饿瘦了,可不得多吃些好的补回来么,我明天就早早起来杀鸡,好好弄几桌菜,请乡邻们来给你二哥接风。”
  “行。”杜晓瑜道:“到时候啊,我们也早早过来帮忙,一定帮您把这接风宴弄得风风光光的。”
  胡氏高兴地去给丁文志做饭了。
  杜晓瑜看向丁文志,问道:“二哥,跟你一起的那些同窗,有没有考中的?”
  提起这茬,丁文志脸上多出了几分遗憾,叹气道:“可惜我们一行六个人,只有我和王辉两个考中,其他的都落榜了。”
  杜晓瑜又问,“那王辉有没有机会跟你一起去京城?”
  “他去不了。”丁文志道:“每个州府只有一个名额能入国子监,汾州的名额已经被我占了,其他人便都去不了。”
  整个汾州上下那么多县城村镇的学子,丁文志能脱颖而出,可见王院首看重他不是没有道理的。
  而身为妹妹,杜晓瑜此时此刻打从心底里为他感到骄傲。
  丁文章也是兴奋得不行,哪怕听不懂,也非要拉着丁文志跟他说说去了府城的事,尤其问他考场上是什么心态,放榜的时候看到自己摘了案首激不激动云云。
  廉氏要看着丁安生,走不开,杜晓瑜便起身去帮胡氏做饭。
  傅凉枭一直安静坐着,听丁文志慢条斯理地跟他们讲他去府城这一路上发生的事,本来挺枯燥无味的,但是被他那么耐心又详细地一描述,让人听起来就格外的舒心有趣。
  傅凉枭看着眼前这位未来自己手底下的重臣,心中颇为满意。
  晚饭过后,众人又齐聚一堂说了好久的话,直到夜深才散去。
  第二天,杜晓瑜带着水苏和静娘早早就到了老宅帮忙。
  廉氏把孩子扔给丁文章,也亲自来了。
  有这么多人,就没再麻烦乡邻们,只是去借了桌子和长凳。
  丁里正今儿高兴,不仅杀鸡,还宰了一头羊煮上,傅凉枭一个人进山猎了一头山猪拖回来。
  这下好了,腊肉,鸡肉,羊肉和野猪肉都有,一共摆了七八桌,每桌上都放了一大盆山猪肉和羊肉。
  毕竟是白头村目前唯一的一个秀才,相邻们来做客出手都挺大方,尤其是卖了地给杜晓瑜做长工的那些人家,家家都挣到钱了,送礼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寒碜地送些鸡蛋白面,而是直接花钱去镇上买的礼品,有送砚台的,有送笔墨的,也有送补品的。
  总而言之,都是有些分量的礼物,当然他们也不全是为了显摆,丁文志到底是白头村的大才子,而且是知府大人保送去国子监的人才,将来没准真能出人头地,那么他们现在就巴结着总没坏处,巴结得好了,以后说不定能跟着沾沾光捞点好处。
  丁文志原本是不肯收这些礼的,可是乡邻们坚持,丁里正只好出面替他照单全收了。
  之后,乡邻们被安排到桌子上吃饭。
  一看到那足分量的羊肉和山猪肉,众人心里的第一感想就是:今儿这钱没白花。
  一顿接风宴,众人吃得心满意足。
  丁文志也收到了来自乡邻们的各种祝福,尤其是跟丁文志在一桌的丁二庆,因为喝高了有些上脸,便一直不停地跟丁文志说话,夸他如何如何的有出息,去了国子监要更加努力云云。
  丁文志并不觉得烦,安静地听着,时不时应两句。
  丁里正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劝丁二庆少喝两口。
  丁二庆对丁文志的态度,丁里正都明白。
  小时候家里穷,只能供得起一个人念书,聪明伶俐的丁二庆把机会让给了性子温吞的哥哥丁大庆,只可惜丁大庆一再地落榜,什么都没考上,再加上后来爹娘在旱灾中活活饿死,更是泯灭了丁大庆的读书之心,只好把希望寄托到下一代人身上。
  而丁文志,就是他们整个丁家的希望。
  丁里正还知道,二弟虽然没念过书,可他心里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举家搬出大山,去过几年山外人的舒坦日子。
  丁大庆心中有愧,所以一般的小事情上,他都不忍心跟丁二庆计较。
  再则,丁二庆只是对于丁文志读书的事情执着了些,要说心眼有多坏,那倒未必,他心直口快,很多时候办起事来比性子温吞的大哥要爽利得多。
  而上一辈的事,丁里正从来没跟丁文志说过,就是怕他心理压力过大,好在这个儿子十分的孝顺听话,读书用功,也争气,这么快就考上了秀才老爷。
  长辈们吃酒席话特别多,速度又慢,杜晓瑜懒得等,吃完就挪往一旁去喂丁安生,让廉氏能好好吃个饭。
  喂了饭,丁安生便困了,杜晓瑜将他抱到丁文章夫妻以前住的屋子里,给他盖上被子以后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村里有个姑娘神秘兮兮地把杜晓瑜叫出去,往她手里塞了个荷包,红着脸道:“晓瑜姐,麻烦你帮我把这个送给丁二哥好不好?”
  杜晓瑜记起来了,这姑娘以前跟香桃很是要好,名叫李惠。
  今日之前,杜晓瑜只是觉得这姑娘大概是因为跟香桃玩得来,所以每次都陪着香桃来丁家帮忙。
  如今看来,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难怪有好几次杜晓瑜都见她站在天井里东张西望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却原来不是丢了什么,而是在看丁文志回来没有。
  不过这荷包嘛,杜晓瑜再傻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她摇摇头,将荷包送回李惠手里,说道:“不是我不帮你,而是这种代表心意的东西,让人转送就没什么意思了,我二哥过段日子就要上京读书了,你若是真对他有意,要么,自己去找他,当面把话说清楚,求个结果,要么就别说,默默藏在心里,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否则你这样让我帮忙,我也很为难的。”
  李惠咬咬唇,接过了荷包,脸色更红了,小声说道:“还是谢谢晓瑜姐的提醒,那……那我再想想吧!”
  杜晓瑜望着李惠走远的背影,无奈摇摇头。
  私心里,她并不希望二哥跟李惠在一起。
  不是说这姑娘不好,而是她觉得二哥值得更好的。
  但如果二哥也对她有意,那人家就是两情相悦,杜晓瑜即便作为妹妹,也不便多说什么,自然要笑着祝福。
  只不过,杜晓瑜觉得“门当户对”更重要。
  倘若二哥在考上秀才之前就已经成了婚或者是有了意中人,等他一考上秀才就嫌弃糟糠之妻,或者为了攀附权贵靠着贵女上位而辜负了自己曾许诺过的姑娘,那么这样的陈世美,自然不值得她操心。
  可如果二哥在考上秀才之前既没有成婚,也没有意中人,那么二哥就有权利挑选更好的姑娘,因为二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他将来还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姑娘,等有一天二哥做了官,他这位嫡妻既不能给他撑场面,又不能帮他打理好后宅。
  二哥总不能在外面劳累了一天回家以后还得亲自来操心后宅的那些琐事吧?
  要真那样,只怕再深厚的感情也会被一点一点消磨殆尽,到最后只剩互相怨怼。
  不过杜晓瑜虽然心里这么想,嘴上却并没有劝说过丁文志什么。
  丁家散席过后,李惠壮着胆子把丁文志约到了河边。
  丁文志到的时候,李惠已经等候好久了。
  “李姑娘,你找我有什么要紧事吗?”不管何时何地,不管有没有外人看着,丁文志对于姑娘家总会保持着一定的礼貌距离,问句话也充满了温文尔雅的气息,不急不缓。
  李惠小脸微红,紧张地将自己精心绣制的荷包拿出来,“丁二哥,这是我亲手做的荷包,送……送给你。”
  丁文志低眸看了一眼,那荷包上绣着一株兰花,针脚很细密,看得出来是用心做的。
  “李姑娘的心意,我心领了。”
  这就是委婉地拒绝了。
  李惠一下子煞白了脸,眼眶有些湿润,“你不喜欢吗?”
  丁文志道:“我从来不佩戴荷包,以前我娘给我做过几个,我都没用,到现在还原封不动地放在柜子里呢,姑娘这么精致的荷包,应该送给懂得佩戴的人,要是送给了我,一准又被我扔在柜子里,几年都不会翻出来看一眼。”
  李惠脸色更苍白了,甚至浮现了几分绝望之色。
  “若是再没别的事,那我就先告辞了。”丁文志说完,直接转身走人。
  以前他一直沉迷读书,又是在县城,基本很少回来,竟然不知道李惠会对自己有意。
  刚才那番话,如果还有别的能替代,他一定不会说,毕竟太伤人,可是那小小的荷包关乎着一生的幸福,他不得不重视。
  他对李惠无意,李惠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既然不可能,那还是不要给她任何希望的好,提早把话说绝了让她死心另寻良人才是为她好,否则话说得太过模棱两可,会让她觉得自己还有机会,没准往后还是会将心思花在他身上,这么做的结果,只能是伤了她自己。
  丁文志回来的时候,杜晓瑜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地问:“二哥刚刚去哪了,我到处找你都找不着。”
  丁文志避重就轻:“小妹有什么事吗?”
  杜晓瑜道,“昨天晚上我把那些医书带回去让静娘念给我听,发现里面的东西对我真的太有帮助了,想再次对二哥说声谢谢。”
  丁文志宠溺一笑,“你能喜欢就好,回来的路上我还担心你会觉得我是欺负你认不得字呢!”
  “哪能呢?我知道二哥是为了我好,二哥放心,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跟着静娘认字的,绝对不让你失望。”
  丁文志道:“其实小妹不必这么勉强自己,你要实在学不了,让静娘念给你听就是了,我只希望你能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又能读书识字,又能学到医书里面的东西,我当然开心啦。”
  望着杜晓瑜那副喜笑颜开的模样,丁文志涌到嘴边的那些话又咽了回去。
  虽然他深知小妹打小就在白头村长大,是个命苦的,可自从她来到他们家,他就觉得她与别的姑娘不一样。
  就拿认字学医术这件事来说,在村里别的姑娘看来,她们早晚有一天是要嫁人的,这些东西学了没用,可是小妹不同,她从来不会觉得姑娘家学认字念书是在做无用功。
  况且,小妹学这些东西并不是为了显摆,而是为了更好的发挥作用,地里的那些草药就能说明一切了。
  没从丁文志嘴里撬出什么来,杜晓瑜便不再继续追问了,不过看丁文志这样子,她已经大概猜出来李惠并没有成功把荷包送出去。
  说实话,丁文志没有收下荷包,杜晓瑜心里是觉得欣慰和庆幸的。
  只要没收就好,等以后到了京城,还有的是好姑娘等着二哥,目光必须放长远了。
  今年雪来的晚,十月初的时候还只是冻手冻脚,并没像去年那样飞雪如筛糠。
  这半个月内,丁文志也不是成天闲在家里,要么镇长亲自来恭贺,要么县衙来人请秀才老爷去坐坐。
  总而言之,丁文志这个汾州小状元成了渔阳县的香饽饽,谁谈论起来都要竖个大拇指。
  半个月就这么过去了,丁文志不得不按照跟知府大人的约定收拾东西准备上路。
  胡氏舍不得儿子,跑去房间偷偷抹泪。
  丁里正放下烟斗,把床头他锁了很多年的那个脱漆匣子抱出来开了锁放在桌子上。
  匣子打开的时候,丁文志看到里面全是银钱,有铜板,有碎银,也有面值三五两的银票。
  这个匣子丁文志知道,是他爹攒钱用的,匣子里面,是爹娘这么多年攒下来的全部积蓄,他看着丁里正又苍老了几分的容颜,喉咙一紧,忽然湿了眼眶。
  丁里正把匣子交给他,“这里面有百十来两银子,你收好,路上省着点儿用,等到了京城再给家里来封平安信,要是钱不够花了,就跟爹说,爹会想法子给你带钱的。”
  丁文志眼眶中闪烁着泪花,却一滴也没有落下来,只是低下头,唇瓣紧紧抿着。
  “爹,路上的盘缠我有,这些钱是你和我娘攒了半辈子才存下来的,留着吧,家里总有要用得着钱的地方,别老是麻烦小妹,她还只是个小姑娘,瘦弱的肩膀扛不起那么重的责任。”过了好久,丁文志才说。
  丁里正坚持道:“原本这些钱就是给你大哥和你留的,但是前些日子我提起给你大哥盖房子的时候,闺女死活不让,说宅子里住的好好的,还盖房子干啥,索性,我便把所有的钱都给你,这钱算上你大哥的一份,等以后你有出息了,再还给他也一样。”
  “爹。”丁文志还想再说什么。
  “别说那么多外道话了。”丁里正将匣子往他跟前一推,“收下吧,爹娘在家里等你回来。”
  丁文志推脱不掉,只好用布把匣子里的铜板,碎银和银票分开包起来。
  离开的时候,全村人都来送。
  杜晓瑜站在村口的沙枣树下,等丁文志走过来才叫住他,“二哥。”
  丁文志面上露出笑容,“小妹,你怎么起这么早?”
  杜晓瑜道:“晓得二哥今天要走,不敢贪睡呢!”
  丁文志摸摸她的脑袋,轻嗤,“油嘴滑舌的小丫头。”
  杜晓瑜吐吐舌,片刻后回归正题,“我听人说,京城物价很高,是真的吗?”
  丁文志迟疑着道:“我没去过京城,但是听人说起过,京城的东西的确是比我们这些小地方的要贵多了。”
  杜晓瑜眼眸微闪,“我原本是寻思着给二哥送点特别的东西的,可是听到你说京城物价贵,我便想着送什么都没有送银子来得实在,这些钱你拿着,去了京城好好读书,不必挂念家里,我会替你孝敬照顾爹娘的。”
  她说完,把那五百两的银票拿了出来,直接递给他。
  丁文志眉心一蹙,往后退了一步,声音透着不容拒绝的冷,“小妹这是做什么?”
  杜晓瑜了解丁文志,他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不会轻易受人恩惠,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儿家,她给的银票,他就更不可能收了。
  “我知道二哥手里有公家的补贴,出门前,爹娘一定也给了你不少银钱,但他们给你的都是无偿的,我给你的这些,只是借你。”
  “借?”丁文志紧绷的脸松缓了几分。
  “对。”杜晓瑜郑重地点点头,“借你五百两,等你将来飞黄腾达了,记得还我,我可是要算利息的。”
  丁文志站着不动,神情犹豫。
  杜晓瑜主动把银票塞他手里,“想必二哥心里也是清楚的吧,此去京城路途遥远,一封家书几个月才能回来,要想跟我们联系,何其的艰难,如果你真的遇到了什么事急需用钱,到时候举目无亲,你找谁去?”
  丁文志抿着唇。
  杜晓瑜继续道:“二哥,收下吧,这是小妹的一片心意,再说了,刚刚就已经挑明这些钱只是借你,等你以后出息了,再还给我就是了。”
  丁文志最终收下了那五百两银票。
  小妹说得对,京城里是非多,保不齐自己真会遇到急需用钱的事,有个防备也好,免得到时候手足无措。
  至于这些钱,他知道小妹是为了让自己收下才会编造理由说借给他,不过他一定会努力读书,将来连本带利地还给她。
  丁文志离开后,傅凉枭让芸娘跟上去暗中保护他。
  如果他没记错,前世丁文志在入京途中遭遇了山匪抢劫,身上银钱被全部劫走不说,他的右手小手指还被劫匪砍断,没有人去问他在入京途中经历了什么,国子监那些学生把他缺了一个手指这事儿当成笑话的倒是不少。
  而这件事,也是在傅凉枭当政后期,四十五岁的丁文志入内阁的时候他才无意中看到并询问的。
  送走了小儿子,胡氏的心情几天都没缓过来。
  丁里正也沉默了不少。
  新宅这边倒是没看出多大的异样来,毕竟每个人都有事情要忙,一忙起来就忘了伤感了。
  傅凉枭和丁文章要进山砍够一整个冬天的柴火,杜晓瑜则是带着静娘她们去县城里买炭。
  去年因为没钱买炭,除了堂屋里烧了炕,其他没炕的房间里都是冷冰冰的,今年虽然还没下雪,北风却很刺骨,要是没个火盆烤着,手脚能冻到长冻疮。
  地里的长工们则是在为草药做防冻措施。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忙碌着。
  而这种忙碌已经成了他们每个人的习惯。
  十月中旬,香桃出门子,廉氏把绣好的嫁衣给送了过去。
  香桃打扮好,男方家那头就来接亲了,说是接亲,也就是新郎官请了两个人带着来撑场面而已。
  乡下人成婚比不得有钱人家的八抬大轿,新郎官把盖了红绸巾子的香桃抱到绑了红花的毛驴上坐着,跟香桃爹娘道别就拉着走了。
  杜晓瑜还亲自去看过,香桃的婚礼在白头村算是有脸面的了,她娘家还摆了几桌,听说婆家那头也办了好几桌,要搁别人家嫁闺女,哪来这么多讲究,就跟卖闺女似的,收了钱就让闺女跟着男方走。
  而终于等到了出嫁的香桃,坐在慢悠悠走着的毛驴上,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前头牵毛驴的新郎官听到了动静,不停地宽慰她,“香桃,以后去了俺们家,俺爹娘一定会待你好的,你别怕,别难过。”
  香桃噗嗤一声笑出来,她哪里是害怕,哪里是担心,是高兴终于从那个家摆脱出来了,只要以后再没人像爹娘那样动不动就打她,她不在乎能不能过上好日子。
  冬月头上,白头村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然而让杜晓瑜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迎来的除了第一场雪之外,还有杜家三爷。
  他脑袋上戴了个虎皮风帽,肩上披着厚实的披风,脖子处一圈灰毛领,杜晓瑜看不出是什么动物的毛,不过杜三爷身上的,绝对不会是什么便宜货就对了。
  “三爷竟然冒着风雪前来,莫非是有什么要事吗?”杜晓瑜撑着伞,一边说话一边帮杜程松拍去毛领上的雪瓣。
  杜程松道:“原本老早就来了,只不过在路途中遇到点事,耽搁了,就混到了大雪天,也怪我没看好天气,不过好在这会儿下得还不算大,马车还能过来。”
  “三爷里边儿请吧,我让人给你煮碗姜汤去去寒。”杜晓瑜十分客气地说道。
  话完嘱咐静娘去煮姜汤,又让水苏把三爷的车夫带去偏房烤火。
  杜程松没拒绝,跟着杜晓瑜进了堂屋,屋子里有暖炕,又烧了火盆,进门就能感受到一股热气扑面而来。
  傅凉枭早在听说杜程松来了的时候找借口回房了。
  现如今坐在堂屋里烤火的便只有丁文章夫妻和放假回来的团子。
  见到杜程松进来,丁文章夫妻忙起身跟他打招呼。
  杜程松满脸笑意,自然而然地伸手捏了捏廉氏怀里昏昏欲睡的小家伙的肉脸。
  廉氏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大概是堂屋里太暖和了,孩子容易犯困,让三爷见笑了。”
  “我瞧着倒是挺可人疼的。”杜程松大大方方地坐下来,见到一旁的团子,奇怪的“咦”了一声,“这又是谁家的孩子?”
  杜晓瑜道:“是我弟弟,上次三爷来的时候他在私塾,所以没见着。”
  杜程松恍然大悟,见团子长得精致可爱,又忍不住摸摸他的脑袋。
  杜晓瑜忙对团子道:“快给三爷见礼。”
  团子站起来,拱手作揖,“团子给三爷问安。”
  “竟然还懂得给长辈行礼?”杜程松哈哈大笑两声,“不错不错,真懂事。”
  杜晓瑜解释,“团子已经上学念书了,在三爷这样的大人物跟前,自然要懂礼节。”
  没见着傅凉枭,杜晓瑜转而问丁文章,“阿福哥哥呢?”
  丁文章道:“阿福昨夜没睡好,精神不太利索,我让他回房歇着了。”
  杜晓瑜点点头,反正这大冷的天也没什么事可做,就让他睡上一觉也无妨。
  静娘很快把姜汤端了进来,温声说道:“三爷喝碗姜汤吧,去去身上的寒气。”
  杜程松客气地道了声谢,接过姜汤喝得干干净净。
  杜晓瑜等他烤了会火,身上回暖了才问:“三爷这次亲自来,可是有什么要紧事?”
  杜程松道:“上次伙计带回去的阿胶,被我们家老太太全吃了,气色好了不少,她一直念叨着呢,只可惜我忙,没工夫来,好不容易得了空就往汾州赶了,既然来都来了,我也不跟你打哑谜,我这次呢,就是奔着你的阿胶秘方来的,我寻思着让姑娘帮忙做吧,你一个人也忙活不过来,再则,我来的时候打听过了,这一带很少有人做阿胶,杀驴的人家就更少了,你上次做的那些,想必费了不少工夫吧?”
  杜晓瑜点点头,的确是花了不少工夫,光是找黑驴就让她跑了几个村镇,险些把腿都给跑断了。
  之后熬夜熬胶更是伤精神,调养了大半个月才缓过劲来的。
  虽说阿胶来钱快,可做法太难了,杜晓瑜其实也不愿意再碰那玩意儿。
  “姑娘开个价吧!”杜程松道。
  杜晓瑜陷入沉默。
  熬制阿胶的过程,想必很多大夫都懂,驴皮、井水和火候是关键。
  可杜晓瑜熬的加了秘方药汁,可以说是整个大魏第一家,只要她不说出秘方,就没有别人能配得出来。
  而上次她熬的那些卖了十两银子一斤,那么不难想象这个秘方有多值钱。
  她不知道自己该卖多少钱,毕竟是祖传的,就这么说出去,心里多少会有些不情愿。
  杜程松也不逼她,转而和丁文章聊起别的事。
  分明只见过一次面,连丁文章这样的大老粗都会有点不自在,杜三爷却像是认识了他们很久一样,简直自来熟,说话坦坦荡荡,一点都不拘束,自然随性,很容易就会把人带入话题,不会出现冷场的情况。
  丁文章暗暗咂舌,不愧是生意人,这嘴巴就是利索。
  杜晓瑜纠结了半天也没把秘方的价位给纠结出来。
  杜程松看她一眼,说道:“这样吧,我给姑娘开个价,你要是觉得亏了,咱们再谈谈,你觉得如何?”
  “好。”杜晓瑜点头。
  杜程松伸出一根手指。
  杜晓瑜讶异,“十两?”
  杜程松挑挑眉,示意她再猜。
  “一百两?”
  还是摇头。
  “一千两?”杜晓瑜倒吸一口气。
  杜程松问:“姑娘觉得这价位合不合适?”
  说实话,一千两这么多,杜晓瑜从来没想过,可是她突然记起来上次那个伙计给自己科普了一下大魏朝的阿胶价格,觉得如果按照他们每斤阿胶十两银子来算的话,一千两银子轻轻松松就能赚回来,自己这秘方可是独一无二的,一千两就让他们买断实在太亏。
  “如果三爷能翻一倍的话,我会考虑。”她说道。
  “两千两吗?”杜程松眯了眯眼。
  “对,最少要两千两,否则我不卖。”杜晓瑜语气坚决。
  “成,那就两千两。”杜程松很爽快就答应了。
  其实这次他准备了五千两银票,就是为了防范这小丫头往上加价,好在也没要得多狠,连他预算的一半都没到。
  生意谈妥,杜晓瑜带着杜程松去了团子的书房,她说秘方,他写,写完以后他从怀里掏出两千两的银票给她。
  杜晓瑜提醒道:“如果可以,三爷最好是把秘方记在脑子里,这张纸就直接作废好了,否则秘方一旦泄露,将来损失的可是你们回春堂。”
  杜程松想了想,“也对。”
  说完,一把将记录了秘方的那张纸撕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