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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科幻 > 王归来之热血传奇 > 第7章 7.周老,大姨夫
  脱下囚服,换回盔甲,办理了一些手续,秋姨带着刘明上了马车,缓缓前行。
  秋姨道:“我得先跟你说一下,关于雇佣你的事情,我只是跟大小姐的母亲说了。至于大小姐,我还没有告诉她。所以......如果大小姐闹情绪,请你担待些。”
  合着还是需要刘明迁就大小姐的脾气。
  刘明无奈地点点头:“我尽力吧。”
  秋姨道:“我先给你介绍一下目前的情况,你也好有个心理准备。黄家是皇城首富,皇城五大家族之一。大小姐名叫黄春梅,取像春天的梅花绽放之意。她还有个弟弟,比她小一岁,名叫黄春放,也是取春天梅花绽放之意。大小姐的母亲是个苦命人,名叫黄莲。”
  “确实够苦的。”
  “三十多岁的时候,黄莲的丈夫就去世了,留下两个襁褓中的婴孩。女寡妇是最难的,她不像男寡妇那样可以哭哭啼啼伤春悲秋,女寡妇需要自强。为了照顾两个婴儿,黄莲一直没有再娶,拼命工作,终于继承家产成为了皇城首富。
  “但是黄莲虽然很有钱,却属于暴发户的性质,根基不稳。皇城五大家族,沙、洪、展、吕、黄,黄家最有钱,却排在五大家族的最后位。
  “黄家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得罪了不少达官贵人,曾有一些黑帮明目张胆的说要杀害黄春梅和黄春放,让黄家无后。为了儿女的安全,黄莲把自己的儿女送到远离皇城的花都郡来上学,不过还是不安全。昨天的刺杀你也见到了,简直是防不胜防啊。”
  刘明道:“如果大小姐能够低调一些,或许能够安全些。”
  秋姨道:“大小姐从小被宠惯了,脾气是有一些乖张,这个需要慢慢改正的。不过大小姐的心地还是很善良的,有时候做事情虽然鲁莽,可也算惩恶扬善。以前在皇城的时候,有个贵族的儿子叫葛二蛋,虽然是个男人,不敢欺负大女人,却敢欺负年幼的女孩,多次强行和幼女发生关系。大小姐知道这件事以后,一脚踢爆了葛二蛋的一只蛋......”
  “少了一只蛋,那他还能叫葛二蛋吗?这不叫惩恶扬善,这是纯粹的嚣张跋扈!”不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其实女儿国的男人也是需要性的。
  秋姨也觉得大小姐做的有些过分了,随口解释道:“其实说起大小姐这人,要是有一百个心眼儿的话,其中有九十九个是好心眼儿......”
  刘明道:“这一点我承认。不过大小姐那九十九个好心眼儿从来不用,每次只用那一个坏心眼儿。”
  秋姨:“......你对大小姐有成见。”
  说话之间,到了大小姐的住所。下了马车,秋姨介绍道:“这里是黄家专门为大小姐和二少爷在花都郡买的别墅。后面那两层小楼就是他们姐弟俩的住所了。大小姐住在二楼,二少爷住在一楼。中间的花园和凉亭是他们平时休憩的地方。东边那一排小房子是下人和管家的住所,西边的那排小房子是大小姐的狗屋以及马车的停车场。”
  这是一个不算很大的别墅,不过为了这姐弟俩在这里上学,专门买一个别墅,也确实看出来黄家的经济实力。
  令刘明感到奇怪的是,别墅门口看大门的居然是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女儿国不是女子为尊吗?像我们平常的世界一般看大门的都是老头,那么女儿国看大门的按理说应该是老太太才对啊。
  马车进门,看大门老头出来牵马帮忙泊车,顺便问候:“管家好。”
  秋姨道:“周老您好!”一指刘明道:“周老,这是咱们家新来的工人,叫刘明。”
  秋姨对待这个老头的动作和语气,让人觉得秋姨还是非常尊重这个老头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老头冲刘明点头,刘明当然也不能失了礼节:“大叔好。”
  老头仔细看了看刘明:“小伙子,咱们是不是有亲戚?”
  刘明纳闷:“初次见面,有什么亲戚?”
  老头道:“在女儿国,大叔可不是随便叫的,必须有实在亲戚才可以叫大叔。要是胡乱叫,那可是很不尊重人的。”
  “叫一声大叔怎么了?”
  老头笑道:“小伙子,记住,在女儿国,见到年长的男性,应该叫大姨夫,这样才显得尊重女性......”
  穿过中间的花园和凉亭,来到二层小楼的门口。秋姨带着刘明进了客厅,喊道:“小姐少爷,麻烦出来一下可以吗?”
  很快,俏生生的黄家大小姐穿着热裤背心就从楼上蹦跳着下来,看到刘明忙又往后退了两步,大眼睛还是带着一丝恐惧:“神经病?怎么会是你?”
  这时候一楼的主卧房门打开,走出来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站到黄春梅的身后,很温顺的样子。看来在女儿国,即使是富贵人家的孩子,是男子的话也不敢造次,温顺贤良。
  这个黄春放也算得上很帅的一个大小伙子了,女儿国的男人女人都是很耐看的,眼睛大,皮肤好,如果没有这该死的女尊男卑的制度就完美了。
  刘明道:“我可不是神经病,我有名字的,我叫刘明。”
  黄春梅道:“昨天那四个保镖已经被我辞退了,四个大女人居然连个男人都打不过,丢人现眼的玩意儿,要她们有个屁用。如果你是来讹诈我的......秋姨,给他点钱,让他滚吧。”
  黄春放小声说:“姐,这个就是昨天你说的那个神经病啊?”说完又往黄春梅身后躲了一躲。
  秋姨道:“大小姐,这位刘明是我们家新来的员工,你母亲同意的。”
  黄春梅道:“要这个穿着盔甲的神经病做保姆吗?我很不放心。”
  “大小姐,他来不是做保姆的,是做护卫。你们姐弟俩的贴身护卫。”
  “让一个男人做护卫?那带出去岂不是丢死人了?我知道这个神经病是比一般男人能打一点,不过我可不要男护卫,太不靠谱了。”
  “小姐,这是你母亲同意的,你要听话。”
  “秋姨,你的意思是现在生米已经做成熟饭了,不可更改了?”
  “大概是这样的。”
  黄春梅邪笑道:“神经病,你要知道,做我的贴身护卫要给我洗衣做饭扫地擦鞋,就算我的小内内你也得帮我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