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京城,已是晚上九点多将近十点钟了。
魏鸿山和吴一凡马不停蹄的回了一趟莲花山各自所属的四合院收拾行李物品,准备出发美利坚。
吴一凡连澡也没有洗,匆匆忙忙的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物,还有日常用品,便出门找魏鸿山去了。
当再见到魏鸿山时,吴一凡微微一愣,因为魏鸿山此时的打扮,一点也不像吴一凡印象中的魏鸿山。
只见魏鸿山头戴一顶老爷帽,身穿一套白色的剪裁合体的西服,脚踏一双擦着发亮的大头皮鞋,手里拄着一根红漆拐杖,嘴巴里叼着一个烟斗,正吧唧吧唧的冒着烟,另一只手拎着一只皮箱,模样颇似九十年代海归的华侨人世。
“嚯!魏组长,你这身的打扮,可真是够帅的啊!”吴一凡忍不住赞道。
魏鸿山失笑道:“丑死了,丑死了!但愿不要被我们组里的人看到,否则肯定会被人笑死了!”
“怎么可能?”吴一凡打趣道:“就你现在这样子,去泡十八妹都绰绰有余,怎么可能丑呢!”
他好奇的上下打量了一番魏鸿山,心想魏鸿山随身携带的上百种奇门暗器和那些连他也叫不出名的毒药,还有那把特制的AK47哪里去了?居然一件也没有戴上。
不过,想想也是,他们等会儿要乘坐飞机前往美利坚,安检人员怎么可能让魏鸿山带那么危险的物品?
“好了,好了,先不聊这些没用的,赶紧走吧,时间不多了!”魏鸿山看了看手上的表,已经差不多十点半钟了,他们的飞机是十一点半起飞,所以得赶紧走了。
两人一起来到京城国际机场,刚坐一会儿便开始登机了。
一夜无话。
次日,中午时分,两人抵达了美利坚旧金山市。
不过,两人没有在此停留多久,便又换乘了一架飞往佛罗里达州的航班。
天堡监狱就位于佛罗里达州境内。
傍晚六点多钟,两人来到了佛罗里达州境内,一个名为布拉德福镇的地方。
天堡监狱就位于这布拉德福小镇西南方向20公里处。
在小镇上,吴一凡和魏鸿山随便找了一家还算不错的旅馆暂时住了下来。
行李物品刚放下,吴一凡还没有来得及喝上一口水,魏鸿山就来找到了他:“小吴啊,你先在这里休息吧,我出去一下,晚些再回来,晚饭就不用等我了。”
吴一凡道:“你要去哪儿呀?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我跟你一块去吧,有个照应。”
“不用!”魏鸿山摆了摆手,笑着道:“我就出去转转,看看哪里有五金加工坊而已。我虽然不会说多少句英语,不过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我有语言转换器,出趟门倒不至于难倒我,而且这小镇也很安全,所以你不用担心我。好了,旅途劳累,你好好休息吧!”
魏鸿山坚持一个人出门,主要是因为不希望吴一凡那么劳累。
吴一凡知道魏鸿山是为他好,但仍然坚持要跟着一起出门:“不行,我得跟在你身边,要不然我不放心。”
“怎么?”魏鸿山失笑道:“凭借我的身手,你还担心我遇到什么危险不成?何况,就算真遇到什么我应付不了的危险,好像你也帮不上什么忙吧?”
吴一凡一脸尴尬的搔了搔头,“两个人一起出门,聊聊天也好嘛!”
“好吧,既然你坚持着要一起出门,那就随便你吧!”魏鸿山苦笑着摆了摆手。
两人出门之后,先在附近一家餐厅,简单的吃了些食物,便沿着小镇的主干道,开始搜寻哪里有五金加工坊?
这布拉德福镇有大约两万居民,也不算非常小,不像那种鸟不拉屎的荒僻小镇,一到晚上,连个鬼影也没有见到。
当地治安一向良好,因为20公里外就是号称世界上守卫最森严的天堡监狱,80多公里还有一支海军陆战队驻扎在那里,所以没几个人敢在这里闹事。
布拉德福有几家小酒吧,每到晚上,酒吧里都会特别热闹,因为美利坚人跟华国人的教育和价值观不一样,他们有钱花钱,没钱受苦,一天工作换取的酬劳,基本上都不会留着过夜的。
活得潇洒且自在。
晚上,酒吧门前的那条街,就变成了小镇最热闹的街道。
卖气球的小贩、勾肩搭背手里拿着大号啤酒杯跳舞唱歌的酒鬼、拉小提琴的艺术家、躺在路口乞讨的流浪汉等等,都能过在此见到。
吴一凡和魏鸿山走着走着,就来到了这条晚上最热闹的街道。
“嚯,这小镇上的居民,夜生活还是挺丰富的嘛!”吴一凡忍不住感叹道,他还以为美利坚的晚上,是没有几个人出门的呢,因为美利坚的晚上,并不安全,你若是走在大街上,随时都有可能冲出几个大汉,把你摁在地上,洗劫身上财物,并且把你暴打一顿。
不过,在这里,显然没有那样的事情发生,街道上的景象,呈现出一片欢快与和谐,令人感到很轻松,也令人很容易就融入到其中去。
魏鸿山笑着解释道:“这小镇可以说是美利坚最古老的一个小镇了,当地居民,以前都是印第安人的后裔,虽然土地和国家都被美利坚给占领,户籍也被迫改成了美利坚,但当地人仍然保留着以前传统的习俗还有生活方式。”
“他们的生活其实很简单,白天辛苦工作,晚上努力消遣,时不时的还会狂欢一下。不像我们华国人,白天忙,晚上也忙,最终忙了一辈子,也没有时间和机会去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
吴一凡无奈的叹了口气,或许这也是华国人的悲哀吧?每个人所做的一切努力,基本都是为了将来,为了自己的后代,而到了自己的后代,依然如此,循环不断。正如魏鸿山所说,最终忙了一辈子,也没有时间和机会去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
所以,人生在世,怎么潇洒怎么活,不要有太多的顾虑,当然,也不能一味为了潇洒而潇洒,而去做什么违法的事情,量力而行便好。
吴一凡突然有点羡慕这小镇上的居民,因为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好像并没有什么烦恼,就算有什么烦恼,也阻止不了他们欢度每一天。
走着走着,吴一凡突然停下了脚步,然后满脸好奇和惊诧的望着前方不远处。
在他前方街道中间,此时正围着一群人看热闹。
人群的中心点是一个戴着高帽子的小丑。
这小丑正在给人变魔术,只见他把头上的帽子摘下来,并展示给给众人看,帽子里面是空的,并没有装什么东西,然后他把手中帽子转了转,伸手进去一掏,居然掏出了一只鸽子出来。
这一下,引来了周围观众的热烈掌声,特别是那些小孩子,鼓掌鼓得特别卖力。
小丑突然对众人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待得众人安静后,他又开始伸手进帽子里,一个,两个,三个……连续从帽子中掏出了十几只鸽子出来,引来络绎不绝的鼓掌声。
最后小丑把帽子往空中一抛,帽子突然化成了一团彩条,他伸手往彩条中一抓,从中抓出了一把雨伞,然后哗啦一声,打开雨伞,并扛在肩膀上,对众人颇有绅士的鞠了一躬,表示感谢大家的观赏。
最终,小丑在众人的掌声中,悄然离去。
“怎么了?”魏鸿山突然发现吴一凡并没有跟上自己的脚步,而是落后了自己一大段距离,不由得退了回去,然后就看到一脸呆滞的吴一凡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没、没什么,可、可能是眼花了吧?”吴一凡这才回过神来,他揉了揉眼睛,然后对魏鸿山苦笑。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眼花了,反正他刚才看那名变魔术的小丑跟圣火社精英成员小丑杰克极度相似!
但他想,作为圣火社的精英成员,应该没有这么无聊吧?居然在大街上给人变魔术,讨人欢心,而且还不收取任何酬劳!
最重要的还是,圣火社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恐怖组织,怎么可能跟平民百姓相处得如此和谐?
所以,他觉得那小丑,应该不是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