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完张磊那边的困扰,叶长歌得到了暂时的安宁,却忽能然接到大学班长的电话说要出来聚聚,问他周五晚上有没有时间,而且前女友似乎没有时间所以还没有答应。
他想了想还是答应下来了,毕业好几年,当初那些同学也基本都没有联系,现在出来见见也好。挂断电话,叶长歌不禁陷入了沉思,想起当年自己还是个热血青年的时光。
只能说大学时光真的是值得珍惜的,它比高中悠闲很多,那是在出社会之前最后的天真存活地,那也是爱情萌生的摇篮,记得他跟前女友就是在读书期间日久生情,慢慢走到一起的,那段时间两人相互依靠,一起上课吃饭,要多纯情就多纯情。
“唉,想这些干嘛。”叶长歌收起手机,自嘲道,“大家各自安好也是挺可以的,她能如愿找到有钱人当男友,我也有了这般奇遇,不亏。”
话是这么说,担心里始终有点酸酸的。
周五到来之前,叶长歌都在公寓里待着没有出去,灵石已经从最基本的泥土色渐渐朝着玉色转变,这说明他体内的灵气正在一点点纯净一点点增长。偶尔经过客房,看到那颗自己捡回来的蛋,叶长歌也会想:这玩意儿到底要什么时候才孵出来。
该不会已经死了?
他忍不住用灵力探查了一番,发现其还有生命体征才安心继续用电暖为它保持温度。
聚餐的时间定在周五傍晚,说是一起吃了晚饭之后再去找地方继续嗨,第二天是周末也不用担心起不来或者喝醉之类的。大多数同学都已经各奔东西,还留在苏城的不到一半,不过也有些是特意赶回来见见老同学的。
“哟,李大胖啊,几年不见居然瘦成一道闪电了?”班长站在门口招呼人,看到一个高瘦高瘦的妹子走进来,忍不住调侃两句,“感谢咱们的李大胖同志特意从首都飞回来参加聚会。”
一个拥抱,几句寒暄,气氛温馨。
叶长歌到的时候,两个人正好分开,李大胖转过头斜眼看了看叶长歌,没说话。
班长倒是对谁都十分热情,上前招呼叶长歌进去做,勾肩搭背的时候还不忘笑着说:“小叶你看看还认得出这个人不,哈哈,要不是她嘴角的那颗痣,我都不敢认啊,谁能想到当年的大胖子能够瘦成现在这样儿。”
“好久不见。”叶长歌朝她礼貌一笑。
然而对方并不乐意,扭头就是一句:“呵呵……”
“啊,对了,读书的时候李大胖还卯足了劲儿追你来着,当时班上的人都在猜测你会不会答应她呢。”班长自带八卦属性,无意间让气氛冷了下来,可能是意识到这点,他立马改口,“看我,这都陈年往事了,还提它干嘛。走走走,先进去坐着。”
整个二楼的会客厅都会我们占用了。
地势很宽敞,分了好几桌,差不多要来的人都来齐了,叶长歌找了个最角落的地方坐下。